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
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销售及维护管理办法

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销售及维护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军队空余房地产的数量也逐渐增加。
为了更好地利用这些空余资源,军队需要制定一套规范的房地产租赁销售及维护管理办法,以充分发挥这些资源的效益,确保其合法合规运作。
二、租赁销售管理1. 租赁管理策略军队应根据空余房地产的具体情况,制定租赁管理的策略。
这包括确定出租对象、出租期限、租金定价、租赁合同等内容,以确保租赁管理的公平透明。
2. 租赁审核程序军队应设立专门的审核部门,负责审核出租申请。
该部门需综合考虑租赁对象的背景、用途以及租金支付能力等因素,判断是否同意出租。
3. 租赁合同军队与租赁对象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注重明确双方的权责,包括房屋使用、租金支付、房屋维护等方面的约定,确保合同的合法合规。
4. 租金管理军队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租金管理制度,根据房屋的位置、面积、装修程度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租金标准,并按时收取租金。
三、销售管理1. 销售对象确定军队应根据销售房产的具体情况,明确销售对象。
可以是军队内部人员、军属或者社会公众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决策。
2. 销售审核程序军队应设立专门的审核部门,负责审核销售申请。
该部门需综合考虑销售对象的资质、购房能力等因素,判断是否同意销售。
3. 销售合同军队与购房人签订销售合同时,应注重明确双方的权责,包括房屋交付、购房款支付、房屋产权转移等方面的约定,确保合同的合法合规。
4. 售后服务军队应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购房咨询、房屋维修等服务,以满足购房人的需求,并提升购房人的满意度。
四、维护管理1. 房屋维修军队应建立房屋维修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房屋的安全可用。
2. 安全管理军队应加强对空余房产的安全管理,防止盗窃、损坏等情况发生。
可以采取视频监控、安全巡逻等措施,确保房产的安全。
3. 环境卫生管理军队应加强对空余房产周边环境的卫生管理,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4. 政策宣传军队应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军队空余房地产的租赁销售政策,提醒社会公众有关政策。
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规定

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规定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军队空余房地产的租赁管理,充分利用资源、提高房地产利用效率,根据《军队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租赁范围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军队机关、军营、军用地等空余房地产。
第三章租赁条件第一节租赁资格1. 租赁军队空余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租赁军队空余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节租赁程序1. 租赁军队空余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军队房产管理机构提出租赁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并经审核同意后签订租赁合同。
2. 租赁合同应明确租赁期限、租金等相关事项并遵守合同约定。
第三节租赁费用1. 租赁军队空余房地产应按照市场价格交纳合理的租金。
2. 租赁军队空余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应按期缴纳租赁费用。
第四章租赁管理第一节租赁监督1. 军队房产管理机构应对租赁军队空余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确保租赁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2. 租赁军队空余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发现问题或纠纷应及时向军队房产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节租赁维护1. 租赁军队空余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妥善保管房产,并按照约定或法律法规对房产进行维修和保养。
2. 租赁军队空余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
第三节租赁期限1. 租赁期限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租赁期满后双方可续约或终止。
2. 租赁期满后,租赁军队空余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清空房产,将房产交还给军队房产管理机构。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一节违规处理1. 对于违规租赁军队空余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军队房产管理机构有权对其进行警告、罚款、限制租赁等相应处理。
2. 对于严重违规租赁军队空余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军队房产管理机构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节纠纷解决租赁军队空余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之间的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六章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变动,另行制定。
2024年度军队租赁住房协议

2024年度军队租赁住房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租赁住房的基本情况1.1 住房地址1.2 住房面积1.3 住房结构1.4 住房设施第二条租赁期限2.1 租赁开始日期2.2 租赁结束日期2.3 租赁续约条款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3.1 租金金额3.2 租金支付周期3.3 租金支付方式3.4 租金迟延支付的违约金计算第四条租赁押金4.1 押金金额4.2 押金退还条件及时间4.3 押金扣除的违约金计算第五条使用及管理5.1 租赁期间的使用权5.2 租赁期间的管理责任5.3 维修责任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费用6.1 租赁期间的维护责任6.2 大修费用承担方式第七条保险7.1 租赁期间保险的购买7.2 保险理赔程序第八条合同变更及解除8.1 合同变更条件8.2 合同解除条件8.3 合同解除的违约金计算第九条违约责任9.1 承租人违约情形9.2 出租人违约情形9.3 违约金计算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方式10.2 仲裁或诉讼地点第十一条法律适用11.1 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第十二条其他条款12.1 房屋转让条款12.2 房屋转租条款12.3 房屋用途变更条款第十三条附件13.1 租赁住房平面图13.2 租赁住房设施清单13.3 租赁押金收据第十四条签字盖章14.1 承租人签字14.2 出租人签字14.3 签字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租赁住房的基本情况1.1 住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路号军队租赁住房小区,具体房屋坐落详见附件1。
1.2 住房面积: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实用面积为平方米。
1.3 住房结构:房屋结构为,户型为,具体布局详见附件2。
1.4 住房设施:房屋内设施包括、、等,具体设施清单详见附件3。
第二条租赁期限2.1 租赁开始日期:2024年1月1日。
2.2 租赁结束日期:2024年12月31日。
2.3 租赁续约条款: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在本合同到期前3个月书面提出,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3.1 租金金额: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军队公寓住房合同8篇

军队公寓住房合同8篇篇1甲方(出租方):_________(军队住房管理部门)乙方(承租方):_________(军人或军人家属)鉴于乙方需要住宿,甲方拥有并管理军队公寓住房,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租赁协议:一、租赁物及位置甲方同意将其管理的军队公寓住房(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物位于_________(具体地址),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1. 租赁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 租赁期限届满,如乙方需要继续租赁,应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双方可续签本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租金标准,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2. 租金标准: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年。
3. 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季度或年度向甲方支付租金,具体支付时间、方式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房屋使用及管理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让、转借他人使用。
2. 乙方应爱护租赁物,保持租赁物的清洁、整洁、安全。
3.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需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造,应征得甲方同意,并确保不影响租赁物的主体结构和安全。
4. 乙方应遵守军队住房管理的相关规定,配合甲方进行房屋管理、检查、维修等工作。
五、违约责任1.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拖欠租金及滞纳金。
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乙方在租赁期间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租赁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依法解除本合同;(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均享有解除权。
2024年度军队租赁住房协议

编号:__________2024年度军队租赁住房协议第一篇:通用版范文第二篇:中介版范文第三篇:甲方主导版范文第四篇:乙方主导版范文第五篇:纯商业化应用场景版范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2024年度军队租赁住房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租赁住房的基本情况1.1 住房地址1.2 住房面积1.3 住房户型1.4 租赁期限第二条租金及支付方式2.1 租金金额2.2 租金支付时间2.3 租金支付方式第三条租赁住房的交付及验收3.1 交付时间3.2 交付条件3.3 验收标准第四条租赁住房的使用及维护4.1 使用规定4.2 维护责任第五条租赁住房的维修及保养5.1 维修责任5.2 保养责任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6.1 变更条件6.2 解除条件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出租方违约7.2 承租方违约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8.1 协商解决8.2 调解解决8.3 诉讼解决第九条法律法规的适用9.1 适用法律9.2 法规冲突解决第十条其他约定10.1 配套设施10.2 安全保障10.3 邻里关系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11.1 生效条件11.2 变更条件11.3 终止条件第十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2.1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2.2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保密条款13.1 保密内容13.2 泄露后果第十四条附则14.1 合同附件14.2 合同修改14.3 合同解除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租赁住房的基本情况1.1 住房地址:北京市某区某街道某号,具体房号见附件一。
1.2 住房面积:住房总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为平方米。
1.3 住房户型:该住房为室厅卫的户型,具体布局和设施见附件二。
1.4 租赁期限:本合同租赁期限为一年,自2024年X月X日起至2025年X月X日止。
第二条租金及支付方式2.1 租金金额: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
军队合同章

军队合同章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军队空余房地产出租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出租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公平自愿意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镇、乡)____________路(街、村)________号(______字第______号坐落)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场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第二条出租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房地产年租金(不含水、电、冷、‘煤气、设备等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房屋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场地租金按.地皮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租金按__________________(月、季、半年、年)结算或者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于每_________的前十日内交付甲方。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规定(一)2024

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规定(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军队空余房地产的租赁管理,充分利用军队资源,提高军队资金的投资回报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军队单位及其所属空余房地产的租赁管理工作。
第三条军队单位包括军队机关、军队学校、军队医院、军队训练机构等各级各类军队单位。
第四条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应依法、公正、透明、高效进行,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军队空余房地产指的是军队单位拥有的、未被正常使用或出租的建筑物、土地等不动产。
第六条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军队单位的管理部门。
第七条军队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划定能被租赁的空余房地产范围,并向上级军队单位进行报备。
第八条军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制度,包括租赁申请程序、租赁合同签订、租金收取与支付、设施维护等内容。
第二章租赁程序第九条军队单位进行空余房地产租赁前,应当向上级军队单位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租赁需求、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等。
第十条上级军队单位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同意租赁。
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军队单位应当根据上级军队单位审批结果,在指定时间内与租赁对象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军队单位与租赁对象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明确有关租金、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等事项,并保证合同的公正、合法性。
第十三条租赁合同签订后,军队单位应当及时将相关合同信息报送上级军队单位备案。
第三章租金管理第十四条军队单位对空余房地产的租金收取应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租金标准。
第十五条军队单位应当建立租金管理制度,制定租金收取的具体办法,并向租赁对象告知租金的收取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条租赁对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费用。
第十七条军队单位应当建立租金收取的监督机制,定期对租金的收取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租金的正常收取。
第四章设施维护第十八条军队单位在租赁空余房地产时,应当明确设施维护的责任归属,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维护义务。
2024年度军队租赁住房合同

2024年度军队租赁住房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租赁住房的基本情况1.1 住房地址1.2 住房面积1.3 住房户型1.4 住房设施第二条租赁期限2.1 租赁开始日期2.2 租赁结束日期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3.1 租金金额3.2 租金支付周期3.3 租金支付方式第四条押金4.1 押金金额4.2 押金退还第五条房屋使用及维护5.1 租赁期间的使用权5.2 房屋维护责任第六条合同解除6.1 解除条件6.2 解除通知期限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双方违约责任第八条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第九条法律适用9.1 合同适用的法律第十条其他条款10.1 合同的变更10.2 合同的转让10.3 合同的终止第十一条附件11.1 租赁住房照片11.2 租赁住房设施清单第十二条双方签字12.1 承租人签字12.2 出租人签字第十三条合同生效日期13.1 合同生效日期第十四条合同编号14.1 合同编号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租赁住房的基本情况1.1 住房地址:北京市某区某街道某号,具体房号为_______。
1.2 住房面积:_______平方米。
1.3 住房户型:_______室_______厅_______卫。
1.4 住房设施:家具、家电等设施清单详见附件。
第二条租赁期限2.1 租赁开始日期:2024年1月1日。
2.2 租赁结束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3.1 租金金额:每月人民币_______元整。
3.2 租金支付周期:每季度支付一次。
3.3 租金支付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出租人指定的账户。
第四条押金4.1 押金金额:人民币_______元整。
4.2 押金退还: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出租人在确认住房及设施无损坏的情况下,将押金无息退还承租人。
第五条房屋使用及维护5.1 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承租人享有租赁住房的使用权,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
5.2 房屋维护责任:出租人负责房屋及设施的正常维护和保养,确保房屋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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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监制
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广州军区政治部文化工作站长沙
承租方(乙方):西唯雅美容美发会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435号后楼的房屋建筑面积300多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乙方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第二条租赁用途为美容美发。
第三条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四条房地产租金(不含水、电、暖、煤气、设备等费用)为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元(48000.00)。
物业管理维修费用为(大写)壹万捌仟元(18000.00)/
年,租金和管理费用按季结算。
乙方于每季的前十日内交付甲方。
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第五条租赁期内的水、电、暖、煤气、设备、等费用按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另行计量计价,由乙方承担。
其费用按月结算,乙方于每月的前七日内向甲方缴纳。
第六条自本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一个季度房地产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万陆仟伍佰元。
甲方收取房地产租赁保证金向乙方开具凭证。
乙方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时将房产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不退还房产租赁金;甲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退还房地产租赁保证金,并加付银行合期存款利息。
第七条租赁期内,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证出租的房地产符合军队房地产租赁条
件,权属清楚,没有纠纷,如发生权属纠纷,
负责处理;
(二)保证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房地产,按照《军队
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规定》所规定的审批权
限,业经军队审批机关批准出租;
(三)负责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合同审
核手续,申领《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第八条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负责所承担的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看管维护,因管理使用不当或者其他人为原因造
成房屋或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必须予以修
复或者按评估价值赔偿;
(二)负责所承担的房地产的环境卫生、安全、防火以及住用人员登记管理、计划生育等工
作;
(三)不得对所承当的房屋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改造、装修或者增扩设备,在不影响使用安
全的前提下,确实需要进行改造、装修或者
增扩设备,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自
理,权属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解除合同时,
应当无偿移交给甲方;
(四)不得在承租的场地上新建和添建各种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确实需要新建和增建临
时性建筑物、构造物,必须向甲方提供建筑
方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自理,权属
归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接触合同时,
应当完好无损地无偿移交给甲方;
(五)不得擅自将所承租的房地产分租、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或与他人互换使用,确实需要
转租的,应当在不违背使用甲乙双方约定的
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签订转租合同,并经
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同意,但不得以所
承租的房地产作抵押或者入股联营;(六)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利用所租赁的房地产从事黄、赌、毒以及走私、贩私、制
假售假等违法活动,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
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
存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房地产及其
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
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城市管理及市
容环保要求;
(七)承担租赁期内与甲方出租房地产权属无关的各种纠纷处理;
(八)必须在租赁期满时将承租的房地产及按本合同约定权属归甲方的全部财产完好无损
地无条件交还甲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地产
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
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报批手续;(九)自觉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接受甲方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