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研究课程论文(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变化)
女性学论文

女性学,开启我人生的另一扇门梁杨79130428一开始对于女性学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兴趣,只是刚好上课的时间与平常的计划吻合,所以便选择了这门课,那时的我还不知道,这门课将会怎样的改变我,为我的人生增添了多少色彩。
女性学的基本概念来自西方,也称为妇女学,是一门新学科,它的产生和发展,源于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的美国黑人运动和妇女运动。
也可以说,西方女性学强大的生命力就是来自美国本土的妇女运动和妇女解放的实践。
而在东方,我们因为历史的原因,男尊女卑的思想千百年来一直在阻碍着东方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但这也让我很庆幸我是生活在21实际的新女性,能够有足够多的机会与能力了解自身,为自己的人生与未来负责任。
女性学每堂课的内容都不同,他们涵盖的范围很广,每次上课都带给我不同的感受,都让我有新的收获。
其中有一堂课讲了有关于化妆的话题。
可能是女孩子爱美的天性,让我对这个十分感兴趣。
尽管我现在还没有化妆的习惯,这个话题还是深深吸引着我。
我第一次知道了原来女性的脸型有着那么多的种类,尽管有的脸型不是那样的美丽,可是只要搭配好发型,在头发的修饰下一样可以美丽动人。
化妆并不是一件多难的事情,可是要真正的符合自己的风格,适合自己,突出自己最美的特质却是十分困难的,细化到眉毛眼睛,每一个细节如果不注意到,都可能传递给他人不同的信息,甚至是在涂口红的时候,如果顺序不同,效果也会不同。
这样听起来,化妆还真的是一件麻烦的事,可是在追求美的道路上,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
也正是这样追求美的本性,也在不断推动着整容这个行业的快速发展。
在中国,整容看起来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很多明星,亦或是平常的女生都会隐藏自己整过容的事实,觉得让别人知道会很耻辱。
但是在我眼里其实这完全是社会舆论所导致的一个错误的不可理喻的现象。
虽然古语有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可是在新时代,人人都有追求美的权利。
对于美的向往并没有错,可能大家会觉得这里还牵扯到诚信的问题。
中国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变化

中国女性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变化摘要:中国历史上,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随着社会的转型一直发生着变化,而我们可以看到的是,社会地位影响着女性在家庭婚姻中的地位,同时,女性对婚姻家庭的观念也不断发生改变。
母系氏族社会中,女性享有很高的社会与家庭地位;父系氏族社会中,男性成为了社会与家庭的主宰,女性沦为附庸;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中,女性成为传宗接代的工具,甚至男性的玩物;而当今社会,女性在婚姻家庭的地位逐渐提升,观念上也追求男女平等。
关键字:女性,婚姻家庭,地位,变化引言:所谓婚姻乃人生大事,尤其对女性而言。
中国有句俗话——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这句话充分地说明了婚姻家庭对一名女性的重要性。
探究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变化对女性学有着重大意义。
正文:大约在四、五万年前,当由古人进化为新人时,中国原始社会便进入了母系氏族社会。
在母系氏族社会中,女性在社会生产中居于主导地位,世系按母系血9缘计算。
女性是家族的领导者,子孙归母亲所有。
母系氏族社会女性负责生产,是农业、畜牧业、制陶业、纺织业的主要发明者,而男性负责狩猎,没有突出的作为。
因此奠定了女性在社会与家庭中的主导地位。
女性在社会与家庭中受到高度尊重。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男性在生产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母权制渐渐过渡到父权制,父系氏族逐渐形成。
在父系氏族时期,氏族以父权为中心子孙皆归父亲所有。
男性成为生产经济领域的主要生产力量,而女性的生活劳动则局限于家庭之内,以家庭劳动和家庭副业为主,除了生儿育女之外,还负责纺织、炊煮等家庭劳动。
从此,女性在社会和家庭中退于从属地位。
社会进一步发展,人们的劳动出现了剩余,奴隶社会逐渐代替了原始社会。
历史不断发展,又进入了封建社会。
但是父权制并没有动摇,甚至逐渐的加强。
在这段历史中,女性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地位逐渐下降,在婚姻家庭中,女性变得没有任何地位。
封建社会中,女性在家庭中受到男性的统治,没有任何的地位可言。
“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报告

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和权益保护水平,有助于 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社会 的目标。
02
妇女社会地位现状
教育状况
受教育机会
随着社会的进步,女性接受教育 的机会逐渐增加,但仍然存在性 别差异,部分地区和群体的女性 受教育机会有限。
教育水平
女性在高等教育中的比例有所提 高,但在一些领域如科技、工程 等男性主导的学科中,女性比例 仍然较低。
政治参与状况
参政意识
女性的参政意识逐渐增强,但相较于男性仍较为薄弱 。
政治职位
女性在政治职位中的比例较低,尤其在高层政治机构 中女性比例明显不足。
决策参与
女性在决策层中的参与度较低,缺乏对政策制定和决 策的影响力。
03
影响因素分析
文化因素
1 2 3
传统性别观念
传统性别观念对妇女的社会地位产生深远影响, 限制了她们在社会、政治和经济领域的参与和发 展。
提高妇女在科技领域的地位
鼓励和支持妇女参与科技领域的学习和职业发展。
就业建议
01
消除职业性别隔离
推动多元化和包容性的工作环境,减少职业领域的性别隔离现象。
02
保障同工同酬
确保妇女获得与男性同等的薪酬和工作机会。
03
提供灵活的工作安排
支持提供灵活的工作安排,以满足妇女在工作和家庭责任上,女性在获 得优质教育资源方面存在一定的 不平等现象。
就业状况
01
就业率
女性在就业市场上的比例逐渐上 升,但整体就业率仍然低于男性 。
职业分布
02
03
工资待遇
女性在某些行业和职位中的比例 较低,如高层管理和技术岗位等 。
女性在同等职位上的工资待遇普 遍低于男性,存在同工不同酬的 现象。
女性婚姻家庭地位的变化及原因分析

三 女性婚姻家庭地位变化的原因分析
封 建时 代的 中国妇女 受男女 授受 不亲 观念 的束缚 , 被剥 夺了社 交 的权 利 , 生“ 在 家从 父母 , 既 嫁从夫 , 夫 没从 子” , 直到l 9 世纪 中期 , 女 性才 开始 追求在
家庭和社 会 中应有 的权 利和 地位【 2 ] 。 受 资产阶 级思想 的影 响 , 女教 育家 、 女宣 传 家们更是 相继走 出家庭 , 积极投 身于 社会 工作 , 使女 性在社 会 中的作 用得 到了 发挥 。 在近 5 O 年, 女 性在政 治 、 经济 及受 教育程 度等方 面 有 明显 的改 变 , 充分 发 挥 了半 边天 的作 用 , 这 也是女 性在 婚姻 家庭 地位 变化 的重 要原 因『 3 ] 。 ( 一) 、 女 性 在 政 治 上 的相 对 独 立
( 一> 婚 姻 自 由 已成 为 主流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对女性权益的保障, 实行男女平等的基本政策 ,பைடு நூலகம்先后颁
布了一系 列政策法 规 , 形成 了以《 宪法* 为基础 , 以《 妇女权 益保 障法》 为主体 , 包 括《 刑 法》 、 《 婚姻法 、 《 继承 法 、 ( 铹 动法 》 、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女婴保 健法 和《 女 职工劳 动保 护规定 》 、 《 中华人 民共 和国人 口与 计划生 育法 》 在 内的 比较完 善 的 保护女性 权益和促 进男女 平等 的政策法 规体系 。 娥j 女 权益保 障法 》 明确 规定 了 国家保 障妇 女享有 与男 子平 等的政 治权 利、 文化教 育权 利、 劳 动与 社会 保障权 利、 财 产权利 、 人身 权利 和婚 姻家 庭权 利 。
原因 一直是各界学者研究的热点问 题, 研究近5 o 年女性婚姻家庭地位的变化及原因对关注女性及促进婚姻稳定与社会和谐有着积极的意义。
妇女地位变化

妇女地位变化妇女地位的改变是一个长期而艰辛的过程。
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们见证了妇女从受限于家庭和社会桎梏的地位逐渐崭露头角,最终迈向平等自主的历程。
本文将探讨妇女地位的演变、变化原因以及对社会和个人的影响。
首先,妇女地位的变化可以追溯到历史的起点。
在古代社会,女性被视为男性的财产,被归入婚姻制度中,丧失了自身的人格和权益。
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妇女的地位逐渐开始发生变化。
法律的改革和宗教观念的演变使妇女获得了一些基本权利和机会。
尤其是在近代,工业革命为妇女参与工作创造了条件,她们走出家庭,获得了经济独立和自我实现的机会。
其次,妇女地位的变化得益于教育的普及。
过去,女性教育受限,很少有机会接受正式教育。
然而,随着教育观念的转变和教育条件的改善,女性的受教育机会大大增加。
教育领域的进步使得妇女能够获得知识、发展技能和才干,有能力参与社会各个层面的活动。
妇女的自我意识和自信心也得到了提升,成为在职场、政治和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力量。
再次,妇女地位的变化还得益于妇女权益运动的兴起。
妇女一直在为平等、权益和尊重而奋斗。
通过发起抗议、示威和开展宣传活动,妇女们成功地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妇女权益的争取使得法律对妇女进行了保护,严禁性别歧视和家庭暴力。
同时,政府和社会也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促进妇女的发展和平等参与。
这些努力不仅改变了妇女的地位,也推动了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妇女地位的变化对社会和个人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妇女参与社会生活和工作的增加使得社会资源得到了更充分的利用。
妇女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丰富了社会生活的多样性,提高了生产力和创造力。
其次,平等的妇女地位有助于建立更和谐、平等和稳定的家庭关系,促进了家庭生活的幸福和健康。
同时,妇女的成功和自主也为其他女性树立了榜样,激励她们追求更高的目标和更大的成就。
然而,妇女地位变化的过程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性别歧视和传统观念的根深蒂固依然存在,阻碍了妇女权益的实现和平等的发展。
文艺复兴时期女性的社会地位

浅谈文艺复兴时期女性的社会地位论文导读:文艺复兴是欧洲新兴资产阶级在文学、艺术、哲学、自然科学以及政治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等领域内展开的一场新思想新文化的革命运动。
但女性也并不是完全沉默的阶层。
文艺复兴是欧洲新兴资产阶级在文学、艺术、哲学、自然科学以及政治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等领域内展开的一场新思想新文化的革命运动。
这一时期的所有进步,包括资本主义经济、近代国家和人文主义文化都为男性提供了种种机会,男性发现了他们的个性和尊严,并追求世俗生活的幸福。
但女性也并不是完全沉默的阶层。
有一部分上层妇女也接受了人文主义教育,出现了一批女性作家、艺术家、音乐家等。
虽然女性在这个时期仍受到男权意识的压制,但她们已不再甘愿做沉默的阶层,已开始向男性世界、向压制女性的男权意识和制度发出了挑战。
一.文艺复兴时期女性的基本社会状况1. 婚姻家庭状况文艺复兴时期,“在婚姻问题上,贵族妇女只有两个作用。
年轻时,她只能充当一个温顺的新娘,被动地嫁给符合自己家族利益的男人,在以后的生活中,她也必须小心谨慎,毕竟在婚姻问题上,家中的男人最后说了算。
在这一过程中,家族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要远远大于个人的感情爱好。
论文参考。
”而对于下层女子来说,结婚不仅意味着从此完全听命服从于丈夫,而且还是一项沉重的经济负担。
论文参考。
“即使一般的劳动阶层,嫁女也需要50佛罗琳的嫁妆。
”这导致了大量适婚年龄的贫女无法通过组建家庭维持生存,她们大多被迫卖淫以养活自己。
由于大量女性沦为娼妓,使下层女性不仅社会地位低下、生活艰苦,而且也使得女性自身素质低下,生活状况日趋恶化。
2. 接受教育状况文艺复兴时期:“家世良好的女子从小就受到训练,将来如何相夫教子,这是她受教育课程中的主要科目。
一直到结婚前几个星期,她都住在修道院或家里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由修女或家庭教师授予和其他一般男子一样的教育。
通常学习一些拉丁文,略熟悉古希腊和罗马史上的著名人物,略涉文学和哲学,练习弹奏某种乐器,有时也学习雕刻或绘画。
女性地位的变化范文

女性地位的变化范文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女性在家庭、职业和社会等领域的地位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本文将就女性地位的变化进行探讨,从婚姻家庭、职业就业以及社会参与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揭示女性地位的变化过程和对社会的影响。
一、婚姻家庭过去,女性在婚姻家庭中处于被动地位,往往需要服从丈夫的决策和安排。
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如今,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追求自己的人生价值,强调平等、尊重和传统的现代婚姻理念逐渐取代了旧有的婚姻观念。
夫妻之间更加注重共同的沟通和决策,女性在家庭中的话语权和地位得到了提高。
二、职业就业女性的职业就业机会也得到了显著的改善。
在过去,女性主要从事家庭主妇的角色,依赖于丈夫的经济支持。
然而,现代社会的女性越来越多地选择进入职场,并且在各行各业中展现出优秀的能力和业绩。
女性在职场中逐渐取得了与男性平等的地位,担任各种高级管理职位和专业技术职位的比例也不断增加。
政府和社会的倡导和支持,为女性创造了更多的机会和平等的待遇,使得女性在职业领域中的地位得到了巨大提升。
三、社会参与女性在社会参与方面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过去,女性往往在社会活动中扮演辅助角色,参与程度相对较低。
然而,如今的女性积极参与各种社会组织和公益活动,展现出自己积极向上、独立自主的形象。
女性也逐渐在社会决策和公共事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智慧和才华得到了更多人的认可和尊重。
女性的社会参与度的提升,不仅为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思维和创新,也为女性争取自身权益和社会平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总结起来,女性地位的变化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方面。
在婚姻家庭、职业就业和社会参与等方面,女性的地位得到了巨大的提升,展现出独立、自主、坚韧和智慧等优秀的品质。
然而,尽管女性地位取得了显著的改善,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仍然存在一些挑战和不平等现象,需要进一步努力。
我们期望未来女性地位的进一步提高,将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注入更多的活力和智慧。
浅谈中国女性 ——婚姻家庭观念和地位上的改变

上海市妇联的一项02年的统计数据显示, 本市有30%以上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 在接受调查的483名经常遭受家庭暴力的 女性中,有157人选择忍气吞声、不采取 任何求助措施……
家庭暴力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生存权和人格 尊严,因此并非“自家事”,而是社会公害。
而如今,更多的妇女会在经济上自强自立,坚 持“零暴力”原则,遭遇丈夫第一拳就表明态 度,学会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更多时候, 在家庭中,女性成了主导的地位。
3.她们消费自主权很大
城市职业女性文化程度和个人收入的平 均水平高于农村女性,属于消费能力较 强的人群,渐渐成为生活消费品的消费 主力军。在家庭日常消费和大宗消费中, 女性的消费自主权提高。女性对于个人 收入也有着很大的自主权。与以往传统 模式中的女性相比,城市女性在家庭经 济和消费活动中的自主权是很大的。这 个层次上说,也是女性婚姻观的一大进 步。
研究课题:中国女性的婚姻家庭观念和 地位上的改变 研究方法:调查法——实地考察(上海 市虹口区纪念路街道)、问卷调查
切入点:不同阶段女性的婚姻家庭观念 和地位的改变状况
一般来说,小脚从正面看,像火伤之后,脱去 陈皮烂肉,露出变形、变颜的一个肉疙瘩。只 有一个翘起的趾头,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 它,一概呈现出可憎的模糊轮廓。
缠足这样一个对女性身体残害的习 俗,却能在中国延续近千年之久。
1950年7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
国人民政府政务员下达了关于禁 止妇女缠足的命令。 有害于妇女健康,妨碍妇女参加 生产,必须加以禁止。
这是封建社会对妇女的压迫,且
在这之后,大多数年轻女子缠足现象开 始绝迹,中老年妇女也纷纷放足,扔掉 了裹脚布,缠足终于消失。1958年,农 村中95%的适龄妇女,全部走出家门参 加劳动。她们的生产方式,从家里的锅 台转入田间,和男人干着同样的工作。 由于妇女生产方式的改变,使缠足妇女 真正意识到,时代给她们带来了什么? 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实际上,中 国妇女一千多年的缠足史,应该是在50 年代末期才被彻底的禁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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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成绩:课程名女性研究题目: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变化任课老师:上课班级:学院:班级:姓名:学号:论文评分标准:女性研究课程论文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变化摘要女性在母系氏族公社时期中,可以说是氏族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她们在社会上的地位高于男性。
但自从家族制度建立,家族组织出现后,女性便受到了封建传统观念和礼教的强烈束缚,这些束缚最直观地体现在其婚姻家庭生活的地位上。
“男尊女卑” 的性别观念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主流,这一观念形成于汉,并在之后几千年的农耕社会不断发展,虽然在封建社会鼎盛时期在社会经济、文化的多元化发展时期有过一定的改善,但始终没有改变这一最为传统的性别观念及其相关的婚姻家庭的价值观念体系。
直到近代以来中国“开眼看世界” 以及以鸦片战争为代表的西方侵略战争打开了中国闭关锁国的状态之后,西方文艺复兴以后人性解放、平等、博爱的思潮才进入中国,“男女平等”才最终取代了“男尊女卑”,中国女性在婚姻中,包括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才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
关键词:女性封建礼教男尊女卑婚姻家庭男女平等11.母系氏族公社的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世系按母亲的血缘计算母系氏族组织有共同的女系(母系)祖先,子女从母居,世系按女系计算,财产按母系继承,共同劳动和分配享受劳动产品世系按母亲计算,实行母系继承制。
孩子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
形成的原因(1)母系氏族的存在是因为当时人类对于自身生理现象还没有足够的了解,没有把两性关系与繁衍后代联系起来,只知道子女与母亲有血缘关联,而不知道父亲的存在,更不知道与父亲的血缘关联。
(2)在氏族中,男性负责狩猎,女性负责采摘野果。
由于当时处于落后时期,人们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低,相对来说,男性可以捕捉到的猎物比较少,女性可以采摘到的野果比较多。
从劳动产品上来比较,女性比男性更胜一筹,所以女性在母系氏族公社时期中,可以说是氏族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她们在社会上的地位高于男性。
2.汉代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汉代前期的婚姻自由(1)西汉前期,女性可以自主地追求爱情,并在伴侣的选择时有一定的决定的权利。
社会和他人对妇女的婚嫁行为都持有比较包容和自由的态度。
(2)汉代女性在婚姻中不用坚持“从一而终“, 当婚姻不幸福时或男性恶疾、男性家中贫困、男性操行不良等, 她们有一定的婚姻自主权, 可以选择结束婚姻。
在汉代, 妇女的贞节观念比较淡薄, 妇女在婚姻上有改嫁、再嫁的自主权, 而且这种现象在汉代各个阶层都非常普遍。
以此把汉代上层社会的改嫁女性列了一个表2女性研究课程论文格进行统计儒家思想影响下“男尊女卑” 观念形成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起,儒家的道德观念和价值体系便逐渐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
礼教成为中国妇女在封建社会几千年的历程中的最大的束缚,女性地位在婚姻、家庭、社会各个方面的低下也铸就了许多中国女性一生的悲剧。
其中,董仲舒提出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五常”是女性婚姻家庭生活行为准则教条化的开始,到班昭的《女诫》确立了“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三从”以及“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的“四德”妇女生活的总原则,将封建礼教变成系统的社会女性道德观,并形成具体的女性行为规范,禁锢了她们对自己未来生活的追求。
形成的原因经过汉初的“休养生息” ,妇女逐渐摆脱了社会生产,男子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地位和重要性逐渐提高,使妇女对男子的依赖性不断提高,直接影响了妇女在社会、婚姻家庭生活中的独立性,其地位也随之发生变化。
同时,汉代的统治者也受到儒家思想的熏陶,贞节的观念深入人心,法律出现了对妇女婚姻自由的明确限制。
妇女自此失去的不仅仅是对婚姻的决定权和自由,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中也没有话语权,成为男性的附庸。
33.唐代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唐朝,妇女可以说是迎来了自己的春天。
唐朝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辉煌时期,也是中国封建社会风气最开放、社会最文明的时期之一,妇女地位可谓迎来了一个高峰。
从婚姻关系上来看唐代社会前期,虽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仍占主导地位,但女性大都敢于大胆追求恋爱、婚姻的自由。
由于教育条件的限制,受封建礼法的束缚较轻,再加上此时,封建礼教束缚相对松弛,她们在对待个人的婚姻大事时都比较自主。
唐代中后期虽然自主择偶现象仍然存在,但由于贞节观念的增强,青年男女自主择偶的现象相对减少。
唐代中期以后,女性受纲常礼教的影响和束缚,逐渐成为夫权的依附物。
女性以柔弱贞静、委曲求全、格守妇道为最高道德,夫妻关系开始向传统关系转变,妇女在夫家的地位逐渐降低。
从解除婚姻关系上来看唐代女子亦拥有比后世较多的自由,往往可自求离去,改嫁他人。
法律在不失古代中国文明伦常礼教原则的前提下,适当保护女性,宽容女性,和较少干预女性。
唐代的离婚虽大多由男方提出,由妻方提出离异的“弃夫”事件也为数不少。
离婚的理由多种多样,有因贫穷,有因夫坐罪,还有与丈夫情趣不合的。
由于连战乱,人口较少,劳动力缺乏,唐统治者还提倡和鼓励寡妇再嫁,规定“妇人夫丧服除,誓心守志,唯祖父母父母,得夺而强嫁之。
”中后期妇女离婚改嫁现象减少,安史之乱后,为了维护四面危机的封建统治,李唐统治者竭力在朝廷上大力提倡儒学,企图通过恢复儒学的正统地位,来维护尊卑森严的封建等级制度。
随着中唐以后儒学的兴起,一大批4女性研究课程论文女教书纷纷出台亮相。
如《女论语》、《女训》、《女诫》、《女仪》、《女孝经》等。
唐代后期虽然寡妇再嫁事例仍频繁见诸记载,但大多数是无子寡居的妇女,有子再嫁者较为少见。
有子的寡妇即使得以再嫁也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人们在对寡妇守节赞颂肯定的同时,对寡妇再嫁表现出明确的排斥和否定,这也使下层妇女更加迎合强化社会贞节观念,越来越多的寡妇选择了守节。
4.宋代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在宋代,女性沦为男性的附庸和私有之物达到一个新的高峰。
男性娶妻是为了延续香火和维护父系宗族的稳定。
相反的,女性在婚姻中是为了给夫家传宗接代,不难看出,这种婚姻本身是基于男性存在的。
裹足现象流传裹足改变了女子脚的正常成长趋势,使女子的脚成长为小巧的“三寸金莲”。
这也成为评判女子美貌的一个重要条件。
在这种封建的宗法关系下制定形成的礼教束缚与道德标准,充满了对女性的歧视,彰显了男性权益在封建社会的作用。
一夫多妻男性可以拥有几个婚姻性质的女人,同时,男性要求身为妻子的女性容忍自己的“不宗”,还要求妻子给自己提供方便,否则的话,这种妻子就不是“贤妻”。
由此看来,在宋代男权时代下女性整体地位偏低的特征十分明显。
男性是高高在上的统治者,男性对妻妾的喜恶程度直接关系到某个女性在众多妻妾中所处的地位,而女性则是理所当然的服从者。
5严格的贞操观古代的贞节观念延续到了宋代,新婚之夜需要检查新娘贞操,这也成了宋代婚礼中的一个仪式。
宋代有女之家为了保全颜面,女子从小就要待在闺房中。
司马光曾经提倡“女子十年不出” ,经过宋代儒士不断努力,宋代社会对女子缠足和贞操的要求得到整个社会的认同。
封建礼教的控制力在女性身上大显神威,从肉体到精神,这样的双重禁锢使宋代女性的心态乃至整个社会的心态都发生了变化。
为人妻的附属地位女性嫁入夫家后,便将其所学的礼节通过实践运用在夫家的日常生活中。
从此,女性在婚姻家庭中承担着相夫教子,繁衍后代,侍奉公婆等家庭责任。
在各种封建礼教的规范下,妻子的一切都归丈夫所有,即使在丈夫去世后,大多数人不赞成人妻改嫁,丈夫将妻子的一生都牢牢束缚在自己手中。
在这种思想影响下,当时的女子认为为夫守节光荣。
5.近代以来中国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女性运动改变女性地位因为长期被愚化,女性绝大多数处于蒙昧麻木状态,反而成为旧秩序的捍卫者。
近代以来,在西方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下,女子解放运动兴起,而女性自身的觉醒经历了一个艰难的过程。
这时孕育和培养了最早的妇女社会活动家妇女运动的先驱和第一批现代知识女性。
太平天国的妇女理论1851 年爆发的太平天国革命运动,开创了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人民谋求解放斗争的光辉历程,也树起了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庄严旗帜.。
太平天6女性研究课程论文国的革命者立志推翻上下尊卑不可倒置的封建统治秩序,力倡男女平等的思想,反对人与人之间相互欺压的关系。
太平天国还禁止缠足,禁止买卖奴婢,禁娼妓,禁蓄妾,所有旧剥削制度下的恶俗,悉数铲除。
可见,太平天国革命运动中,已经开展了相当广泛的妇女解放运动。
维新派的妇女解放思想当时西方已经兴起的妇女学说,诸如”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这样的思想就影响到维新派。
戊戌变法以后,在中国也萌发了资产阶级的女权运动。
辛亥革命的妇女运动20 世纪初,在女子教育特别是女子留学教育发展的基础上,中国出现了一批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式的知识妇女群,她们主要来自留学运动、教会女学和国人自办的女学。
社会上出现了女性对传统家庭角色的冲击,新女性家庭形象已在部分青年知识女性以及个别家庭女性身上展示出来。
在婚姻的缔结上,女当事人开始注意把握主婚权利。
新文化运动时期一大批进步女性为争取自身权利进行了各种尝试,成为女子解放运动的主力。
此时期婚姻家庭问题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有一些著名的女作家,如冰心、丁玲、张爱玲等,以爱情婚姻家庭等为题材,反对封建婚姻和旧道德,提倡男女平等,追求美好爱情,从舆论上作开导。
五四运动时期的妇女运动五四运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新婚姻文化思想:即对封建婚姻制度的批评和否定。
这不仅要求男女平等,而且要求以尊重人格的观点尊重妇女。
7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男女平等” 观念的巩固和发展反帝反封建一直是中国近代的主流,其中彻底废除封建式的婚姻制度,才能使女性的地位得以提高,进而实现妇女自身的解放。
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前期的一系列的努力,中国女性有了对婚姻自主权的向往和需求,有了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同时人们对女性的尊重程度普遍提高,中国女性逐渐摆脱封建传统、习俗对其婚姻及其家庭生活的桎梏和影响。
建国前,在根据地出现了有关婚姻的各种规定和立法,如《妇女问题决议案》、《保护青年妇女条例》、《婚姻法》、《婚姻问题决议案》等等。
近代以来民主思潮影响下平等、自由的观念在婚姻关系中的体现,“男女平等”的观念虽然在很长一段时间还会受到拒绝,但是它在这一时期已经得到了巩固和加强。
建国后中国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得到提高新中国于1950 年颁布了第一部婚姻法。
这部婚姻法废除了包办强迫婚姻,实行男女婚姻自由,禁止重婚、纳妾,实行一夫一妻制,反对男尊女卑,实行男女平等,并强调夫妻双方对于家庭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之后,从1980 年婚姻法、2001 年婚姻法再到2010 年的婚姻法,针对改革开放以来政治经济的大环境变化下,中国女性在婚姻关系中所面临的新问题作出调整。
在这个阶段,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的提高不仅仅限于在婚姻中的平等权、自主权这些原则性、观念性的权利,而是将女性在婚姻中的权利的维护具体化,其中核心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对女性和儿童在家庭中的生理弱势的考虑,给予妇女和儿童的特殊保护,二是对妇女在家庭中的财产权利作出明确的规定,尤其是肯定了女性在家庭生活中从事家务劳动的价值及其对家庭所作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