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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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税法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2024/1/26
第三节 税法的分类
一、税收实体法
▪ 纳税义务人 ▪ 课税对象 ▪ 税率 ▪ 减税、免税 ▪ 纳税环节 ▪ 纳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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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法的分类
二、税收程序法
▪ 税务登记 ▪ 账簿、凭证 ▪ 纳税申报 ▪ 税款征收 ▪ 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 税款征收中的相关制度
三、税法的效力
▪ 空间效力 ▪ 时间效力 ▪ 对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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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税法概述
四、税法的作用
▪ 税法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保证 ▪ 税法是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依据 ▪ 税法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 ▪ 税法是监督管理的有力武器 ▪ 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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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6
第四节 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点
▪ 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 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税收法律关系 是法律关系的一种具体形式,因此具有法律关系的一般 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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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税收法律关系
▪ 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
第一节 税法概述
五、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 税法与宪法 ▪ 税法与民法 ▪ 税法与刑法
2024/1/26
第二节 税法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
▪ 税收法律主义 ▪ 税收公平主义 ▪ 实质课税原则 ▪ 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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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税法原则
二、税法适用原则
▪ 法律优位原则 ▪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税一知识点汇总

税一知识点汇总

税一知识点汇总一、税法基本原理税法:税法•义务性法规;行政法-授权性法规;刑法■禁止性法规税法和行政法均体现了国家单方意志,不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调整的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税款优先权:考虑时间:欠税在前,税款优先于物权(抵押质押留置)不考虑时间: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税法核心:实体法我国实体法主要包括: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行为税法税法的特点(是税收上升为法律后的形式特征,应与税收属于经济范畴的形式特征相区别):性质-义务性内容■综合性过程-制定法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常委、地方人大及常委、行政机关我国税法生效方式:税法通过一段时间后开始生效、税法自通过发布之日起生效、税法公布后授权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施日期我国税法失效方式:以新税法的生效日为旧税法失效日(最常见)税法作用:经济作用+规范作用规划作用:指引作用(能不能做)-目的在于鼓励人们从事税法所允许的行为评价作用■行为与税法的协调统一预测作用■合理安排税收筹划强制作用-惩罚+预防教育作用-纳税意识培养经济作用:税法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调控宏观经济是税收的基本职能程序法基本制度:回民只听诗,听证制度是程序法核心回避(公正)、表明身份、职能分离、听证制度(公开公平公正)、时限制度税收法律:(12个税1个征管)人大: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常委会:税收征收管理法、车船税法、环保税法、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资源税法、车辆购置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印花税法税收法规:(6个税•增值+消费+土房城关)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关税暂行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税收规章:(办法、规则、规定)一般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税务规范性文件:非立法、非特殊、不可诉、向后发生效力应当以公告形式发布,不以公告形式发布的不得作为税务机关执法依据,可使用办法、规定、规程、规则等名称,不得使用条例、实施细则、通知、批复等名称,不立即施行将有碍执行的可自发布之日施行,一般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不得设定-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税、补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溯及过往制定-县税务机关在法律法规省以上税务机关税务规范性文件明确授权的直接制定,否则提请上一级税务机关制定(各级税务机关的临时机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税收:属地+属人管辖税收执法通常意义上,都是指狭义的税收执法税收执法特征:单方意志法律强制、具体、裁量、主动、效力先定、有责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税收行政司法既包括涉税行政诉讼制度,也包括税务机关或法院所采取的强制执行程序制度税收司法审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对象,仅限于合法性审查税务抽象行政行为已纳入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诉讼的范围我国税收实体法内容:流转税法(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所得税法、财产税法和行为税法税种与税收实体法的一一对应,一税一法在税收刑事程序中有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四个国家机关参与,经历案件移送、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和司法裁判四个阶段税收刑事责任制度包括:规范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刑事实体制度、保障和维护税收征管秩序的刑事实体制度"两税法"是我国赋税史上的重大改革,它对于平衡税负,合理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巩固中央财政都曾起到了积极作用唐中期实行的两税法:量出制入原则、实物税与货币税并重(实物税为主)、税款分夏秋两次缴纳、户税按九等分摊、鳏寡孤独及赤贫者免征一条鞭法:由对人征转为对物征,由缴纳实物转为缴纳货币特征: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基本保障)征税主体-国家依据-国家政权目的-满足国家财政需要分配客体-社会剩余产品基本原则(法公信实):(法律主义与信赖主义存在一定争议)1税收法律主义(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依法稽征(课税要素/法定程序))2税收公平主义(能力不同负担不同)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汲取了民法诚实信用原则)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解释和事先裁定,可以作为纳税人缴税的根据,当这种解释或裁定存在错误时,纳税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纳税人因此而少缴的税款也不必缴纳滞纳金。

税法第5版曹越 引例及习题答案

税法第5版曹越 引例及习题答案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本章重点】1 .税法原则2 .税法的分类3 .税收收入划分【引例】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

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

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

【思考】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的试点体现了什么税法原则?【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的试点工作体现了税收法定原则。

【习题】1 .【单选题】下列关于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的说法,错误的是()oA.课税对象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B.课税对象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C计税依据是在目的物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对目的物计算税款的依据和标准D.课税对象是从量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计税依据是从质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答案】D【解析】税目是从质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计税依据(税基)是从量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

2 .【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收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B.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体现了法律优位原则C.税收效率原则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节约税收征管成本D.制定税法时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给予特定纳税人特别优惠,这•做法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答案】ABCD【解析】以上四个选项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均是正确的表述。

3 .【多选题】下列关于我国税收法律级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税法一教材笔记

税法一教材笔记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知识点:税法的概念1.征税主体是国家2.征税依据是政治权利税3.征税目的是满足国家财政需要收4.分配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5.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1.立法机关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机关。

2.税法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不是税收分配关系。

3.狭义税法仅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税特点:法1.从立法过程看属于制定法(制定而不是认可)2.法律性质属于义务性法规(不是授权性法规)3. 内容上具有综合性知识点:税法原则★税法基本原则税法适用原则1.法律优位原则1.税收法律主义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2.税收公平主义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3.税收合作信赖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主义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4.实质课税原则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税收法律主义税收公平主义1.课税要素法定要素法律直接规定,实施细则等仅是补充,行政立法的法规、规章没有法律依据或违反税收法律的规定是无效的;委托立法须有限度。

2.课税要素明确规定应无歧异、矛盾和漏洞;自由裁量权不应普遍存在和不受约束。

3.依法稽征征纳双方均无权变动法定课税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即使双方达成一致也是违法的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

如:个税种的超额累进税率征纳双方主流关系为相互信赖合作,不是对抗。

(1)无充足证据,税务机关不能怀疑纳税人是否依法纳税;(2)纳税人应信赖税务机关的决定,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解释和事先税收合作信赖主裁定错误时,纳税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少缴税款无需缴纳滞纳金。

义如:预约定价安排。

【提示】合作信赖主义适用限制:正式表示;纳税人值得保护;据此作出纳税行为应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其税负。

如:关联方之间交易价格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征税机关有权依照合 理方法进行调整知识点:税法的效力与解释★(一)税法的效力 1.空间效力 2.时间效力 3.对人的效力 1.空间效力全国范围有效(个别特殊地区除外) 地方范围有效 2.时间效力3.对人的效力属人、属地、属地兼属人原则。

(完整word版)税法1复习资料

(完整word版)税法1复习资料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税收的概念:1) 征税的主体是国家,除了国家之外,任何机构和团体,都无权征税。

2)国家征税依据的是其政治权力。

3)征税的基本目的是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已实现其进行阶级统治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职能。

4)税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税收不能课及生产资料和劳动者报酬,否则简单再生产将无法维持。

5)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

税收是经济学概念,税法则是法学概念。

有权的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我国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力义务关系,而不是税收分配关系。

从广义上讲,税法是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即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讼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

从狭义上讲,税法指的是经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

法是税收的存在形式,税收之所以必须采用法的形式,是由税收和法的本质与特性决定的:1)从税收的本质来看,税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剩余产品分配关系。

2)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强制性。

无偿性、固定性的特点。

其中无偿性是其核心,强制性是其基本保障。

3)从税收职能来看,调节经济是其重要方面。

**税法的特点:1)从立法过程来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是习惯法。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

3)从内容看,税法具有综合性。

(我国没有税收法典和税收基本法)税法原则是构成税收法律规范的基本要素之一。

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抽象和概括,是贯穿税收立法、执法、司法等全过程的具有普通指导意义的法律准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在税收法制中的体现,是国家税收法治的理论基础。

任何国家的税法体系和税收法律制度都要建立在一定的税法原则基础上。

税法原则可以分为税法基本原则和适用原则两个层次。

**税法基本原则: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税法基本原则可以概括成税收法律主义、税收公平主义、税收合作信赖主义与实质课税原则。

1)税收法律主义也称税收法定性原则(依法),税收法律主义的功能则偏重于保持税法的稳定性与可预测性,税收法律主义可以概括成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和依法稽征三个具体原则。

税法的基本原理与法律制度

税法的基本原理与法律制度

税法的基本原理与法律制度税法是国家依法征收和管理税收的法律规定,它是贯彻税收政策、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

税法的基本原理和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税法的基本原理、税法的法律体系以及税法的立法程序。

一、税法的基本原理1.合法性原则:税法征收税收必须依法进行,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而滥用职权。

合法性原则是税法能否起到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的根基,也是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

2.公平原则:税法征收应该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能力来确定税收的缴纳额度和方式。

公平原则要求税法在征收过程中充分考虑社会公平正义,对不同纳税人实行差别化的税收政策。

3.普遍原则:税法征收应该广泛适用于所有纳税人,不分种族、信仰、性别和社会地位。

普遍原则要求税法不得依赖个别案例而制定个别的税收政策,确保税法公正透明。

4.稳定原则:税法应该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得频繁地修改或废止,以确保税收政策的可预测性和国家财政的稳定性。

稳定原则有利于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形成稳定的交互关系,促进经济的长期发展。

5.简便原则:税法应该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和操作,对纳税人的负担应该合理可行。

简便原则有利于减少纳税人的违法行为和税务争议的发生,提高税法的合规性。

二、税法的法律制度1.税法的法律体系税法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宪法、税法基本法、税法、税收征管法和税务行政法规。

宪法是最高法律法规,确立了税收的基本原则和税收的基本制度;税法基本法是税法的法律基础,规定了税法的基本原则和纳税人的基本权利义务;税法是具体的税法规定,按照税法基本法制定而成;税收征管法是负责税务管理的基本法规,规定了税务机关的职权和管理义务;税务行政法规是税法的细则,为税法的实施提供了具体操作指南。

2.税法的立法程序税法的立法程序主要包括立法倡议、立法草案起草、立法审议、立法发布和立法效力等环节。

税法的立法过程通常由国家立法机关负责,如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

立法倡议是指将税法的法律制定提出并争取立法机关进行批准立法的程序;立法草案起草是指拟定税法的具体内容和形式,通常由税务部门或类似机构负责;立法审议是指立法机关对税法进行讨论、修改和决定的过程;立法发布是指通过立法程序将税法正式发表并生效,一般由国家法定机关或负责立法的机构负责;立法效力是指税法获得法律住户的效力和约束力,依法适用并受到维护。

法学财税法知识点总结

法学财税法知识点总结

法学财税法知识点总结一、税法基本原理1.1 税法的基本概念税法是国家用来管理和征收税收的法律体系,是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

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税收的种类、征收的程序、税务行政的组织和方法、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1.2 税法的基本原则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平性原则、简易性原则、便利性原则、适用性原则等。

合法性原则是税法制定的基本原则,规定了税法的规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使得税收制度的实施具有合法性和合规性。

1.3 税法的功能和作用税法的主要功能是规范税收的征收和管理活动,保障国家税收的合法性和效益。

税法的作用是保障国家税收的合法性和效益,保障纳税人的权益,促进国家税收的正常征收和运作。

二、税收基础知识2.1 税收的基本概念税收是国家依法对国民和单位征收的财政收入,是一种强制性、无偿性的财政收入形式。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用于维护国家的社会、经济和文化事业。

2.2 税收的种类税收的种类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

直接税是指国家直接对个人和单位征收的税收,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间接税是指国家通过向货物和服务征收的税收,如增值税、消费税等。

2.3 税收的征收原则税收征收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平性原则、适用性原则、便利性原则等。

合法性原则要求税收的征收必须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进行,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2.4 税收的征收程序税收的征收程序包括税收的纳税义务人确定、纳税义务和责任确定、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征收和管理等环节。

税收的征收程序是保障国家税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重要程序。

三、税法主要内容3.1 税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税收的合法性、公平性、简易性、便利性和适用性原则。

税法的规定包括税收的种类、税率、征收的范围、纳税申报和缴纳、税务行政等。

3.2 税法的具体内容税法的具体内容包括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资源税法等。

个人所得税法是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的法律,包括纳税义务人的确定、应纳税所得的计算、税率、纳税申报和缴纳等。

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税法》ppt

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税法》ppt

第四节 我国税法的制定与实施
一、税法的制定
(一)税收立法机关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2.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立法 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4.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 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6.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二)税收立法程序
◎◎税务机构设置与税收征管理 我国税务机构设置是在中央政府设立国家税务总局,作为 税务管理工作的最高职能机构,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 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 职责,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 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2018年6月15日全国36个省级新税务机 构统一挂牌。
五、税法的地位及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第二节 税收法律关系
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 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分为征税主体和 纳税主体。 2.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共 同指向、影响和作用的客体对象。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在征纳活动中依法 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它决定了税收法律关系的实质,是税法体系 的核心。
征税对象
1.税目 2.计税依据
税率
1.比例税率 2.累进税率 3.定额税率
纳税环节
1.单环节纳税 2.多环节纳税
纳税期限
1.税款计算期 2.税款缴库期 3.纳税义务发生
时间
减税免税
1.税基式减免 2.税率式减免 3.税额式减免
纳税地点
违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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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地方固定收入的有:
1)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 中交纳的营业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 3) 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
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 4) 房产税。 5) 车船使用税。 6) 印花税。 7) 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 8) 耕地占用税。 9) 契税。 10) 土地增值税。 11) 城市房地产税。 12) 车船使用牌照税。
第一节 税的概念和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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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直接税和间接税(根据税最终归宿划分) 直接税是指由纳税人自己承担税负的税种。 间接税是指纳税人可以将税负转移给他人,自己 不直接承担税负的税种。
(三)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根据税 的管理权和税的收入支配权划分)
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管理和支配的税种。 地方税是指由地方政府管理和支配的税种。 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是指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和 支配的税种。
流转税是指以商品交换和提供劳务为前提,以商品流转 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所得税是以纳税人的所得或收益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财产税是指以国家规定的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财产数量或价 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行为税是指以某种特定行为的发生为条件,对行为人加以 征税的税种。
资源税是指以占用和开发国有自然资源获取的收入为征税 对象的不是其他任何东西。”
“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
恩格斯:
“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
富兰克林:
“这个世界上只有死亡和征税是确定无疑的。”
第一节 税的概念和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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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的概念
(一)税的形式特征
税收三性: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税收“三性”是区别税与非税的外在 尺度和标志。
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相辅 相成,缺一不可。
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保障,固定 性是对无偿性和强制性的一种规范和 约束。
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区别
财政收入形式 强制性 无偿性 固定性
税收



国有财产收入 √
X

公债
X
X
X
罚没收入


X
政府收费
属于中央固定收入的有:
①关税。 ②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 ③消费税。
④企业所得税:铁路运输、国家邮政、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 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海洋 石油天然气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⑤营业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 中缴纳的营业税。 ⑥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 总公司集中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⑦车辆购置税。 ⑧个人所得税;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中央地方共享税
①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 ②所得税:除铁路运输、国家邮政、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 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归中央收入 外,其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 2002年所得税收中央分享50%,地方分享50%;2003年所得税 收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2003年以后年份的分享比例根据 实际收入情况再行确定。同时,以2001年为基期,地方分享的所得 税收入,若小于地方实际所得税收入,差额部分由中央作为基数返 还地方;若大于地方实际所得税收入,差额部分由地方作为基数上 解中央。
③资源税:陆地资源税归地方收入,海洋石油资源税归中央收入。
④证券交易印花税:2002年起,中央分享97%,地方分享3%。 ⑤教育税附加:属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缴纳的入中央 库,其他入地方库。
第一节 税的概念和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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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从价税和从量税(根据计税标准划分) 从价税是指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计税标准征收的税种。 从量税是指以征税对象特定的计量单位为计税标准征收的税
税是以实现国家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 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 行为实施的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课征,是一种 财政收入的形式。
第一节 税的概念和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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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定义概括了以下含义:
第一,指明了税的目的。国家征税的目的是实现国
家的公共财政职能体现为四个方面:资源配置、收入分配、 调控经济与监督管理职能。
税法
徐孟洲 著
1、今天,你交税了吗?
衣、食、住、行……
2、你知道税会用到哪些地方 吗?
第一编 税法基本原理
第一章 税与税法
本章结构
第一节 税的概念和根据 第二节 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第三节 税法的价值和理念 第四节 税法的地位 第五节 税法的功能与作用 关键术语:税 税法 税法调整对象
税法价值 税法理念 税法功能 税法作用 税法地位

X

第一节 税的概念和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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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的本质特征
税 的根本性质,即税的本质,是国家作为一方主体 依法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而形成的特殊分配关系。
(三)税的社会属性
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 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国家 政权的性质和法律制度的不同,受所有制、国家性质和法 律制约的税的性质也不同。(特色1、2) (四)税的概念
税收强制性,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依据 直接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对征纳税双方的税收行为加以 约束的特性。
税的无偿性,是指国家税收对具体纳税人既不需要 直接偿还,也不需要付出任何形式的直接报酬或代价。
税的固定性,是指国家税收必须通过法律形式,确 定其课税对象及每一单位课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数额, 并保持相对稳定和连续、多次适用的特征。
种。 (五)普通税和目的税(根据税是否具有特定用途划分)
普通税是指用于国家财政经常开支的税收。 目的税是指专款专用的税收,如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 税、 社会保障税等。 (六)价内税和价外税(根据计税价格中是否包含税款划分) 我国的关税和增值税,其计税价格中不包含税款,属于价 外税。 其他从价税均属于价内税。
第二,指明了税的政治前提和法律依据。国家征税 凭借的是政治权力和法律。
第三,指明了税主体。税主体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 主体。
第四,指出了税的形式特征,即税收形式上的“三 属性”。
第五,使用“非罚”一词揭示了税的非罚性。
第六,揭示了税的社会属性。
第一节 税的概念和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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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的分类
(一)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根 据征税对象的性质和特点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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