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园绿地管养及环境卫生检查扣分细则
绿化工程养护管理检查评分标准

绿化工程养护管理检查评分标准
注:考核分95分以上付全款(包括95分),考核分94—90分按95%付款。
考核分89—80分按90%付款,考核分79—70分按80%付款。
考核分低于69分(包括69分)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赔偿。
项目:负责人签字:总考核分:日期:
绿化工程养护管理检查评分标准
注:考核分95分以上付全款(包括95分),考核分94—90分按95%付款。
考核分89—80分按90%付款,考核分79—70分按80%付款。
考核分低于69分(包括69分)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赔偿。
项目:负责人签字:总考核分:日期:
绿化工程养护管理检查评分标准
注:考核分95分以上付全款(包括95分),考核分94—90分按95%付款。
考核分89—80分按90%付款,考核分79—70分按80%付款。
考核分低于69分(包括69分)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赔偿。
项目:负责人签字:总考核分:日期:
绿化工程养护管理检查评分标准
注:考核分95分以上付全款(包括95分),考核分94—90分按95%付款。
考核分89—80分按90%付款,考核分79—70分按80%付款。
考核分低于69分(包括69分)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赔偿。
项目:负责人签字:总考核分:日期:。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综合公园管养维护要求的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综合公园管养维护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09.29•【字号】深市监标[2013]12号•【施行日期】2013.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综合公园管养维护要求的通知(深市监标〔2013〕12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综合公园的管养和维护,进一步提升公园管理水平,我局会同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制订了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综合公园管养维护要求》(编号:SZDB/Z81-2013),现予发布,自2013年11月1日起实施。
具体文本请链接:http://查询。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3年9月29日综合公园管养维护要求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与定义4 园容卫生4.1 一般规定4.2 园容保洁4.3 公厕卫生4.4 垃圾处理5 植物管养5.1 一般规定5.2 木本植物5.3 草本植物5.4 藤本植物5.5 水生植物5.6 竹类植物5.7 古树名木5.8 林木抚育6 设施维护6.1 一般规定6.2 园内建筑6.3 园路系统6.4 游乐设施6.5 配套设施7 安全管理7.1 一般规定7.2 游人安全7.3 作业安全7.4 山林防火7.5 防灾避险8 信息管理8.1 档案管理8.2 日常管理前言为加强对深圳市综合公园管养维护工作的规范指导和技术监督,提高综合公园管养维护水平,改善城市的人居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深圳市园林研究中心、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深圳市国艺生态园林景观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雷江丽、郑小兰、叶丽敏、曹华、谢良生、张苏州、廖亮、康杰、徐丽莉、史正军、袁丽丽、钟华友、吴耀珊综合公园管养维护技术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深圳市综合公园的各项管养维护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域内综合公园的管养维护工作。
环卫保洁(绿化管养)考核要求

绿化管养管理
项目
考评要求
扣分标准
(一)
日常管理
1.1月度自查及时
管养单位月度自查。自查内容:养护维修计划完成情况、日常巡视情况、月自行抽查情况、12345热线落实、办理情况,并形成自检评价报告;同时报月度完成情况表
2.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日及各项创建活动的巡查、督查工作执行情况的考核。对任务执行落实情况不力的予以通报或扣月度管养经费的1%。
1.2绿化管养质量
发出新芽后未进行抹芽,有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并生枝、交叉枝、吊枝、枯枝。修枝切口不平整,出现叉棍现象,限期内未完成整改扣0.5分/株;出现行道树枝条影响行人与车辆通行的,下垂枝低于2.5m,限期内未完成整改扣0.2分/株;行道树病虫害发生率超过3%,扣0.5分/株。
及时清除死树、枯枝、坏桩,发现一处扣1分。
绿地内有明显植空带、斑秃、杂草、虫害、垃圾,发现一处扣1分。
(二)
社会监督
1.3群众媒体监督
对热线平台反映热线问题处理情况月考核。对同一地点两个月内连续被投诉3次以上的、整改不力被亮黄灯的,每次扣5分;对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被上级领导批示件要求整改的问题,每次扣10分。
备注:
1.对未完成养护维修计划、小修计划的情况,扣月度管养经费2%。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2
1
卫生秩序
(15分)
绿地内有建渣、纸屑、枯枝叶、燃烧垃圾等废弃物
1-3
0. 5-2
0. 3-/1
绿地设施上有牛皮癣及乱涂乱画痕违
2
1
0.5
绿地内停放车辆、杂物
2
1
0.5
绿地设施外表卫生:提示牌.标志牌等绿地公共设施外表有积存灰尘/水体水面有漂浮物.青苔、藻类/鱼类喂养、鱼病防治
1-3
0. 5-2
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序
号
考核工程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分)
一类
二类
三类
—
日常养护
(60分)
植物长势:未到达长势甩,枝壮叶茂,叶色正常.有光泽.无明显黄叶、焦叶、卷叶、枯萎叶,生长季节不落叶的标 准(施肥)
1—3
0. 5—2
0. 3—1
绿篱、造型灌木
景魇
缺株断带1米(含1米)/缺株断带1-3米(舍3米)/缺株断带3米以上
1/2/3
0.5/1/2
0. 3/0.5/1
外表不平整圆滑,线条不清晰,露空皱、枝杆、捆扎物,高矮不均稀,上下不饱满有脱脚,留茬过高 未按时修剪
1—3
0. 5—2
0. 3—1
枯死灌木、枯死树
3
2
1
绿地裸露土(草坪、灌木):1平方米以内/1-3平方米以内/大面积裸露土
1/2/3
0.5/1/2
0. 3/0.5/1
2
1
0.5
绿地有零星杂草/大面积杂草/树池内杂草
1/3/1
0. 5/2.0
/0.5
0. 3/1/0.3
支柱扶正(乔木、大灌木):倾斜度超过10度或倒伏1株
道路绿地养护质量考核扣分细则(一级绿地)

施工场地无防护栏、警示牌等安全文明措施,扣0.5分/处。
2
喷药作业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未设置安全告示标识, 扣0.5分/次;剩余药剂、药瓶乱丢弃的,扣0.5分处;浇灌作业未按规定时间、规定操作要求进行的,扣0.5分/次。
3
乱焚烧绿化垃圾、修剪物,扣1分/次,并罚款500元/次。
2
八
台账资料
及其他
10分
3
绿化修剪废弃物未在半个工作日内及时清理,扣0.2分/处;垃圾乱倾倒,扣2分/处,并罚款300元/次。自然落叶未及时清理的每扣0.2分/处。
3
六
绿地监管
5分
对占绿毁绿现象、破坏绿化景观行为不及时劝阻或上报的,扣0.5分/次。
5
七
安全文明规范10分
养护人员、巡查人员着装与证件佩戴不规范(安全措施不到位等)的每发现扣0.5分/人;养护人员到岗率与合同规定不符的,扣0.5分/人;车辆设备无统一标识,养护工具、设备摆放不整齐,扣0.5分/处。
5
二
肥水标准
5分
由于肥、水管理不善造成的枯黄、叶烧现象,乔灌木每株、绿篱、草坪每平方米扣0.2分;没有肥、水计划扣1分/月度;未按标准施肥、灌溉的,每次扣1分。
5
按整改完 成情况以 每0.1分50元-150元扣减养护费。
三
病虫害防治
10分
有明显病虫害危害的,乔灌木扣0.2分/株,绿化带 扣0.2分/m²;用药配比不正确、操作不规范,扣 分/处;无病虫害防治预案和防治计划,扣2分/月度;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违禁药品(如草甘膦等),扣2-3分。发生药害事故,该项全扣。
2
五
卫生保洁管理
10分
绿地实行12小时动态保洁,绿地内有白色垃圾、建筑渣土,枝叶上有晾晒 物、吊挂物,中心城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城郊结合部超过4小时的,扣0.2分/处;卫生死角,扣1分/处。
绿化管养考核评分表-精品

扣0.05
分、0.1分
25
补植操作不符合要求的,乔木和单株灌木每株扣0.1分,灌木和草
本花坛及地被每平方米扣0.05分。
扣0.05
分、0.1分
26
死树和树桩没及时挖掉,每株扣0.1分。
扣0.1分
7.病
虫害防
治
(5分)
27
管理范围乔木、灌木病虫害受害,影响景观,囤苗、特级、一级、
绿化管养考核评分表
绿地类型:
标段名称:
考核项
目
序
a
评分内容
扣分标准
扣
分
1.规
划与保
护(5
分)
1
存在无审批占用绿地情况,且无记录、上报,每平方米扣0.1分
每平方米扣
0.1分
2
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私自改变绿地用途的,每平方米扣0.1分
每平方米扣
0.1分
2.作
业规范
(10
分)
1
迟到、早退、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每人次扣
二级扣0.1分,三级等其它扣0.05分。
扣0.05
分、0.1分
28
养护范围内存在薇甘菊等外来有害植物(每处扣0.3分)
扣0.3分
29
乔木的树洞未及时填灰保护(每处扣0.05分)
扣0.1分
8.基
础管养
(10
分)
30
地被草坪花坛存在明显杂草,影响景观,特级、一级、二级每10
平方米扣0.1分,三级等其它扣0.05分。
0.1分
2
不穿工作服(包含主管、队长)
每人次扣
0.1分
3
管养工人在公园内晾摊杂物
绿化养护考核评分标准(公园绿地)

10
达不到标准每处扣1–5分,未适时对施肥绿地中耕松土、施肥、喷药的每次扣3–5分。发现有虫、草坪和树木枯萎现象的每处扣3分。
10
修剪后裸枝明显扣1–3分,徒长枝超过10㎝扣1–3分,绿篱残破每处扣0.1分,绿篱、色块高度超标每处扣3分。
3、草坪植物长势茂盛,覆盖度95﹪以上,杂草及时清除草坪纯洁度90﹪以上,适时修剪草坪,草高不超过8㎝,保持草坪平整,草坪与色块间隔清晰,排水及时,无明显积水。
12
覆盖度95﹪以下扣1–5分,纯洁度90%以下扣1–3分,草坪明显不平整每处扣1–3分,明显积水每处扣0.5分–1分,未使用机械修剪扣5分,草坪修剪不适时或者不及时扣2–3分,草坪抽样高度超过8㎝扣1分(低洼处除外)。
覆盖度95以下扣15分纯洁度90以下扣13分草坪明显不平整每处扣13分明显积水每处扣05分1分未使用机械修剪扣5分草坪修剪不适时或者不及时扣23分草坪抽样高度超过8扣1分低洼处除外
绿化养护考核评分标准(公园绿地)
绿化养护考核评分标准(公园绿地)
区域:考评日期:年月日
考评标准
标准分
扣分标准
扣分合计
考核工作
备注
公园绿地养护
1、乔、灌木树冠完整、生长旺盛、无病虫害、无枯枝、无死株、无倒状树木、及时做好冬季涂白和防冻工作。
12
因管理不当引起树木不完整或者死亡株扣1分,明显病虫枝、枯枝每枝扣1分,树木缺少1株扣5分,讲不清原因的树木缺少则另行处罚。
2、绿篱、色块及其他植物修剪适度符合植物生长特性、高度标准、整齐、美观无破线,徒长枝控制在10㎝以下,长签字:考核成员:平时检查负责人:承包责任人:
深圳园林绿化管养规范标准

深圳园林绿化管养规范标准园林绿化管养规1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草坪、灌木、花卉、乔木、古树名木、垂直绿化、水池、园路、卫生及设施的管养规。
本标准适用于市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治理的养护。
2术语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树冠本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
大多数树种由中心主枝、主枝、副主枝、三级主枝枝组,包括结果枝和生长枝等大小枝条组成,棕榈科和铁树科指主干以上的簇生叶部分。
2.2花蕾期植物从抽苔观蕾到开花前的叶期。
2.3叶芽能发育成枝和叶的芽。
叶芽外形较瘦小,先端尖。
2.4花芽能发育成花或花序的芽。
花芽外形较肥大,略呈圆形。
2.5生长势栽培条件下植物的生长的趋势。
泛指生长速度、整洁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但有时仅指生长速度。
2.6施肥园林植物整个生长过程中肥料的施用。
2.7除草园林植物生长期间人工去除杂草的措施。
2.8浇灌人工引水浇灌的措施。
其目的是及时满足园林植物水分的需要,或调节土壤温度和土壤水分。
2.9下缘线由同一道路中每株行道树树冠底部缘线形成的线条。
3分级管养根据园林绿化地点的重要程度及植物的种类将管养分为一级管养、二级管养和三级管养3种等级。
重要观光地点的园林绿化(含其中的草坪、灌木、乔木、水池、园路和设施)、造型植物及古树名木的管养划分一级管养;偏远地方的园林绿化(含其中的草坪、灌木、乔木、园路和设施)的管养划为三级管养;除一级管养和三级管养外的划分为二级管养。
市技术监督局1999-04-28批准1999-04-28实施4一级管养规4.1草坪管养草坪一级管养的标准是目的草种生长旺盛,呈勃勃生气,草坪整洁雅观,四季常绿,覆盖率达98%以上,杂草率低于3%,大坑洼积水,无裸露地。
4.1.1生长势生长势强,生长量超过该草种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叶片健壮,生气勃勃,叶色浓绿,无枯黄叶。
4.1.2修剪考虑季节特点和草种的生长发育特性,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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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园绿地管养及环境卫生检查扣分细则
为把深圳建设成为一个整洁、优美、安全、舒适的生态型园林式花园式城市,参照《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管养规范》与《深圳市公园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1 扣分事项说明
1.1检查扣1分值合计扣管理费人民币10元。
1.2项目中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
2日常制度检查
2.1迟到、早退、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每人次扣2分。
2.2不穿工作服、着装不整齐者(如草帽乌黑、穿拖鞋、上下服装不统一等),每人次扣0.5分。
2.3绿化专业公司现场负责人未向公园管理处相关部门请假擅自离岗者,每人次扣10分。
3公园环境卫生检查
3.1保洁时间内(日常保洁时段为6∶00-23∶00,重要景点与节假日保洁时间另行安排)管养范围内有垃圾杂物(包括生活垃圾、石砾、砖块、干枝枯叶、粪便、鼠洞和蝇蚊滋生地等),每平方米扣1分。
3.2劳动工具不按规定摆放,每处扣2分。
3.3垃圾不按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收集点,每处扣2分。
3.4在公园内焚烧垃圾,每处扣10分。
3.5往公园自然山体或其它偏僻地段倾倒垃圾,每处扣50分。
3.6绿地边缘、林间小径两侧可视范围内有垃圾,根据严重程度扣1-5分。
3.7沙井、雨水井沟中存在积沙(土)或其它杂物,每平方米扣1分。
3.8建筑物(墙面)、广场、停车场、园道、平台、石级、围栏、亭、廊、
园灯、石台、座凳及康乐设施等有污迹、乱涂画、乱张贴,每平方米扣2分。
3.9垃圾箱盖未盖好或外表有污垢,每处扣1分。
3.10垃圾箱内垃圾盛满未及时更换垃圾袋,每处扣1分。
3.11公园水体、水池存在枯枝烂叶、生活垃圾及其它漂浮物未及时清理,
每平方米扣2分。
3.12公园景观水水质不达标,每处扣5分。
3.13公园垃圾收集点周围存在散落垃圾、有污迹、存积水或其它杂物,每
平方米扣2分。
3.14公园垃圾收集点有明显异味,每处扣2分。
3.15公园垃圾收集点露天或侧面敞开,每处扣2分。
3.16厕所有难闻气味,每次扣5分。
3.17厕所发现蚊蝇滋生、蹲位有明显污迹或蜘蛛网,每处扣5分。
3.18厕所地面、墙面、洗手盆及厕盆有残留污物或污迹,每平方米扣2分。
2.19使用过的厕纸等遗弃用品丢放在垃圾桶以外地方未及时清除,每处扣
1分。
3.20保持厕所下水道通畅无淤塞,如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或报告的,每处
扣10分。
3.21厕所设施(灯、门窗、水龙头、洗手液盒、厕纸盒、插销等)损坏未
及时报告,每处扣2分。
3.22厕所周边卫生条件不合格(如潮湿地滋生蚊蝇或存在垃圾等)每平方
米扣3分。
4公园绿化管养检查
4.1草坪不按要求修剪,每平方米扣0.5分。
4.2草坪不按要求除杂草,目的草率不符合要求,每平方米扣0.2分。
2
4.3草地有坑洼或积水,每平方米扣1分。
4.4草坪生长不良,在干旱季节,有供水条件的草地没淋足水,每平方米
扣0.3分。
4.5草坪管理不善致使黄土裸露,每平方米扣0.5分(注:成片的经济林
林下不算黄土裸露)。
4.6绿地上乔木、单植灌木未及时扶正,影响景观,每株扣2分。
4.7乔木、灌木生长不良,乔木、单株灌木每株扣1-5分,片植灌木每平
方米扣2分。
4.8花坛缺株或死亡,未按要求及时补种或补种不合格,每平方米扣2分。
4.9花坛内存在杂草、垃圾、枯枝叶等,每平方米扣2分。
4.10因管理不善造成乔木、灌木死亡的,由管养公司补植相应规格树木,
并每株扣1-10分。
4.11不根据季节的天气情况、植物种类和树龄进行合理淋水,每株扣1分。
4.12施肥后不覆土或草地施肥后不淋水,致使肥料裸露,每平方米扣1分。
4.13草坪施肥操作不当造成草坪成片枯黄或死亡的,由管养公司负责恢复
或更新,并每平方米扣1分。
4.14乔灌木、绿篱未按要求修剪,影响景观。
乔灌木每株扣1分;绿篱每
平方米扣1分;“树钉”每处扣1分。
4.15死树及死树桩未及时清挖,每株扣5分。
4.16乔灌木和花坛未按要求除草松土,每株乔木、灌木扣2分或每10平
方米花坛扣2分。
4.17绿地养护期间,围栏区域内,游客进入不劝阻,每人次扣1分。
4.18管理范围内草坪、地被、花坛、乔木、灌木病虫害受害程度达10%,
每株或每平方米扣5分。
4.19护树设施安装不当或设施损坏不及时修复,每株扣2分。
3
4.20护树带未及时松绑或未绑稳造成树木损伤,每株扣1分。
4.21台风后未及时进行扶树、护树、修补残缺、清除断枝、落叶、垃圾、
绿化景观未最大限度恢复,每株扣5分。
4.22对管养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如锐器、碎玻璃、取水口保护装置、雨水
井盖板缺失等),未及时清除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每处扣10分。
若造成游客伤害的,由管养公司负责赔偿。
4.23 工作人员不文明施工、对游客不礼貌等行为,每次扣10分。
4.23上班时间内发现有损坏设施、破坏花草树木的行为不制止或不及时报
告,造成设施及花草树木损坏,每处或每株扣2分。
4.24浪费用水,如水龙头未关好、水池满而未关闸、开关损坏未修理等造
成用水浪费的,每次或每处扣5分。
4.25淋水期间,已经达到浇灌目的,依然任其放流或喷灌,浪费水资源,
每处扣2分。
4.26绿地养护期间,围护桩(杆)倒地未及时扶正,拉绳不规范,没有必要的温馨提示等,每处扣1分。
4.27园路、铺装、台阶、园林小品等园建设施,或绿化配套设施损坏且未
及时报告,每处扣2分。
4.28施肥的费用要占管养总费用10%以上,施肥的时间地段、肥料的种类
数量单价等须由公园管理机构现场签证。
否则每次扣100分。
4.29对植被的损害未及时补植,每处扣10分。
5农药使用
5.1未严格按农药使用说明施用农药,造成药害,引起园林植物死亡,由
管养公司负责赔偿,并每次扣100分。
5.2使用农药作业过程中没有警示标记,每次扣5分。
5.3喷药尽量安排在游客比较少的时间段进行,喷药时间、方法不合理,
4
受到游客投诉,每次扣5分。
5.4 禁止使用违禁农药,违者每次扣100分。
6 其他要求
6.1受媒体曝光或上级领导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经核实确有其事,每次
扣100分。
6.2对公园管理机构按规定提出的整改要求不按规定时间完成,根据整改
通知单规定的扣分标准执行。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