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0建筑装饰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完整版】2016
广东省10建筑装饰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广东省建筑装饰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2010(上、中、下)目录A.1 土石方工程 (3)A.2 桩基础工程 (7)A.3 砌筑工程 (11)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5)A.5 木结构工程 (22)A.6 金属工程 (25)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27)A.8 保温隔热工程 (32)A.9 楼地面工程 (34)A.10 墙柱面工程 (38)A.11 天棚工程 (42)A.12 门窗工程 (45)A.13 幕墙工程 (50)A.14 细部装饰栏杆工程 (52)A.15 家具工程 (54)A.16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56)A.17 广告牌工程 (63)A.18 景观工程 (65)A.19 石作工程 (67)A.20 其他工程 (69)A.21 模板工程 (71)A.22 脚手架工程 (74)A.23 垂直运输工程 (80)A.24 材料二次运输 (83)A.1 土石方工程章说明一、一般规定1、工程计量前,应了解以下事项:1)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2)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3)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4) 其他需了解的有关事项。
2、本章的土石方工程量除定额注明外,挖、运土石方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体积折算按下表计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3、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详见附表)对照后确定。
4、平整场地、沟槽、基坑和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1) 建筑场地就地挖、填、运、找平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的为平整场地;2) 图示底宽在3m以内,且长大于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3) 图示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4) 超过上述范围的,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5、本章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及地表水排除费用。
6、本章的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超过30km部分按每增加1km 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
A.23 垂直运输工程 广东省2010建筑装饰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广东省2010建筑装饰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A.23 垂直运输工程章说明一、建筑工程(一)建筑物垂直运输1、本定额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不包括机械的场外往返运输,一次安拆及路基铺垫和轨道铺拆等费用。
2、建筑物檐口高度在3.6m以内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费用。
3、地下室部分的垂直运输高度由底板垫层底至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计算,套相应高度的定额子目。
4、不能计算建筑面积且高度超过3.6米的工程(如围墙),垂直运输费按其人工费的5%计算。
5、建筑物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物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女儿墙等不计高度。
一幢建筑物中有不同的高度时,除另有规定外,按最高的檐口高度套同一步距计算。
6、群楼与塔楼工程,群楼按设计室外地坪至群楼檐口高度计算垂直运输,塔楼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塔楼檐口高度计算垂直运输。
7、建筑物间带连廊的工程,按不同建筑物分别计算垂直运输,连廊并入较高建筑物中。
(二)构筑物垂直运输构筑物的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的顶面高度为准,顶面非水平的以结构的最高点为准。
(三)叠塑石山垂直运输叠塑石山高度在6m以内的不计算垂直运输费用。
二、单独装饰工程1、本节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工程。
2、垂直运输分别以人工运输和机械运输两种方式考虑。
人工运输是指不能利用机械载运材料的垂直运输方式。
机械运输是指利用垂直运输机械载运材料的垂直运输方式。
如果使用发包人提供的垂直运输机械运输的,扣除定额子目中相应的机械费用。
3、建筑物装饰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相应楼层[顶]板面的高度。
地下室部分由底板垫层底至相应楼层(顶)板面或设计室外地面标高的高度。
单层建筑物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
4、檐口高度3.6m以内的单层建筑物,不计算垂直运输费用。
5、多层和高层建筑物中,首层层高在3.6m以内的,不计算其首层垂直运输费用。
6、建筑物地下室按其不同的高度套相应高度的定额子目。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

附表四:
广州地区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适用于《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
1、材料检验试验费,编制概算价、预算价和招标控制价时,按照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相应规定计算;工程
结算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幕墙、钢结构、消防、防雷等工程进行专项检测,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研究试验费内。
)
2、发包人供应到现场且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的材料和设备,承包人承担合同约定的保管责任,并按照材料和设备价格的
1.5%收取保管费。
单价5万元以上的材料和设备保管费,按照合同双方协商约定计算。
列入其他其他项目费.结算
时,在税后工程造价中扣减甲供材料和设备价格。
附表五:
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适用于《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2010年4月1日起执行)
附注:
1、工程排污费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2、施工噪音排污费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3、其它项目费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计算,工程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或按实际发生计算。
广东省2010建筑装饰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完整版】2016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2010版)《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目录(上册) 总说明 (3)第一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A.1 土石方工程 (5)A.2 桩基础工程 (11)A.3 砌筑工程 (14)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8)A.5 木结构工程 (23)A.6 金属工程 (26)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27)A.8 保温隔热工程 (31)(中册)A.9 楼地面工程 (32)A.10 墙柱面工程 (39)A.11 天棚工程 (39)A.12 门窗工程 (40)A.13 幕墙工程 (46)A.14 细部装饰栏杆工程 (48)A.15 家具工程 (49)A.16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48)A.17 广告牌工程 (57)A.18 景观工程 (58)A.19 石作工程 (58)A.20 其他工程 (61)(下册)第二部分措施项目 (63)A.21 模板工程 (63)A.22 脚手架工程 (66)A.23 垂直运输工程 (71)A.24 材料二次运输 (73)A.25 成品保护工程 (74)A.26 混凝土泵送增加费 (75)A.27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75)A.28 措施其他项目 (77)第三部分其他项目 (78)第四部分规费 (80)第五部分税金 (80)总说明一《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GJD-1-1-95)及《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定额是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作为企业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319249_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章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目录一、(上册) (2)A.1 土石方工程 (2)A.2 桩基础工程 (9)A.3 砌筑工程 (13)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6)A.5 木结构工程 (23)A.6 金属结构工程 (26)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27)A.8 保温隔热工程 (32)二、(中册) (33)A.9 楼地面工程 (33)A.10 墙柱面工程 (37)A.11 天棚工程 (41)A.12 门窗工程 (44)A.13 幕墙工程 (49)A.14 细部装饰栏杆工程 (50)A.15 家具工程 (52)A.16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53)A.17 广告牌工程 (60)A.18 景观工程 (61)A.19 石作工程 (63)A.20 其他工程 (65)三、(下册) (67)A.21 模板工程 (67)A.22 脚手架工程 (70)A.23 垂直运输工程 (76)A.24 材料二次运输 (78)A.25 成品保护工程 (79)A.26 混凝土泵送增加费 (80)一、(上册)A.1 土石方工程章说明一、一般规定1、工程计量前,应了解以下事项:1)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2)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3)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4) 其他需了解的有关事项。
2、本章的土石方工程量除定额注明外,挖、运土石方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体积折算按下表计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3、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详见附表)对照后确定。
4、平整场地、沟槽、基坑和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1) 建筑场地就地挖、填、运、找平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的为平整场地;2) 图示底宽在3m以内,且长大于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3) 图示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4) 超过上述范围的,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广东省2010建筑安装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广东省2010建筑安装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一、综合定额概述广东省2010年发布了《建筑安装综合定额》,该综合定额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经过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研究制定的。
该综合定额是为了规范和统一广东省建筑安装行业的定额管理,减少投标过程中的竞争扭曲现象,维护建筑市场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和其他定额相比,广东省2010建筑安装综合定额具有以下特点:1.综合性强:该综合定额包括了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空调工程等多个方面,且每个方面都有详细的计算规则和参数。
2.可使用性强:该定额旨在为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单位和业主提供指导性定额,使其在投标和施工过程中有一个可依据的标准。
3.科学合理性强:该定额是多个研究机构的结果,结合了广东省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使用方法该综合定额按照不同建筑安装工程的类型进行分类,具体使用方法如下:1.确定工程类型:按照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空调工程等不同类型分类。
2.选择适用定额: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定额进行计算。
3.按照定额进行计算:根据所选定额中的参数和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得出建筑安装工程的投标价格。
三、计算规则广东省2010建筑安装综合定额中的计算规则与其他定额类似,但也有其独特之处,以下是几个典型的计算规则。
1.电气工程在电气工程中,综合定额是按照“每平方米安装电气设备”的建筑面积来计算的。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电气工程投标价格 = 安装电气设备定额单价 × 建筑面积2.给排水工程在给排水工程中,综合定额是按照“每个给排水接口”的数量来计算的。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给排水工程投标价格 = 安装给排水接口定额单价 × 给排水接口数量3.暖通空调工程在暖通空调工程中,综合定额是按照“每平方米空调面积”或“每个空调机组”的数量来计算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暖通空调工程投标价格 = 安装空调定额单价 × 空调面积或空调机组数量四、注意事项使用广东省2010建筑安装综合定额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定额。
广东省建筑工程定额(2010)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东省建筑⼯程定额(2010)及⼯程量计算规则⼴东省建筑⼯程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2010年)⽬录⽬录 (1)总说明 (3)第⼀部分实体部分第⼀章⼟⽯⽅⼯程 (7)第⼆章桩与地基基础⼯程 (17)第三章砌筑⼯程 (21)第四章混凝⼟及钢筋混凝⼟⼯程 (25)第五章⽊结构⼯程 (32)第六章⾦属结构⼯程 (35)第七章屋⾯及防⽔⼯程 (36)第⼋章防腐、隔热、保温⼯程 (40)第九章楼地⾯⼯程 (78)第⼗章墙柱⾯⼯程 (81)第⼗⼀章天棚⼯程 (89)第⼗⼆章门窗⼯程 (86)第⼗三章幕墙⼯程 (86)第⼗四章细部装饰栏杆⼯程 (86)第⼗五章家具⼯程 (86)第⼗六章油漆涂料裱糊⼯程 (86)第⼗七章⼴告牌⼯程 (86)第⼗⼋章景观⼯程 (86)第⼗九章⽯作⼯程 (86)第⼆⼗章其他⼯程 (86)第⼆部分措施项⽬第⼆⼗⼀章模板⼯程 (86)第⼆⼗⼆章脚⼿架⼯程 (86)第⼆⼗三章垂直运输⼯程 (86)第⼆⼗四章材料运输⼯程 (86)第⼆⼗五章成品保护⼯程 (86)第⼆⼗六章混凝⼟泵送增加费⼯程 (86)第⼆⼗七章安全⽂明施⼯措施项⽬⼯程 (86)第⼆⼗⼋章措施其他项⽬⼯程 (86)第三部分其他项⽬第四部分规费第五部分税⾦第六部分附录总说明⼀、《⼴东省建筑⼯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程⼯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建设⼯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建筑⼯程基础定额》(GJD-1-1-95)及《⼴东省建筑⼯程综合定额(2006)》、《⼴东省装饰装修⼯程综合定额(2006)》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本定额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程造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设计概算、施⼯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程造价纠纷、鉴定⼯程造价的依据;也作为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2010广东省建筑与装修工程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上册)第一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A.1 土石方工程章说明一、一般规定1、工程量计算前,应了解一下事项:1)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2)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3)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4)其他需了解的有关事项。
2、本章的土石方工程量除定额注明外,挖、运土石方案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房案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体积折算按下表计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3、土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4、平整场地,沟槽,基坑和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1)建筑场地就地挖、填、运、找平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的为平整场地;2)图示底宽在3m以内,且长大于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3)图示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20㎡以内的为基坑;4)超过上述范围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5、本章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及地表水排除费用。
6、本章的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超过30km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子目乘以0.6 5计算。
7、本章的汽车运土、石方的运输道路是按照不同道路等级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汽车、人力车运输重车上坡降效因素,除定额有规定外,已综合在相应运输子目中,不另行计算。
8、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以下表系数计算:二、土方1、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
如挖湿土时,人工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干湿土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查资料为准,含水量≤25%为干土、含水量大于25%为湿土;或以地下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另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