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流程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根据我们以往的交房程序,我做了《交房流程图》、《验房流程图》、《交房前需完成事项》、 《业主交房流转表》、《业主接房验收交接表》、《入伙指南》、《收费项目表》、《住宅装修管
理协议》等表格,请你审阅修改。交房流程图
资料准备:客户入户分批计划表、入户通知、
入户须知、业主公约、房款结算单、业主委托 书。
客户签到。业主凭“入户通知书” 在指定时间 到售楼中心签到,询问并办理相关手续。
现场验房。业主持所需资料到工地现场,由工
王总:
入户通知
电话确
入户须知、 业主公约、 业主委托书、 认。
客户到场
结款。业主持“入户通知书”
:"房款结款单”
“业主交楼流转表”到交房中心财务处结清房 屋尾款、面积差价等相关费用并盖章确认。
案场确认并转交物业。业主持“入户通知书” “房款结款单” 、“业主交楼流转表”到售楼处
交房接待处签章确认, “验房时间确认表”
转交
物业接待,
填写“住户登记表”
,签定业主公约,
通知客户验房所需准备资料。
物业接待办理下一步交房手续,业主持“业主 交楼流转表”
,到物业中心并交纳相关费用
签协议。业主和物业公司共同签署“前期物业 管理服务协议”等相关物业管理合同并连同业 主身份证、 售房合同复印件一起交物业处存档
▼ 物业带 客验房
「物业提供 “业主验楼交接表”
,并与业主陪同进
行房屋验收。
T
发资料交钥匙。所有资料存档后,由物业处管理人员发放“住宅使
►
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业主使用守则”,并再次陪同到
业主所购房屋处。向业主办理交送钥匙手续,(可赠送小礼品)。
发资料交
钥匙
验房流程总图
交房前需完成事项
施
物业带业主验房
工程整改
工程验收施工单位的整改部监
配工
合程督执行
业主交房流转表
房号: 幢 单元 号 业主姓名:
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 M
身份证号码:
通知入伙时间:
四、物业管理处确认业主入伙相关 费用已支付完毕。 (签章)
(签章)年月日年月日
业主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开发公司财务部确认代收入户 费用已支付完毕。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交房验收交接表
验收房号: 单兀幢号日期:年月日
有问题需要整修的,必须在本表中注明具体位置,并在现场做好标识
乌蒙古镇入伙指南
(此表在售楼部公示或随交房通知一起告知给业主)
尊敬的业主:
感谢您选择乌蒙古镇小区,我们物业管理处将竭诚为您服务。在您办理入伙、装修 手续时,请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 请业主提供入伙通知书、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售房合同复印件、家庭 成员一寸近照
一张及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二、 管理处社区事务员发给业主验楼交接表,同时将带您看房及验房,由您在表上 签署验房意见。
三、 管理处将发给业主下列资料和物品:
2、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4、业主验楼交接表;
6、乌蒙古镇住宅装修管理协议:
&住宅质量保证书;
2、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寸近照及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5、乌蒙古镇住宅装修管理协议:
五、在您办理装修时,请交给管理处如下资料:
1、 业主装修工程申请表;
2、 装修施工图、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乌蒙古镇装修工程施工队治安责任书;
4、 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附二张一寸近照。
当您交齐以上资料后,管理处将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批,批准后方可进场装修,装修 人员将由管理处统一制作出入证。
1、业主公约(一式两份); 3、住户登记表;
5、入伙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7、业主装修工程申请表; 9、住宅使用说明书。
四、回收资料有:
1、业主公约;
3、 住户登记表(每个家庭成员附一张
4、 业主验楼交接表。
乌蒙古镇管理处咨询电话:
乌蒙古镇管理处地址:乌蒙古镇售楼部1楼
入伙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此表在售楼部公示或随交房通知一起告知给业主)
费
乌蒙古镇物业管理处
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此协议交房时签订)
一、总则
为加强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装修活动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维护业主(或租、住户)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业主规约》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装修人、装修单位和物业服务中心各执一份。
二、责任范围
1、业主(或租、住户)选择的装修单位必须持有市主管部门颁发的《承建资格证书》。如业主(或租、
住户)违反本规定,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2、业主(或租、住户)在房屋装修前,必须会同其委托的装修单位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装
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并提交装修装修图纸,经审查并取得《装修
许可证》、施工人员办理《人员临时出入卡》方可开始施工,且施工前须将装修事宜告知邻里。施工
时须将《装修许可证》复印件在户门外张贴,将《装修申请表》张贴在装修户门内。并于物业管理处
装修巡查人员巡查。
3、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应佩带《人员临时出入卡》,否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拒绝其进入小区施工。
4、装修前每户应交纳装修保证金2000元,由业主(或租,住户)和装修单位各交纳1000元,施工人员《人
员临时出入卡》工本费按20元/张的标准收取。
5、装修施工内容、施工期限应与业主(或租、住户)签字确认的《装修申报表》相符,住宅装修施工期
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天8:00-12:00,14:00-19:00 、法定节假日全天不得施工(入
住率低于30%不受此限制)。不得延长时间,否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采取措施责令停工。
6、装修完毕,业主(或租、住户)验收合格后,由业主(或租、住户)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检查申请,如无违
章装修行为,可在装修检查合格3个月后退还装修保证金。
三、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