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教育学——入监、出监教育
出监教育工作计划

出监教育工作计划1. 引言出监教育是对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和职业技能培训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在服刑人员即将被释放重新融入社会之际,通过出监教育可以帮助他们重新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提升他们的职业技能,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从而减少再次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本文档旨在制定出监教育工作计划,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 目标本次出监教育工作的目标是: - 提升服刑人员的思想觉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 增强服刑人员的职业技能,提高就业能力; - 帮助服刑人员规划未来生活,合法融入社会。
3. 工作内容出监教育工作计划包括以下内容:3.1 思想教育•定期组织思想教育讲座,内容涵盖法律法规、道德伦理、社会公德等方面;•设立心理咨询室,提供心理疏导和辅导服务,帮助服刑人员解除心理困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3.2 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服刑人员的不同特长和职业倾向,开设多个职业技能培训班,包括电子技术、机械加工、美容美发、厨师等;•联系相关企业,协调实施岗位实习计划,为服刑人员提供实际操作的机会,增强职业技能。
3.3 帮扶计划•与社区机构合作,开展就业创业培训班,帮助服刑人员规划未来职业发展;•与社区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提供就业机会,提升服刑人员融入社会的机会。
4. 工作计划本次出监教育工作计划的时间安排如下:•第1个月:开展入监前教育,向服刑人员宣传教育项目,收集相关信息;•第2个月:组织思想教育讲座,进行心理疏导;•第3个月: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班,培训服刑人员的职业技能;•第4个月:安排岗位实习计划,提供实际操作机会;•第5个月:开展就业创业培训班,帮助服刑人员规划未来职业发展;•第6个月:与社区企业合作,提供就业机会。
5. 资源需求为保证出监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下资源是必须的:•资金:用于组织讲座、培训班以及聘请专业人员的费用;•讲师:具备思想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专业人员;•教材和教具:用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合作机构:与社区机构和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提供相关支持。
入监教育内容与方法介绍

入监教育内容与方法介绍标题:入监教育内容与方法介绍介绍:入监教育是指在罪犯入监后所进行的教育活动,旨在通过教育和培训帮助罪犯重新认识自我、改造自我,并为他们的回归社会做好准备。
入监教育内容和方法是实施入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对于罪犯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再教育效果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将深入探讨入监教育内容与方法,以帮助读者对这一主题有更全面、深刻和灵活的理解。
一、入监教育内容入监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知识教育:通过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罪犯能够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的反思和认识。
在入监教育中,对法律知识的教育尤为重要,以培养罪犯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2. 思想道德教育:入监教育应重点加强对罪犯的思想道德修养的培养。
通过价值观教育、人文关怀等方式,引导罪犯重新审视自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
3. 职业技能培训:罪犯在刑期执行过程中,有必要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自身的就业竞争力。
入监教育中的职业技能培训应与社会需求相结合,利用罪犯的特长和兴趣,使其在刑满释放后能够顺利就业或自谋职业。
4. 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在入监过程中,罪犯常常会面临各种心理问题,如焦虑、抑郁等。
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教育能够帮助罪犯调整情绪,重塑自信,适应监狱环境,为其日后的社会生活提供心理支持。
5. 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是入监教育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文艺表演、读书活动、体育运动等形式,丰富罪犯的精神生活,提高其文化素养和社会适应能力。
二、入监教育方法入监教育方法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 讲授式教育:讲授式教育是入监教育的基础方法,通过教师或专家的讲解,向罪犯传授知识和技能。
这种方法适合于法律知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等领域。
2. 互动式教育:互动式教育注重罪犯的参与和互动。
通过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形式,激发罪犯的学习兴趣,增强学习效果。
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辅导常采用互动式教育方法。
3. 实践式教育:实践式教育强调罪犯的实际操作和实践经验。
罪犯入监法制教育教案

罪犯入监法制教育教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犯罪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对犯罪分子进行法制教育已经成为了预防犯罪的重要手段之一。
而对于罪犯入监后的法制教育,也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我们将介绍罪犯入监法制教育的教案。
二、教学目标1.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和法律的作用;2.了解犯罪的危害和后果;3.了解刑罚的种类和执行方式;4.了解罪犯应该如何改造自己,回归社会。
三、教学内容第一章法律的基本概念和法律的作用1.法律的定义和特征;2.法律的作用和意义;3.法律的适用和效力。
第二章犯罪的危害和后果1.犯罪的定义和种类;2.犯罪的危害和后果;3.犯罪的预防和打击。
第三章刑罚的种类和执行方式1.刑罚的种类和适用;2.刑罚的执行方式和程序;3.刑罚的改造和教育。
第四章罪犯应该如何改造自己,回归社会1.罪犯的心理和行为特点;2.罪犯的改造和教育;3.罪犯的社会适应和复员。
四、教学方法1.讲授法律知识;2.案例分析和讨论;3.角色扮演和模拟演练;4.实地参观和观摩。
五、教学评估1.课堂测试;2.实践考核;3.综合评价。
六、教学资源1.法律法规和案例资料;2.教学设备和工具;3.相关专家和教师的指导和支持。
七、教学效果通过本教案的教学,罪犯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和作用,认识到犯罪的危害和后果,了解刑罚的种类和执行方式,以及如何改造自己,回归社会。
同时,罪犯的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也会得到提高,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浅谈对出监犯的教育-最新教育文档

浅谈对出监犯的教育摘要出监教育是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全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罪犯服刑改造的最后一道“工序”。
出监教育在检验改造成绩,巩固改造成果,增强罪犯法制观念,理清罪犯前途认识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需要通过联合帮教、接茬教育、“超前安置”等措施,发挥连接监狱与社会的“中介”和“桥梁”作用,以真正完成罪犯的重新社会化。
出监教育是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全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罪犯服刑改造的最后一道“工序”。
一般说来,经过一定时间的改造,大多数罪犯都能较好地认罪服法,改恶从善,能从过去的违法犯罪中吸取教训,从而树立遵纪守法、重新做人的决心。
但也有少数罪犯直至服刑将满也不认罪,不服判;有的还准备出去以后重操旧业以及对他人进行报复。
因此,出监教育一定要抓紧抓好,要严格把好最后一道“工序”,不能让“废品”流入社会。
一、出监教育的目的、意义1.通过出监教育,可以检验、总结改造成绩,巩固改造成果。
通过出监教育,可以使罪犯进一步吸取过去犯罪的教训,总结改造成绩,明确今后应该做什么人,走什么路.由此可见,出监教育对罪犯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因此,在出监教育中,应要求罪犯充分珍惜这段时间。
在学习过程中,要求紧密联系个人的思想实际,侧重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包括认罪服法、人生观的转变、争取光明前途的信心等,以此来检验自身的改造成绩,思考几年的改造生活:即自己在改造犯罪思想上都解决了哪些认识问题?收获有多大?为什么同在一个环境中进行改造,有的人在改造中立功受奖和受到减刑的奖励,而有的人却延长刑期等处罚。
这些都需要罪犯结合自己的改造实际,回过头来认真地进行自我反省,从主观上、客观上系统地总结正反两方面的教训,明确今后如何做人,如何做一个能够适应四化建没需要的新人。
2.通过出监教育,可以进一步增强罪犯的法制观念。
罪犯服刑改造期间,首先要解决的是认罪服法问题,法制教育又贯穿于整个改造过程,“法"这个字眼使罪犯有着特殊的感受。
入监教育范文

入监教育范文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要与大家分享的主题是《入监教育》。
相信大家对入监教育并不陌生,它是一种特殊的教育形式,主要是对一些违反法律的人进行改造和教育。
入监教育是对罪犯的一种教育矫治方式。
通过入监教育,可以帮助罪犯重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通过正当的途径改正自己的错误行为。
入监教育注重的是心灵的教育,通过心理疏导和思想教育,使罪犯明白法律的重要性、社会责任的重要性,从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入监教育的目的是帮助罪犯改过自新,重新走上正义道路。
正如我国古代的谚语所说:“古人有云,犯法者无恶人,只因道德自缺乏。
”入监教育致力于培养罪犯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念,让他们明白无论在何时何地,违反法律都是错误的。
通过引导和启发,让罪犯产生悔过之心,从而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入监教育强调的是人的重新教育。
罪犯进入监狱后,将经历一段长时间的监禁与教育。
在监狱里,他们将接受严格的纪律约束和行为规范,同时还要参加各种专业技能的培训和知识课程的学习,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
通过这些教育措施,帮助罪犯重新适应社会生活,为重新回归社会做好准备。
为了更好地落实入监教育的目标,我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加强对入监教育的宣传。
通过各种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入监教育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社会对入监教育的认同度和支持程度。
其次,加大对罪犯的心理疏导和思想教育力度。
在监狱里,要建立专门的心理辅导机构,为罪犯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服务,帮助他们排解内心的困惑和压力,引导他们认识自己的错误。
最后,加强对罪犯的技能培训和知识教育。
通过开展各种技能培训班和文化课程,提高罪犯的素质与能力,为他们创造重返社会的条件。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相信入监教育将会取得更好的效果,帮助更多的罪犯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谢谢大家!。
监狱教育改造 三学一去要求

监狱教育改造三学一去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是刑罚执行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之一,是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重要体现,贯穿于监狱工作的全过程。
第三条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任务,是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和方法,教育罪犯认罪悔罪,自觉接受改造,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掌握一定的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将其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第四条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应当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犯罪原因、恶性程度及其思想、行为、心理特征,坚持因人施教、以理服人、循序渐进、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主要包括:入监教育;个别教育;思想、文化、技术教育;监区文化建设;社会帮教;心理矫治;评选罪犯改造积极分子;出监教育等。
第六条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应当坚持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辅助教育相结合,常规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
第七条监狱应当设立教育改造场所,包括教室、谈话室、文体活动室、图书室、阅览室、电化教育室、心理咨询室等,并配备相应的设施。
第八条监狱用于罪犯教育改造的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少数民族罪犯、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经费应予提高。
第二章入监教育第九条对新入监的罪犯,应当将其安排在负责新收分流罪犯的监狱或者监区,集中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入监教育。
第十条新收罪犯入监后,监狱(监区)应当向其宣布罪犯在服刑期间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一)罪犯在服刑期间享有下列权利: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享有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
(二)罪犯在服刑期间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改造,按照规定参加劳动。
第十一条监狱(监区)对新收罪犯,应当进行法制教育和监规纪律教育,引导其认罪悔罪,明确改造目标,适应服刑生活。
《单元四出监教育》课件

预防再次犯罪
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和生 活技能培训,预防刑满
释放人员再次犯罪。
出监教育的实施方式
集中授课
组织专业的教师或志愿者进行 集中授课,向刑满释放人员传
授知识和技能。
个别辅导
针对刑满释放人员的不同需求 和情况,进行个别辅导和指导 。
实践操作
通过实践操作的方式,让刑满 释放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掌握技 能和知识。
生活技能培训
教授基本的生活技能,如独立 生活、社交礼仪等,提高他们
的生活自理能力。
出监教育的目标
促进融入社会
通过教育和培训,使刑 满释放人员更好地融入 社会,减少再犯罪率。
提高生活技能
提高刑满释放人员的生 活技能和就业能力,增 加他们的生活信心和自
尊心。
普及法律知识
增强刑满释放人员的法 律意识和法律知识,使 他们能够自觉遵守法律
04
出监教育案例分析
案例一:成功的出监教育计划
总结词:成功实施
详细描述:该案例介绍了一个成功的出监教育计划,该计划针对即将刑满释放的 人员,通过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心理辅导和社交活动,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 生活,降低再次犯罪的风险。
案例二:出监教育计划的改进
总结词:改进措施
详细描述:该案例讨论了一个出监教育计划的改进过程,针对原有计划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师 资队伍的优化,提高了教育效果和质量。
学员心态问题
部分学员可能对出监教育持怀疑态度,认为 教育内容与实际生活脱节。
出监教育的对策
增加教育投入
政府和社会应加大对监狱教育的投入 ,包括资金、设施和教师资源。
提高教育质量
引入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教材,提高 教育质量。
出监教育的主要内容

出监教育的主要内容一、出监教育的定义和目的1.1 定义出监教育,又称为监外执行教育,是指对服刑人员在刑罚执行期满或获得暂时出狱许可时,通过开展教育活动,帮助他们重新适应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1.2 目的出监教育的目的是降低再次犯罪率,促使服刑人员重新融入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益的公民。
二、出监教育的形式和内容2.1 形式出监教育可以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课堂教育、实践活动、心理辅导等。
2.2 内容出监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2.1 法律知识教育通过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帮助服刑人员了解法律法规,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这有助于他们遵守法律,更好地适应社会。
2.2.2 职业技能培训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服刑人员获得就业能力,增加他们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
职业技能培训可以包括手工艺品制作、电脑操作、烹饪等多个方面。
2.2.3 就业指导和实践提供就业指导,并通过实践活动帮助服刑人员在外界重新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
这不仅可以增加他们的收入,还可以提升他们的社会地位。
2.2.4 心理辅导提供对服刑人员的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调整情绪,树立积极的人生态度。
心理辅导有助于服刑人员摆脱犯罪思维,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
2.2.5 社会适应能力培养帮助服刑人员提升社会适应能力,包括人际交往、沟通技巧、法律意识等方面。
通过培养这些能力,他们可以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2.2.6 价值观教育开展价值观教育,帮助服刑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通过引导他们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并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可以帮助他们改变不良行为。
三、出监教育的实施方法和策略3.1 实施方法出监教育可以通过多种方法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课堂教育:组织法律知识、职业技能等课程,进行系统的教育培训。
•应用实践:通过实践活动,帮助服刑人员将知识转化为实际技能,提升他们的自信心和适应能力。
•心理咨询: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帮助服刑人员面对内心的问题,积极面对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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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入监、出监教育
[教学目的]:
1、了解:了解入监教育、出监教育的意义
2、掌握:入监教育、出监教育的概念、内容
3、运用:明确入监教育、出监教育的实施要求
[教学重点]:入监教育
[教学方法]:讲授法或现场实训教学法
[教学时数]:4课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入监教育
一、入监教育的概念
(一)入监教育的概念
入监教育是指对新收监的罪犯进行以监狱常识、服刑指导为中心的,是罪犯逐步熟悉、适应监狱环境和改造生活的过渡性转项集中教育活动。
入监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全面了解罪犯的基本情况,初步掌握罪犯思想、行为和特点,把握其对犯罪和改造的态度,发挥罪犯投入改造的积极性,有针对性地对罪犯实施改造措施。
(二)入监教育的意义
1、可以安定新犯的情绪,消除疑虑,稳定思想,使罪犯安心改造。
2、可以消除、淡化新犯的对立抵触情绪,稳定监内的改造秩序。
3、可以比较全面地了解新犯的基本情况及特点、专长,为合理调配,安全控制等提供必要的依据。
二、入监教育的内容
(一)监狱常识教育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为蓝本,阐述我国监狱的性质、任务、工作方针和改造手段,监狱民警的职责和禁止行为,罪犯的法定权利与义务等。
目的是教育罪犯正确认识监狱,正确处理与监狱民警和同犯的关系,树立接受惩罚与改造的罪犯角色意识。
(二)监规纪律教育
以《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罪犯文明改造手册》为重点,结合罪犯改造生活实际,讲解基本规范、生活规范、学习规范、劳动规范、文明礼貌规范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要求每个罪犯达到“四会“。
一是会背诵,要背诵《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条文;二是回遵守,在改造生活中全方位地按照规范内容去做;三是会操练,能够根据民警的口令熟练地进行队列操练;四是会唱狱园歌曲。
(三)认罪服法教育
认罪服法是罪犯接受改造的先决条件,如果罪犯不认罪服法,就看不到自身改造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就不可能有积极改造的愿望和动力。
罪犯只有过好认罪服法这一关,才有可能服从监管、接受教育、逐步改造。
抓好承认犯罪事实的教育;正确分析犯罪原因的教育;正确认识犯罪危害的教育;破除不认罪观点的教育;抓好坦白交待余罪的工作是认罪服法教育的主要内容。
三、入监教育的实施
(一)建立机构,完善设施
1、建立健全机构
建立健全入监教育机构,是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正常进行入监教育,促使罪犯接受教育改造的重要保证。
建立健全入监教育机构的要求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建立健全三级入监教育网络。
三级入监教育网络是指省级监狱管理局设立新收分流监狱,监狱设立入监监区,监区设立新犯组。
另一方面,建立必要的教研室。
组织罪犯教育工作警官进行教育工作的研究和经验的交流活动,总结、评价罪犯教育工作警官的教育质量。
2、加强设施建设
教育场所及必要的教育设施、设备,是开展入监教育的基本条件。
它对于提高入监教育的质量具有重要的物质保障作用。
(二)建立健全制度,指定入监教育计划
1、建立健全教育管理制度
一套较完善的入监教育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罪犯教育工作警官的管理制度。
二是对入监教育过程的要求制度。
三是对新手监罪犯的教育管理制度。
2、制定具体实用的入监教育实施计划
入监教育的计划,体现并规定着入监教育的基本方向和具体内容,是开展入监教育的主要依据,也是指导入监教育工作的基本文件。
入监教育计划,必须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
(三)选配罪犯入监教育工作警官,注重教材选编
1、罪犯教育工作警官的选配从事入监教育工作的警官,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年龄结构、与在押罪犯人数的百分比等方面,均应优于非从事入监教育工作的警官。
2、教材的选编入监教育的教材,一般由司法部或省级监狱管理局提供。
监狱也可以根据本监狱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写一些必要的辅助教材或辅助教育资料。
(四)加强考核,严格管理
对入监教育质量的考核,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进行公正、客观的评定,决不能凭印象或感情办事。
考核罪犯接受入监教育的情况,一般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在罪犯接受入监教育的过程中进行考核。
二是在入监教育结束时进行验收考核。
三是进行分流后跟踪考察。
第二节出监教育
一、出监教育的概念和意义
(一)出监教育的概念
出监教育是指对即将出监的罪犯进行以补课教育与介绍社会形势、指导就业并重的,过渡性专项集中训导活动。
出监教育的主要目的:一是全面检查罪犯的改造质量,总结监狱教育改造罪犯的经验教训,对罪犯在出监教育阶段及出监后,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出预测和预防。
二是有针对性地进行补课教育、社会形势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力争把罪犯尚未巩固的法纪观念、某些过激或危险的思想遗留问题、当前的社会形势政策和就业前景、尚未掌握或巩固的谋生技能等问题,在出监教育阶段解决好,帮助罪犯对回归社会,适应社会,做守法公民,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二)出监教育的意义
1、有利于罪犯稳定情绪,总结自己的改造生活,巩固教育改造成果。
2、有利于进一步强化罪犯的法纪观念,完善新生活必备的法律知识,树立正确的人生信念;
3、有利于罪犯做好回归社会的思想准备和谋生就业技能准备,冷静、积极地迎接新生活。
二、出监教育的内容
(一)补课教育
补课教育是针对改造总结中查处的三课教育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结合即将出监罪犯存在的突出的现实问题,进行有侧重点的三课教育复习和补课。
补课教育的重点是政治思想补课和职业技术补课。
政治思想补课,要侧重讲明如何做一个“守法公民”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两个问题。
职业技术补课的重点是那些不具备谋生就业技能的罪犯。
要结合罪犯刑满后的就业去向,分别开设“短平快”式的各种职业技术培训班。
(二)社会形势教育
形势,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发展状况和趋势。
对要出监的罪犯进行形势教育,应以帮助罪犯尽快适应社会融入社会为原则,着重提高罪犯正确观察和分
析形势的能力。
在内容选择上,坚持以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教育为主,以对罪犯未来生活关系密切的形势教育为主。
重点选择本省的材料进行教育。
有条件的单位,应收集罪犯出监后居住地相对集中的,所在地区和县的材料进行教育。
(三)就业指导教育
对罪犯进行就业指导教育,要以帮助罪犯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和职业道德意识为重点,帮助罪犯具体解决以下问题:了解我国的就业制度及有关政策;正确分析和认识自身的职业能力,提高求职技巧;正确对待求职就业中遇到的问题。
三、出监教育的实施
(一)努力完善和落实出监教育制度
1、坚持贯彻执行管理适当从宽和半天学习、半天劳动的制度出监教育阶段,应让罪犯在相对宽松的,接近于社会管理形式的环境中接受教育。
2、认真抓好罪犯的出监评审鉴定工作要求罪犯充分认识自我总结的意义,全面总结自己接受改造的实际情况;要精心组织对每一名罪犯进行集体鉴定,要求罪犯以小组为单位,互相帮助、促进提高;教育工作警官要做出书面鉴定。
(二)正确选择和运用出监教育的形式
对罪犯进行出监教育,一般采用集中教育、分散教育、分段教育等三种形式。
各地的具体情况不同,因而,选择的形式亦有不同。
(三)主动协助社会做好接茬帮教工作
1、按规定及时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工作监狱应按规定在罪犯刑满释放之前,主动及时地将他们在改造中的表现,特别问题和重新犯罪的可能预测等,向当地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和组织作详细的通报。
落实帮教制度,把“再送一程”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出。
2、尽量帮助罪犯解决好刚回归社会时在生活、就业等方面可能会遇到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