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廉政建设培训讲义系列)

律和规矩挺在前 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
面,
党内法规,违反政治
• 加强对所属党组 纪律、组织纪律、廉
织和党员领导干 洁纪律、群众纪律、
部落实党风廉政 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建设责任制、执 的行为,利用职权谋
行中央八项规定 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
04
• 负责向公司 05
党委和上级
纪委报告党 • 检查指导
内监督工作 分公司纪
六、工作纪律
1 纪委委员应按会议 通知要求,认真做 好相关准备工作, 并按时出席会议。 因故不能出席纪委 会议时,应当在会 前请假,其意见可 以通过书面或者口 头形式表达,口头 提出的,应当记录 在案。
2 会议决议一经作出, 要坚决服从、无条 件贯彻执行,不得 有任何违背决议的 言论和行为,个人 有不同意见可以保 留或向上级纪委反 映,但不得影响决 议执行。
第二条
✓公司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 关,在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双重 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公司纪委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 则,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方针,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二、纪委的组成
纪委书记 纪委副书记
纪委委员:纪委 办公室/纪检监
察部负责人
纪委办公室负 责纪委日常工
作
纪委委员:风险 管理与法律合规
07
• 传达贯彻 上级纪委 有关重要 会议和文 件精神,
监察干部 • 承办公司
的思想政
党委和上
治素质和
级组织交
业务水平。 办的其他
5
任务。
三、 主要任务和工作职责
1、参与和维护集体领
导,对纪委讨论的事项
提出意见和建议。
01
5、对公司及所属下级机
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

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第一条:会议程序1.1 会议应按照事先确定的议事日程进行,不得擅自变更。
1.2 会议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开始和结束,不得迟到和提前散会。
1.3 会议应当确保参会人员充分准备,做到应知尽知。
第二条:会议主持2.1 本会议设主席一人,由纪律检查委员会主任担任。
2.2 主持人应保证会议的严肃性和高效性,引导会议按照议程顺利进行。
2.3 主持人有权对与会人员的发言进行适当的时间和次数控制,以确保会议的紧凑性。
第三条:会议记录3.1 会议应指定一名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内容,记录内容应准确完整,并于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成文。
3.2 会议记录应包括议题、发言摘要、提案和决议等重要内容。
第四条:发言顺序4.1 在会议开始前,应事先确定发言顺序,一般按照主席指定的次序发言。
4.2 与会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发表发言,发言应紧扣主题、有条理、言简意赅。
4.3 发言人应尊重他人发言权,不得相互打断或干扰他人发言。
第五条:提案与决议5.1 与会人员可就议题提出相关提案,提案应具体明确、切合实际。
5.2 所有提案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由主持人指定的人员负责审核和整理。
5.3 提案经与会人员辩论后,由主持人提出决议,并由与会人员表决通过或否决。
第六条:会议纪律6.1 与会人员应以诚信为本,遵守会议的规则和纪律,不得故意扰乱会议秩序。
6.2 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得随意离席,如确有急事需要离席,应事先向主持人请假。
6.3 与会人员不得公开或私下讨论会议内容,应保守会议的机密性和保密性。
第七条:其他规定7.1 对于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会议主持人的决定执行。
7.2 本规则的解释权归纪律检查委员会主任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所有。
以上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将于正式通过后生效。
会议中的纪律与规矩是保证会议顺利进行和高效落实工作的重要保障,希望与会人员严格遵守本规则,并将其贯彻落实到每一次会议之中。
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一、会议的召开1.1 召开原则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必须遵守以下原则:•定期召开:按照事先确定的时间表,定期召开会议,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应急召开:在重要事项需要讨论决策时,可以进行紧急召开,确保及时应对突发情况。
•主动召开:对于重要问题需要集体研究的,应主动召开会议,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能力。
1.2 召开方式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面对面会议:委员会成员集中在一个地点进行会议,实现面对面交流和讨论。
•视频会议:利用网络技术进行远程会议,通过视频连线实现成员之间的会议交流与互动。
二、会议的组织2.1 主持人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的主持人应遵循以下原则:•公正中立:主持人应保持公正中立的态度,确保会议的公正性。
•组织能力:主持人应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确保会议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技巧与经验:主持人应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和丰富的经验,有效引导会议讨论。
2.2 议程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的议程应包括以下内容:•会议开始前的准备工作。
•会议的开场白,简要介绍会议目的、议题和要求。
•检查上次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主要议题的讨论与决策。
•其他事项等。
2.3 会议材料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的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会议议程和会议纪要。
•相关文件和报告。
•与会人员的提案和讨论材料。
三、会议的程序3.1 开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的开会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主持人介绍会议目的和议程。
•主持人邀请与会人员发言并对发言时间进行控制。
3.2 讨论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的讨论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主持人提出议题并邀请与会人员发言。
•与会人员按照先后顺序发言,严格控制发言时间。
•主持人对发言内容进行总结和梳理,引导讨论方向。
3.3 决策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的决策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主持人对讨论情况进行总结和梳理。
•与会人员进行投票表决,并确认最终决策结果。
•主持人对决策结果进行宣布和解释。
中共万安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中共万安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共万安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工作,(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公司)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纪委或纪委)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纪律检查工作的暂行规定》及其他党内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集团公司纪委纪律检查工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集团公司改革与发展的大局,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纪检工作职能,积极开展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证和促进集团公司各项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集团公司纪委受集团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
基本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集团公司党委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开展党内监督,调查违纪案件,做好广大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四条集团公司纪委坚持党性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保护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坚持依法办案,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为准绳,对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调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五条集团公司纪委主动接受集团党委的领导,主动支持集团领导依法行使职权,并履行对企业同级党委和所属党组织及党员特别是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能。
第一章组织结构和干部配备第六条集团公司纪委由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向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与集团党委相同。
纪委换届时,纪委组成候选人应在征求上级纪委的意见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七条集团公司纪委实行委员会制,由5人组成,设专职书记一人,纪律检查委员的任期与同级党的委员会任期相同,纪委书记应是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在任期内调整,须征得上级纪委和党委同意。
纪律检查委员会制度

五严守、五禁止(一)一、严守政治纪律,禁止发表与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二、严守工作纪律,禁止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人事等事项;三、严守办案纪律,禁止以案谋私、违纪违法办案;四、严守保密纪律,禁止泄露信访举报内容、案件情况等秘密;五、严守廉政纪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纪检案件工作程序一、受理受理材料的接受,对收到的各类设计纪检对象违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及时登记。
受理材料的处理,对涉及到正在进行初步核实或立案调查的有关的受理材料,要迅速转承办调查组调查,对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内容不具体,无法查证的,或过去已作为调查结论五新内容的可将受理材料留存备查,对需要查清所放映的主要文件。
以决定是否连的受理材料,提出初步核实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
二、初核1、办理初步核实手续。
2、确定初核人员。
3、初核方案。
4初核实施。
5、初核结果处理。
三、立案1、审查立案材料。
2、写出《立案登记表》。
3、审查批准。
4发出《立案决定书》四、调查1、前期准备,成立二人以上调查组。
2、调查实施。
3、调查终结。
五、移送审理1、掌握是否审理条件。
2、送审理材料。
3、办理移送审理手续。
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
定期报告工作制度为更好的开展工作,切实发挥镇在反腐倡廉中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制定本制度。
(一)协助本镇委完成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二)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职责的情况;(三)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加强监督制约、纠风专项治理、查办案件、工作创新等方面工作情况;(四)明确要求一个时期内完成的工作情况;(五)自身建设情况;(六)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存在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意见建议;(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工作考核制度(一)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查案任务数,积极协助县局查办案件,按规定程序办案。
(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到位,及时上班班子成员责任制之情情况报告。
医院纪委会工作制度

医院纪委会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纪律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障医院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医院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会”),作为医院党内监督的最高领导机构。
2. 纪委会由院级领导、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党总支(党支部)委员、纪委办公室负责人等组成。
3. 纪委会设书记一名,副书记一名,委员若干名。
纪委会书记由医院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书记由纪委书记担任,委员由其他院级领导、党总支(党支部)书记、纪委办公室负责人等担任。
三、工作职责1. 纪委会负责医院党内监督工作,监督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2. 纪委会负责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廉洁医院建设。
3. 纪委会负责医院反腐败工作,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党的纯洁性和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4. 纪委会负责对医院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 纪委会负责对医院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
6. 纪委会负责对医院党总支(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督促党总支(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四、工作原则1. 纪委会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医院得到贯彻落实。
2. 纪委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3. 纪委会工作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注重预防和挽回损失。
4. 纪委会工作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五、工作程序1. 纪委会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
会议由纪委会书记主持,纪委会委员应当按时参加。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中国农业发展银⾏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作规则为全⾯履⾏中共中国农业发展银⾏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根据党章和总⾏纪委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职责任务(⼀)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由机关党员⼤会选举产⽣,在总⾏纪委和机关党委领导下,负责总⾏机关党的纪律检查⼯作,并向其报告⼯作。
(⼆)协助党委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进⾏党性、党风廉政教育。
(三)研究制定有关贯彻执⾏纪律检查⼯作⽅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做出维护党纪的决定。
(四)监督检查机关党组织、党员执⾏党的路线、⽅针、政策、决议、决定、法令和遵守党章、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令、⾦融法规的情况。
(五)协助⾏纪委检查处理机关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及⾦融法规的案件。
(六)受理对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和控告,受理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
(七)培训教育机关党的基层组织的纪检⼲部。
(⼋)承办机关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事宜。
⼆、会议制度(⼀)会议内容1.讨论和通过机关党的纪律检查⼯作的安排部署和总结报告。
2.讨论和审定对机关党组织、党员执⾏党的路线、⽅针、政策、决议、决定、党章、党纪及国家法律、法令和⾦融法规情况进⾏调查、检查后,做出的调查报告及须向机关党委、上级纪委请求报告的事宜。
3.讨论和决定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及国家法律、法令、⾦融法规等案件的处理意见。
4.其他须由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会议组织⼯作1.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般情况下每半年召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由纪委书记主持,全体委员参加。
根据需要,可召开扩⼤会议,吸收有关⼈员参加。
2.会议议题事先由纪委书记向机关党委书记汇报后确定。
与会议议题有关的⽂件、材料由专职纪检⼲部准备,需要⽀部或有关⼈员提供研究内容的由专职⼲部协同准备。
3.会议研究事项、时间、地点要提前通知全体委员,并分别做好准备。
委员不能到会时,要提前请假;如到会委员不⾜半数,会议要改期进⾏。
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

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第一条:遵守法律法规1.会议参与者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纪律检查制度。
2.会议参与者不得在会议中散布虚假信息、泄露机密信息或进行其他违法行为。
第二条:会议议程1.会议由纪律检查委员会主任主持,按照事先确定的议程进行。
2.议程应包括会议开始前的签到、通报、讨论、决策和会议结束等环节。
第三条:参会资格1.所有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都有参加会议的资格,必须亲自出席会议。
2.非委员会成员可以根据需要被邀请参加会议,并由主持人授权发言。
第四条:会议秩序1.会议参与者应保持秩序,尊重他人发言权,按照主持人的指示发言。
2.发言者应尽量控制发言时间,不得进行个人攻击或造谣诽谤。
第五条:决策方式1.决策一般采取表决方式,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2.重大决策应由全体委员会成员参与投票,并达到过半数以上才生效。
第六条:会议记录1.会议应有专门人员记录会议内容,做好会议纪要和决定事项清单。
2.会议纪要和决定事项清单应及时发送给参会人员,并存档备查。
第七条:处理违规行为1.对于在会议中违反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并严肃处理。
2.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干扰会议秩序、侮辱他人、泄露会议内容等。
第八条:会议评价和改进1.会议结束后,应进行会议评价,收集参会人员意见和建议,加以改进。
2.根据评价结果,适时修改和完善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九条:附则1.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并不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2.对于特殊情况的处理,可以由纪律检查委员会主任作出决定并报备上级主管部门。
第一条:遵守法律法规1.会议参与者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纪律检查制度。
在会议过程中,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从事非法交易、受贿行为等。
2.会议参与者不得在会议中散布虚假信息、泄露机密信息或进行其他违法行为。
保守会议内容和信息是每位会议参与者的义务,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或传播会议讨论的内容以及未经授权使用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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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纪委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防范风险、强化监管为重点,坚持融入中心、科学谋划、标本兼治、重在预防、落实责任、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履行纪检工作职能,为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证。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公司纪委受公司党委的领导,组织、指导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开展工作。
第四条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委员会由五人组成,选举产生纪委书记、副书记。
第五条公司纪委的办事机构是组织部。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公司纪委的职责和任务
(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
1、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
2、对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3、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民主管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
5、向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的纪律的决定。
6、对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按照上级规定以及年度公司纪委工作要点,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四)按照上级规定,受理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党员违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保障党员权利。
(五)按照上级规定,调查处理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向公司党委提出对违纪的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处理或处分的建议。
(六)调查处理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违纪问题,向公司提出对违纪的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处理或处分的建议。
(七)领导和指导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开展工作。
(八)加强公司纪检队伍自身建设,提高专兼职纪检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九)承办公司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公司纪委书记的职责
(一)主持公司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公司党委组织党内监督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纪检组织的各项指示、决议。
结合实际,提出总体工作思路,组织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
(三)主持召开纪委会,研究决定公司纪律检查重大工作事项,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按照规定要求向上级报告重大情况。
(四)主持召开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各党支部纪委委员参加的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研究问题,布置工作,通报情况,督促工作,推广经验。
(五)组织开展对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
(六)组织开展对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廉洁自律教育。
(七)完成公司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公司纪委副书记的职责
公司纪委副书记依照公司纪委书记职责,协助书记工作。
按照纪委职责分工负责相应工作。
书记不在时,代行书记职权。
第九条公司纪委委员的职责
参加纪委会议,参与研究纪委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及规定;讨论有关重要工作和事项,对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高级管理人员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进行审议;对纪委工作计划、总结和其他重要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条公司纪委办公会会议制度
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公司纪委办公会,如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由纪委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纪委副书记主持,全体纪委委员参加;纪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纪委会并确定会议议题,会议议题应提前通知纪委委员。
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公司纪委扩大会。
会议主要研究决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指示的措施;纪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报告(总结)、规章制度;部署案件查处工作;按照党纪处分批准权限,向公司党委提出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高级管
理人员违纪处理或处分的建议;公司纪委换届选举、纪检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纪委书记认为需要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围绕议题,充分讨论,对需要表决的议题,分别表决并形成纪委决定;对不能形成统一意见的议题,可暂缓表决,待会后进一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议。
第十一条学习制度
公司纪委学习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由纪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公司纪委委员参加。
学习内容主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工作实际情况安排。
因形势需要,可临时召集学习。
第十二条本规则由公司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