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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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施工单位:武汉#####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O一二年四月五日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

四、安全使用措施

五、应急措施

六、应急预案

七、平面布置图

塔机安全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城中村###还建小区###楼

施工单位:武汉####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武汉####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北###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安装单位:武汉市####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该工程建筑面积660565m2,1#楼为三十二层混凝土框剪结构,建筑物总高度99.45m;2#楼为三十四层混凝土框剪结构,建筑物总高度99.55m;3#楼为三十四层混凝土框剪结构,建筑物总高度99.55m;4#楼为三十三层混凝土框剪结构,建筑物总高度99.55m;5#楼为三十三层混凝土框剪结构,建筑物总高度98.45m;6#楼为三十三层混凝土框剪结构,建筑物总高度98.45m;7#楼为三十三层混凝土框剪结构,建筑物总高度99.55m;7#商业楼为两层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物总高度8.55m;8#楼为三十三层混凝土框剪结构,建筑物总高度99.55m;9#楼为三十三层混凝土框剪结构,建筑物总高度98.45m;10#楼为三十三层混凝土框剪结构,建筑物总高度98.45m;11#楼为三十三层混凝土框剪结构,建筑物总高度99.60m;12#楼为三十三层混凝土框剪结构,建筑物总高度99.60m;13#楼为三十三层混凝土框剪结构,建筑物总高度99.60m;14#楼为三层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物总高度14.25m;15#楼为二层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物总高度9.75m;16#楼为五层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物总高度23.85m;

为了满足工程需要,项目部决定安装十六台塔式起重机:1#楼塔机一台为1号塔吊(型号为QTZ5013),臂长50m;2#楼塔机一台为9号塔吊(型号为QTZ5013),臂长45m;3#楼塔机一台为16号(型号为QTZ5013),臂长45m;3#裙楼塔机一台为15号(型号为QTZ5510),臂长50m,3#裙楼结构完成后拆除15号塔机,改用16号塔吊;4#楼塔机一台为10号塔吊(型号为QTZ5013),臂长45m;5#楼塔机一台为7号塔吊(型号为QTZ5013),臂长45m;6#楼塔机一台为6号塔吊(型号为QTZ63),臂长50m;7#楼塔机一台为11号塔吊(型号为QTZ63),臂长50m;8#、14#楼共用塔机一台为14号塔吊(型号为QTZ63),臂长50m;9#楼塔机一台为12号塔吊(型号为QTZ63),臂长50m;10#楼塔机一台为5号塔吊(型号为QTZ5610),臂长50m;11#楼塔机一台为2号塔吊(型号为QTZ5510),臂长55m;12#楼塔机一台为3号塔吊(型号为QTZ63),臂长50m;13#楼塔机一台为4号塔吊(型号为QTZ63),臂长50m;15#楼塔机一台为13号塔吊(型号为QTZ63),臂长50m;16#楼塔机一台为8号塔吊(型号为QTZ5013),臂长45m;由武汉市###建设机械有限公司负责安装,塔机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交叉作业相互碰撞、现场临时道路上空高空坠物安全隐患,为确保塔机使用安全,特制定该专项方案。

二、编制依据: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3、《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武建

[2008]142号)

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5、《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99)

6、《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除、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7、塔机使用说明书

8、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施工安排及塔机周边环境

三、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

根据现场塔机布置及周围环境,分析其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可能导致危险的情形,针对危险情形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表,各塔机分别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安全安全措施。

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表

四、安全使用措施:

(一)安全技术措施

1、邻近两台塔机高度错开,始终保持至少7m高差。

2、增设回转刹车备用电源即蓄电池,塔吊在工作状况进对其进行充电。工作中突然停电,吊钩未提升到位时,应使用备用电源进行回转制动。

3、每台塔机上预备块木楔,遇停电情况除利用备用电源回转制动外,还应及时将回转齿圈与回转小齿轮用木楔楔紧,防止风力推动起重臂旋转碰撞其他塔机或建筑物。来电时将吊钩收回后应及时将木楔松脱。

4、设置塔机交叉区域回转报警装置。利用回转多功能限位开关触点与电铃连接,塔机旋转至交叉区域时限位触点动作,电铃报警,提醒司机与指挥;塔机已进入危险区域,应谨慎操作;电铃延时断电自动断电;

5、设置小车幅度报警装置,变幅小车行至35m处时电铃报警塔机在回转前必须变幅至35m内幅度。

6、搭设现场临时道路及临时设施安全防护棚,防护范围以塔

机起重臂覆盖范围的道路长度,临时设施全部搭设防护棚,搭设标准以《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为准。

7、设置障碍灯,夜间施工时,红色障碍灯必须打开。提醒两台夜间施工塔机保持安全距离。

(二)使用作业具体规定:

1、风力达到5级以上或回转刹车失灵或起重臂定位较困难时,严禁塔机作业。

2、塔机司机每班作业前,必须检查回转刹车、回转限位是否可靠。

3、吊物起升时,在吊物离地30至50cm左右应作停顿,塔机指挥应对吊物绑扎情况进行检查。

4、塔机回转或变幅时,吊物临近道路、临时设施、交叉区域前,必须注意观察并提前减速,吊物不得超过工地围墙。

5、每班作业后,塔机吊钩应停置在起重臂10m幅度内、距起重臂垂直距离2—3m,吊钩上不得悬挂吊物、吊索。

6、夜间保持塔机红色障碍灯开启。

7、塔机在两塔交及区域作业时,应遵守一下规则;

1)低塔让高塔:安装高度相对较低的塔机在回转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2)后塔让先塔:两塔同时在起重臂交叉作业区域作业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应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在进入两塔起重臂交叉作业区域内作业时,正在运行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4)轻车让重车:两塔同时运转时,起吊重物较少(相对于塔机本身起重特性)的塔机,应主动避让起吊物较重的塔机。

5)客塔让主塔:当塔机进入另一台塔机主要作业区域时,应主动避让该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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