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85172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85172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85172

前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物质文明的极大提高及建筑设计施工技术水平的日臻成熟完善,同时,也因土地资源日渐减少与人口增长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高层及超高层建(构)筑物越来越多。为了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并为以后的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及相应的沉降参数,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愈加明显。现行规范也规定,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重要古建筑物及连续生产设施基础、动力设备基础、滑坡监测等均要进行沉降观测。

特别在高层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应用沉降观测加强过程监控,指导合理的施工工序,预防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均匀沉降,及时反馈信息为勘察设计施工部门提供详尽的一手资料,避免因沉降原因造成建筑物主体结构的破坏或产生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裂缝,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一、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

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

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作用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

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人员素质的要求,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会分析原因并正确的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做到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2、观测时间的要求

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沉降观测不是得不到原始数据,而是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意义。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次/30天)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3、观测点的要求

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

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修装饰阶段因墙或柱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4、沉降观测的自始至终要遵循“五定”原则

所谓“五定”,即通常所说的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上的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以上措施在客观上尽量减少观测误差的不定性,使所测的结果具有统一的趋向性,保证各次复测结果与首次观测的结果可比性更一致,使所观测的沉降量更真实。5、施测要求

仪器、设备的操作方法与观测程序要熟悉、正确。在首次观测前要对所用仪器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校正,必要时经计量单位予以鉴定。连续使用3-6个月重新对所用仪器、设备进行检校。

在观测过程中,操作人员要相互配合,工作协调一致,认真仔细,做到步步有校核。6、沉降观测精度的要求

根据建筑物的特性和建设、设计单位的要求选择沉降观测精度的等级。在没有特殊要求情况下,一般性的高层建构筑物施工过程中,采用二等水准测量的观测方法就能满足沉降观测的要求。我们在河北省交通培训中心工程施工过程中就采用二等水测量的观测方法。各项观测指标要求如下:

(1)往返较差、附和或环线闭合差:△h=∑a-∑b≤l√n—,表示测站数。(或△h=∑a-∑b≤1.0√L—,L表示观测路线距离) (2)前后视距:≤30m (3)前后视距差:≤1.0m (4)前后视距累积差≤3.0m

(5)沉降观测点相对于后视点的高差容差:≤1.0mm (6)水准仪的精度不低于N2级别7、沉降观测成果整理及计算要求

原始数据要真实可靠,记录计算要符合施工测量规范的要求,依据正确,严谨有序,步步校核,结果有效的原则进行成果整理及计算。

二、具体施测程序及步骤

1、建立水准控制网

根据工程的特点布局、现场的环境条件制订测量施测方案,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控制点(或城市精密导线点)

根据工程的测量施测方案和布网原则的要求建立水准控制网。要求:(1)一般高层建筑物周围要布置三个以上水准点,水准点的间距不大于100米。

(2)在场区内任何地方架设仪器至少观测到两个水准点,并且场区内各水准点构成闭合图形,以便闭合检校。

(3)各水准点要设在建筑物开挖、地面沉降和震动区范围之外,水准点的埋深要符合二等水准测量的要求(大于 1.5米)

根据工程特点,建立合理的水准控制网,与基准点联测,平差计算出各水准点的高程。2、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

由场区水准控制网,依据沉降观测点的埋设要求或图纸设计的沉降观测点布点图,确定沉降观测点的位置。在控制点与沉降观测点之间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并在架设仪器站点与转点处作好标记桩,保证各次观测均沿着统一路线。3、沉降观测

根据编制的工程施测方案及确定的观测周期,首次观测应在观测点稳固后及时进行。一般高层建筑物有一或数层地下结构,首次观测应从基础开始,在基础的纵横轴线上(基础局边)按设计好的位置埋设沉降观测点(临时的),等临时观测点稳固好,进行首次观测。首次观测的

沉降观测点高程值是以后各次观测用以比较的基础,其精度要求非常高,施测时一般用N2或N3级精密水准仪。并且要求每个观测点首次高程应在同期观测两次后决定。

随着结构每升高一层,临时观测点移上一层并进行观测直到+0.00再按规定埋设永久观测点(为便于观测可将永久观测点设于+500mm)。然后每施工一层就复测一次,直至竣工。4、将各次观测记录整理检查无误后,进行平差计算,求出各次每个观测点的高程值。从而确定出沉降量。

某个观测点的每周期沉降量:△c=Hh,I—Hn,I -1 .

N表示某个观测点,I表示观测周期数(I=1,2,3……)且H1=H0 累计沉降量:△C=∑△ c (n),n表示观测点号。5、统计表汇总

(1)根据各观测周期平差计算的沉降量,列统计表,进行汇总。(2)绘制各观测点的下沉曲线

首先建立下沉曲线坐标,横坐标为时间坐标,纵坐标上半部为荷载值,下半部为各沉降观测周期的沉降量。

将统计表中各观测点对应的观测周期所测得沉降量画于坐标中,并将相应的荷载值也画于坐标中,连线,就得到对应于荷载值的沉降曲线。

(3) 根据沉降量统计表和沉降曲线图,我们可以预测建筑物的沉降趋势,将建筑物的沉降情况及时的反馈到有关主管部门,正确地指导施工。特别座在沉陷性较大的地基上重要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的观测显得更为重要。

利用沉降曲线还可计算出因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的建筑物倾斜度:q=│△Cm-△Cn│/Lmn,△Cm,△Cn分别为m,n点的总沉降量,Lmn为m,n点的距离。

对沉降观测的成果分析,我们还可以找出同一地区类似结构形式建筑物影响其沉降的主要因素,指导施工单位编好施工组织设计正确指导施工大有裨益,同样也为勘察设计单位提供宝贵的一手资料,设计出更完善的施工图纸。6.观测中的注意事项:(1)严格按测量规范的要求施测。(2)前后视观测最好用同一水平尺。(3)各次观测必须按照固定的观测路线进行。(4)观测时要避免阳光直射,且各观测环境基本一致。(5)成像清晰、稳定时再读数。

(6)随时观测,随时检核计算,观测时要一气呵成。(7)在雨季前后要联测,检查水准点的标高是否有变动。

(8)将各次所观测沉降情况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当建筑物每天(24h)连续沉降量超过1mm时应停止施工,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三、探讨的两个问题

1、确定建筑物沉降观测精度的合理性。由于现行规范对施工单位施工过程的沉降观测要求不明朗,这对施工单位在建筑物沉降观测精度选择随意性较大,但是精度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沉降观测成败。对沉降观测精度选择既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要合理适宜,适合工程特性的需要。既不造成无谓的浪费也要保证观测结果的准确性。这样,本人认为一般高层及重要的建(构)筑物在首次观测过程中适用精密仪器的设备(高级水准仪、铟合金尺等)在±0.00以上部分按二等以上水准测量方法,采用放大率倍数较大的S2或S3水准仪进行观测,也可以测出较理想的结果。

2、在沉降观测过程中,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不是单边下行光滑曲线,而是起伏状现象。这就分析原因,进行修正。

①第二次观测出现回升,而以后各次观测又逐渐下降。可能

是首次观测精度过低,若回升超过5mm时,第一次观测作废,若回升5mm内,第二次与第一次调整标高一致。②曲线在某点突然回升。

原因:水准点或观测点被碰动所致且水准点碰动后标高低于碰前标高,观测点碰后高于碰前。处理措施:取相邻另一观测点的相同期间沉降量作为被碰观测点之沉降量。③曲线自某点起渐渐回升原因:一般是水准点下沉所致。

措施:确定水准点下沉值,与高级水准点符合测量,确定下沉重。

沉降观测在建筑物的施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后的监测等过程中,具有安全预报、科学评价及检验施工质量等的职能。通过现场监测数据的反馈信息,可以对施工过程等问题起到预报作用,及时做出较合理的技术决策和现场的应变决定。一、沉降观测的对象

沉降观测的对象包括: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加层、扩建建筑物;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地下地下

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及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工程。二、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沉降观测点应布设在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的点位,一般布设在建筑物的四角、在转角及沿外墙每10~15米处;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不同地质条件、不同荷载分布、不同基础类型、不同基础埋深、不同上部结构、沉降缝和建筑物裂缝处的两侧;建筑物宽度大于或等于15米,或宽度小于15米但地质条件复杂的建筑物的内纵墙处,以及框架、框剪、框筒、筒中筒结构体系的楼、电梯井和中心筒处;筏基、箱基的四角和中部位置处;多层砌体房屋纵墙间距6~10米横墙对应墙端处;框架结构可能产生较大不均匀沉降的相邻柱基处;高层建筑横向和纵向两个方向对应尽端处。各种构筑物沿四周或基础轴线的对称位置上布点,数量不少于4个测点。观测基准点应设在基坑工程影响范围以外,一般不小于30~50米且数量不应少于两个。

观测点的布设是沉降观测工作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影响观测数据能否真实地反映出建筑物的整体沉降趋势及局部沉降特点。

三、沉降变形监测的精度要求沉降观测的测量精度等级采用Ⅱ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30米,视线高度不宜

低于0.5米,宜采用闭合法消除误差。

四、观测周期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意义。施工期间一般在基础或地下室完成后开始观测,每完成一层观测一次,沉降速度≥2.0mm/d应减缓加载速度并增加观测次数;如施工过程暂停,则在停工及重新开工时应各测一次,停工期间2~3个月测一次;竣工后第一年测四次(其中第一次宜在竣工后二个月时),第二年测2~3次,以后每年一次直到稳定。各个阶段的复测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五、稳定标准

稳定标准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对重点观测和科研观测工程,或最后三次观测中每次沉降量均不大于2√2倍测量中误差,则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二、三级多层建筑以0.04mm/d,高层和一级建筑以0.01mm/d为稳定标准。若施工过程中沉降大于 2.0mm/d则应采取有效措施。六、验收标准

建筑物竣工验收标准为最后一次观测的沉降速度:二、

三级、多层建筑物和低层建筑物平均沉降速度≤0.10mm/d,最大沉降速度≤0.12mm/d(2处),一级、高层建筑物平均沉降速度≤0.06mm/d,最大沉降速度≤0.08mm/d(2处)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 1 一般规定 1.1 建筑沉降观测可根据需要,分别或组合测定建筑场地沉降、基坑回弹、地基土分层沉降以及基础和上部结构沉降。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时开始。 1.2 各类沉降观测的级别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速度确定。 1.3 布置沉降观测点时,应结合建筑结构、形状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并应顾及施工和建成后的使用方便。同时,点位应易于保存,标志应稳固美观。 1.4 各类沉降观测应根据剧本规范第9.1节的规定及时提交相应的阶段性成果和综合成果。 2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 2.1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分别测定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内的相邻地基沉降与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外的场地地面沉降。 2.2 建筑场地沉降点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可选在建筑纵横轴线或边线的延长线上,亦可选在通过建筑重心的轴线延长线上。其点位间距应视基础类型、荷载大小及地质条件,与设计人员共同确定或征求设计人员意见后确定。点位可在建筑基础深度1.5~2.0倍的距离范围内,由墙外向外由密到疏布设,但距基础最远的观测点应设置在沉降量为零的沉降临界点以外; 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应在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布设线路之外的地面上均匀布设。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可选择使用平行轴线方格网法、沿建筑物四角辐射网法或散点法布设。

2.3 建筑场地沉降点标志的类型及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标志可分为用于监测安全的浅埋标和用于结合科研的深埋标两种。浅埋标可采用普通水准标石或用于直径25cm的水泥管现场浇灌,埋深宜为1~2m,并使标石底部埋在冰冻线以下。深埋标可采用内管外加保护管的标石形式,埋深应与建筑基础深度相适应,标石顶部须埋入地面下20~30cm,并砌筑带盖的窨井加以保护; 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的标志与埋设,应根据观测要求确定,可采用浅埋标志。 2.4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路线布设、观测精度及其他技术要求可按照本规范第5.5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2.5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周期,应根据不同任务要求、产生沉降的不同情况以及沉降速度等因素具体分析确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施工的相邻地基沉降观测,在基坑降水时和基坑土开挖过程中应每天观测一次。混凝土地板浇完10d以后,可每2~3d观测一次,直至地下室顶板完工和水位恢复。此后可每周观测一次至回填土完工; 2 主体施工的相邻地基沉降观测和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的周期可按照本规范第5.5节的有关规定确定。 2.6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提交下列图表: 1 场地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置图; 2 场地沉降观测成果表; 3 相邻地基沉降的距离-沉降曲线图; 4 场地地面等沉降曲线图。

(完整word版)建筑沉降观测方案

石家庄东方环球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沉降观测方案 石家庄东方环球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4日

目录 1 概述 (1) 1.1任务来源及工程内容 (1) 1.2测区概况 (1) 2 测区已有资料分析及评价 (1) 2.1控制资料 (1) 3 作业依据 (1) 4 设计方案 (2) 4.1高程基准 (2) 4.2方案概述 (2) 4.3监控网(基准网)的布设 (2) 4.4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2) 4.5监控网的观测 (3) 4.6观测点的观测 (3) 4.7监控网观测次数的确定 (4) 4.8沉降观测周期和观测时间要求 (4) 5 沉降观测精度 (4) 5.1其他要求 (5) 5.2内业精度评定与数据处理 (5) 5.3软件要求 (7) 5.4质量控制与检查验收 (8) 5.5 上交成果资料 (8)

1 概述 1.1任务来源及工程内容 河北鼎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沉降观测工程包括3栋高层。 1.2测区概况 石家庄市地处华北平原东南部,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一月平均气温-3.3℃,七月平均气温27.4℃,年平均气温12.8℃,无霜期215天,年降水量810毫米。由东北到西南层次分明的分为低山、平原、二类地区,海拔高度在60-75米之间。 测区气候属于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天气气爽,冬季寒冷少雪,春、秋季比较适宜外业作业。 2测区已有资料分析及评价 2.1控制资料 建立独立高程系统,也可以联测国家高等级水准点与国家高程接轨。提供1985国家高程基准成果。 3作业依据 1、工程建设标准《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GJ32/J18-2006); 2、《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05;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5、《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1991

房屋建筑工程沉降观测的具体做法

1、仪器:水准尺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铝合金水准尺。在不具备铝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时应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水准仪的精度不低于DS3级别。 2、观测时间: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3、观测点的设置: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建(构)物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m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修装饰阶段因墙或柱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 4、沉降观测的五定:所谓“五定”,即通常所说的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上的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上要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 5、在观测过程中,做到步步有校核。 ①前后视距≤30m,前后视距差≤。

②沉降观测点相对于后视点的高差容差应≤。 6、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在控制点与沉降观测点之间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并在架设仪器站点与转点处做好标记桩,保证各次观测均沿统一路线。 7、埋入墙体的观测点,材料应采用直径不小于12毫米的元钢,一般埋人深度不小于12厘米,钢筋外端要有90°弯钩弯上,并稍离墙体,以便于置尺测量。 8、框架结构的建筑物每二层观测一次,竣工后再观测一次。 9、水准点是对各观测点沉降的基准点,一定要选定相对固定的稳定的其他建筑物等适当部位,一般不少于2个。 10、每次观察均需采用环形闭合方法,当场进行检查。同一观测点的两次观测之差不得大于1毫米。 11、完成沉降观测工作,要先绘制好沉降观测示意图并对每次沉降观测认真做好记录。 (1)沉降观测示意图应画出建筑物的底层平面示意图,注明观测点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首先我们先了解建筑物沉降观测的相关内容: 沉降观测即根据建筑物设置的观测点与固定(永久性水准点)的测点进行观测,测其沉降程度用数据表达,凡三层以上建筑、构筑物设计要求设置观测点,人工、土地基(砂基础)等,均应设置沉陷观测,施工中应按期或按层进度进行观测和记录直至竣工。随着工业与民用建筑业的发展,各种复杂而大型的工程建筑物日益增多,工程建筑物的兴建,改变了地面原有的状态,并且对于建筑物的地基施加了一定的压力,这就必然会引起地基及周围地层的变形。为了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并为以后的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及相应的沉降参数,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愈加明显。现行规范也规定,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重要古建筑物及连续生产设施基础、动力设备基础、滑坡监测等均要进行沉降观测。特别在高层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应用沉降观测加强过程监控,指导合理的施工工序,预防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均匀沉降,及时反馈信息,为勘察设计施工部门提供详尽的一手资料,避免因沉降原因造成建筑物主体结构的破坏或产生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裂缝,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对于沉降的基本要求: 5.1.1各类沉降观测的等级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及速度进行设计而确定。同一测区或同一建筑物随着沉降量

和速度的变化,可以采用不同的观测精度。 5.1.2布置和埋设沉降观测点(变形点)时,应考虑观测方便、易于保存、稳固和美观。 5.1.3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也可采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 5.1.4观测记录和成果应清晰完整、准确无误,并符合本规程9.1节的规定。每一周期观测完后,可提供周期或阶段性成果。整个工程结束后,应提供综合性成果资料。 5.1.5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开始,以获取基础和主体荷载的全部沉降量(该建筑的总沉降量)。 5.5建筑物沉降观测 5.5.1建筑物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物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5.5.2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 1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XXX船闸主体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

XXX船闸主体建筑物沉降位移观测方案一、工程概况 XXX港疏港航道北接XXX港,南连灌河、通榆河,西接京杭大运河;既是长三角高等级航道网和江苏省规划建设的“两纵四横”内河干线航道网的主要干线—连申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XXX港集疏运系统中重要的内河水运通道,规划航道等级为三级。 XXX船闸工程位于江苏省XXX市灌云县伊芦乡三川村西侧,位于盐河与善后河交汇处,是XXX港疏港航道工程的组成部分。工程所在地通过三川村村级道路与204国道相连,施工用电由三川村高压线接入,施工用水由盐河接入。 航道规划为III级航道标准,底宽45m,设计水深3.2m,最小转弯半径480m。 XXX船闸为III级,建设规模为23m×230m×4m(口门宽×闸室长×门槛水深),设计船型为1顶2*1000t级驳船队。 闸首采用钢筋混凝土实体底板和箱型边墩构成的整体坞式结构。闸门门型采用三角门,闸首采用大门库的空箱边墩型式。船闸采用门缝输水,闸首不设输水廊道。 闸室采用C25钢筋混凝土整体式结构,沿长度方向设沉降-伸缩缝,间距布置为(10+14×15+10)m。闸室墙口宽为23.2m,净宽23m,迎水面布置100mm厚钢护木。 二、观测的目的和内容 沉降位移观测是船闸建设不可忽视的工作之一,通过沉降位移观测,可以监测建筑物的变位情况,不但为今后的船闸底板内力计算提供数据,提高了准确性,而且能便于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采取措施,保证

工程的安全运行。 观测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布设控制网,按相关精度要求,根据施工分级加载实况,定期定点对底板封铰前后每块底板、闸首边墩和每节闸室墙在建设过程中的沉降位移情况进行观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业主。 三、沉降位移观测方案 3.1测量等级与观测仪器的选择 根据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工程测量规范》及交通部《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水运工程测量规范》中各项规定,本工程沉降观测网按三等水准技术要求布设成闭合水准路线的形式。 采用的仪器为苏光DSZ2水准仪配光学测微器和铟钢水准尺进行作业,尼康DTM532全站仪作为配合使用,仪器经鉴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3.2观测线路的布设 3.2.1、水准基点、工作基点的设置 水准基点设置在地基稳固、远离受基坑降水影响和便于监测处,与控制网高程相校核,且不少于3个(点位见附图1),由水准基点至工作基点路线基本沿船闸塘外围原状土上设置,中间转点全部埋设测桩。基点采用100~150c mΦ12螺纹钢埋设于土中,并浇筑80cm厚砼。工作基点与水准基点之间形成一个闭合环,检测起始数据的正确性。水平位移的工作基点尽量与沉降观测相同。 3.2.2观测点的布设 沉降位移观测点的布设必须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并结合工程特点布设在下列位置: 1)沉降或伸缩缝两侧; 2)不同结构分界处; 3)不同基础或地基交结处;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 一、沉降观测的实施 (一)工作基点和观测点标志的布设 工作基点(以下简称基点)是沉降观测的基准点,应根据工程的沉降施测方案和布网原则的要求建立,而沉降施测方案应根据工程的布局特点、现场的环境条件制订。依据工作经验,一般高层建筑物周围要布设三个基点,且与建筑物相距50m至100m间的范围为宜。基点可利用已有的、稳定性好的埋石点和墙脚水准点,也可以在该区域内基础稳定、修建时间长的建筑物上设置墙脚水准点。若区域内不具备上述条件,则可按相应要求,选在隐蔽性好且通视良好、确保安全的地方埋设基点。所布设的基点,在未确定其稳定性前,严禁使用。因此,每次都要测定基点间的高差,以判定它们之间是否相对稳定,并且基点要定期与远离建筑物的高等级水准点联测,以检核其本身的稳定性。沉降观测点应依据建筑物的形状、结构、地质条件、桩形等因素综合考虑,布设在最能敏感反映建筑物沉降变化的地点。一般布设在建筑物四角、差异沉降量大的位置、地质条件有明显不同的区段以及沉降裂缝的两侧。埋设时注意观测点与建筑物的联结要牢靠,使得观测点的变化能真正反映建筑物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建筑物的平面设计图纸绘制沉降观测点布点图,以确定沉降观测点的位置。在工作点与沉降观测点之间要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并在架设仪器站点与转点处做好标记桩,保证各次观测均沿统一路线。

(二)沉降观测的周期及施测过程 沉降观测的周期应能反映出建筑物的沉降变形规律,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沉降观测得不到原始数据,从而使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结果。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一般认为建筑在砂类土层上的建筑物,其沉降在施工期间已大部分完成,而建筑在粘土类土层上的建筑物,其沉降在施工期间只是整个沉降量的一部分,因而,沉降周期是变化的。根据工作经验,在施工阶段,观测的频率要大些,一般按3天、7天、15天确定观测周期,或按层数、荷载的增加确定观测周期,观测周期具体应视施工过程中地基与加荷而定。如暂时停工时,在停工时和重新开工时均应各观测一次,以便检验停工期间建筑物沉降变化情况,为重新开工后沉降观测的方式、次数是否应调整作判断依据。在竣工后,观测的频率可以少些,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的大小而定,一般有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半年与一年等不同周期。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对重点观测和科研项目工程,若最后三个周期观测中每周期的沉降量不大于2倍的测量中误差,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一般工程的沉降观测,若沉降速度小于0.01~0.04mm/d,可认为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应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确定。 根据编制的沉降施测方案及确定的观测周期,首次观测应在观测点稳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

前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物质文明的极大提高及建筑设计施工技术水平的日臻成熟完善,同时,也因土地资源日渐减少与人口增长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高层及超高层建(构)筑物越来越多。为了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并为以后的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及相应的沉降参数,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愈加明显。现行规范也规定,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重要古建筑物及连续生产设施基础、动力设备基础、滑坡监测等均要进行沉降观测。 特别在高层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应用沉降观测加强过程监控,指导合理的施工工序,预防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均匀沉降,及时反馈信息为勘察设计施工部门提供详尽的一手资料,避免因沉降原因造成建筑物主体结构的破坏或产生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裂缝,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一、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 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 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作用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

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人员素质的要求,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会分析原因并正确的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做到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2、观测时间的要求 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沉降观测不是得不到原始数据,而是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意义。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次/30天)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3、观测点的要求 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及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及规范 高层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变形控制测量 5.1 一般规定 5.1.1 各类沉降观测的等级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及速度进行设计而确定。同一测区或同一建筑物随着沉降量和速度的变化,可以采用不同的观测精度。 5.1.2 布置和埋设沉降观测点(变形点)时,应考虑观测方便、易于保存、稳固和美观。 5.1.3 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也可采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 5.1.4 观测记录和成果应清晰完整、准确无误,并符合本规程9.1节的规定。每一周期观测完后,可提供周期或阶段性成果。整个工程结束后,应提供综合性成果资料。 5.1.5 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开始,以获取基础和主体荷载的全部沉降量(该建筑的总沉降量)。 5.5 建筑物沉降观测 5.5.1 建筑物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物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5.5.2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 1 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 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 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 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5 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 6 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 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8 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置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 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5.5.3 沉降观测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材料,采用墙(柱)标志、基础标志和隐蔽式标志等形式。各类标志的立尺部位应加工成半球形或有明显的突出点,并涂上防腐剂。标志的埋设位置应避开如雨水管、窗台线、暖气片、暖水管、电气开关等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并应视立尺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距离。隐蔽式沉降观测点标志的型式可按本规程附录D规定执行。当应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进行沉降观测,观测标志的型式及其埋设,应根据采用的静力水准仪的型号、结构、读数方式以及现场条件确定。标志的规格尺寸设计,应符合仪器安置的要求。 5.5.4 沉降观测点的施测精度应按本规程第3.0.4条的规定确定。未包括在水准线路上的观测点,应以所选定的测站高差中误差作为精度要求施测。 5.5.5 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应按下列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1 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一般建筑可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建筑可每加高1~5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如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

主体沉降观测方案

***项目 (2#商业、社区卫生服务站、1~16栋)主体沉降观测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广东省***建筑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观测方案设计依据 (3) 三、观测实施方案 (3) 3.1观测项目及精度要求 (3) 3.2观测频率 (3) 3.3基准点、沉降点的埋设及观测 (4) 3.3.1基准点及观测点埋设 (4) 3.3.2观测点的埋设 (5) 3.3.3观测方法 (5) 3.4数据记录及处理 (6) 3.5观测项目组主要职责 (6) 3.6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7) 四、观测工作设备汇总 (8) 五、成果提交方式 (8)

一、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增城**镇麻车村、横岭村青年农场,由广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建,广州市**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项目(1~16栋)楼层均为地上33层、2#商业楼层地上3层。为了解在建设过程中及竣工后一段时间的沉降情况,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对其进行沉降观测工作。基准点布置3个、**每栋均布置8个观测点、16栋布置13个观测点、2#商业布置7个观测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布置9个观测点,共布置149个观测点。拟2018年5月开始对进行观测至2021年5月最后一次观测期间约三年,精度按二级沉降变形进行。当发现建筑物变形超过警戒值或建筑物出现危险征兆时立即发出预警,并及时通知业主、监理、设计、勘察有关各方。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二、观测方案设计依据 1、《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4、《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06 5、甲方及设计单位提出的观测要求 三、观测实施方案 3.1观测项目及精度要求 按有关规范及设计要求,根据本工程的结构形式、地质特点及周边环境,本项目观测内容为二项:基准点埋设、建筑物主体沉降观测。具体内容及数量如下所示。 3.2观测频率 根据设计说明及相关规范,待基准点、观测点埋好稳固后,即可进行首次观测(首次观测应尽量在二层楼板浇灌前进行)连测两次取平均值。观测频率如下

沉降观测点规范

沉降观测点规范 篇一: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 1 一般规定 1.1 建筑沉降观测可根据需要,分别或组合测定建筑场地沉降、基坑回弹、地基土分层沉降以及基础和上部结构沉降。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时开始。 1.2 各类沉降观测的级别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速度确定。 1.3 布置沉降观测点时,应结合建筑结构、形状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并应顾及施工和建成后的使用方便。同时,点位应易于保存,标志应稳固美观。 1.4 各类沉降观测应根据剧本规范第9.1节的规定及时提交相应的阶段性成果和综合成果。 2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 2.1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分别测定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内的相邻地基沉降与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外的场地地面沉降。 2.2 建筑场地沉降点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可选在建筑纵横轴线或边线的延长线上,亦可选在通过建筑重心的轴线延长线上。其点位间距应视基础类型、荷载大小及地质条件,与设计人员共同确定或征求设计人员意见后确定。点位可在建筑基础深度 1.5~ 2.0倍的距离范围内,由墙外向外由密到疏布设,但距基础最远的观测点应设置在沉降量为零的沉降临界点以外;

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应在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布设线路之外的地面上均匀布设。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可选择使用平行轴线方格网法、沿建筑物四角辐射网法或散点法布设。 2.3 建筑场地沉降点标志的类型及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标志可分为用于监测安全的浅埋标和用于结合科研的深埋标两种。浅埋标可采用普通水准标石或用于直径25cm的水泥管现场浇灌,埋深宜为1~2m,并使标石底部埋在冰冻线以下。深埋标可采用内管外加保护管的标石形式,埋深应与建筑基础深度相适应,标石顶部须埋入地面下20~30cm,并砌筑带盖的窨井加以保护; 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的标志与埋设,应根据观测要求确定,可采用浅埋标志。 2.4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路线布设、观测精度及其他技术要求可按照本规范第5.5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2.5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周期,应根据不同任务要求、产生沉降的不同情况以及沉降速度等因素具体分析确定,并符 2 合下列规定: 1 基础施工的相邻地基沉降观测,在基坑降水时和基坑土开挖过程中应每天观测一次。混凝土地板浇完10d以后,可每2~3d观测一次,直至地下室顶板完工和水位恢复。此后可每周观测一次至回填土完工; 2 主体施工的相邻地基沉降观测和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的周期可按照本规范第5.5节的有关规定确定。 2.6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提交下列图表: 1 场地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置图;

主体建筑沉降观测方案

华尔街中心---写字楼主体建筑 监测方案 湖南省勘测设计院 二〇一二年七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执行规范、标准 (3) 三、测量仪器型号 (3) 四、测量人员组成及素质要求 (4) 五、基准点、观测点布设原则及平面位置 (4) 六、沉降观测方法 (5) 七、沉降观测精度的要求和数据处理方法 (6) 八、沉降观测阶段性资料整理及成果提交 (7) 九、观测中的注意事项 (8)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华尔街中心---写字楼 工程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与湘雅路交汇区西北部 建设单位:湖南金色地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规模:主体建筑地下室三层,地上38层,现浇钢筋混泥土框架筒体结构。 二、执行规范、标准 1、《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 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 185-2009 三、测量仪器型号 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载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 本次沉降观测使用瑞士莱卡SPRINTER型电子水准仪,测量精度达±0.7mm/km,精确读数至0.01mm,估读至0.001mm。水准尺使用瑞士莱卡产2.0m铟钢尺。沉降观测所使用的水准仪、标尺要经过法定检测机构标定,并有有效期内的标定证书。

四、测量人员组成及素质要求 人员组成:成立观测组,成员包括技术负责人一人,项目负责人一人,观测人员二人,技术负责人及观测人员均具有从业资格。 人员素质的要求,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会分析原因并正确的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做到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五、基准点、观测点布设原则及平面位置 1、基准点的布设 1.1根据测量场地范围,在场外地基稳定处埋设3个水准基准点,编号为JZ1、JZ2、JZ3,基准点间距50-100m,并准确测定其高程,采用分时间段往返观测,往返观测高差之差满足M A≤±0.3n mm。 1.2各水准基准点要设在建筑物开挖、地面沉降和震动区范围之外,水准点的埋深要符合二等水准测量的要求。 根据工程特点,建立合理的水准控制网,与基准点联测,平差计算出各水准点的高程。 2、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原则及要求 2.1布设原则 2.1.1建筑物四角、核心筒四角、大转角及沿外墙每10-20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

永平花园北区B标段工程 沉 降 观 测 方 案 施工单位;昆山市盛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永平花园北区B标项目部 目录 一、编制依据 (2) 二、工程概况 (2) 三、控制点的布置及施测 (3) 四、各控制点的放样 (5) 五、施工时的各项限差和质量保证措施 (5) 六、沉降观测 (6) 七、位移观测 (8) 八、测量复核措施及资料的整理 (11) 九、施工测量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1) 一、编制依据

1、《城市测量规范》CJJ8-89 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3、《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永平花园北区B标段7-9#楼、地下车库、1#门卫、物管社区用房工 程 工程地点:昆山市周市镇城北路与白塔路交叉口西南侧 建设单位:昆山蔚洲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苏州越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昆山市鼎森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昆山市盛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昆山华一岩土勘察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层次:2/-1+18+1框架、剪力 7#楼:㎡8#楼:㎡9#楼:㎡ 物管社区用房楼:㎡车下车库:㎡。 三、控制点的布置及施测 1、监测项目:建筑物沉降观测,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建筑物主体倾斜、水平位移、 裂缝观测,支架沉降、位移和变形,以及支撑地基稳定性沉降观测。 2、从场地的实际情况看,场地四周离建筑物在10M以上,故对布设控制点无影响。 3、布设的控制点均引向四周永久建筑物或马路上,且要求通视,采用正倒镜分中法 投测点时或后视时均在观测范围之内。 4、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和测绘院提供的红线点形成四边形进行控制。 5、高程控制网的布设要求:

各种建筑沉降观测管理规定

沉降观测工作管理规定 根据水泥集团公司要求,各企业应进一步规范与加强做好对已建 与在建工程各类建(构)筑物(以下简称建筑物)的沉降、倾斜、变形与位移等观测工作,强化对已建与在建工程结构实体质量的监控管理, 确保工程质量,预控与减小因建筑物沉降、倾斜、变形与位移等质量问题给本公司项目建设投资与以后正常生产带来额外的经济失。现就水泥集团所辖范围内各企业已建与在建项目的建筑物沉降、倾斜、变形与位移等的观测工作开展作如下规定: 一、监测技术依据 已建与在建需监测的建筑物沉降、倾斜、变形与位移等监测执行的规范、标准、监测精度,以及稳定标准要求以设计院图纸设计要求与现行《测量规范》为准。 二、必需进行监测的建筑物对象及分类 1、熟料生产线工程 (1)A 类:窑头、窑中、窑尾、生料均化库、大型磨机基础。 (2)B 类:熟料储存库、窑头与窑尾烟囱等建筑物。 2、粉磨站工程 ①A类:磨房、磨机、减速机及辊压机等大型设备基础、磨尾斗提地坑、水泥储存库。 ○2B 类:原料调配库、成品包、散装与中转储库等。 3、余热发电工程 ①A类:汽轮机基础、○2 B 类:发电主厂房、锅炉基础框架等。

5、总图工程 A 类:软弱地基处理工程、高回填土方场平工程、高边坡与高挡墙工程(6、0m 以上的)、抗滑桩支护与膨胀土治理工程等。 注:其她未提及的各子项工程就是否需监测依图纸设计要求为准。 三、监测控制网与监测点布设 1、控制网基准点的布设 为确保各基准点使用的可靠与实用性,一个控制网或控制导线基准点埋设不少于三个以上,且相互通视,以便于随时联测检查与校验。基准点必须埋设在稳固的原有的土层地区,禁止埋设在填土区、滑坡地段、河岸、机器震动等区域。基准点标石材质与做法必须满足规范要求。施工阶段与生产期间永久性监测控制网要充分考虑两者统一一并建立。 2、监测点的布设 建筑物确定需要进行监测后,在工程开工前15天之内,应根据设计图 纸与测量规范、标准等要求做好监测策划工作,制订详细监测方案; 适时按图纸设计要求埋设观监测点;若设计图没有明确的监测点布置图,可根据《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GJ32/J18-2006 与《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8-2007要求布设;监测点布设位置原则即就是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的点位。沉降观测点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与建筑材料进行选择:墙柱应采用螺栓式标志,设备基础采 用盒式标志,并在其附近做显著标识(见附图一),严禁使用钢筋头等 简易标识。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精选】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精选】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5.1 一般规定 5.1.1 各类沉降观测的等级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及速度进行设计而确定。同一测区或同一建筑物随着沉降量和速度的变化,可以采用不同的观测精度。 5.1.2 布置和埋设沉降观测点(变形点)时,应考虑观测方便、易于保存、稳固和美观。 5.1.3 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也可采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 5.1.4 观测记录和成果应清晰完整、准确无误,并符合本规程9.1节的规定。每一周期观测完后,可提供周期或阶段性成果。整个工程结束后,应提供综合性成果资料。 5.1.5 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开始,以获取基础和主体荷载的全部沉降量(该建筑的总沉降量)。 5.5 建筑物沉降观测 5.5.1 建筑物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物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5.5.2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 1 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 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 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 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5 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 6 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 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8 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置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 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5.5.3 沉降观测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材料,采用墙(柱)标志、基础标志和隐蔽式标志等形式。各类标志的立尺部位应加工成半球形或有明显的突出点,并涂上防腐剂。标志的埋设位置应避开如雨水管、窗台线、暖气片、暖水管、电气开关等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并应视立尺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距离。隐蔽式沉降观测点标志的型式可按本规程附录D规定执行。当应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进行沉降观测,观测标志的型式及其埋设,应根据采用的静力水准仪的型号、结构、读数方式以及现场条件确定。标志的规格尺寸设计,应符合仪器安置的要求。 5.5.4 沉降观测点的施测精度应按本规程第3.0.4条的规定确定。未包括在水准线路上的观测点,应以所选定的测站高差中误差作为精度要 求施测。 5.5.5 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应按下列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1 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一般建筑可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建筑可每加高1,5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如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设

建筑工程沉降观测专项方案

长治市史家庄城中村改造御泽花园项目 沉 降 观 测 施 工 方 案 施工单位:山西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7-11-30

一、工程概况 二、责任主体 建设单位: 山西兆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山西才智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山西九鼎恒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长治市华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治市神星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建材太原地质工程勘察院、河北建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山西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编制依据 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 3、《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 四、施测方法和精度要求 1、现场沉降观测点埋设要求 1)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 2)建筑物四角、大转角处或沿外墙每10~20m处; 3)建筑裂缝、沉降缝、伸缩缝两侧;新旧建筑物、高低建筑物以及纵、横墙的交接处; 4)人工地基和天然地基的接壤处;建筑物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5)附近堆放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沟处; 6)筏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2、沉降观测点的设置方法 1)立尺部位应加工成半球形或明显的突出点并涂刷防腐剂; 2)标志埋设位置应避开雨水管、窗台线、水暖管、电器开关等有碍设标及观测的障碍物,立尺位置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距离; 3)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饰装修阶段因墙柱饰面施工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使观测不能连续进行而失去意义。见下图:

沉降观测报告(施工单位版)

河北衡水建设工程 沉 降 观 测 报 告 中建五局建设有限公司

1、工程概况 河北衡水建设工程位于六盘水市钟山区月照乡。本次沉降观测建筑为生活工艺用房,层高为9层。按有关规范规定,建筑物施工期间应进行沉降观测,观测等级为二级。 此次观测建筑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工作自2016年3月23日开始观测,目前主体工程已竣工,累计观测10次。应委托方要求,提供沉降观测竣工报告。 2、沉降观测目的及要求 建筑物沉降是建筑整体结构共同作用的结果。工程建筑物从施工开始到竣工,以及建成运营后很长一段时间,沉降变形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变形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属正常现象,但一旦超过某一限度,就会危及建筑物的安全。因此,在建筑物的施工和运营期间,都必须对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 建筑沉降观测能测定建筑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率,并根据需要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等数据。 3、沉降观测依据 本次测量主要依据以下规范及设计要求 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 8-2007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4、《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JG32/J 18-2006 5、《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05 4、观测点布置 4.1、基准点布置 基准点是沉降观测的基本控制点,所埋基准点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 8-2007中的规定进行建立。本建筑共埋设3个基准点,高程系统采用假定高程BM1=1962.6m,并定期检验基准点的稳定性。至提交报告时基准点稳定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4.2、沉降观测点布置 依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 8-2007中的规定,沉降观测点的布置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物结构特点进行,变形观测点均设在建筑主要受力位置。点位埋设的高度应有利于观测,且不影响施工的原则,并有利于长期保存。针对本工程,共布置观测点8个,变形观测点均设在建筑主要受

沉降观测施工方案

好易通 沉 降 观 测 施 工 方 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好易通齐全二○一一七年八月

目录 1.编制依据 0 2.工程概况 0 3.观测目的、原则及观测点布置 (2) 3.1.观测目的 (2) 3.2.观测原则 (2) 3.3.观测点布置 (2) 4.观测方法 (2) 4.1.观测基准点设置 (2) 4.2.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和观测 (2) 5.观测周期 (3) 5.1.施工阶段 (3) 5.2.使用阶段 (3) 5.3.建筑物沉降稳定标准 (3) 6.观测仪器及人员组成 (3) 6.1.观测仪器 (3) 6.2.人员组成及职责 (3) 7.观测资料及整理 (3) 7.1.观测资料整理 (3) 7.2.观测成果 (3)

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wwwww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住宅项目,位于00000,原机0000内。工程项目包 2

3.观测目的、原则及观测点布置 3.1.观测目的 工程建筑物从施工开始到竣工,以及建成运营后很长一段时间,沉降变形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变形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属正常现象,但一旦超过某一限度,就会危及建筑物的安全。因此,在建筑物的施工和运营期间,都必须对建筑物进行安全监测,以便及时掌握变形情况,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保证建筑物从施工开始到运营期间均安全有效。 3.2.观测原则 1.参照设计图纸; 2.建筑物的四角极大转角处; 3.高低层建筑物、纵横墙的交接处两侧; 4.建筑物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 3.3.观测点布置 根据“3.2.”观测原则要求,共布置178个沉降观测点(其中1#房1区6个、2区16个,2#房14个,3#房、4#房、5#房、8#房各12个,6#房、7#房各16个,9#房、12#房各13个,10#房、11#房各6个,13#房9个,14#房7个,具体点位见个号房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置图(附图)。 4.观测方法 4.1.观测基准点设置 基准点是沉降观测的基本控制,拟在场地外适当位置设置3个水准基准点,并准确测定其高程。工作基点用作直接测定观测点的起始点或终点,选择适当位置布置工作基点,与基准点一起布设成水准环线,按要求进行联测。 4.2.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和观测 沉降观测点在建筑物施工过程中由我方埋设好沉降观测标志点,标志的埋设位置应避开如雨水管、窗台线、暖气片、暖水管、电气开关等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埋设于±0.500位置(观测点大样见附图,各栋号一层施工完成后,采用植筋方法布设)。本次共布设178 个沉降观测点(详见各栋号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置图)。 沉降观测点与工作基点、基准点构成沉降监测网,按二等水准测量的要求进行精确测量。 各次沉降观测是整个工作的主体,建筑物施工到各个时期的沉降变形量就在这一环节中反映出来,为保证测量的准确性,观测之前对所使用仪器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校正,观测按照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使用同一仪器和水准尺、固定观测人员、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工作的要求进行观测,精度严格遵行规范要求: 水准观测的技术要求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有哪些要求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有哪些要求?沉降观测点如何制作最美观? 热门答案 ?2楼 ?随着工业与民用建筑业的发展,各种复杂而大型的工程建筑物日益增多,工程建筑物的兴建,改变了地面原有的状态,并且对于建筑物的地基施加了一定的压力,这就必然会引起地基及周围地层的变形。为了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并为以后的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及相应的沉降参数,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愈加明显。现行规范也规定,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重要古建筑物及连续生产设施基础、动力设备基础、滑坡监测等均要进行沉降观测。特别在高层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应用沉降观测加强过程监控,指导合理的施工工序,预防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均匀沉降,及时反馈信息,为勘察设计施工部门提供详尽的一手资料,避免因沉降原因造成建筑物主体结构的破坏或产生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裂缝,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本文结合建筑施工过程中沉降观测的实践,阐述了沉降观测的方法和意义。 一、沉降观测的实施 (一)工作基点和观测点标志的布设 工作基点(以下简称基点)是沉降观测的基准点,应根据工程的沉降施测方案和布网原则的要求建立,而沉降施测方案应根据工程的布局特点、现场的环境条件制订。依据工作经验,一般高层建筑物周围要布设三个基点,且与建筑物相距50m至100m间的范围为宜。基点可利用已有的、稳定性好的埋石点和墙脚水准点,也可以在该区域内基础稳定、修建时间长的建筑物上设置墙脚水准点。若区域内不具备上述条件,则可按相应要求,选在隐蔽性好且通视良好、确保安全的地方埋设基点。所布设的基点,在未确定其稳定性前,严禁使用。因此,每次都要测定基点间的高差,以判定它们之间是否相对稳定,并且基点要定期与远离建筑物的高等级水准点联测,以检核其本身的稳定性。 沉降观测点应依据建筑物的形状、结构、地质条件、桩形等因素综合考虑,布设在最能敏感反映建筑物沉降变化的地点。一般布设在建筑物四角、差异沉降量大的位置、地质条件有明显不同的区段以及沉降裂缝的两侧。埋设时注意观测点与建筑物的联结要牢靠,使得观测点的变化能真正反映建筑物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建筑物的平面设计图纸绘制沉降观测点布点图,以确定沉降观测点的位置。在工作点与沉降观测点之间要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并在架设仪器站点与转点处做好标记桩,保证各次观测均沿统一路线。 (二)沉降观测的周期及施测过程 沉降观测的周期应能反映出建筑物的沉降变形规律,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沉降观测得不到原始数据,从而使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结果。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一般认为建筑在砂类土层上的建筑物,其沉降在施工期间已大部分完成,而建筑在粘土类土层上的建筑物,其沉降在施工期间只是整个沉降量的一部分,因而,沉降周期是变化的。根据工作经验,在施工阶段,观测的频率要大些,一般按3天、7天、15天确定观测周期,或按层数、荷载的增加确定观测周期,观测周期具体应视施工过程中地基与加荷而定。如暂时停工时,在停工时和重新开工时均应各观测一次,以便检验停工期间建筑物沉降变化情况,为重新开工后沉降观测的方式、次数是否应调整作判断依据。在竣工后,观测的频率可以少些,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的大小而定,一般有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半年与一年等不同周期。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对重点观测和科研项目工程,若最后三个周期观测中每周期的沉降量不大于2倍的测量中误差,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 一般工程的沉降观测,若沉降速度小于0.01~0.04mm/d,可认为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应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确定。 根据编制的沉降施测方案及确定的观测周期,首次观测应在观测点稳固后及时进行。一般高层建筑物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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