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及规范

合集下载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我项目进行的沉降观测只适用于本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结构安全参考,正式沉降观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测量,观测点的布置,在结构施工前必须有方案,结构施工中我单位根据图纸要求埋设观测点(如下图)。

1 沉降观测点布设沉降观测点布设位置在建筑物首层各转角及后浇带两侧(埋设点详结构平面图)。

2 沉降观测2.1基础底板施工完进行首次观测,以后每施工一层观测一次,结构封顶后每一个月一次;竣工一年后每半年一次观测。

如遇异常情况,可酌情增加观测次数,正式交付使用后,应持续观测一年,直至沉降稳定(连续二次半年沉降量<2mm)。

2.2 建筑施工期间,当建筑物发生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出现裂缝时,应立即向工程技术负责人汇报,并立即进行每日或数日一次连续值班观测。

2.3 沉降观测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观测工作。

本工程为高层建筑,竣工后将沉降观测数据及有关图纸移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自行观测。

2.4 沉降观测四定:固定人员观测和整理成果;固定使用的水准仪及水准尺;使用固定的水准点;按规定的日期、方法及路线进行观测。

3沉降观测点成果整理观测资料及时整理、妥善保存,作为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一部分。

整理沉降观测成果,计算出每次观测的沉降量,前后几次观测同点高差和累计沉降量,并绘制出沉降观测日期、沉降量的关系曲线图,供设计、施工有关负责人员使用。

4沉降观测精度控制措施4.1为了确保观测值的精确无误,本工程的沉降量工作均由我项目经理部专职测量员进行观测,并且在每次观测时及时做好观测记录,其他人员不得代替进行此项工作。

4.2在进行每次沉降测量时必须确保了使用同一台水准仪及水准尺,不得私自乱用其他的仪器,以避免影响仪器的精确度误差影响观测值的精确。

4.3每次进行沉降测量必须按观测线路图及确定的观测水准点进行,严禁使用其他临时水准点,避免因水准点不准确合方法不统一而影响观测的精确值。

4.4在进行每次的沉降观测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日期、方法以及路线进行,专职观测员必须严格按照仪器使用操作规程进行仪器的操作,严禁违章作业,避免因仪器使用不当以及自然客观条件影响观测值的精确度。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沉降观测是工程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用于监测土地表面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沉降情况。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着重规范观测的方法、仪器设备、观测点的选择、数据处理等各方面,以确保观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一、观测方法1.观测方法应根据工程类型和施工过程中的土体性质选择合适的方法,包括直接测量法、间接测量法和数学模型法等。

2.观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按照工程施工进度和需要进行连续观测。

二、仪器设备1.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具备高精度、高灵敏度和稳定可靠的特点,能够满足观测的要求。

2.仪器设备应经过校准和检验,并有相关证书和检测报告。

三、观测点的选择1.观测点应根据工程区域的特点和需要进行选择,包括建筑物、道路、桥梁等工程部位,以及周围的监测点。

2.观测点应具备代表性,能够反映整个工程范围内的沉降情况。

四、观测数据的处理1.观测数据应按照规定的频率和方式进行采集和记录,包括观测点的坐标、沉降量等数据。

2.观测数据应进行校正和修正,排除仪器误差和环境因素的干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观测数据应进行统计和分析,绘制相关图表和图像,以便于观察沉降趋势和变化规律。

五、观测报告1.观测报告应包括沉降观测的目的、观测方法、观测点的选择、仪器设备的使用、数据处理和分析结果等内容。

2.观测报告应具备可读性和科学性,必要时还应提出相关改进和建议。

总之,沉降观测规范要求对于工程建设中的沉降观测提供了详细、准确的要求和指导。

只有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观测,才能够获得准确可靠的观测数据,为工程建设提供科学的依据和保障。

建筑主体沉降观测方案

建筑主体沉降观测方案

建筑主体沉降观测方案建筑主体沉降观测方案一、观测目的:建筑主体沉降观测旨在监测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沉降变形情况,以确保建筑物的结构稳定性和安全性。

二、观测内容:1.观测建筑主体的竖向沉降变形;2.观测建筑主体的水平位移变形;3.观测建筑主体的倾斜变形。

三、观测对象:本观测方案适用于建筑主体的沉降观测,包括建筑主体的框架结构、基础、承重墙等关键组成部分。

四、观测方法:1.测量仪器的选择:使用高精度的全站仪或测量仪器,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

2.测点布设:根据建筑主体的结构特点,合理布设监测测点。

测点应覆盖建筑主体的关键结构部位,包括建筑主体的四个角点、房间墙角等关键部位。

3.测点的固定:测点应固定牢固,确保测点位置的稳定性。

可以使用混凝土固定点或者钉子固定点的方式进行固定。

4.观测频率: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情况和要求,确定观测的频率。

一般情况下,可以每季度进行观测,以及在重大活动或事件发生后进行特定时段的观测。

5.数据的处理:将观测得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计算建筑主体的沉降变形情况,并与设计要求进行对比和评估。

五、观测结果的评价:1.观测数据的分析:根据观测数据的变化趋势和数值大小,分析建筑主体的沉降变形情况,判断是否超过设计要求。

2.评估结果的呈现:将观测结果以报告的形式呈现,包括建筑主体各部位的沉降变形数据、变化趋势分析以及评估结论等。

六、观测方案优化:1.根据观测结果的评价,可以调整观测点的布设位置,增加观测点的数量或调整观测频率,以更加准确地监测沉降情况。

2.建议对观测方案进行定期评估和优化,以适应建筑物变形特点和使用情况的变化。

以上为建筑主体沉降观测方案的基本内容。

在实际工程中,应根据具体建筑物的特点和要求进行调整和补充,以确保观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
1沉降观测点的布置与埋设
根据设计要求布置沉降观测点,观测点利用直径32mm的钢筋,一端制成燕尾形埋入墙内,外露装饰层厚度外出30mm。

2沉降观测
⑴水准基点的联测
水准基点要与国家水准点进行联测或采用独立高程系统,水准基点间的联测按国家三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进行,采用闭合水准线路。

同时每隔3个月要进行一次监测,防止因水准基点的变动而影响观测成果。

⑵沉降观测
a.在工程施工阶段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定期观测,沉降观测按国家四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进行,采用闭合或附合水准线路。

b.观测周期:首次观测在观测点埋设稳定后进行,根据设计要求每施工二至四层做一次沉降观测,施工完毕,一年内每隔三至六个月观测一次,以后每隔六至十二个月观测一次,直到沉降稳定为止。

在施工过程中如建筑物出现裂缝、不均匀沉降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反馈给业主、监理和设计单位。

C.仪器采用国产S1精密水准仪和钢钢水准尺,并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检定周期内。

d.观测是要进行往返测,前后视距相等,并做到“三固定”,即观测人员固定、线路固定和固定测站。

⑶沉降分析
a.沉降观测原始资料必须及时整理,对超限部分要及时重测,直至满足测量规范要求。

b.数据处理采用沉降分析软件处理,原始数据要进行回归分析。

c.绘制建筑物荷载、时间、沉降量回归曲线,沉降速度曲线和等沉降量曲线图。

d.工程竣工时编制沉降观测成果表,编写沉降分析技术总结报告°。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建筑沉降观测是建筑工程中十分重要的环节之一,旨在评估建筑物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沉降情况,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性。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是为了保证沉降观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标准。

一、背景和意义建筑沉降是指建筑物在其自身重量和外部荷载作用下的垂直位移。

沉降观测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和监测建筑物的沉降情况,以判断是否存在过大的沉降导致建筑物的安全隐患。

因此,建筑沉降观测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二、观测设备和要求在进行建筑沉降观测时,需要使用专业的设备和工具。

常用的观测设备包括沉降测点、测量仪器、传感器等。

沉降测点需要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和预测沉降量的大小合理设置,以确保观测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测量仪器应具备较高的测量精度和可靠性,以获取准确的沉降数据。

传感器的选择和安装也需要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三、观测方法和频率建筑沉降的观测方法包括水准测量法、激光测量法、全站仪测量法等多种方法。

不同的观测方法适用于不同的场景和工况,但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需要确保所使用的仪器和设备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

沉降观测的频率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情况和环境条件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新建建筑物需要进行定期观测,而老旧建筑物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四、数据处理和分析观测得到的沉降数据需要进行正确的处理和分析,以获得可靠的结果和结论。

首先,需要根据观测数据的特点和要求进行数据的整理和筛选,排除异常数据和误差。

其次,需要采用合适的数据分析方法来对数据进行处理,如平均值、标准差等统计分析。

最后,需要将观测结果与设计要求和预测值进行比较,判断建筑物的沉降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五、结果报告和建议基于观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需要编制出相应的沉降观测结果报告。

报告中应包括观测的目的、方法和设备,观测结果的处理和分析过程,以及结论和建议等内容。

建议部分需要根据观测结果,对建筑物的下一步维护和修复措施进行具体而针对性的建议,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

建筑变形沉降观测方案

建筑变形沉降观测方案

建筑变形沉降观测方案建筑变形沉降观测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建筑物的不断增多,建筑物的变形和沉降问题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建筑物的变形和沉降是由于建筑物自身的荷载、地基条件、施工工艺等因素引起的。

通过对建筑物的变形和沉降进行观测,可以及时掌握建筑物的安全状况,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同时为后续的建筑维护和修复提供有力的依据。

二、观测内容:本次变形沉降观测将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建筑物的竖向沉降:通过测量建筑物的高程,掌握建筑物竖向的沉降情况。

2. 建筑物的水平变形:通过测量建筑物的平面形状和各部位之间的相对位置变化,掌握建筑物的水平变形情况。

3. 地基的垂直位移:通过测量地基的垂直位移,了解地基的变形情况以及对建筑物造成的影响。

4. 地基承载力的变化:通过监测地基的变形情况,推测地基承载力的变化,为建筑物的使用和维护提供参考。

三、观测方法和仪器:为了保证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本次变形沉降观测将采用以下方法和仪器:1. 建筑物竖向沉降观测:采用水准仪进行高程测量,将建筑物各个基准点的高程测量数据与其之前的测量数据进行对比,得出建筑物的竖向沉降;2. 建筑物水平变形观测:采用全站仪进行建筑物各部位的平面测量,将测量结果与之前的测量数据进行对比,得出建筑物的水平变形情况;3. 地基垂直位移观测:采用超声波测距仪进行地基的垂直位移测量,将测量结果与之前的测量数据进行对比,得出地基的变形情况;4. 地基承载力变化观测:通过地基承载力试验仪进行地基的承载力测量,利用测量数据分析地基承载力的变化情况。

四、观测频次和时间:为了及时掌握建筑物的变形和沉降情况,本次观测将按照以下频次和时间进行:1. 建筑物竖向沉降观测:每月进行一次观测,观测时间为一个小时;2. 建筑物水平变形观测: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观测,观测时间为两小时;3. 地基垂直位移观测:每半年进行一次观测,观测时间为三小时;4. 地基承载力变化观测:每年进行一次观测,观测时间为四小时。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

建造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高层建造沉降观测技术的应用摘要:关键词:高层沉降观测前言现行规范也规定,高层建造物、高耸构筑物、重要古建造物及连续生产设施基础、动力设备基础、滑坡监测等均要进行沉降观测。

根据本人在高层建造施工过程中沉降观测的应用,在此对高层建造施工过程中沉降观测工作浅谈管窥之见。

一、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作下的沉降情况,普通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 1/10—— 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 或者 S05 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肉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

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普通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人员素质的要求,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浮现的问题能够会分析原因并正确的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做到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2、观测时间的要求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殊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沉降观测得不到原始数据,而是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意义。

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发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者补测。

惟独这样,才干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者规律。

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普通高层建造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次/30 天)或者按建造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者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3、观测点的要求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

普通要求建造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 15——30 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造物的周围。

通常情况下,建造物设计图纸上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和验收规范是对建筑物沉降观测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评定标准的文件,用于指导和规范沉降观测工作的实施和评定。

一般的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和验收规范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观测设备和方法:对于沉降观测所使用的设备和方法进行规定,包括土壤沉降仪、激光测距仪、测斜仪等设备的选用和使用方法。

2. 观测方案和点位布设:确定观测的起始时间和观测阶段,选择观测的点位和布设方式,保证观测数据的全面性和代表性。

3. 数据采集和处理:规定测量数据的采集方式和频率,确定数据处理的方法和流程,包括数据计算、误差分析和整理等。

4. 数据评定标准:制定沉降观测数据的评定标准,包括沉降量的测定误差范围、观测点位的合理性评定等。

5. 验收程序和标准:明确沉降观测数据的验收程序和标准,包括数据的提交、审核和评估等环节。

6. 报告编写和提交:要求编写沉降观测报告,并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包括观测数据的总结和分析、沉降趋势的预测等。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和验收规范的制定可以确保沉降观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为建筑物沉降的评估和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标准和规范的执行也可以提高沉降观测工作的操作性和可比性,促进沉降观测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及规范高层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变形控制测量5.1 一般规定5.1.1 各类沉降观测的等级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及速度进行设计而确定。

同一测区或同一建筑物随着沉降量和速度的变化,可以采用不同的观测精度。

5.1.2 布置和埋设沉降观测点(变形点)时,应考虑观测方便、易于保存、稳固和美观。

5.1.3 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也可采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

5.1.4 观测记录和成果应清晰完整、准确无误,并符合本规程9.1节的规定。

每一周期观测完后,可提供周期或阶段性成果。

整个工程结束后,应提供综合性成果资料。

5.1.5 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开始,以获取基础和主体荷载的全部沉降量(该建筑的总沉降量)。

5.5 建筑物沉降观测5.5.1 建筑物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物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5.5.2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

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1 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 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 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 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5 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

6 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 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8 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置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 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5.5.3 沉降观测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材料,采用墙(柱)标志、基础标志和隐蔽式标志等形式。

各类标志的立尺部位应加工成半球形或有明显的突出点,并涂上防腐剂。

标志的埋设位置应避开如雨水管、窗台线、暖气片、暖水管、电气开关等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并应视立尺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距离。

隐蔽式沉降观测点标志的型式可按本规程附录D规定执行。

当应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进行沉降观测,观测标志的型式及其埋设,应根据采用的静力水准仪的型号、结构、读数方式以及现场条件确定。

标志的规格尺寸设计,应符合仪器安置的要求。

5.5.4 沉降观测点的施测精度应按本规程第3.0.4条的规定确定。

未包括在水准线路上的观测点,应以所选定的测站高差中误差作为精度要求施测。

5.5.5 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应按下列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1 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

一般建筑可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

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建筑可每加高1~5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如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设备安装等)分别进行观测。

如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25%、50%、75%和100%时各测一次。

施工过程中如暂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

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

2 建筑物使用阶段的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大小而定。

除有特殊要求者外,可在第一年观测3~4次,第二年观测2~3次,第三年后每年1次,直至稳定为止。

3 在观测过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

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观测。

4 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

对一级工程,若最后三个周期观测中每周期沉降量不大于倍测量中误差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

对其它等级观测工程,若沉降速度小于0.01~0.04mm/d 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确定。

5.5.6 沉降观测点的观测方法和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二级、三级观测点,除建筑物转角点、交接点、分界点等主要变形特征点外,可允许使用间视法进行观测,但视线长度不得大于相应等级规定的长度。

2 观测时,仪器应避免安置在有空压机、搅拌机、卷扬机等振动影响的范围内,塔式起重机等施工机械附近也不宜设站。

3 每次观测应记载施工进度、增加荷载量、仓库进货吨位、建筑物倾斜裂缝等各种影响沉降变化和异常的情况。

5.5.7 每周期观测后,应及时对观测资料进行整理,计算观测点的沉降量、沉降差以及本周期平均沉降量和沉降速度。

根据需要,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变形特征值:1 基础倾斜α:(5.5.7-1)式中si—基础倾斜方向端点i的沉降量(mm);sj—基础倾斜方向端点j的沉降量(mm);L—基础两端点(i, j)间的距离(mm)。

2 基础局部倾斜α:按(5.5.7-1)式计算。

但此时,取砌体承重结构沿纵墙6~10m内基础上两观测点(i,j)的沉降量为si、sj,两点(i,j)间的距离为L。

3 基础相对弯曲fc:(5.5.7-2)式中sk—基础中点k的沉降量(mm);si、sj—基础端点i、j的沉降量(mm);L—i与j点间的距离(mm)。

注:弯曲量以向上凸起为正,反之为负。

4 柱基间吊车轨道等构件的倾斜:按(5.5.7-1)式计算。

5.5.8观测工作结束后,应提交下列成果:1 沉降观测成果表。

2 沉降观测点位分布图及各周期沉降展开图。

3 u-t-s(沉降速度-时间-沉降量)曲线图。

4 p-t-s(荷载-时间-沉降量)曲线图(可视需要提交)。

5 建筑物等沉降曲线图(见附录E)。

6 沉降观测分析报告。

沉降观测的具体步骤本工程沉降观测采用闭合圈法按一等水准测量要求进行,DS使用级精密水准仪或自动安平水准仪和铟钢水准尺。

建筑物四周至少留出3m的场地,便于闭合圈法沉降观测,观测前通知工程处和施工现场负责人,事先清理好现场,确保视线、场地畅通,安排好测量跑尺人员。

本工程结构施工阶段,做到每施工一层结构层次即进行一次沉降观察,沉降观测时间为砼浇筑结束后一天,不上荷载的情况下进行,中间停、复工各观测一次,以后每3个月观测一次,建筑物竣工验收前观测一次。

特殊情况如发现严重裂缝,沉降速率增大,沉降差较大等,亦相应增加观测次数,并整理出资料由主管工程师审核,及时提交给业主。

使用阶段每半年一次,共两次,以后每年一次,预计观测五年或直到沉降稳定,使用阶段预计共测6次,由建设单位负责观测,施工阶段的观测费用,按勘察设计文件规定,由业主负责,施工企业在提交成果时,向业主按专项收取费用。

观测成果管理本工程沉降观测应有专用外业手薄、记录表和建筑物平面图及观测点布置图等,并根据沉降观测成果绘制沉降分布图,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图,最后计算整个建筑物的平均沉降量和相对沉降差,每季提供给业主一份资料。

工程沉降观测资料,由专人整理,当每次观测一周后,提交工程技术科和工程队各一份,最终将系统观测资料作为工程技术资料的一部分存档,并交建设单位一份。

基准点和观测点的保护经常检查基准点和观测点有无变动,并防止砂浆落在观测头上,将观测点按观测平面图相应的编上号,每次观测后旋下观测头集中保管,下次观测时再按编号旋上观测头,注意防止柱上槽口被杂物堵塞或被现场材料挡住,还要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碰撞观测点头的螺牙铁管口,详见图《水准点埋置及观测头构造图》。

设置基准的原则是合理埋设,观测方便,并能保证水准点的稳定,基准点的埋设数量不少于三个,距离观测点30-50m,基准点的设置应在基坑挖土前15天完成,基准点必须加盖保护,在观测平面中,基准点位置应明确标注。

观测点的设置,依据图纸设计要求。

详见附图《沉降观测点平面图》。

观测点的设置采用预埋螺牙铁管,使用活动观测头,便于装拆。

装修前先旋下观测头,在柱装修材料上留孔并预埋套管,装修完再旋上观测头,观测头就朝外,便于观测。

注明细节:沉降观测方案一、建筑物沉降观测点的布设个,分别在3、5、10、12×B 轴,1、16×D 轴,1×E 轴,20×F 轴,3、5、10、12×H轴,J 轴×8 轴。

首次观测的沉降观测点高程值是以后各次观测用以比较的基础,其精度要求非常高,施测时一般用N2 或N3 级精密水准仪。

并且要求每个观测点首次高程应在同期观测两次后决定。

随着结构每升高一层,临时观测点移上一层并进行观测直到十0.00 再按规定埋设永久观测点(为便于观测可将永久观测点设于十500mm)。

然后每施工一层就复测一次,直至竣工。

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置图详见图五、沉降观测中注意事项沉降观测应采用附合线路或闭合线路,做到定机、定人、定路线。

测施前仪器必须经过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沉降观测的前后视距应尽可能相等,仪器到水准尺的距离不得大于30m。

测施中,前后视必须采用同一根水准尺。

观测时,水准尺应和地面垂直,不得歪斜。

在同一测站上观测各观测点时,当读完所有观测点的读数后应回测后视点,两次同一后视点的读数差不得超过±1mm。

沉降观测的次数与频率应根据上部结构的作用荷载和作用时间,一般在施工阶段每上一层结构,观测一次,一直到结构封顶。

装饰施工完毕观测一次,移交业主前观测一次。

观测的结果应及时整理成成果资料,及时通报业主或现场监理工程师,工程M竣工后,应将成果资料整理归档。

请结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与《建筑变形测量规范》进行查看。

一、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

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分析原因并正确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2、观测时间的要求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

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

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30天/次)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