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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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我项目进行的沉降观测只适用于本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结构安全参考,正式沉降观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测量,观测点的布置,在结构施工前必须有方案,结构施工中我单位根据图纸要求埋设观测点(如下图)。

1 沉降观测点布设沉降观测点布设位置在建筑物首层各转角及后浇带两侧(埋设点详结构平面图)。

2 沉降观测2.1基础底板施工完进行首次观测,以后每施工一层观测一次,结构封顶后每一个月一次;竣工一年后每半年一次观测。

如遇异常情况,可酌情增加观测次数,正式交付使用后,应持续观测一年,直至沉降稳定(连续二次半年沉降量<2mm)。

2.2 建筑施工期间,当建筑物发生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出现裂缝时,应立即向工程技术负责人汇报,并立即进行每日或数日一次连续值班观测。

2.3 沉降观测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观测工作。

本工程为高层建筑,竣工后将沉降观测数据及有关图纸移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自行观测。

2.4 沉降观测四定:固定人员观测和整理成果;固定使用的水准仪及水准尺;使用固定的水准点;按规定的日期、方法及路线进行观测。

3沉降观测点成果整理观测资料及时整理、妥善保存,作为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一部分。

整理沉降观测成果,计算出每次观测的沉降量,前后几次观测同点高差和累计沉降量,并绘制出沉降观测日期、沉降量的关系曲线图,供设计、施工有关负责人员使用。

4沉降观测精度控制措施4.1为了确保观测值的精确无误,本工程的沉降量工作均由我项目经理部专职测量员进行观测,并且在每次观测时及时做好观测记录,其他人员不得代替进行此项工作。

4.2在进行每次沉降测量时必须确保了使用同一台水准仪及水准尺,不得私自乱用其他的仪器,以避免影响仪器的精确度误差影响观测值的精确。

4.3每次进行沉降测量必须按观测线路图及确定的观测水准点进行,严禁使用其他临时水准点,避免因水准点不准确合方法不统一而影响观测的精确值。

4.4在进行每次的沉降观测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日期、方法以及路线进行,专职观测员必须严格按照仪器使用操作规程进行仪器的操作,严禁违章作业,避免因仪器使用不当以及自然客观条件影响观测值的精确度。

建筑物沉降观测专项施工方案

建筑物沉降观测专项施工方案

建筑物沉降观测专项施工方案一、项目背景和目标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是为了解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沉降现象,进而判断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或加固。

本项目的目标是通过系统性的沉降观测,监测建筑物的沉降情况,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数据,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可靠性。

二、项目组织和管理2.观测人员:负责实施沉降观测工作,包括安装测点、测量数据记录等。

3.设计人员:负责制定观测方案和观测数据处理方法。

三、工作步骤和流程1.观测方案制定: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规模确定观测方案,包括观测点数量和位置、观测周期等。

2.测点选择: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负荷分布情况,选择合适的测点位置,确保能够全面反映建筑物的沉降情况。

3.测点标定:在测点位置进行标定,包括建立参考基准点和确定测点坐标系。

4.测点安装:根据设计要求,安装测点设备,包括测点支撑物、测点盘等。

5.数据采集:按照观测方案规定的周期,进行数据采集工作,记录建筑物的沉降情况。

6.数据处理和分析: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包括数据校正、数据拟合等。

7.结果评估:根据数据处理结果,评估建筑物的沉降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8.报告编制:根据评估结果,编制沉降观测报告,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四、安全措施1.观测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并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2.在观测过程中,严禁随意移动或拆除已安装的测点设备。

3.在观测现场设置警示标志,确保周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五、设备和材料1.测量仪器:包括测距仪、水准仪、全站仪等。

2.测点设备:包括测点支撑物、测点盘等。

3.数据处理软件:包括测量数据的录入和处理软件。

六、预算和时间计划1.预算:根据项目规模和要求进行预算,包括设备采购、人员费用等。

2.时间计划:根据工作步骤和流程,制定项目的时间计划,确保项目的按时完成。

七、质量控制1.观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熟练掌握观测工作的操作技能。

2.观测设备必须经过校准和调试,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沉降观测检测方案

沉降观测检测方案
2.建筑物倾斜观测:采用全站仪进行角度和距离测量。
3.基坑周边环境变形观测:采用全站仪或激光测距仪进行监测。
4.地下水位变化观测:采用水位计进行实时监测。
六、观测点布置
1.沉降观测点:沿建筑物四周及主要承重部位均匀布置,每侧不少于3个点,共计不少于12个观测点。
2.倾斜观测点:建筑物四角及主要受力部位均匀布置,每侧不少于2个点,共计不少于8个观测点。
3.基坑支护结构变形观测点:根据支护结构形式及设计要求进行布置。
4.地下水位观测点:在基坑周围均匀布置,数量根据基坑大小及设计要求确定。
七、观测周期及频率
1.沉降观测:施工期间,每完成一个施工阶段进行一次观测;工程完工后,每季度进行一次观测。
2.倾斜观测:施工期间,每完成一个施工阶段进行一次观测;工程完工后,每年进行一次观测。
1.掌握建筑物及地基在施工过程中的沉降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防止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2.分析沉降原因,为调整施工方案和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依据。
3.为建筑物后期使用和维护提供基础数据。
三、观测依据
1.《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2.全站仪测量法:采用全站仪进行建筑物及周围环境的倾斜观测。
3.基坑支护结构变形观测:采用全站仪或激光测距仪进行观测。
4.地下水位观测:采用水位计进行观测。
六、观测点布置
1.沉降观测点:沿建筑物四周及中间均匀布置,每边不少于3个,共计不少于12个观测点。
2.倾斜观测点:在建筑物四角及中间均匀布置,每边不少于2个,共计不少于观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进行总结,形成观测总结报告。
本沉降观测检测方案旨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建筑物使用安全,观测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观测方案。在观测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观测工作的合法合规。

建筑主体沉降观测方案

建筑主体沉降观测方案

建筑主体沉降观测方案建筑主体沉降观测方案一、观测目的:建筑主体沉降观测旨在监测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沉降变形情况,以确保建筑物的结构稳定性和安全性。

二、观测内容:1.观测建筑主体的竖向沉降变形;2.观测建筑主体的水平位移变形;3.观测建筑主体的倾斜变形。

三、观测对象:本观测方案适用于建筑主体的沉降观测,包括建筑主体的框架结构、基础、承重墙等关键组成部分。

四、观测方法:1.测量仪器的选择:使用高精度的全站仪或测量仪器,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

2.测点布设:根据建筑主体的结构特点,合理布设监测测点。

测点应覆盖建筑主体的关键结构部位,包括建筑主体的四个角点、房间墙角等关键部位。

3.测点的固定:测点应固定牢固,确保测点位置的稳定性。

可以使用混凝土固定点或者钉子固定点的方式进行固定。

4.观测频率: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情况和要求,确定观测的频率。

一般情况下,可以每季度进行观测,以及在重大活动或事件发生后进行特定时段的观测。

5.数据的处理:将观测得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计算建筑主体的沉降变形情况,并与设计要求进行对比和评估。

五、观测结果的评价:1.观测数据的分析:根据观测数据的变化趋势和数值大小,分析建筑主体的沉降变形情况,判断是否超过设计要求。

2.评估结果的呈现:将观测结果以报告的形式呈现,包括建筑主体各部位的沉降变形数据、变化趋势分析以及评估结论等。

六、观测方案优化:1.根据观测结果的评价,可以调整观测点的布设位置,增加观测点的数量或调整观测频率,以更加准确地监测沉降情况。

2.建议对观测方案进行定期评估和优化,以适应建筑物变形特点和使用情况的变化。

以上为建筑主体沉降观测方案的基本内容。

在实际工程中,应根据具体建筑物的特点和要求进行调整和补充,以确保观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已有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

已有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

已有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一、研究背景建筑物沉降是指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或施工完成后由于地基变形或松弛引起的下沉现象。

沉降问题对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建筑物沉降观测必不可少。

本方案旨在提出一种科学可行的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以监测建筑物的沉降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建筑物的使用安全。

二、观测目标本观测方案的目标是监测建筑物的沉降情况,包括建筑物整体的沉降情况和各个局部区域的沉降情况,以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数据,为建筑物的维护、修复和加固提供支持。

三、观测方法1. 使用水平测量仪:选择合适的水平测量仪器,如全站仪或高精度位移传感器等,将其安装在建筑物的关键位置,进行连续的水平位移测量。

2. 使用竖向测量仪:选择合适的竖向测量仪器,如测斜仪或水准仪等,将其安装在建筑物的不同层面,进行连续的竖向位移测量。

3. 安装地基沉降监测设备:在建筑物的地基上布设一定数量的地基沉降监测设备,如沉降点、沉降管等,定期测量地基的沉降情况。

4. 建立沉降观测点:在建筑物周围设置一定数量的沉降观测点,将水平测量仪和竖向测量仪等设备统一安装在这些点上,定期进行观测,以获得更全面的建筑物沉降数据。

四、观测频率与时间1. 设定观测频率:根据建筑物的类型、规模和重要性等因素,确定观测频率,如每周、每月或每季度进行观测。

2. 观测时间:观测时间应覆盖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对于新建的建筑物,观测应始于施工完成后;对于已存在的建筑物,观测应从启动阶段开始进行,并持续到使用寿命结束。

五、数据处理与分析1. 数据采集:对于连续的观测数据,采集频率应根据观测设备的规格和要求进行设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数据处理: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校正和补偿,消除或减小误差,得到可靠的沉降数据。

3. 数据分析:对观测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建筑物的沉降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异常沉降,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六、结果应用1. 建筑物维护:根据观测结果,定期评估建筑物的沉降情况,制定合理的维护计划,及时修复和加固建筑物。

建筑物沉降观测技术方案两篇

建筑物沉降观测技术方案两篇

建筑物沉降观测技术方案两篇篇一:建筑物沉降观测技术方案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北、华南快速西侧、暨南大学东南侧。

拟建19层教学楼,设地下室2层。

采用桩基础,主体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为了解新建大楼在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一段时间内的沉降情况,达到优化设计、确保安全及指导施工的目的,在大楼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大楼主体结构进行沉降观测工作。

我所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编制本沉降观测技术方案。

二、沉降观测方案本项目沉降观测工作分为四个部分:基准点埋设,观测点埋设,精密水准测量和资料整理与提交。

如果观测期间发现沉降异常,则要对建筑物进行水平位移和楼体倾斜的监测。

(一)基准点埋设基准点是检验和直接测定观测点的依据,要求在整个观测过程中稳定不变。

故须埋设在稳定的地方,且离开被测建筑物有一定的距离。

为了便于校核,以验证基准点的稳定性,基准点数目应不少于三个。

基准点的具体埋设位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视现场实际情况而定。

根据本项工程的实际情况,拟埋设三个深式永久水准点BM1、BM2及BM3作为沉降观测的基准点。

其埋设方法采用钻探成孔法(如附图一所示),用钻机钻至中风化基岩面或原状土层,孔径为110mm,把ф40mm的镀锌水管插入孔底,清孔、锤实,用导管浇灌1:1水泥砂浆。

管头露出所浇注水泥面2~3cm,顶部焊接预制铜标芯作为观测立尺点,然后设置保护箱盖。

(二)沉降观测点埋设观测点是固定在待测建筑物上的测量标志,埋设位置应保证施工期间和建筑物竣工后一段时期内能顺利进行观测,并能正确反映建筑物的沉降情况。

观测点布设在首层或负一层的承力柱或剪力墙上,应选择在既便于观测又不易受碰撞破坏的位置埋设。

根据规范规定及设计要求,拟布设16个沉降观测点,编号分别为J1~J16,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置如附图三所示。

观测点采用Ф16mm的圆钢预制,一端加工成圆头打磨平滑作为观测立尺点(如附图二所示)。

采用冲击钻钻孔置入法埋设,观测点设在首层或负一层指定柱上高出地坪面20~40cm处。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
1沉降观测点的布置与埋设
根据设计要求布置沉降观测点,观测点利用直径32mm的钢筋,一端制成燕尾形埋入墙内,外露装饰层厚度外出30mm。

2沉降观测
⑴水准基点的联测
水准基点要与国家水准点进行联测或采用独立高程系统,水准基点间的联测按国家三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进行,采用闭合水准线路。

同时每隔3个月要进行一次监测,防止因水准基点的变动而影响观测成果。

⑵沉降观测
a.在工程施工阶段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定期观测,沉降观测按国家四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进行,采用闭合或附合水准线路。

b.观测周期:首次观测在观测点埋设稳定后进行,根据设计要求每施工二至四层做一次沉降观测,施工完毕,一年内每隔三至六个月观测一次,以后每隔六至十二个月观测一次,直到沉降稳定为止。

在施工过程中如建筑物出现裂缝、不均匀沉降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反馈给业主、监理和设计单位。

C.仪器采用国产S1精密水准仪和钢钢水准尺,并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检定周期内。

d.观测是要进行往返测,前后视距相等,并做到“三固定”,即观测人员固定、线路固定和固定测站。

⑶沉降分析
a.沉降观测原始资料必须及时整理,对超限部分要及时重测,直至满足测量规范要求。

b.数据处理采用沉降分析软件处理,原始数据要进行回归分析。

c.绘制建筑物荷载、时间、沉降量回归曲线,沉降速度曲线和等沉降量曲线图。

d.工程竣工时编制沉降观测成果表,编写沉降分析技术总结报告°。

建筑变形沉降观测方案

建筑变形沉降观测方案

建筑变形沉降观测方案建筑变形沉降观测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建筑物的不断增多,建筑物的变形和沉降问题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建筑物的变形和沉降是由于建筑物自身的荷载、地基条件、施工工艺等因素引起的。

通过对建筑物的变形和沉降进行观测,可以及时掌握建筑物的安全状况,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同时为后续的建筑维护和修复提供有力的依据。

二、观测内容:本次变形沉降观测将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建筑物的竖向沉降:通过测量建筑物的高程,掌握建筑物竖向的沉降情况。

2. 建筑物的水平变形:通过测量建筑物的平面形状和各部位之间的相对位置变化,掌握建筑物的水平变形情况。

3. 地基的垂直位移:通过测量地基的垂直位移,了解地基的变形情况以及对建筑物造成的影响。

4. 地基承载力的变化:通过监测地基的变形情况,推测地基承载力的变化,为建筑物的使用和维护提供参考。

三、观测方法和仪器:为了保证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本次变形沉降观测将采用以下方法和仪器:1. 建筑物竖向沉降观测:采用水准仪进行高程测量,将建筑物各个基准点的高程测量数据与其之前的测量数据进行对比,得出建筑物的竖向沉降;2. 建筑物水平变形观测:采用全站仪进行建筑物各部位的平面测量,将测量结果与之前的测量数据进行对比,得出建筑物的水平变形情况;3. 地基垂直位移观测:采用超声波测距仪进行地基的垂直位移测量,将测量结果与之前的测量数据进行对比,得出地基的变形情况;4. 地基承载力变化观测:通过地基承载力试验仪进行地基的承载力测量,利用测量数据分析地基承载力的变化情况。

四、观测频次和时间:为了及时掌握建筑物的变形和沉降情况,本次观测将按照以下频次和时间进行:1. 建筑物竖向沉降观测:每月进行一次观测,观测时间为一个小时;2. 建筑物水平变形观测: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观测,观测时间为两小时;3. 地基垂直位移观测:每半年进行一次观测,观测时间为三小时;4. 地基承载力变化观测:每年进行一次观测,观测时间为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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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司法局业务用房综合楼
沉降观测方案
编制人:***
2012年9月1日
目录
一、编制依据
二、工程概况
三、控制点的布置及施测
四、各控制点的放样
五、施工时的各项限差和质量保证措施
六、沉降观测
七、测量复核措施及资料的整理
八、施工测量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九、仪器保养和使用制度
十、测量管理制度
一、编制依据
1、《城市测量规范》CJJ8-89
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3、建筑施工图纸、会审及相关文件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桐柏县司法局业务用房综合楼
工程地点:桐柏县财政局北侧
建设单位:桐柏县司法局
工程概况:桐柏县司法局服务用房综合楼位于淮河北岸、桐柏县府前广场西侧, 2~9层(主楼9层,附楼2层)建筑面积1483m2。

主楼有一层地下室,采用天然地基、筏板基础,框架结构。

建筑区域内东侧为混凝土路面,西侧为原建筑混凝土基础。

三、控制点的布置及施测
1、监测项目:建筑物沉降观测,地基土分层沉降观测,建筑场地沉降观测,,支架沉降、位移和变形,以及支撑地基稳定性沉降观测。

2、从场地的实际情况看,场地四周距离建筑物在10M以上,故对布设控制点无影响。

北侧场地做临设及材料堆放用,所以控制点集中布设在东西侧原有混凝土地面上,西北侧只布设远向复核控制点。

3、布设的控制点均应引向四周永久建筑物或马路上。

4、高程控制网的布设要求:
(1)每一测区的水准基点不应少于3个;对于小测区,当确认点位稳定可靠时可少于3个,应连同工作基点不得少于3个,以保证测量的准确性。

水准基点的标石,应埋设在地基可靠稳定混凝土中。

并作明显标示。

(3)工作基点与联系点布设的位置应视构网需要确定。

作为工作基点的水准点位置与邻近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建筑物基础深度的1.5-2.0倍。

工作基点与联系点也可在稳定的永久性建筑物墙体或基础上设置。

(4)各类水准点应避开交通干道、地下管线、仓库堆栈、水源地、河岸、松软填土、滑坡地段、机器振动区以及其他能使标石、标志易遭腐蚀和破坏的地点。

6、平面控制网点的布设要求:
○1、水准点按四等水准测量要求施测。

○2、所有控制点必须设专人保护,定期巡视。

四、各控制点的放样
地面控制点布设完后,转角处线采用2″级电子经纬仪DJD2进行复测,经校核无误后进行施测。

高程传递,采用钢尺直接丈量法,若竖直方向有突出部分,不便于拉尺时,也同样采用悬吊钢尺法。

每幢高度上至少设两个以上水准点,两次导入误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独立施测两次。

每幢均采用首个统一高程点向上传递,在固定的竖向钢筋砼柱抄测+0.5M控制点,以供标高控制,且必须校核无误。

五、施工时的各项限差和质量保证措施
放样工作按下述要求进行:
(1)仪器各项限差符合同级别仪器限差要求。

(2)钢尺量距时,对悬空和倾斜测量应在满足限差要求和情况下考虑垂曲及倾斜改正。

(3)标高抄测时,采取独立施测两次法,其限差为±3㎜,所有抄测应以水准点为后视。

(4)垂直度观测:若采取吊垂球时应在无风的情况下,如有风而不得不采取吊垂球时,可将垂球置于桶内。

六、沉降观测
1、建筑物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物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2、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

点宜选设在下列位置:
○1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5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

○6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根据以上要求,司法局项目部共设置16处沉降观测点。

如下图所示:
3、沉降观测点的施测精度,应以所选定的测站高差中误差作为精度要求施测。

4、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可按下列要求并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

一般建筑,可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开始观测。

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

民用建筑可每加高1-5层观测一次,如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25%、50%、75%和100%时各测一次。

施工过程中暂时停工。

拟在垫层完成时,地下室完成后、三层完成时,六层完成时。

九层完成时进行观测记录。

在观测过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

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观测。

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

对重点观测和科研观测工程,若最后三个周期观测中每周期沉降量不大于22倍测量中误差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

一般观测工程,若沉降速度小于0.01-0.04mm/d,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确定。

七、测量复核措施及资料的整理
1、细部放样采用不同人员、不同仪器或钢尺进行,条件不允许的可独立施测两次。

2、外业记录采用统一格式,装订成册,回到内业及时整理并填写有关表格,并由不同人员将原始记录及有关表格进行复核,对于特殊测量要有技术总结和
相关说明。

3、施工测量记录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要求编制、编号,根据资料内容和数量多少组成一册或若干册装订。

八、施工测量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主要仪器的配备情况
测量仪器配备一览表
2、施工测量人员组成
九、仪器保养和使用制度
1、仪器实行专人负责制,建立测量仪器管理台账,由专人保管、填写。

2、所有测量仪器必须每年校准检定一次,在仪器上粘贴校准状态标识,具备合格的计量检定证书,并由项目部测量负责人每半月一次进行自检。

3、仪器必须置于专业仪器柜内,仪器柜必须干燥、无尘土。

4、仪器使用完毕后,必须进行擦拭,并填写使用情况表格。

5、仪器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手提、抱等,禁止置于有振动的车上。

6、仪器现场使用时,测量员不得离开仪器。

7、水准尺不得躺放,三角架水准尺不得做工具使用。

十一、测量管理制度
1、所有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上岗前必须学习并掌握《城市测量规范》、《工程测量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及公司技术部制定的《计量器具管理实施细则》。

3、到现场放样前,必须先熟悉图纸,对图纸技术交底中的有关尺寸进行计算、复核,制定具体的方案后方可进场。

4、所有测量人员必须熟悉控制点的位置,并随时巡视控制点的保存情况,如有破坏应及时汇报。

5、测量人员应了解工程进度情况,经常同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业务交流。

6、爱护仪器,经常进行擦拭,检查时仪器保持清洁、灵敏,并定期维修保证完好状态。

7、有关作业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

8、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测量人员素质。

9、必须全心全意为施工单位服务,必须将所测的点或线向施工单位交待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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