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施工现场高处坠落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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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高处坠落事故案例解析

一、事故统计

据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事故快报统计数据,2016年截至10月20日,全国总计发生起重伤害事故267起,占事故总数50.76%;死亡人数278,占死亡总人数45.87%。

二、高处坠落事故案例解析

2015年11月29日17:40分左右,在四川阆中远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广明·如意城”建设工地停工整顿隐患排查整治期间,工人李凤旭在对1号楼水电井坑洞进行临边防护时,不慎从1号楼2楼坠落至负3楼,经社保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90万元。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5年11月29日上午,该项目施工员胥勋顺和安全员王扶凯在进行安全巡查时,发现1号楼水电预留井未进行安全防护。项目施工员胥勋顺电话要求混凝土班组长杨家学组织人员对1号楼水电预

留井临边防护进行恢复(原水电预留井的防护被混凝土班组拆除用于方便倾倒垃圾,公司2015年11月16日对该班组下达了整改指令)。当天下午在1号楼工地上,杨家学安排了连他在内的5人上工。杨家学、杨春龙(曾用名王立新)负责对3楼的楼面垃圾进行清理;何国奉负责对混凝土浇筑中留下的麻面洞进行修补;李凤旭、李明发负责对1号楼2单元水电井进行安全防护。因对1号楼2单元水电井进行

安全防护需将靠在水电井洞口的3根泵管拆除并移至1楼堆放泵管的地方。李明发、李凤旭二人将2楼3根泵管拆除后,李明发在搬运2楼第1根泵管时,李凤旭站在2楼楼梯口旁称自己肚子不舒服,要去方便一下,让李明发先行扛泵管。李明发扛完第1根后,再上2楼扛第2根时,发现李凤旭不见了,李明发认为李凤阳在楼面某个角落方便去了,他给李凤旭留下最后1根后,就扛下第2根到1楼,然后继续拆1楼的泵管钢架。下午17:40分左右,杨家学通知所有人下班,李凤旭仍未归。于是动员所有人打电话并分头在楼上楼下寻找,17:50分左右,杨家学在负三楼的水电井找到了李凤旭,发现他仰面躺在一堆建渣上,头朝门,脚朝里,双脚没入建渣下方的水塘里,头上太阳穴和脸上有两道伤口,脸上有血迹,已无呼吸,安全帽落于建渣上,于是报告了项目部。项目部先打了120,然后报告了各相关部门。

经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推断,李凤旭当时应当是内急在2楼水电井洞口临时解决,不慎从洞口失足掉落至负3楼。

(二)施工单位调查情况

1、安全教育:

2014年11月27日,施工企业与混凝土浇筑负责人杨家学签订《广明如意城3#楼地下室、地上商业分摊部分混凝土工程分包合同》,并明确施工班组长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2015年9月、10月、11月项目部多次召开安全例会、安全培训会、班组专项培训会议,组织学习、安排施工安全工作。其他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施工日志记录资料完善。

经查,该公司将混凝土工程劳务承包给杨家学后,未与工人李凤旭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班组未进行班前教育并记录在案,公司未能提供死者李凤旭的三级教育相关资料。广明·如意城“11.18”模板坍塌事故后,市事故调查组已责成建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杨家学施工队作出依法予以取缔的处理。

2、现场监管:

1号楼现场管理人员为项目部安全员王扶凯、施工员胥勋顺,混凝土浇筑班组长杨家学。根据调查和调阅相关资料,王扶凯及胥勋顺每日在工地现场监管,并就现场发现的隐患进行了登记,责成相关人员整改。2015年11月16日,王扶凯和胥勋顺对混凝土班组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015年11月29日,王扶恺和胥勋顺巡查时发现水电井洞口无安全防护,立即安排工人进行隐患整改。项目负责人雷明东在项目部办公室值班。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1、直接原因:

(1)工人李凤旭违反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冒险在没有安全防护的洞口解决内急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直接原因。

(2)“广明·如意城”建设工地1号楼水电预留井无安全防护设施,是造成这次事故的重要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混凝土班组长杨家学违反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规拆除水电预留井的安全防护设施倾倒建渣,且事后未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设施,导致工人李凤旭坠落,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间接原因。

(2)四川阆中远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全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尤其是基层操作手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缺乏、安全意识差;未在危险性较大的生产场所设置冒险的安全警示标志、没有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间接原因。

3、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11·29”广明·如意城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建议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李凤旭,混凝土浇筑作业工人,违反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冒险在没有安全防护的洞口解决内急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直接原因,应当对此次事故负主要直接责任。鉴于李凤旭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杨家学,混凝土浇筑班组负责人,混凝土班组长杨家学违反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规拆除水电预留井的防护倾倒建渣,且事后

未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设施,导致工人李凤旭坠落,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间接原因,对事故负主要责任。鉴于广明·如意城“11.18”模板坍塌事故后,市事故调查组已责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杨家学施工队作出依法予以取缔,建议不再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2、建议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远大建筑公司,未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及《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由县安监局远大建筑公司作出20—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事故原因分析

(一)施工安全防护技术问题

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如:砌筑、抹灰、钢筋等操作平台。塔吊、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楼层临边洞口,外脚手架。吊篮、屋面等临边、洞口、作业面等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是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二)施工安全管理问题

1、施工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

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部分项目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在安全防护方面投入不足,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设施被简化或缺失。项目管理人员对现场存在的习惯性违章和一些隐患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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