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真题破产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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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与司法考试之商经法(企业破产法)试题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商经法(企业破产法)试题

破产案件的申请和受理「申请」1.债务人可申请重整、和解、清算+具备破产原因。

【注意】只有债务人可启动。

2.债权人可申请、。

须为具有给付内容、可以强制执行、已到期的请求权。

3.出资人可申请(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的1/10以上,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申请后,宣告破产前)答案「申请」1.债务人可申请重整、和解、清算+具备破产原因。

【注意】和解只有债务人可启动。

2.债权人可申请重整、清算。

须为具有给付内容、可以强制执行、已到期的请求权。

3.出资人可申请重整(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的1/10以上,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可申请清算。

法院收到申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7日内提异议——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诉讼费用作为破产费用,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

|「受理」1.不予受理的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受理的同时指定管理人。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无效。

3.对管理人为给付(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不当履行不免责)。

破产案件的适用范围及适用程序1.三种程序的转换关系(1)债务人一旦经破产宣告进入清算程序,则不得转入或程序。

(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务人可以申请,债务人或其出资人可以申请。

(3)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由“死”到“活”,可以主动申请)(4)债务人进入重整或和解程序后可以在具备破产法规定的特定事由时,经破产宣告转入程序(由“活”到“死”,只能被动转换;如果债权人申请债务人重整,债务人不可以主动申请破产清算)答案1.三种程序的转换关系(1)债务人一旦经破产宣告进入清算程序,则不得转入重整或和解程序。

(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务人可以申请和解,债务人或其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

(3)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由“死”到“活”,可以主动申请)(4)债务人进入重整或和解程序后可以在具备破产法规定的特定事由时,经破产宣告转入清算程序(由“活”到“死”,只能被动转换;如果债权人申请债务人重整,债务人不可以主动申请破产清算)机构。

破产考试题及答案

破产考试题及答案

破产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的管辖法院是()。

A. 基层人民法院B. 中级人民法院C. 高级人民法院D. 最高人民法院答案:B2.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

A. 破产申请B. 重整申请C. 和解申请D. 清算申请答案:A3. 债务人的下列财产中,不属于破产财产的是()。

A. 债务人的货币资金B. 债务人的应收账款C. 债务人的不动产D. 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答案:D4. 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是()。

A. 正常履行合同B. 支付职工工资C. 无偿转让财产D. 支付合理对价的交易答案:C5. 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具有约束力。

A. 债务人B. 债权人C. 债务人的股东D. 债务人的董事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6.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主体可以提出破产申请?()A. 债务人B. 债权人C. 债务人的股东D. 债务人的董事答案:A、B7. 破产程序中,下列哪些财产属于破产财产?()A. 债务人的货币资金B. 债务人的应收账款C. 债务人的不动产D. 债务人的知识产权答案:A、B、C、D8. 破产程序中,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可撤销的行为?()A. 无偿转让财产B. 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C. 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D. 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答案:A、B、C、D9. 破产程序中,下列哪些主体可以担任管理人?()A. 律师事务所B. 会计师事务所C. 清算事务所D. 个人答案:A、B、C10. 破产程序中,下列哪些事项需要债权人会议通过?()A. 通过破产财产的管理方案B. 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C. 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D. 通过债务人的继续营业方案答案:A、B、C、D三、判断题11. 债务人申请破产时,必须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破产法练习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破产法练习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破产法练习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6. 案例分析题7. 判断题单项选择题1.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 )管辖。

A.基层人民法院B.中级人民法院C.高级人民法院D.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均可以正确答案:B 涉及知识点:破产法2.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 )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A.10B.20C.25D.30正确答案:C 涉及知识点:破产法3.下列关于破产管理人产生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指定B.债权人会议选举C.债权人会议聘请D.工商行政部门组织成立正确答案:A 涉及知识点:破产法4.《企业破产法》规定,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的是( )。

A.破产管理人B.债权人会议C.人民法院D.工商行政部门正确答案:A 涉及知识点:破产法5.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内,涉及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A.3个月B.6个月C.9个月D.1年正确答案:D 涉及知识点:破产法多项选择题6.下列关于破产界限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破产界限是指法院据以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标准B.破产界限的实质标准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C.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破产界限,但并非所有达到破产界限的企业均被宣告破产D.破产界限的原因或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正确答案:A,B,C,D 涉及知识点:破产法7.破产申请的主体包括( )。

A.债务人B.债权人C.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D.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正确答案:A,B,D 涉及知识点:破产法8.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破产法》适用于( )。

A.全民所有制企业B.有限责任公司C.股份有限公司D.个人独资企业正确答案:A,B,C,D 涉及知识点:破产法9.下列关于破产申请受理后的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破产管理法考试题库及答案

破产管理法考试题库及答案

破产管理法考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破产管理法》,下列哪项不属于破产申请的受理条件?A.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B. 债务人资不抵债C. 债务人有清偿能力D. 债权人申请破产答案:C2. 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的主要职能是什么?A. 管理债务人的财产B. 管理债权人的财产C. 管理破产企业的债权D. 管理破产企业的债务答案:A3. 破产宣告后,债务人的哪些行为是无效的?A. 支付正常运营费用B. 清偿个别债权C. 支付员工工资D. 清偿到期债务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1. 根据《破产管理法》,下列哪些情况下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A. 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B. 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C. 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D. 债务人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答案:A、B、D2. 破产管理法规定的破产财产包括哪些?A. 债务人的不动产B. 债务人的动产C. 债务人的知识产权D. 债务人的债权答案:A、B、C、D三、判断题1. 破产管理人可以由债务人自行指定。

(对/错)答案:错2. 破产宣告后,债务人的财产可以自由处置。

(对/错)答案:错四、简答题1. 简述破产管理法中规定的破产程序的一般流程。

答案:破产程序一般流程包括破产申请、破产受理、债权人会议、破产财产的清算、债权分配、破产程序的终结等步骤。

2. 破产管理法中对债务人的破产保护有哪些规定?答案:债务人的破产保护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财产的保护、债务人继续经营的权利、债务人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权等。

五、案例分析题案例:某公司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

请分析该公司在破产程序中可能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答案:该公司在破产程序中可能面临的问题包括:债务清偿问题、员工安置问题、资产处置问题等。

解决方案可能包括:与债权人协商债务重组、通过破产管理人合理处置资产、妥善安置员工等。

司考(法考)破产法所有真题汇编及答案解析

司考(法考)破产法所有真题汇编及答案解析

破产法真题汇编答案解析考点一:破产的申请与受理1.2013 年 3 月,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公司提出破产申请。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 卷三 73)A.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B.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证据C.乙公司就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在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向法院提出异议D.如乙公司对甲公司所负债务存在连带保证人,则其可以该保证人具有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其不具备破产原因【答案】AC【解析】《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据此,企业破产原因为债务人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偿债能力。

在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公司提出破产申请的情形,甲公司必须证明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故A项正确。

但甲公司无需证明乙公司资不抵债,证明乙公司明显缺乏偿债能力,同样可以申请乙公司破产,故B项错误。

《企业破产法》第1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

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据此,C项正确。

《企业破产法规定(一)》第1条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据此,D项错误。

2.中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一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中南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

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中南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

破产法复习题

破产法复习题

破产法复习题破产法是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法律。

以下是一些破产法的复习题,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这一领域的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破产原因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是破产的主要原因。

B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也可以申请破产。

C 只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就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D 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下列主体中,不可以提出破产申请的是()A 债务人B 债权人C 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D 债务人的股东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A 1 个月 30 日B 2 个月 30 日C 2 个月 15 日D 1 个月 15 日4、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下列财产中,不属于债务人财产的是()A 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租赁的房屋B 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C 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尚未出售的产品D 破产申请受理后管理人追回的债务人隐匿的财产5、下列关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原则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B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C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D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商经法(企业破产法五)试题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商经法(企业破产法五)试题

破产清算程序「别除权」1.破产宣告进入清算程序后,有的债权被称为“别除权”。

2.是一种权,由破产财产中的特定财产单独优先受偿。

3.别除权以为基础权利。

包括三种形式:、、。

4.别除权的行使不参加程序。

5.别除权标的物不计入。

6.别除权要进行并获得确认。

答案「别除权」1.破产宣告进入清算程序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被称为“别除权”。

2.是一种优先受偿权,由破产财产中的特定财产单独优先受偿。

3.别除权以担保权为基础权利。

包括三种形式:抵押、质押、留置。

4.别除权的行使不参加集体清偿程序。

5.别除权标的物不计入破产财产。

6.别除权要进行债权申报并获得确认。

「破产财产的变价、清偿和分配」宣告破产后的清算程序:(1)别除权人可以;(2)别除权人不参加程序——就担保物优先清偿,不参加大排队清偿;(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工资、、无债权。

【注意】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答案「破产财产的变价、清偿和分配」宣告破产后的清算程序:(1)别除权人可以优先受偿;(2)别除权人不参加集体清偿程序——就担保物优先清偿,不参加大排队清偿;(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职工工资、税、无担保债权。

【注意】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1.破产宣告前,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法定事由: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2.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4.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管理人提出终结破产程序的申请;5.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

司法考试:破产法案例及答案-

司法考试:破产法案例及答案-

年7月1日,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乙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在10月10 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将甲公司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1. 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为2000万元。

其中包括:(1)已作为丁银行贷款等值担保物的财产价值为250万元;(2)管理人发现甲公司于2006年11月1日无偿转让140万元的财产,遂向法院申请予以撤销、追回财产,并于2007年10月1日将该财产全部追回;(3)甲公司综合办公楼价值800万元,已用于对所欠乙企业500万元货款的抵押担保,货款尚未支付。

2. 欠发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200万元、欠交税款100万元;管理人于7月15 日解除了甲公司与丙公司所签的一份买卖合同,给丙公司造成了120万元的经济损失。

3. 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40万元。

要求: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1)哪些属于破产费用?哪些属于共益债务?(2)对甲公司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

(3)丙公司是否可就其120万元的经济损失申报债权?并说明理由。

(4)如果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丁银行、乙企业均不放弃优先受偿权,在债权人会议上就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中是否享有表决权?(5)根据本题的具体数字,简述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6)如果丙公司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其破产财产分配额,其分配额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答:(1)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属于破产费用,合计5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40万元属于共益债务。

(2)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对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丙公司可以申报债权。

根据规定,管理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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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010年司法考试《商法》破产法部分历年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2004年)23.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乙企业应于8月30日前交货,货到7日内甲企业付款。

同年8月10日,甲企业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对该合同的处理,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由清算组决定解除还是继续履行B.由甲企业自主决定解除还是继续履行C.由债权人会议决定解除还是继续履行D.不得继续履行答案:A 【按照现在法律规定,本题无答案】解析:《破产法》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

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由此,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订立但是未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而清算组、甲企业本身、债权人会议都无权决定,故本题无正确答案。

(2005)年33.甲煤矿拥有乙钢厂普通债权40万元,现乙钢厂被宣告破产,清算组查明甲煤矿尚欠乙钢厂20万元运费未付。

清算组预计破产清偿率为50%.甲煤矿要求抵销债务。

债权人会议各方为甲煤矿的债权发生争执。

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A.甲煤矿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10万元破产债权B.甲煤矿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20万元破产债权C.甲煤矿必须偿还20万元债务,并拥有40万元破产债权D.甲煤矿在抵销后无须偿还债务,也不拥有破产债权答案:B解析:因为新旧法律的规定不同,本题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来看,题干不甚明确,无法选择答案。

但是,这里需要注意《企业破产法》第40条的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这里不是清算组,而是管理人)主张抵销。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由此,本题正确选项是B.(2006年)31.南翔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因严重亏损,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

2006年6月,各债权人上门讨债无果,欲申请南翔公司破产还债。

下列各债权人中谁有权申请南翔公司破产?A.甲公司:南翔公司租用其仓库期间,因疏于管理于2005年12月失火烧毁仓库B.乙公司:南翔公司拖欠其燃料款40万元应于2004年1月偿还,但该公司一直未追索C.丙公司:法院于2005年10月终审判决南翔公司10日内赔偿该公司货物损失20万元,该公司一直未申请执行D.丁公司:南翔公司就拖欠该公司货款30万元达成协议,约定于2006年10月付款答案:A 【按照现在法律规定,本题选择AC】解析:《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第二,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第三,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据此,B选项乙公司对于南翔公司的债权于2004年1月到期,至2006年6月期间都没有追索,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该请求权已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因此乙公司对南翔公司不再享有胜诉权,该债权成为自然债权,乙公司是南翔公司的自然债权人,不能作为南翔公司的破产申请人,B错误,不选。

C项丙公司对南翔公司的债权已为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丙公司应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两年之内申请执行,C当选。

D选项丁公司对南翔公司的债权于2006年10月才能到期,对于未到期的债权,不能提前强制执行,也不存在到期不能清偿的事实,故无破产请求权。

D错,不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AC.(2007年)28.千叶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百草公司申请破产,法院指定甲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律师事务所租赁百草公司酒店用作管理人办公室的行为不违反破产法的规定B.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处分千叶公司的财产C.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因担任管理人而获得报酬D.如甲律师事务所不能胜任职务,债权人会议有权罢免其管理人资格答案:D解析:《企业破产法》第22条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依据该条规定,管理人由法院指定,同时赋予债权人会议向人民法院申请更换不能胜职务管理人的权利。

管理人有取得报酬的权利。

选项C符合法律规定,表述正确,不是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的表述错误,是本题的正确答案。

债权人会议有权申请法院更换不能胜任职务的管理人,而不是自己有权直接作出罢免的决定;《企业破产法》第25条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依据该条第6项的规定,选项B表述正确,非本题正确答案。

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应保持中立地位,选项A所表述的行为,看似有违其要求,但是就本题所给信息很难判断其违反了破产法的规定,且本题是单项选择题,最佳答案是选项D.29.绿杨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绿杨公司破产之时,下列哪一项财产不构成债务人财产?A.绿杨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债权B.管理人撤销绿杨公司6个月前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涉及的财产C.绿杨公司所有但已设定抵押的财产D.绿杨公司购买的正在运输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货款的货物考点答案:D解析:《企业破产法》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第31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第32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因本法第31条、第32条或者第33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

由此,ABC都属于绿杨公司的财产;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9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

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由此,D项中,除非管理人支付全部价金,否则绿杨公司对该批货物不享有所有权,发货人可以取回运输途中的货物。

本题正确答案是D.(2009年)29.甲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

下列哪一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A.甲公司购买的一批在途货物,但尚未支付货款B.甲公司从乙公司租用的一台设备C.属于甲公司但已抵押给银行的一处厂房D.甲公司根据代管协议合法占有的委托人丙公司的两处房产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破产财产的确定。

《破产法》第3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

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据此可知,在运输途中且债务人还没有支付货款的货物属于出卖人的财产,出卖人可以行使取回权,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因此,A项错误。

《合同法》第242条规定,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因此,B项错误。

债务人已经设定担保的财产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因此,C项正确。

委托保管合同中,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而非保管人。

甲公司根据代管协议合法占有房产的所有权是委托人丙公司的,而非甲公司的,该房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因此,D项错误。

30.关于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程序转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如为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案件,债权人可以申请和解B.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重整C.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重整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D.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和解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的相关程序性规定。

《破产法》第7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只有债务人有权申请和解,债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申请和解。

因此,A项错误。

《破产法》第70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因此,B项正确。

《破产法》第7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据此可知,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有权直接申请重整,如果债权人先申请了重整,债务人是不能再申请破产清算的。

因此,C项错误。

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不能申请和解,只有债务人才能申请和解。

因此,D项错误。

(2010年)32.辽沈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申请破产清算。

法院受理后,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人的债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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