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动火安全管理细则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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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动火安全管理细则范文(三篇)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细则范文(三篇)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细则范文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进行动火作业时需要遵守的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和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工业动火安全管理细则:1. 动火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动火计划,并由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审批。

2.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了解动火安全操作规程,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3. 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禁止明火和禁止吸烟的标志,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4. 动火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周围环境没有可燃物和易燃物,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5. 动火现场必须配备专人进行监护,负责安全指挥和事故应急处理。

6. 动火前必须关闭相关设备的电源,并与相邻作业区域进行合理划分,避免火源扩散。

7.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火服、密闭式防火面罩等个人防护装备,并使用合格的防爆工具和设备。

8.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定期清理工作现场的可燃物和易燃物,保持清洁和通风。

9.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彻底检查现场,确保没有火源和未熄灭的明火,并及时清除残留的可燃物和易燃物。

10. 工业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这只是一些常见的动火安全管理细则,具体的要求可能因不同行业、不同企业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动火安全管理措施。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细则范文(二)一、总则1.为保障工业动火作业的安全,维护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安全管理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工业动火作业,包括焊接、切割、电气焊接等。

3.工业动火作业的承担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二、安全管理措施1.动火作业前,应进行火源检查,确保作业区域无可燃和易燃物质,并清理作业区域。

2.动火作业前,应明确作业人员的职责,确保每个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

3.动火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安全风险评估,并制定防火措施和应急预案。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本(5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本(5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火作业的操作行为,防范动火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安全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工地、学校、医院等。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焊、气焊、割氧焊、热熔接等方式进行的火焰工作,包括烧烤、焊接、切割、拆除、修理等作业。

第四条动火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切实加强动火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减少动火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动火作业应根据具体情况编制动火作业方案,明确作业内容、地点、时间、人员、设备、安全措施等,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六条动火作业的承办单位或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岗位培训证书,保证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动火作业前应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明确安全风险和应对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管理第八条动火作业应进行安全评估,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可行性,评估内容应包括作业环境、作业材料、作业人员等。

第九条动火作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作业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时限、设备选择、操作流程、应急预案等。

第十条动火作业前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指导其了解作业内容、安全风险、应急措施等,并进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培训。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应由作业负责人亲自监督,保证操作过程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并进行实时记录和报告。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隔离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确保作业安全进行。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立专人负责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理,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事故隐患,保证作业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结束后,应进行整理和清理,保证作业现场的整洁和安全,恢复正常生产或生活秩序。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后,应进行安全事故的分析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以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是为了保障工业生产过程中动火作业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一、动火作业前的准备:1. 动火作业前必须确认火源消除、防火措施和应急方案。

2. 动火作业前必须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教育员工严守规章制度,正确使用防火设备和器材。

3. 工作区域必须设立合适的警戒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

二、动火作业现场管理:1. 工作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有序,易燃物品应妥善存放,禁止在危险区域吸烟。

2. 动火前必须排除附近可燃气体、液体和粉尘,确保作业安全。

3.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器材,并安排专人负责灭火器材的保管和维护。

三、动火作业操作规范:1. 动火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无资质的人员进行动火作业。

2. 动火前必须做好现场防火准备工作,包括清理作业区域、悬挂火焰标志和设置警戒线等。

3.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产生大量火花或明火。

四、动火作业后的清理和检查:1.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除可燃物和火源。

2.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火源消除和相关设备安全。

以上是一些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规定还有可能因不同地区和行业而有所差异。

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培训教育,保障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业企业进行动火作业的场所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化工、煤矿、钢铁、电力、建筑等行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焊、氧、乙炔、喷灯等产生火花或火焰的作业。

第四条动火作业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五条动火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本规定的内容,具备相应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4篇)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4篇)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动火、用火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使用明火或者明火与电火花结合产生的火焰、火花等。

为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制定并执行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以规范动火、用火行为,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等所有需要进行动火、用火作业的地方。

二、责任与义务1.单位领导要重视动火、用火安全,确保动火、用火作业的安全。

2.动火、用火工作主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

3.作业人员要认真执行动火、用火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要求。

三、动火、用火管理机构设立动火、用火管理机构,具体包括:1.动火、用火安全检查组:负责对动火、用火作业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动火、用火安全培训组: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动火、用火安全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动火、用火记录组:负责对每次动火、用火作业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料。

四、动火、用火操作规程1.预先准备工作:(1)明确动火、用火作业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人员。

(2)检查动火、用火区域周边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并予以清除。

(3)检查动火、用火设备是否完好,有无故障。

(4)设置警戒标志,告知周边人员注意动火、用火作业。

2.动火、用火操作:(1)动火、用火工作主管人员应通过无线对讲机或其他方式发布动火、用火作业指令。

(2)作业人员应穿戴防火服、防火帽等个人防护用品,并佩戴防滑鞋。

(3)严禁在动火、用火作业过程中吸烟。

(4)动火、用火作业结束后,应彻底灭火,确保无一丝火星残留。

3.紧急处理措施:(1)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立即报警,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扑救和疏散。

(2)动火、用火工作主管人员应负责组织人员进行灭火、疏散等紧急处理。

五、动火、用火安全检查1.动火、用火安全检查应由专门的检查组负责,定期进行。

2.检查内容包括:动火、用火作业的准备情况、动火、用火设备的完好情况、动火、用火操作是否按规程进行等。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工业动火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或火花进行加热、焊接、切割等作业的一种工艺方法。

由于涉及明火和火花,工业动火具有一定的安全风险,必须严格控制和管理动火作业,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为了规范工业动火作业,制定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份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工业动火的作业现场、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工业动火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动火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以及环境安全。

第二章动火管理第四条动火作业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向作业现场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并提供详细的动火作业计划和风险评估报告。

(二)审批:作业现场主管部门负责对动火作业申请进行审批,并确定动火作业的时间、地点、范围和安全措施。

(三)通知:作业现场主管部门在动火作业前,应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发出通知,确保周围环境安全。

(四)准备:动火作业人员应做好动火设备和消防设备的准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五)执行:动火作业人员按照动火计划和安全措施进行动火作业,严禁违反规定操作。

(六)监控:作业现场主管部门应对动火作业过程进行监控,并及时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

(七)结束:动火作业结束时,作业人员应进行设备清理和安全检查,确保没有明火和火花。

第五条动火作业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一)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计划的编制和风险评估的报告,作业现场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并制定安全措施。

(二)禁止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堆放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三)严禁动火时吸烟、使用明火照明或使用易燃物质。

(四)严禁违反规定在无动火设备和消防设备保护的情况下进行动火作业。

(五)作业现场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动火作业过程的监控和检查,确保动火安全。

第三章作业人员管理第六条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动火作业证书。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业动火作业是指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完成某些工种或工作岗位的作业任务,需人工点用明火或使用火焰产生的热源或明火作业的一类特殊作业。

第三条工业动火作业的管理是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和落实工业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管理职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工业动火作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工业动火作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共同承担。

第七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业动火作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三)组织动火作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操作程序的审批;(四)监督检查动火作业过程的消防安全措施和操作符合要求;(五)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和纠正;(六)拟定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七)组织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动火作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作业人员的职责包括:(一)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动火作业,严格掌握动火时间和火源的控制;(二)配合消防安全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操作;(三)发现消防隐患及时报告和纠正;(四)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五)服从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要求,共同做好工业动火作业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企业应制定和落实工业动火作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工作程序和责任人。

第十条工业动火作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动火作业项目及范围;(二)动火作业的程序和技术要求;(三)动火作业的时间和火源的控制;(四)动火作业的监督检查和控制;(五)动火作业过程中的预防措施;(六)动火作业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情况及处理措施;(七)动火作业的应急救援工作;(八)动火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九)动火作业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十)动火作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验收。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文(4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文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总则为了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提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第二节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和细化动火作业的管理,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节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单位。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组织与管理第一节动火作业的责任单位1. 动火作业的责任单位是指对动火作业负有组织、指挥和管理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2. 动火作业的责任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熟悉相关法规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做好动火作业的组织和管理。

3. 动火作业的责任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

第二节动火作业的许可证1. 动火作业的责任单位应事先向相关部门报备动火作业的计划,并获得动火作业的许可证。

2. 动火作业的许可证应包括以下内容:动火作业地点,动火时间,动火目的,动火作业的负责人和参与人员名单。

第三节动火作业的前期准备1. 动火作业的责任单位应对动火作业地点进行安全检查和清理,确保周围环境的安全。

2. 动火作业前,应对动火作业参与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操作与监控第一节动火作业的操作1. 动火作业的操作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2.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设备和工具的检测,确保其正常工作或使用。

第二节动火作业的监控1. 动火作业的责任单位应安排专人对动火作业进行监控,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2.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定期对动火作业现场进行检查,排除潜在安全隐患。

第四章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第一节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1. 动火作业的责任单位应制定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指导原则。

2. 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应包括火灾事故的报警、疏散、灭火、救护等各个环节的应对措施。

第二节火灾事故的应急演练1. 动火作业的责任单位应定期组织火灾事故的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条为保证事业部所属公司工业动火施工安全,根据石油石化企业工业动火安全规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事业部所属公司、部门及在公司承包工程的外部施工单位。

第三条工业动火和用火管理的范围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使用其中设施均属于工业动火管理范围: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3、烧烤煨管、熬沥青、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和其它产生火花的作业;4、生产装置区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等;5、机动车辆及畜力车进入生产装置区域和罐区;6、在生产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电器。

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以外非生产性区域内的作业属于工业用火管理范围。

如:在非生产装置区域预制材料,或在油气站库办公或生活区域内的动火等。

第四条工业动火的分级根据动火部位危险程度,工业动火分为四级:1、一级动火(1)原油储量在10000m3以上(含10000m3)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带压不置换动火;(2)在运行的不小于5000m3原油罐的罐体动火;(3)天然气气柜和不小于400m3的石油液化气储罐动火;(4)不小于1000m3成品油罐和轻烃贮罐的动火;(5)直径大于426mm的天然气输送管线、污水管线紧急情况下的动火;输油(气)长输管线干线停输动火;(6)天然气井井口无控部分的动火;(7)处理重大井喷事故现场急需的动火。

2、二级动火(1)原油储量在1000-10000m3的油库、集输泵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带压不置换动火;(2)小于5000m3的油罐(包括原油罐、成品油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天然气水罐)的动火;(3)1000-10000m3原油库的原油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及原油、污油泵房、含油污水泵房的动火;(4)铁路槽车原油装卸栈桥、汽车罐车原油罐装油台及卸油台的动火;(5)天然气净化装置、集输站及场内加热炉、脱水装置、分离器罐、换热设备的动火;(6)天然气压缩机厂房、流量计间、阀组间、仪表间、天然气管道的管件和仪表处的动火;(7)炼化生产装置区的分离器、容器、塔器、换热设备及轻油罐、泵房、流量计间、阀组间、仪表间;液化石油气充装间、气瓶库、残液回收库的动火;(8)输油(气)站、石油液化气站站内外设备及管线上的动火;(9)油罐区防火堤以内的动火;(10)直径小于426mm,大于159mm天然气输送管线、输油管线、污水管线不停输紧急情况下的动火,输油(气)、污水长输管线干线停输动火;(11)液化石油气充装间、气瓶库、残液回收库用火;(12)钻穿油气层时没有发生井涌、气侵条件下的井口处动火。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依据SY/T5858-____《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Q/SY64-____《油气管道动火管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工业用火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标准和规定,结合分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业动火,是指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制造和维修容器、管线、设备及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设备时,以及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其它施工作业如:使用电焊、气割、喷灯、电钻、砂轮、非防爆工具及加热、化学反应等方式可能产生火焰、火花、炽热表面或使易燃易爆介质温度高于燃点的施工作业。

第三条分公司实行工业动火作业许可制度。

凡进行工业动火作业,在办理作业许可证的同时,必须办理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承包商,分公司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工业动火分级根据分公司生产特点和动火部位爆炸危险区域危险程度、影响范围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公司工业动火分为油气生产类(含天然气净化)工业动火和炼油化工类工业动火分别进行管理。

第五条油气生产类(含天然气净化)工业动火等级划分(一)一级动火(1)原油储量在10000m3以上(含10000m3)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范围内的在用管线及容器本体动火;(2)容量大于5000m3(含5000m3,包括原油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天然气水罐等)、容器本体及附件动火;(3)天然气气柜和容量大于400m3(含400m3)的石油液化气储罐动火;(4)容量大于1000m3(含1000m3)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的动火;(5)直径大于或等于325mm的集输气管线、在输油(气)干线上停输动火或带压不停输更换管线设备的动火;(6)集输站(含CNG站)及场内的加热炉、溶剂塔、分离器罐、换热设备的动火;(7)天然气净化装置;(8)在天然气压缩机厂房及密闭空间的天然气管道及管件和设备处动火;(9)天然气井井口无控制部分动火。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文(三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文是为了确保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的例子:1. 动火前的准备工作:- 提前进行动火作业计划,并向有关部门报备。

- 确保所有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证书。

- 检查动火设备的完好性,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 清除动火区域周围的可燃物,并设置隔离带。

- 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动火作业期间的安全措施:- 指定专人负责动火作业,并确保有足够的监督和指导。

-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灭火器,并保持易于取用的状态。

- 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具有相应的灭火剂,以应对不同类型的火灾。

- 禁止在动火区域内吸烟、明火或开启明火装置。

- 使用耐火防护物质保护周围的设备和设施,并确保其与动火区域的隔离。

- 定期巡查动火区域,及时发现和排除火灾隐患。

- 定期进行动火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3. 动火作业后的处理:- 动火作业结束后,将灭火器材放置在易于取用的位置并进行检查、补充。

- 清理动火现场,清除所有可燃物和动火产生的垃圾。

- 对动火设备进行彻底检查,确保其安全的存放和使用。

- 对动火作业进行记录,并报备给相关部门,以备查验。

4. 紧急情况的应对:- 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的程序和责任分工。

- 提供紧急通道和紧急出口,并保持其畅通。

- 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以提高人员应对火灾紧急情况的能力。

这只是一个示例,具体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应根据不同单位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落实。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文(二)一、概述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明火容器、明火装置进行的焊接、切割、烘烤、熔炼等作业行为。

动火作业不仅需要技术操作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需要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细则,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细则。

二、安全管理责任1. 项目管理人员应对动火作业安全负总责,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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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LX-FS-A18711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细则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工业动火安全管理细则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业动火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天然气生产、处理、及集输气、甲醇等易燃易爆物质的装置区域、生产场所、容器、管线、设备和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设备、场所内,使用各种直接(或间接)明火以及加热温度在介质燃点以上的施工作业统称工业动火,均应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厂属各单位及在生产区域施工的各施工单位。

第二章工业动火等级划分第四条工业动火分三级(一)一级动火一级动火分A、B两类,其中一级A类动火包括:1.容量大于5000m3(含5000m3、污油罐、含油醇污水罐、含天然气水罐等)的容器本体及附件动火;2.天然气气柜和容量大于400m3(含400m3)的石油液化气储罐动火;3.容量大于1000m3(含1000m3)的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动火;4.直径大于426mm(含426mm)的集输气管线、干线上动火;5.天然气井井口无控制部分动火。

一级B类动火包括:1.天然气净化装置、集输站及场内的加热炉、溶剂塔、分离器罐、换热设备动火;2.天然气压缩机厂房、流量计间、阀组间、仪表间的管件和仪表处动火。

(二)二级动火⒈天然气脱油、脱水装置、甲醇回收装置、凝析油装置的动火;⒉天然气处理厂内和集输(配)气站内的天然气管线、甲醇管线、含醇污水管线、含油污水管线、含凝析油管线的动火;⒊直径小于426mm的集输气管线、干线上动火;⒋天然气处理厂和集(配)气站(场)内的分离器、换热器、压缩机等盛装和使用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和设备的动火;⒌凡天然气处理厂和集输(配)气站内的排放易燃(可燃)气(液)体的排污管线、天然气管道管件、放空管线上的动火;⒍天然气计量间、阀组间(阀室)、仪表间、污油污水泵房、注醇泵房的动火;⒎各种油罐、污油罐、甲醇储罐、含油污水罐、含醇污水罐及其附件上的动火;⒏甲醇罐区、含醇污水罐区、含油污水罐区等输送易燃(可燃)气(液)体管线上的动火;⒐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包括含易燃可燃液体气体)装卸区及内外设备、管线的动火;⒑井口加热炉及其附件的现场动火。

(三)三级动火⒈除一、二级动火之外其他油气区生产和严禁烟火区域的工业动火均为三级动火;⒉生产区域内需设置固定动火区域的,应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划出固定动火区,并办理手续,严格管理;(四)如装置、管道内有凝析油,动火等级上调一级。

第三章工业动火审批程序与权限第五条动火作业前,由施工单位申请动火,并负责办理《动火作业计划书》。

生产单位上传《动火作业计划书》至长庆油田公司危险作业审批系统,相关部门按照审批程序和权限,分级负责,逐级审批(施工单位相关部门以书面方式进行审核),批准后方可动火。

审批后的《动火作业计划书》网上自动转入安全环保监督部及所属安全环保监督站备案。

各级安全部门对审核过的《动火作业计划书》,以档案形式保存一年。

第六条新建工程项目的动火作业,由施工单位自行审批、监护;改、扩建项目,由施工单位到甲方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审批。

第七条动火审批程序与权限(一)一级动火。

1.一级A类动火:由生产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组织生产、施工单位有关生产、技术、工程、消防、安全人员深入现场调查,制定动火措施。

由施工单位编写、审查《动火作业计划书》,送生产单位生产、技术、工程、消防、安全部门及主管生产领导审核后,报油田公司生产、技术、工程、消防、安全部门审查,由油田公司专业主管领导签发《动火作业计划书》。

油田公司安全环保监督部及所属监督站指派现场安全监督。

2.一级B类动火:由生产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组织生产、施工单位有关生产、技术、工程、消防、安全人员深入现场调查,制定动火措施。

由施工单位编写、审查《动火作业计划书》,送生产单位生产、技术、工程、消防、安全部门及主管生产领导审查,由油田公司专业主管领导的书面授权人签发《动火作业计划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油田公司安全环保监督部及所属监督站指派现场安全监督。

(二)二级动火。

由生产单位基层单位主管生产领导,组织生产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到现场调查,制定动火措施。

由施工单位编写《动火作业计划书》,施工单位审查后,送生产单位生产、技术、工程、消防、安全部门审查,由二级单位的主管生产领导或授权人批准。

生产单位所属安全环保监督站指派现场安全监督。

二级《动火作业安全计划书》报油田公司安全环保监督部第六监督站备案。

(三)三级动火。

由生产单位基层单位负责人组织生产及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制定动火措施。

由施工单位编写《动火作业计划书》,施工单位审查后,由生产单位基层单位负责人批准。

生产单位所属安全环保监督站指派现场安全监督。

(四)各单位可根据动火地点距离远近、风险等级和频繁程度等实行授权委托制度。

一级B类工业动火,经油田公司专业主管领导授权认可后,可按一级动火的要求制定作业计划书进行审查,由主管生产领导签发《动火作业计划书》。

动火结束后,由生产单位将《动火作业安全计划书》报厂质量安全环保科备案。

第四章安全职责第八条相关部门动火措施审查职责(一)生产运行部门1.负责审查施工内容中各生产单位的协调、组织与安排;2.负责审查动火设施(装置)停运后的产量调配;3.负责审查动火作业时间与时限;4.负责审查除火灾事故以外的其它事故应急预案。

(二)技术部门1.负责审查工程概况、作业工艺流程和动火技术要求;2.负责审查动火部位示意图,属于流程改造动火作业,应对改造流程进行技术可行性确认;3.负责审查工艺改造内容的符合性;4.从工艺技术上审查动火安全措施的可靠性。

(三)工程基建部门1.负责审查工程概况、施工内容;2.负责审查施工单位及人员资质;3.负责审查施工步骤的安全可靠性。

(四)消防部门1.负责审查防火器材配备数量,消防戒备;2.负责审查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逃生路线图;3.从防火技术上审查动火安全措施的可靠性。

(五)安全部门1.审查动火部位、级别、动火原因、用火种类、用火时间;2.审查现场负责人、监护人的资格;3.从动火步骤、动火规程上审查动火安全措施的可靠性,并提出补充要求。

第九条生产单位安全责任:(一)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安全作业的现场条件;(二)负责向施工单位明确动火施工现场的危险源点和危险状况;(三)配合施工单位制定动火作业计划书,并负责审查和批准;(四)负责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五)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维护好各种安全消防设施和工艺设备。

(六)负责指派生产单位动火监护人。

第十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一)负责制定出切实可靠的动火作业计划书,并按照批准的作业计划书严格组织施工;(二)负责施工作业前组织安全教育,使施工作业人员熟悉掌握和执行生产单位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规定,预防事故发生;(三)自觉维护生产单位的安全、消防、防护设施设备和器材;(四)严格执行安全法规以及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履行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的安全职责;(五)负责加强施工作业队伍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

施工作业前、施工中发现危及安全动火施工的隐患、险情及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

当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制定的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措施抢险,并立即报告生产单位。

第十一条动火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动火负责人必须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担任,其安全责任如下:(一)动火负责人是动火作业的直接组织者,对安全动火作业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认真督促监护人、动火人等相关人员履行安全职责,落实动火作业计划书中各自负责的安全措施,并互相检查,确认落实后方准动火;(三)动火作业前,动火负责人必须对所有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进行作业计划书的技术交底;(四)动火过程中,动火负责人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的“三违”行为,均有批评教育、制止或处罚权,发现不能保证施工安全时有权停止施工,排险后方可重新动火。

第十二条动火监护人的安全职责生产单位动火监护人的安全责任如下:(一)动火监护人在动火负责人的授权下,对动火安全负直接监护责任;(二)动火监护人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有生产实践经验,并经过严格的培训;(三)动火监护人必须全面了解动火区域和部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熟悉并掌握常用的急救方法,具备消防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四)动火监护人在接到动火作业计划书后,应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填写现场记录(见附件2),确认落实后方准动火,发现不能保证施工安全时有权提出暂不作业;(五)动火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六)动火过程中,动火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动火完工后,动火监护人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时方可离开。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人的安全责任(一)参加动火作业的焊工、电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具备相应的有效资质等级,持证上岗;(二)动火作业人是动火施工具体操作者,对安全动火负直接责任,必须遵守生产单位的动火作业安全制度及其他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动火措施;(三)动火作业人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核准动火部位、动火时间,接到动火指令后,认定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在负责人、监护人均在场情况下,方能动火;(四)动火作业人在动火过程中,发现不能保证动火安全时有权停止动火,经动火负责人、动火监护人确认隐患整改完毕后方能继续动火;(五)熟悉并掌握应急预案;(六)动火作业人应按规定摆放动火设备,正确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器具。

第五章工业动火基本安全要求第十四条《动火作业计划书》基本要求(一)进行工业动火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计划书》,动火作业计划书应详细说明动火作业范围、确定危害和评估风险、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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