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正式)
最新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1 目的规范公司动火作业管理,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
2 适用范围。
3 编制依据3。
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3.2 《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制度》,HSE-01,2016。
3.3 《承包商HSE管理办法》,HSE—01—10,2016.4 释义4。
1 动火作业分级固定动火区(公司维修车间)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三个级别.遇节日、假日、夜间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即在原定动火级别的基础升高一级。
4.1。
1 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具体为以下区域:a)罐区防火堤内;b) 输油泵房及周围15米以内区域;c)原油(燃料油)管道及周围15米以内区域;d)污油池、污油井、污油管道及周围15米以内区域。
4。
1.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具体为以下区域:a)罐区防火堤外且不在4.1.1所规定的b)、c)、d)范围内;b)化验室;c)泡沫间、消防泵房、各辅助用房;d)停工检修并经认真吹扫处理合格的,并且已经采取可靠手段与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系统隔绝的储罐、管线等交接前明火试验和动火作业。
4.1。
3 二级动火作业4。
1.3.1 除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4.1.3。
2 消防站、门卫室(公司大门)、生产管理中心的检维修动火作业。
5 职责分工5.1 部门职责5。
1。
1 公司QHSE部是动火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5.1。
2 公司生产运营部,负责制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含盲板图);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动火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5.1。
3 公司生产运营部,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作业方案,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协调盲板加、拆工作,参与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负责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一、动火作业的定义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场地进行的全部用明火或高温热源进行的作业,包括气割、切割、焊接、铆接、热处理、热喷等。
二、动火作业需遵守的规定1. 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对动火作业的可能危险性进行评估并制订安全措施;•选派负责人,明确每个人的职责,保证作业有序进行;•检查动火设备是否齐全、是否通过检验;•排除作业地点附近可燃物、易燃物及其他有危险的物品;•置备好防护用品,如手套、防护眼镜、呼吸器等;•标明作业范围,设置警告标志。
2. 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做好以下安全措施:•坚决禁止非专业人员进入动火现场;•严格执行动火用具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使用专业的防护用品,避免皮肤由动火设备产生的热辐射而受到烫伤;•可燃物放置应远离动火作业区域,防止引发火灾;•在动火过程中必须引入充足新风,保证室内氧气充足,防止因燃烧大量氧气而产生爆炸。
3. 动火作业结束后的安全措施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做好以下安全措施:•确认所有的动火设备已经安全关闭,动火场地无热源存在;•处理好发生的焊渣、熔渣和焊接残留物等,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或潜在的危险;•尽快组织对场地进行治理和清洁,恢复原状。
三、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动火作业的安全,必须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1. 负责人的职责①指挥动火作业,明确每个参与人员的职责和任务;②制定作业计划,做好动火现场的踏勘和评估工作,确定防护措施和安全控制措施;③督查动火作业的执行情况,对动火现场安全问题及时处理。
2. 员工的职责①依照动火工作操作规程,佩戴专业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安全措施;②执行负责人的指挥,分工合作,完成动火作业;③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不可擅自扩大动火范围。
3. 监督检查①现场监督检查:负责人每日进行安全生产日报,反馈当天安全生产的相关情况,并随时检查动火现场;②随机检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到位,作业环境是否安全;③尾部检查:作业完成后,由负责人组织尾部检查,确认所有的动火设备已经关闭,设备是否良好,现场是否恢复原状。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动火作业是指对易燃易爆材料进行切割、焊接、打磨、烘干、点火等作业的过程。
由于动火作业涉及到火源,容易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因此需要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细则,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下面是一份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共____字。
一、动火作业准备工作1. 动火前应做好详细的可燃物调查,了解施工现场的可燃物种类、存储位置和数量。
2. 动火前应评估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制定相应的动火方案和应急措施,并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
3. 动火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并能正常使用,如灭火器、喷淋系统、砂桶等。
4. 动火前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
5. 动火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其能够适应动火作业的环境和条件。
二、动火作业现场管理1. 动火作业现场应划定专用区域,并设置明显的禁止入内标识。
2. 动火作业现场应装配可燃物防护设施,如防火板、防火布等,以防止火花飞溅导致火灾。
3. 动火作业现场应保持清洁、整齐,禁止堆放可燃废料和易燃易爆物品。
4. 动火作业现场应定期清理可燃物,确保作业区域内无明火、火星和可燃气体。
5. 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监督和管理,确保作业人员按照安全规定进行作业。
三、动火作业人员安全防护1. 动火作业人员应着防护服、防火鞋、防火帽等防护装备,以保护其安全。
2. 动火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眼镜、防护面具等个人防护装备,以防止火花溅入眼睛。
3. 动火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手套,以防止热物体或熔融金属灼伤手部。
4. 动火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耳罩,以减少噪音对听力的损害。
5. 动火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状况适合从事动火作业。
四、动火作业设备和工具安全管理1. 动火作业设备和工具应经过检验合格,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2. 动火作业设备和工具应存放在指定位置,防止堆放杂物导致意外触动。
3. 动火作业设备和工具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本(5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火作业的操作行为,防范动火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安全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工地、学校、医院等。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焊、气焊、割氧焊、热熔接等方式进行的火焰工作,包括烧烤、焊接、切割、拆除、修理等作业。
第四条动火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切实加强动火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减少动火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动火作业应根据具体情况编制动火作业方案,明确作业内容、地点、时间、人员、设备、安全措施等,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六条动火作业的承办单位或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岗位培训证书,保证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动火作业前应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明确安全风险和应对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管理第八条动火作业应进行安全评估,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可行性,评估内容应包括作业环境、作业材料、作业人员等。
第九条动火作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作业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时限、设备选择、操作流程、应急预案等。
第十条动火作业前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指导其了解作业内容、安全风险、应急措施等,并进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培训。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应由作业负责人亲自监督,保证操作过程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并进行实时记录和报告。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隔离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确保作业安全进行。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立专人负责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理,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事故隐患,保证作业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结束后,应进行整理和清理,保证作业现场的整洁和安全,恢复正常生产或生活秩序。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后,应进行安全事故的分析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以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1. 动火作业的定义和范畴动火作业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维修等工程中,使用明火或者电弧等的加热方式进行加工或修理维护等活动。
动火作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喷灯,电钎焊和氧乙炔焊接•焊割,切割和割炬等切割设备使用•炉膛,锅炉,热处理设备和发电设备,在生产运行中进行的火炉烟管的清扫和维 maintenance 等活动•火工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等。
2.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意义动火作业的本质是使用明火或者电弧等危险物质,因而在以安全为首要价值的企业中,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措施非常重要。
及时有效的制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动火作业的安全、高效、科学,不仅能够保护人员财产安全,同时还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企业的产值和品牌形象。
3.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保证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具体细则如下:3.1 许可证制度动火作业需要由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才能进行,并取得文书批准,统一布置管理,并约束操作人员的行为。
因此,在动火作业前,必须要经过领导审批生产主管确认,领取工作许可证。
3.2 作业安全检查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进行作业安全检查。
保证作业人员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动火设备、管道和附属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以及使用和保存的材料、工具、仪表等也都是符合操作规范和要求的。
3.3 动火作业前准备动火作业前,必须要进行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所有工作准备到位。
必须事先清理好使用环境,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制定好作业计划和动火操作规程。
同时,也必须对所使用的材料进行检查和验货,确保材料规格和质量均符合要求。
3.4 动火作业操作阶段动火作业在正式开始之前,必须要进行设备试运行和环境检查,摆放好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救援队伍。
在作业过程中,必须要严格按作业规定操作,哪怕只是个小小的违规,也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同时,当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解决问题之后方可继续作业。
3.5 动火作业结束后处理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要仔细调查热源火源,保证火源不能从废料中残留下来。
HSE-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分类名称:编号:版本: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批准人职务发布文号发布日期生效日期1目的本管理细则的目的是为规范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减少或杜绝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本管理细则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包括承包商所有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3编制依据《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4职责4.1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动火作业活动的审批以及监督和检查。
4.2管理区域责任单位负责本区域内动火作业的日常安全管理。
5要求5.1动火级别划分5.1.1动火作业级别的划分,根据动火作业现场所处的环境、存在的物质和危险性进行确定。
5.1.2根据动火作业的危险性大小,动火级别依次为: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和三级动火,一级动火为最高级别。
5.1.3一级动火区域,主要包括:储存过易燃易爆液体的容器、设备;各种有压力设备;在具有易燃、易爆的危险区动火。
5.1.4二级动火区域,主要包括:配电房、发电机房、资料、档案、库房;各种机房;电缆井、沟、管道;储存油料、油桶易燃易爆场所附近和其它具有一定火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
5.1.5三级动火区域,为一、二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场所。
5.2确认动火作业级别5.2.1接到动火作业任务,动火作业(申请)负责人首先应对作业现场进行调研,摸清动火地点及相关环境状况。
5.2.2根据动火作业场所的环境和相关易燃易爆物质的危险性,正确判定动火作业的级别。
5.2.3施工作业单位不能正确判定动火级别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配合作业负责人确认。
5.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动火作业:5.3.1动火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
5.3.2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5.3.3盛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有毒物质的各种容器,未经彻底清洗之前。
5.3.4不了解焊割部件是否有易燃易爆的危险性时。
5.3.5二米以上高处动火作业未办理高处作业许可及未采取保护措施。
5.3.6风力达六级以上恶劣天气。
5.3.7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
5.3.8作业区域内有易燃、易爆物品,未彻底清理或未做有效安全防护措施。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保护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和部门。
3. 责任与义务3.1 动火作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提供相关的安全培训和证书,并熟悉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 在动火作业前,进行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和工具完好,并根据需要配备合适的防护装备。
- 确保动火现场周围没有可燃物或易燃物,并迅速清理现场。
- 严格按照动火作业安全规程进行操作,不可超出权限进行动火作业。
- 发现火源,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如报警、用灭火器扑灭等。
3.2 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指导,确保动火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 确保消防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 对动火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现场没有可燃物或易燃物。
- 定期组织演练和演习,提高动火作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4. 动火作业流程4.1 动火作业申请:- 动火作业人员向上级部门提交动火作业申请,包括动火作业位置、时间、工作内容等,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件和资质。
- 上级部门审查和批准动火作业申请。
4.2 动火现场准备:- 动火作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没有可燃物或易燃物。
- 检查消防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 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火手套等。
4.3 动火作业执行:- 动火作业人员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动火作业。
- 过程中严禁离开火源,应随时注意火势的变化。
- 如发现火势失控,应立即报警和采取相应措施。
5. 安全防范措施- 动火作业区域周围设置明显的禁止燃烧标志和安全警示标识。
- 在动火现场设置灭火器材,并配备专人负责。
- 每次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和现场清理。
- 动火作业现场严禁存放易燃物和可燃物。
6.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报警并启动应急预案。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XXX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1目的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
2适用范围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部门。
3编制依据《安全作业管理办法》,(2019),公司4释义4.1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5职责分工5.1公司领导a)依据国家法规与其他要求对本制度的持续改进提出要求,提供指导;b)管理评审时须审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c)审批或授权有资质人员审批相关的动火作业证。
5.2QHSE部a)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管理细则;b)指导、协助各单位、部门开展本管理细则的培训,在公司范围内分享、推广实施本管理细则的最佳实践;c)组织对本管理细则的执行情况实施审核,提出持续改进的建议;d)实施一级动火、特殊动火作业现场复核,协助落实特殊动火作业现场的防火、防爆措施。
5.3员工a)接受动火作业安全培训,提高辨识与预防火险的能力,执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b)参加动火作业现场复核,提出改进建议。
5.4动火区域所在单位、部门a)执行本管理细则的管理要求,并提出改进建议;b)对所辖员工与进入所辖区域作业的承包商进行本管理细则的培训;c)与动火作业实施方沟通动火施工现场的危害因素,配合动火作业实施方开展危害识别,共同落实安全措施;d)消除工艺危害因素,与动火作业实施方沟通确认;e)复核动火作业实施方动火安全作业方案,监督现场动火安全;f)实施动火作业时须提供防火资源,落实预防措施,创造安全作业环境;g)审批所辖区域二级动火许可,指定动火监护人;h)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i)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j)会同作业单位、部门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5.5动火作业实施方a)执行本管理细则的管理要求,并提出改进建议;b)对所辖员工与进入所辖区域作业的承包商进行本管理细则的培训;c)负责编制特殊动火安全作业方案,识别作业风险,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实施作业前安全培训;d)配合动火区域的员工落实动火作业预防措施,共同创造安全作业环境;e)严格按照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和动火安全作业方案施工,监视、观察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及时终止动火作业;f)确保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g)确保作业使用的气割、电焊用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711-94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目的
规范石化公司所辖区域内各种动火管理,明确和落实动火职责和责任,保证生产维护动火和施工动火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2.1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范围内各种临时动火作业的管理过程,新建项目参照执行。
2.2 动火作业的范围:
2.1.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电钻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1.2 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2.1.3 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
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2.1.4 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2.1.5 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3 编制依据
AQ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7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SH3505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4 释义
4.1特级动火作业
4.1.1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的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级动火作业管理;
4.1.2 在20:00至次日8:00期间的一级动火作
4.1.3 在运行的液化气球罐区防火堤内的动火作业;
4.1.4 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的动火作业。
4.2一级动火作业
4.2.1 正在运行的工艺生产装置区;
4.2.2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泵房和机房(区);
4.2.3 各类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充装站及可燃液体罐区防火堤内、液态烃罐区封闭管理区内;
4.2.4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洗槽站;
4.2.5 工业污水处理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含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5米以内的区域);
4.2.6 切出运行,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的系统工艺设备管线;
4.2.7 危险化学品库和空分的纯氧系统等动火作
4.2.8 厂区内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3 二级动火作业
4.3.1 停工检修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的工艺生产装置;
4.3.2 厂区外的系统管网;
4.3.3 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并与系统采取有效隔离、不再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大修油罐的罐内大修和喷砂防腐作业;
4.3.4 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装置或系统拆除的,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且运到安全地点的设备和管线;
4.3.5生产装置区、罐区内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变配电间、办公室、绿化带等;
4.3.6 铁路作业站、固体产品站台、仓库、车库、木材加工厂房等禁火区;
4.4三级动火作业
除特级、一级、二级动火范围以外的其他各类临时动火。
4.5固定动火区
除特级、一级、二级动火范围以外没有火灾危险性的区域划出的固定动火作业区。
在二级以上动火区域内,不应设固定动火区。
4.6“三不动火”
即没有经批准的火票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没有落实不动火。
4.7 五大纪律
指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和施工纪律。
4.8 《动火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动火票”。
5 职责
5.1 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本细则,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负责特级动火作业方案的审核。
5.2 化验中心负责安全动火的采样分析,并对分析检测数据准确性负责。
5.3 所属各单位按照本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
5.4 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5.4.1 作业人员职责
a) 动火作业人员(电焊、气割工)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动火作业;
b) 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
c) 动火票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确认无误,获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d) 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则,对违反本细则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
e) 动火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火种,在切断电源和气源后方可离开现场。
5.4.2 监护人员职责
a) 动火监护人应持有岗位操作合格证,对动火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制定的
措施不当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时,应当立即制止作业;
b) 动火监护人应佩戴看火专用标志,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c) 当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票不相符合,或者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动火;当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动火;
d) 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或违反“五大纪律”的,有权收回动火票,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e) 动火作业完成后,检查作业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
5.4.3 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a) 负责动火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及特殊工种资质审查,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作业完成后,负责完工验收;
b) 负责动火分析申请。
5.4.4 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或领导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