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人事管理制度
工厂人事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厂人事管理,确保生产、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请假应遵循诚实守信、合理使用、及时申请的原则。
第四条厂部设立人事部负责请假管理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请假类型及审批权限第五条员工请假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事假:因私事需请假者,如婚丧嫁娶、探亲访友、就医等;2. 病假:因病需请假者;3. 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厂部规定的带薪年假、产假、陪产假等;4. 事由假:因工作需要,经厂部批准,需临时请假者;5. 其他假:因特殊原因,经厂部批准,需临时请假者。
第六条请假审批权限如下:1. 事假: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超过一天,由厂部人事部审批;2. 病假:病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病假超过三天,由厂部人事部审批;3. 假期: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厂部规定执行;4. 事由假:由厂部人事部审批;5. 其他假:由厂部人事部审批。
第三章请假手续及流程第七条员工请假需按照以下流程办理:1. 员工填写《请假申请表》,注明请假原因、起止时间、请假天数等信息;2. 部门负责人审核《请假申请表》,签署意见;3. 员工将《请假申请表》提交至厂部人事部;4. 厂部人事部审批《请假申请表》,签署意见;5. 员工将审批后的《请假申请表》返回至部门负责人;6. 部门负责人将《请假申请表》存档。
第八条员工请假需提供以下材料:1. 事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病假: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病假条;3. 假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 事由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 其他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请假期限及工资待遇第九条员工请假期限及工资待遇如下:1. 事假:请假期间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2. 病假:病假期间工资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3. 假期: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厂部规定执行;4. 事由假:请假期间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5. 其他假:请假期间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工厂车间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工厂车间的人事管理,确保车间生产、工作秩序的稳定,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车间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及实习生。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职责第三条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设置合理的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各岗位员工应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第五条车间主任负责车间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生产计划、人员调配、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等。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六条车间招聘员工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等程序,选拔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
第七条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岗前培训,包括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岗位技能等。
第八条车间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考勤与绩效第九条员工应按规定参加考勤,如实记录工作时间,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条车间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十一条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协作、遵守纪律等方面。
第五章奖惩第十二条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车间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车间应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六章休假与福利第十四条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事假等休假待遇。
第十五条车间应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车间应关心员工的生活,定期举办文体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车间主任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八章安全生产第十九条车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条员工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遵守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车间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工厂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工厂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厂内部的劳动人事管理,维护工人权益,提高企业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二、招聘与录用1.招聘需求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招聘条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公司规定的要求等。
3.招聘程序:公开招聘、面试、体检等。
4.录用工作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
三、劳动合同1.建立劳动关系前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期限、薪酬福利、双方权责等内容。
3.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到期后可以续签。
4.劳动合同应当在规定期限前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终止或续签。
四、劳动标准1.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月工作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2.休息时间:每天至少有一小时的午餐休息时间,每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日。
3.加班:加班时应支付加班费,不得超过每日三小时或每月三十六小时。
4.休假:员工享有带薪年假、病假和婚假等法定假期。
五、待遇福利1.薪酬待遇:工资应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构成应公开透明。
2.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3.材料生活:提供员工宿舍,条件良好且价格合理。
工厂食堂提供优质餐饮服务。
六、职工培训1.工厂应根据员工的岗位和需要,制定培训计划。
2.员工培训包括入职培训、岗位培训、安全培训等,培训形式可以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等。
3.工厂应提供培训费用和时间,员工参加培训后应有承受合理的考核。
七、劳动纪律1.员工应严格遵守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
2.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应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3.员工应爱护公司财产,妥善使用工作设备。
八、劳动纠纷处理1.劳动纠纷应先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起法律诉讼。
2.公司应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专人负责劳动纠纷的调解和处理。
3.具体的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和程序由公司规定。
九、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1.工厂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和宣传教育。
工厂的人事管理制度

工厂的人事管理制度工厂的人事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促进工厂员工有效工作和管理的一套规章制度。
它涵盖了人员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福利等员工管理方面的内容。
合理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促进员工与企业的良好关系。
下面是一个具体的工厂人事管理制度的建议。
一、人员招聘1.工厂人员的招聘应进行公正、透明和公平的选拔。
2.若要招聘员工,应该在工厂内部优先考虑内部员工晋升,建立健全的晋升通道。
3.招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进行,需严格查核应聘者的资质、简历、工作经验等。
4.在招聘中需要充分尊重女性员工的权益,禁止在招聘过程中歧视女性。
二、员工培训1.工厂应制定员工培训计划,确保员工能够全面掌握所需的培训知识和技能。
2.对于新员工,应进行入职培训,包括岗位职责、安全生产知识、劳动法律法规等相关培训。
3.针对岗位升迁或技能提升,应进行专门培训和考核,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和资源。
4.工厂可与专业培训机构合作,提供相关培训课程。
三、员工考核1.员工的工作绩效应该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
2.考核应以客观、公正的标准进行,避免主观评价和人情因素的介入。
3.工厂可以制定绩效考核指标,参考员工工作完成量、质量、创新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评估。
4.考核结果应在员工评议的基础上形成,员工有权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或申诉。
四、员工激励1.工厂应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岗位津贴等,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激励。
2.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鼓励员工通过学习和进修提高自身能力。
3.设置岗位晋升通道,让员工有机会晋升到更高级别的岗位。
4.工厂应建立公平的晋升机制,避免内部人事关系、背景等因素对员工晋升的影响。
五、员工福利1.提供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保障员工的休息和家庭生活。
2.提供良好的劳动保护条件,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健康、安全。
3.提供全面的社会保障、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工厂人事管理制度

工厂人事管理制度工厂人事管理制度是保证企业顺利运营的重要制度之一,它规范了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为员工提供公正、公平、透明的工作环境,在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提高了企业的运营效率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下面将详细介绍工厂人事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招聘及入职管理招聘及入职属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起点和基础。
在招聘和入职管理过程中,企业应当依据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
对于招聘程序、面试及筛选流程、信息公开、职位描述、薪资待遇等方面应有详细规定,避免出现人为的偏见和不公。
二、员工培养与管理员工培养与管理涉及员工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职业规划等多方面内容,帮助员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其能力和素质,与公司共同成长。
同时,企业应制订员工评估及考核制度,对员工实行绩效考核,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鼓励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薪资管理薪资管理是工厂人事管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企业必须制定公平、公正、透明的薪资管理制度,不同职位间差异化制定薪资标准,根据员工实际工作表现,激励员工机制。
同时,有效控制薪资成本,确保企业盈利。
四、福利待遇管理福利待遇包括企业提供的各种福利,如员工健康保险、丧葬补助、退休金等。
企业需要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合理制定福利保障方案,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认真为员工的家庭生活、健康和安全提供必要的保障,增强员工的团队凝聚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绩效管理与奖惩制度绩效管理及奖惩制度旨在激励员工优秀表现,带动员工积极上进,促进企业高效率运作,系统化绩效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岗位目标设定、岗位能力评估、绩效考核、绩效奖惩制度等。
企业应制作标准明确、操作简单的绩效考核手册,将对象分级、考核内容分配合理,以使员工在不断学习和努力的过程中更快速的发展。
六、劳动安全与保障安全、健康、环保是企业的生命线。
劳动安全与保障体系应该包括职业健康与安全员的责任、安全教育和培训、应急预案等多方面内容。
生产部人事管理制度

生产部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部人事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生产部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部人事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集体协商、民主监督的原则,加强纪律管理,规范管理程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生产部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公正合理。
第三条生产部人事管理工作必须服从生产部总部的统一领导,服从公司的决定和安排,严格遵循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促进科学管理。
第四条生产部在实施人事管理制度时,应注重精神文明建设,提倡职工参与和建言献策,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素质和能力。
第二章人员编制第五条生产部人员编制应当根据生产规模、生产任务、经济效益和企业改革的需要进行合理规划,确保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
第六条生产部人员编制应当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作出相应的调整和补充,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满足生产发展的需要。
第七条生产部人员编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制度执行,不得擅自增减编制、挪用编制,不得超过规定的编制数。
第八条生产部应当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合理安排人员,适时调整编制,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三章人员招聘第九条生产部招聘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的招聘程序进行,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第十条生产部对招聘岗位应当明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任职条件和招聘标准,公开选拔人才,确保招聘工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第十一条生产部应当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招聘工作的合法合规,不得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生产部应当对新进职工进行专门的培训和教育,使其快速适应工作,并尽快成为合格的员工。
第十三条生产部应当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和人力资源的特点,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职业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工厂人事部规章制度

工厂人事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厂内部人事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工厂全体员工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人事部是工厂负责人事管理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招聘、员工培训、薪酬管理、绩效考核、劳动关系维护等。
第四条人事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公司的人事政策,做好员工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人事部应当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和协调,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利益。
第六条人事部应当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推动企业的发展。
第七条人事部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和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提高其管理水平。
第八条人事部应当对员工进行全面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技能。
第九条本规章制度由人事部负责执行,必须严格执行,无条件遵守。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十条招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平公正,不得有任何歧视性行为。
第十一条人事部应当根据公司的发展需求和岗位要求,制定详细的招聘计划和流程。
第十二条招聘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面试、笔试等程序,确保选聘合适的人才。
第十三条人事部应当对录用的员工进行全面的培训和培养,提高其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人事部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员工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人事部应当对员工进行定期的绩效考核,合理评定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
第十六条人事部应当及时处理员工的工作调动、晋升、降职、辞退等事宜,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人事部应当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和协调,妥善处理员工的投诉和纠纷,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利益。
第十八条人事部应当建立健全的薪酬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薪酬合理、公正。
第十九条人事部应当加强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提供相关培训和发展机会,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第三章劳动关系管理第二十条人事部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人事部应当加强与工会的沟通和协调,共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工厂人事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厂人事薪酬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员工积极性,促进工厂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工厂人事薪酬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岗位工资制,兼顾效率与公平。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薪酬结构第四条岗位设置1. 工厂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
2. 岗位设置应充分考虑员工的专业技能、工作经验和工作绩效。
第五条薪酬结构1. 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
2. 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地区生活水平确定,保障员工基本生活需求。
3. 岗位工资:根据岗位的重要性、责任大小和劳动强度确定。
4.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效率确定。
5. 津贴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根据员工实际需求和工作性质确定。
6. 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等,根据员工年度绩效和工厂效益确定。
第三章薪酬标准第六条基本工资标准1. 新员工入职后,基本工资按国家规定和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2. 基本工资每年根据国家政策、地区经济发展和工厂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七条岗位工资标准1. 岗位工资根据岗位等级、职责和任职资格确定。
2. 岗位工资标准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等,不同等级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
第八条绩效工资标准1.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2. 绩效考核采用量化指标,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方面。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九条薪酬调整1. 员工入职满一年后,根据工作表现和岗位变动,可进行薪酬调整。
2. 薪酬调整每年进行一次,具体调整幅度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和工厂经济效益确定。
第十条特殊情况下的薪酬调整1. 员工因工作性质、岗位变动等原因,薪酬需要调整时,应在一个月内完成调整。
2. 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薪酬调整申请,经审批后,可进行适当调整。
第五章奖金与津贴第十一条奖金1. 年终奖: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工厂效益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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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制订本制度,规范企业人事管理工作,使之符合国家《劳动法》、地方法规及行业规范,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2 范围
本公司人员的管理,包括人员录用、劳动关系确定、变更、解除和终止、工作准则、考核、奖惩等方面。
3 责任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人事主管、各部门负责人。
4 人员招聘录用
4.1 招聘程序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岗位工作标准,秉承“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工作所需条件为依据,按: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培训→考核→试用的基本程序由公司办公室组织招聘工作。
4.2 招聘条件
4.2.1 主管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折负责人必须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组织能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药品生产规定要求,在精神上、体力上能承担工作压力。
4.2.2 其他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不低于两年的工作经验,已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发展潜质;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组织能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药品生产规定要求,在精神上、体力上能承担工作压力。
4.2.3 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
4.2.3.1 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4.2.3.2 基础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符合应聘工种的岗位要求;
4.2.3.3 国家有规定必须持职业资格证上岗的岗位,必须持有有效的证件;
4.2.3.4 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规定要求,在精神上、体力上能承担工作压力和相应工作需要,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4.2.4 普通工人
参照以上条件,视实际需要,灵活掌握,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行业要求规定。
4.3 招聘的实施
4.3.1 资格审查
报名参加甄选录用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务工证(失业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等,经初审获得报名资格后,填写招聘报名表。
4.3.2 面试
面试由公司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实施,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4.3.3 应聘具备实操考核条件的技术工种,面试合格后须进行实操考核。
4.3.4 体检须到市级卫生防疫部门或指定医院进行,必须取得体检合格的证明。
4.3.5 招聘的组织管理
4.3.
5.1公司内人员的招聘,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经公司办公室核定,必须是实际工作岗位需要、定员以内的,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3.
5.2 办公室是人员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人事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4.3.
5.3 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成为本公司员工:
4.3.
5.3.1 年龄不满十八周岁和超过四十五岁以上者;
4.3.
5.3.2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4.3.
5.3.3 体检结果或经试用,公司认定不符合药品生产行业对从业人员身体条件要求者;
4.3.
5.3.4 经试用发现品行不良、工作态度恶劣、有吸毒品或其他不良嗜好者;
4.3.
5.3.5 被判刑或被通辑,尚未结案及被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4.3.
5.3.6 欠缺语言机能、行动不便影响工作者。
4.4 报到试用
4.4.1 应聘人员经核定录用后,由公司通知被录用者报到,被录用者应在规定
时间、日期内到位。
4.4.2 被录用者在报到时应上交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等复印件,无故不上交上述证件者,将取消被录用资格。
4.4.3 被录用者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与企业书面签订劳动(试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4.4.4劳动合同必须订明试用的时间,试用期一般为三至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转正手续。
4.4.5由办公室按行业规范要求组织新录用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工作。
4.4.6 试用期内被证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录用条件、未达到岗位工作要求、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岗位规程、表现不良者、上交的证件有虚假或有隐瞒事实真相的,企业可随时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4.4.7 试用期内员工可以以合理的理由提出终止试用,但应提前5天向年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公司办公室,经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方可离开公司。
5 劳动关系的确立、变更、解除、终止。
5.1 劳动关系的确立
5.1.1 劳动关系一旦确立,以《海口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为准则,企业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5.1.2 以当地规定的企业员工用工管理办法、社会保险有关规定为依据,由办公室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手续、社会保险。
5.2企业内部岗位间的调动与调整
5.2.1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员工个人能力专长特点,随时在企业内部调动、调整或任免某一员工的职务、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被调动、调整的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抗命。
5.2.2 调动、调整的原则:统筹安排、保证急需、以工作需要为主、用人所长、因事择人。
5.2.3调动、调整类别
5.2.3.1因工作需要指令性调动。
5.2.3.2部门之间协商调动。
5.2.3.3经考核、需要进行岗位或职务变动。
5.2.3.4其他原因的调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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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主管负责人员应于五日内,其他人员应于三日内按规定要求办妥移交手续后,前往新部门或岗位报到。
5.3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处理办法
5.3.1员工合同期满,可以提前一个月用书面形式申请与企业续签劳动合同或提出不愿与企业续签劳动合同。
企业也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需要,根据员工本人专业素质、工作表现、身体状况等因素,通知员工是否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5.3.2续签或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手续程序按《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执行。
5.3.3经批准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必须在接到通知三天内与企业书面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经批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在接到通知后五天以内,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逾期不办理者,将作违约,予以除名处理。
5.4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5.4.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是员工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的形式,它包括:
5.4.1.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自动失效。
5.4.1.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解除条件出现。
5.4.1.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使劳动合同全部义务无法履行。
5.4.1.4员工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被判刑,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5.4.2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提前通知对方。
5.4.3解除劳动合同相关程序必须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5.4.4企业必须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办理有关手续。
6员工考核制度
6.1试用期考核
员工在试用期,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报公司办公室,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试用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中止试用。
6.2员工考核办法
6.2.1员工上岗,实行上级考核下级的原则,经考核合格方予以聘用。
6.2.2年度考核
6.2.2.1企业中层领导由公司主管副总或总经理考核,各部门人员由部门负责人考核,生产车间人员由车间主任考核。
6.2.2.2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素质、业务能力、身体素质、月度考核结果的综合评价等。
从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各级人员,曾加GMP规定素质要求的考核内MS- 第 5 页/共 5 页
容。
6.2.2.3年度考核中,中层领导由总经理考核,部门人员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初核,办公室复核,副总经理核定。
6.2.2.4 年度考核成绩分为出色A、满意B、称职C、有问题D、极差E。
6.2.2.5 出色为超群级,工作不可挑剔;满意为优秀级,不负众望;称职为较好级,令人安心;有问题为较差级,需注意和教育;极差为很差级,应予以解聘。
6.2.3 月度考核
6.2.3.1 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中层领导由总经理考核,部门人员由部门负责人考核。
6.2.3.2 各负责人按照GMP要求对所属员工就其工作态度、品行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出勤情况等对所属人员进行月度考核,月度考核与工资薪酬挂钩。
6.2.3.3 凡是当月有特殊功过者,予以奖惩;对边疆两个月考核或月度两次考核达不到岗位要求者予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