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备案登记表
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企业排名统计报告

1980
125
77
嘉兴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城市规划设计
1980
124
78
湖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工程设计
1980
124
79
义乌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测量
1988
124
80
浙江嘉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筑设计
1991
120
81
杭州之江园林绿化艺术有限公司
园林绿化工程设计
1998
120
2007
368
18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设计
1998
343
19
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
工程设计
1953
334
20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建筑工程设计
1990
332
21
东方造船集团乐清安装服务有限公司
安装工程设计
2008
308
22
余姚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筑设计
1995
307
23
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设计
1986
189
55
温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本部
建筑设计
1986
183
56
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设计服务
2003
180
57
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
1984
167
58
浙江天源蓄能技术有限公司
工程电设管理
1993
164
59
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本部
建筑工程设计
备案申请表

备案申请表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3.组织机构代码:
4.单位性质(国有/集体/私营/外资等):
5.所属行业(需要标注国家行业代码):
6.注册资本(万元):
7.员工人数(人):
8.主要产品或服务:
9.近三年销售额(万元):
10.单位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1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二、备案事项
1.备案事项名称:
2.备案事项性质:
3.备案事项涉及的行业类别(需要标注国家行业代码):
4.备案事项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备案范围、备案条件、备案依据等):
5.备案事项的原因和意义:
三、备案申请材料清单
1.申请表(本文档);
2.单位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4.单位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5.其他相关资料(如市场调研报告、人员资质证明等)。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确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备注:请将申请材料一并邮寄或递交至以下地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单位请妥善保管好相关文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谢谢配合。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4.24•【字号】湖政办发〔2015〕49号•【施行日期】2015.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湖政办发〔2015〕4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24日湖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水平,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市区行政区域内(包括吴兴区和南浔区)各类建设工程的设计、建设和管理,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或村庄规划执行;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或村庄规划未作出规定或者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村庄规划的,应当按照上层次城乡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等特殊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应按批准的专项规划执行,可不受本规定的限制。
第三条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应当贯彻严格保护和科学利用历史文化资源的基本原则,应当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为依据,保护历史城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各类历史文化资源。
加强文物保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登记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线索、古树名木和地下文物埋藏区的保护控制要求依法纳入城乡规划进行保护和管理。
第四条城市设计宜贯穿城乡规划编制各阶段。
重要地块宜遵循自然环境与人工景观、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地方特色与时代特点相和谐的原则开展城市设计。
备案申请表

备案申请表[申请表标题]
[申请单位信息]
申请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备案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地址:
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及进度管理措施:
目前已完成的工作及进度:
拟计划开工日期:
预计竣工日期:
安全、环保及节能措施:
[项目总体情况]
规划选址依据:
项目立项批准依据:
用地、生态环境重大问题与解决方案:
项目的优势和特色:
项目征地拆迁进度与相关问题解决措施:
[法律法规遵从情况]
请详细描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土地、环保、安全等方面)
[社会效益]
项目预计提供就业岗位数量:
是否涉及森林、水利、生态环境保护等特殊行业:
项目对当地经济、社会、环境影响评估:
宣传推广计划:
[财务状况]
项目建设资金是否已落实:
财务状况报告: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请附上相关申请材料、文件、证明等:
[申请人声明]
本人/本单位声明,所提供的项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愿意接受
发改委的监管和检查,并承担申报过程中提交虚假资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筑业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筑业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13•【字号】湖政办发〔2017〕98号•【施行日期】2017.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筑业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湖政办发〔2017〕9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89号)等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建筑业提升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围绕打造建筑强市的总目标,推动建筑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至“十三五”末,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500亿元,产业外向度力争达到50%,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力争达到8%,地方财政贡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下同)占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达12%以上;建筑业特级资质企业力争达到4家,年产值超100亿元的建筑业大企业大集团力争达到4家,培育创建省级及以上建筑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2个以上;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二、全力做大产业规模(一)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坚持扶优扶强的原则,培育发展一批综合实力强、资产规模大、社会信誉好的大型建筑业企业或企业集团。
鼓励建筑业企业股改挂牌、上市融资,以及通过兼并重组、收购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市内外建筑业企业,实现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建筑产业集中度。
对独立纳税建筑业企业年产值和地方财政贡献分别超过60亿元和9000万元、40亿元和6000万元、30亿元和4500万元、20亿元和3000万元、15亿元和2000万元的,分别给予企业500万元、300万元、150万元、80万元、40万元的奖励。
湖州市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变更备案

湖州市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变更备案申请表(投标中)项目负责人变更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四份:1、变更申请表;(需有申请单位盖章及申请变更的个人签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2、拟变更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3、变更原因说明及相应证明材料;4、拟变更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说明及近3年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6、经办人员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7、原项目负责人及拟变更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说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原则上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无业绩的须注明,不得留空; 代理核查及建设单位须填写意见并签字);8、其他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办理(项目名称)的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
代理人在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申请拟变更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说明备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申请拟变更项目总监在建工程情况说明备注:在建情况须符合湖建发(2009) 233号文件规定:总监不得同时兼任本市行政区域范围以外建设项目的任何监理职务,且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最多只能同时在一个一级工程或或两个二级及以下工程或三个三级工程中任职;工程造价小于150万元且建筑面积小于1500 平方米的,如建设单位愿意接受,可适当放宽同时兼职项目个数限制,但最多不能超过6个。
中核大地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中核大地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中核大地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中核大地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矿产资源工程的勘察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湖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湖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湖建发2012 212号更新日期:2013.06.14今日/总浏览:2/2139各县区建设局、各施工图审查单位、各设计单位、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切实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范施工图审查后的勘察设计文件重大修改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等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变更管理工作通知如下:勘察设计文件变更,是指对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的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修改,分为重大变更和一般性变更。
勘察设计文件一经审查合格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凭证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变更。
如确需对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进行变更,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原勘察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变更,属重大变更范围的还应依据本办法重新委托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审查备案后,方可进行施工。
经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
变更单位对变更的勘察、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对已经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进行变更时,凡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进行下列变更时,均应视为重大变更,应重新委托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㈠、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变更㈡、勘察文件变更1.因设计变更或施工时发现与勘察报告的建筑工程性质、设计要素、地基基础形式、地基处理方案不相符或建筑场地位置发生改变,需重新进行工程勘察或补充勘察;2.重新划分岩土分层、修改抗浮设计水位、液化等级或液化指数、修改地下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级;3.修改有关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承载力特征值、建筑场地类别;4.施工过程发现或因施工造成不良地质现象影响场地稳定性进行的补充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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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备案登记表
日期年月日
勘察设计合同备案所需材料
1、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文(复印件1份)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1份);
4、合同(原件,不少于3份)。
市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湖州市场备案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
3、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应进行招投标项目);
4、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
5、项目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注册章)(勘察项目待实行注册执业制度后执行)。
其他专业负责人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6、省外企业需提供浙江省建设厅《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外省在浙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