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最新版)
银行公司类客户内部评级管理办法(试行)

银行公司类客户内部评级管理办法(试行)银行公司类客户内部评级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为加强银行对客户信用风险的管理,规范银行公司类客户内部评级工作,提高银行公司类客户内部评级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实用性,促进银行公司类客户贷款风险控制,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和有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评级概述1. 银行公司类客户内部评级是银行客户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一环,是银行公司类客户贷款定价、担保要求、贷款限额、贷款期限及追偿策略等方面决策的重要基础。
2. 银行公司类客户内部评级与授信额度的关系:银行公司类客户内部评级是银行制定每位客户授信额度的基础依据,评级结果越高,授信额度也就越大,反之亦然。
3. 银行公司类客户内部评级的特点:银行公司类客户内部评级是客户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主要特点是科学、客观、动态。
科学是指评级结果必须有理有据,可信可靠;客观是指评级结果与评定人员的主观意见无关;动态是指评级必须随客户的经济状况和信用等级变化而动态调整。
三、评级方法银行公司类客户内部评级方法包括定量评级和定性评级两个方面。
1. 定量评级:(1)财务比率法:财务比率法是银行对客户进行定量评级的一种主要方法。
通过计算客户财务报表中的各种比率来评估客户的偿债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客户的偿债能力为评定的核心内容。
常用比率有:资本充足率=所有者权益/资产总额负债比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减去存货/流动负债营运能力=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2)德式信贷协会法:银行可以通过引用德国信贷协会对客户信用评价的能力来开展定量评级工作,德式信贷协会法以公司财务报表为基础,通过对比客户的财务比率与行业平均值、前值、后值等各种参考值,进行评级。
2. 定性评级:(1)市场评级:银行可以通过分析与客户相关的市场状况、行业分析和企业竞争力分析,把客户信用评级与市场分析相结合,开展定性评级。
客户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客户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客户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企业加强内部信用管理,增强信用观念,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和市场竞争水平,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地发展,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企业信用管理是企业采用过程控制的方式,强化营销、采购、财务、法务等各个业务环节的信用风险管理和协同管理,系统地解决企业发展和信用风险控制之间矛盾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应当遵照适应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以企业现有的管理架构和自身发展战略为基础,主动适应市场竞争状况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状况,并适时进行调整。
第四条企业信用管理具体职能一般包括:客户信用档案管理、信用分析与客户授信、合同管理、应收账款管理与商账催收、外部信用产品运用等。
第二章客户信用档案管理第五条企业应按照分类归档、突出重点、长期积累、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客户信用档案。
第六条企业应视情况采集客户工商登记信息、财务情况、业内评价情况、与本企业的交易记录、与银行的往来信用记录等信息。
第七条采集客户信用信息应当采取内外结合的方法,既要充分整合企业营销、采购、财务、法务等各个业务部门的相关信息,又要充分利用政府部门或民间组织、社会中介开办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获取信用信息。
第八条企业应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发建立客户电子档案,实施集中管理,并供各业务部门共享。
第三章客户评价和授信管理第九条企业应当充分利用信用信息,从信用能力、信用意愿、交易环境等方面对客户的信用风险及合作潜力等进行科学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实施客户分类管理。
对于不同类别的客户,可以制订相应的信用政策,采取不同的结算方式或价格条件等。
第十条企业应当从便于实际管理和业务操作的原则出发,按照经验判断与模型化分析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方法对客户进行客观的信用风险分析、评价。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根据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市场环境、自身交易需求及客户资信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信用政策,不断完善以控制客户信用额度为核心的“授信管理制度”。
客户信用管理办法

客户信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客户信用管理,防范信用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与各类客户进行业务往来过程中的信用管理工作。
二、客户信用评估(一)信用评估指标1、客户基本信息,包括企业性质、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
2、财务状况,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经营状况,包括市场份额、行业地位、销售业绩等。
4、信用记录,过往与其他企业的合作信用情况。
(二)评估方式1、收集客户资料,包括自行调查、第三方机构提供等。
2、分析资料,运用财务分析、行业比较等方法进行评估。
(三)评估周期定期对客户信用进行评估,一般为每年一次。
对于重大业务合作或信用状况有变化的客户,应及时进行评估。
三、客户信用等级划分(一)信用等级分类根据评估结果,将客户信用等级分为 A、B、C、D 四个等级。
A 级:信用优秀,交易风险极低。
B 级:信用良好,交易风险较低。
C 级:信用一般,交易风险中等。
D 级:信用较差,交易风险较高。
(二)信用等级对应的信用政策1、 A 级客户给予较为宽松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优先提供优惠政策和服务。
2、 B 级客户提供适度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正常开展业务合作。
3、 C 级客户采取较为谨慎的信用政策,严格控制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加强业务监控。
4、 D 级客户原则上不给予信用额度,采用现款现货或预付货款的交易方式。
四、信用额度管理(一)信用额度设定根据客户信用等级和业务需求,合理设定信用额度。
(二)额度调整根据客户信用状况的变化和业务发展情况,及时调整信用额度。
(三)额度监控定期对客户的信用额度使用情况进行监控,确保不超出额度。
五、信用期限管理(一)信用期限确定根据客户信用等级和行业惯例,确定合理的信用期限。
(二)期限调整根据客户还款情况和信用变化,适时调整信用期限。
(三)逾期管理对超过信用期限未还款的客户,及时进行催收,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暂停供货、加收逾期利息等。
银行对公客户信用评级工作管理办法模版

x银行对公客户信用评级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内部评级体系,运用评级技术揭示客户信用风险,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要求,参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有关内部评级法的技术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客户信用评级是本行运用统一规范的评价方法和标准对授信客户一定经营期间内资信状况的评价确认,是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从整体上把握客户信用风险的过程。
客户信用评级结果是本行授信业务授权管理、客户准入和退出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授信审批决策、授信定价、授信资产风险分类的重要参考因素。
第三条本行客户信用评级本着“独立性、真实性、审慎性”的原则开展相关工作。
(一)独立性原则:评级人员应根据基础材料和财务报表独立评定信用等级,不受客户及其他外部因素的影响。
(二)真实性原则:评级是在对客户进行全面了解、考察、调研、分析及资格审查的基础上进行的,必须保证所收集资料的客观、真实、准确。
(三)审慎性原则:在评级过程中对定性指标评分时要谨慎给分;对定量指标评分时要对最新的及上两个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连续的分析,对财务指标的异常变动情况要寻求合理解释。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总行及辖内机构的对公客户信用评级及管理工作。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凡与本行拟建立或已建立信贷关系的企业法人客户、具有独立融资权的非法人企业客户,须按本办法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与本行拟建立或已建立信贷关系的小额贷款公司、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土地储备中心等由于本评级系统不支持评级的对公客户,待我行评级系统升级后,依照本办法执行。
具有独立融资权的非法人企业包括:(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持有非法人营业执照、贷款卡,并持有具有法人资格上级公司融资授权的非法人企业(主要指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该类客户具有借款人资格。
(二)私营企业中的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具有工商机关核发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但均无法人资格。
银行对公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模版

银行对公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对公客户信用等级评定(以下简称信用评级)工作,明确信用评级工作流程与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评级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信用评级管理实行“统一规则、审慎申报、授权审批、及时调整”的原则。
统一规则指由总行研究、开发、调整信用评级方法和体系,制定统一的信用评级标准,全行在该体系标准下,依托我行信贷管理系统开展信用评级工作。
审慎申报指各经营单位在申报客户信用评级时应严格遵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在模型测评信用等级时定量数据的准确,定性评价的客观真实,理性地完成客户信用评级的组织、申报、初审等工作。
授权审批指总行根据经营单位风险管理能力、业务量、审批能力等情况,确定相应的信用评级审批权限,各级审批人应在权限内履行审批职责。
及时调整指各经营单位应根据客户的实际风险状况,及时对客户的信用评级进行调整,保持信用评级结果的持续有效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用评级的对象包括以下范围:(一)各经营单位已有确定意向提供授信额度的非小企业公司类法人客户;(二)各经营单位已提供授信额度的非小企业公司类法人客户;(三)为本行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的非小企业公司类法人客户。
本办法不适用于本行的主动授信客户与同业授信客户。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四条本行客户评级实行层级管理、权责明确、流程控制的方式,明确评级各环节、各条线、各部门的职责,确保评级工作有序开展。
第五条总行授信审批部门职责:(一)负责牵头设计、开发和维护客户评级指标体系、模型方法和参数标准;(二)负责制定和维护客户评级有关流程、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工作;(三)负责权限内客户信用等级的审批工作;(四)负责指导和监督全行客户信用评级审定工作,并牵头组织客户信用评级相关检查工作;(五)负责客户评级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总行风险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信贷管理系统内对公客户信用评级模块的开发和维护;(二)负责牵头拟定本行各层级客户信用评级的审批授权方案;(三)负责对全行客户评级结果的分析、整理,提出与我行客户评级结果相适应的信贷政策和风险管理措施;(四)负责客户评级有关的其他工作。
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概述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指对银行客户的信用能力进行评估、等级划分的过程。
通过信用等级评定,银行可以更好地了解客户情况,制定更科学的信贷政策,减少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一、客户信用等级的划分客户信用等级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BBB和BB。
其中,AAA级为最高级别,BB级为最低级别。
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指标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指标共分为六大类、22个具体指标,如下:(一)客户经营状况类指标1、客户公司注册资金2、客户公司业务规模3、客户公司历史经营业绩4、客户公司利润情况5、客户公司现金流状况6、客户公司负债情况(二)客户管理状况类指标7、客户公司组织管理状况8、客户公司人员素质及专业水平9、客户公司与供应商、客户的关系10、客户公司担保情况(三)客户市场状况类指标11、客户所处行业发展趋势12、客户市场占有率13、客户市场价格水平14、客户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水平(四)客户金融状况类指标15、客户公司资产负债率16、客户公司流动比率17、客户公司偿债能力18、客户公司运营杠杆率19、客户公司融资成本20、客户公司股票市值(五)客户环境状况类指标21、客户所处政治、经济环境22、客户社会形象及企业社会责任以上指标的权重不同,在评定时需要根据客户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解释评定结果显示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与评定指标的综合得分相对应,评定结果的解释如下:1、AAA级:客户信用极好,具有稳定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极佳,具有出色的市场地位和发展潜力。
2、AA级:客户信用较好,经济状况稳定,市场地位较好,有一定发展潜力。
3、A级:客户信用一般,经济状况较为稳定,市场地位一般,发展潜力有限。
4、BBB级:客户信用较差,经济状况较为不稳定,市场地位差,发展潜力有限。
5、BB级:客户信用极差,经济状况不稳定,市场地位差,无发展潜力。
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解释可以为银行提供客户信用能力的基础信息,进而制定更好的信贷政策,减少信贷风险。
银行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实施细则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评价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客户信用状况,加强信用评级标准化管理,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客户包括公司类信贷客户(以下简称“公司类客户”)和个人信贷客户(以下简称“个人客户”)。
(一)公司类客户是指与本行已建立或申请建立信贷关系,生产经营正常,内部管理良好的企事业法人、合伙类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其他经济组织和非自然人名称的个体工商户。
(二)个人客户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本行已建立或申请建立信贷关系的自然人。
第三条客户信用评级,是指按照统一的财务与非财务指标和统一的信用评级标准,以偿债能力和还款意愿为核心,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和信用等级确定。
第四条客户信用评级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遵循公正、公平、真实、谨慎的原则,按照统一标准和程序,实行分级管理、动态调整。
第五条客户信用评级是本行信贷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客户信用评级结果是信贷准入与退出、信贷风险审查、贷款风险分类、利率定价政策和授权授信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章评定对象与等级划分第六条客户信用评级对象包括公司类客户和个人客户。
公司类客户应按行业和客户性质进行分类评级,当公司类客户在本行的授信额度(不含保证金)为300万元(含)以下时,可采用简易程序(涉及金融、房地产、外资、集团客户关联方的除外)。
个人客户中授信额度(不含保证金)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应进行信用评级,授信额度(不含保证金)在200万元以下的,可不进行信用评级。
第七条公司类客户信用评级,分为农业、工业、商贸、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外资、事业法人、综合等8类。
采用简易程序的公司类客户不进行分类评级。
(一)农业、工业、商贸、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企业的分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进行划分。
(二)外资客户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包括港、澳、台出资企业)。
公司客户信用评级制度

公司客户信用评级制度介绍本文档旨在制定公司客户信用评级制度,以便对客户进行评估和分类,从而更好地管理与客户的业务合作关系。
目的- 评估客户的信用状况,确定其可靠性和信誉度- 分类客户,以便更有针对性地管理与客户的合作- 提供基于客户信用评级的风险管理和决策依据评级标准评级标准将根据客户的信用记录、信用历史、还款能力、业务稳定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以下是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的基本标准:AAA级- 客户信用记录良好,无逾期还款- 信誉度高,业务合作稳定- 经济实力强,资金充足AA级- 客户信用记录较好,偶有逾期还款- 信誉度较高,业务合作相对稳定- 经济实力一般,资金相对充足A级- 客户信用记录一般,存在逾期还款情况- 信誉度一般,业务合作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 经济实力较弱,资金相对有限B级- 客户信用记录较差,频繁逾期还款- 信誉度较低,业务合作不稳定- 经济实力较弱,资金不足C级- 客户信用记录非常差,长期逾期还款- 信誉度极低,业务合作风险极大- 经济实力极弱,资金严重不足评级应用根据客户的评级结果,公司可针对不同级别的客户采取不同的业务管理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以确保与客户的合作稳定和利益最大化。
- AAA级客户:提供较优惠的业务条件,加强合作机会,积极推进业务发展。
- AA级客户:提供一定的业务优惠,维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加强风险控制。
- A级客户:谨慎扩大业务规模,加强资金回收措施,适度降低风险。
- B级客户:限制业务规模,采取更严格的风险控制和催款措施。
- C级客户:暂停或终止与其的业务合作,追缴欠款。
结论制定公司客户信用评级制度有助于将企业与客户的业务合作建立在可靠的信用基础上,有效管理风险并提高业务效率。
评级制度的执行需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更新客户信用评级,并相应调整业务管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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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银行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规范 xx 银行(下称“本行" )客户信用评级管理,防范授信业务风险,完善本行内部评级体系,依据 xx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 (银监发[ 2022 ] 67 号)以及《xx 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政策(试行)》,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客户信用评级属于债务人评级,是本行对授信客户和担保客户资信状况的评价确认 .客户信用评级结果是本行授信业务授权管理、客户准入和退出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授信审批决策、授信定价、授信资产风险分类的重要参考因素。
本行客户信用评级遵循以下原则:(一) 统一标准:总行统一制定评级管理办法,由各级机构获得评级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实施。
同一客户在本行内部只能有一个评级.(二) 集中认定:除中小企业业务部门管理的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下的中小企业客户,其他客户等级认定集中在总行和一级分行.(三) 定期评估:每年根据客户最新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经营管理状况进行评级更新。
(四) 动态调整:客户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 ,及时进行评级更新。
本办法合用于本行总行及国内机构的非金融机构公司类客户信用评级工作。
第二章基本概念客户信用等级本行将客户按信用等级划分为 A、B、C、D 四大类,分为 AAA、AA、A、 BBB+、 BBB、 BBB-、 BB+、 BB、 BB—、B+、 B-、CCC、CC、 C、 D 十五个信用等级.D 级为违约级别,其余为非违约级别。
各信用等级含义如下:AAA :信用极佳,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 ,未来一年内几乎无违约可能性.AA :信用优良,偿债能力强,未来一年内基本无违约可能性。
A :信用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小。
BBB+ :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违约可能性略低于 BBB 级.BBB: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BBB- :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违约可能性略高于 BBB 级。
BB+:信用普通,偿债能力不稳定 ,未来一年内存在一定的违约可能性,违约可能性略低于 BB 级。
BB :信用普通 ,偿债能力不稳定,未来一年内存在一定的违约可能性.BB- :信用普通,偿债能力不稳定,未来一年内存在一定的违约可能性,违约可能性略高于 BB 级。
B+ :信用欠佳,偿债能力不足 ,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高,但违约可能性略低于 B-级。
B—:信用欠佳,偿债能力不足,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高.CCC:信用较差,偿债能力弱,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高。
CC :信用很差,偿债能力很弱,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很高。
C:信用极差,几乎无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极高。
D :截至评级时点客户已发生违约1。
债务承受额是本行在客户信用评级管理过程中,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核定的、反映客户在一定期间内对本行授信承受能力的内部参考指标。
对客户核定债务承受额,不意味着本行有义务向客户提供等量授信。
债务承受额是本行对客户核定授信总量、进行风险监控1违约定义详见《xx 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违约定义规定》。
的参考因素。
第三章评级对象凡申请或者正在使用本行授信的企(事)业法人客户、具有独立融资权的非法人企业客户 ,须按本办法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核定债务承受额。
具有独立融资权的非法人企业包括:(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持有非法人营业执照、贷款卡,并持有具有法人资格上级公司融资授权的非法人企业(主要指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该类客户具有借款人资格.(二)私营企业中的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具有工商机关核发《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但无法人资格。
上述非法人企业客户若申请本行公司授信,应纳入本行客户信用评级范围进行信用评级。
对于第一类非法人企业,如果编制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报表,应使用其本身的财务报表评级;如果没有编制独立完整的财务报表,应采用其上级法人公司本部的报表进行信用评级,但不应高于上级法人公司评级结果。
为本行授信客户提供担保的单位,应按本办法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不需核定债务承受额。
申请或者正在使用本行授信的金融机构客户、国家机关客户、自然人客户,不在本办法执行范围之内,其中:(一)金融机构客户 ,包括银行类金融机构客户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客户,按照本行金融机构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评级.(二)国家机关客户,包括中国共产党的各级机关、国家各级立法权力机关、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军队中的各级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商议会议的各级机关等暂不能满足评级条件的法律实体,暂不进行信用评级。
仅叙做低风险业务的客户,依据《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并结合本行实际,采取灵便的处理方法,其评级结果由分行终审认定。
第四章评级模型本行客户信用评级根据客户性质,分别采用普通统计模型和打分卡模型。
普通统计模型普通统计模型通过统计分析的方法,运用一系列定量和定性指标,计算客户在未来一年的违约概率 ,并根据该违约概率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
模型使用的定量指标主要是客户的财务指标 ,例如:现金比率、债务覆盖率、存货周转率、税前利润率、资产负债率、资本周转率等,定性指标全部是客观定性指标 .模型指标与具体的评分标准有可能根据模型返回检验结果进行调整。
本模型用于对一般企业的评级。
普通统计模型共划分为以下基本类型 :大型创造业、中型创造业、大中型建造和公共设施业、大中型服务业、小型创造和公共设施业、小型服务业。
行业类型划分以及具体包括的子行业类别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
打分卡模型打分卡模型主要从偿债能力、获利能力、经营管理、履约情况及发展能力和潜力等方面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评分 ,并根据各项指标评分之和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
本模型用于对事业单位、新组建企业的评级.打分卡模型划分为两个基本类型:事业类、新组建企业类。
(一)事业类模型合用于事业法人,包括三个子类型:1、医疗机构,包括医院、疗养院、卫生院等;2、教育机构,包括大中专院校、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等;3、其他事业类,包括除医疗和教育机构以外的事业法人。
(二)新建类模型,合用于符合新组建企业标准的企业,再也不细份子类型。
新组建企业标准(一)成立未满两个会计年度、新设合并、分立后名称变更的企业客户属于新组建企业,吸收合并不视为新组建企业.(二)到评级时点为止,成立已经超过两个会计年度,由于在前一个会计年度内企业尚未开始经营或者处于项目建设期,未编制前一年度会计报表或者无法提供前一年度完整的会计报表的企业法人客户原则上属于新组建企业。
但以上情况主要合用于建设期超过两年的大型生产企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项目公司等。
(三)对于改制企业,无论企业改制采用何种方式,应遵循 "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如果企业的经营实质未发生根本变化,两年的财务报表数据能有效衔接,则不采用新建类模型评级。
在选择客户合用的基本评级模型时,按以下顺序判断:事业类、新组建企业类、非新组建企业类 .然后根据客户所处行业和规模,选择具体合用的评级子模型。
各模型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1-1 和附件1-2。
第五章总体要求客户信用评级流程包括评级发起、评级认定、评级推翻和评级更新。
评级发起与评级审核认定人员应相互独立。
评级时效。
原则上,各级机构风险管理部门应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客户信用评级的审核、认定或者上报工作。
工作时效的计算不包括评级发起部门补报材料时间。
年度集中评级期间工作时效要求根据集中评级工作安排另行确定。
评级频率。
原则上,存量客户信用评级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年度集中评级时间为第二季度,新客户的信用评级工作按“随报随评”的方式进行。
当客户信用状况浮现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发起评级更新.评级有效期。
(一)采用年度报表评级时,评级有效期至报表决算日后 18 个月。
(二)对于新建类客户或者由于资本金大幅增加而采用非年度报表(如月报、季报、半年报等)评级时,评级有效期至报表年份次年的 6 月 30 日。
(三)采用当年财务报表发起评级,并对评级结果认定后,采用往年财务报表评级的结果自动失效。
(四)对于特殊企业(如下半年才发布上年年报的特大型国有企业),若 6 月 30 日前无法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则上年度评级有效期顺延至提供年报评级后为止,原则上不超过当年 8 月 31 日.(五)债务承受额有效期与评级有效期相同。
本行客户信用评级认可的审计机构为提高客户评级财务信息质量、保证客户评级结果的客观准确,本行实行了客户信用评级认可的审计机构管理制度 ,认定规则和使用规定详见相关规定2。
对于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除对其做降级或者扣分处理外,应从严从紧审核其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第二十二条加强对财务报表真实性审核及合理性判断.(一)不同年度财务报表是否衔接。
如不衔接 ,财务报表附注或者借款人应出具说明材料,业务部门及风险部门应对其合理性做出判断.(二)不同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更换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对于无故频繁更换审计机构的借款人,应对其财务信息质量予以特殊关注。
(三)不同年度财务报表中相同会计科目、财务比率等是否出现异常波动。
如存在异常波动的会计科目,应结合其他相关财务指标综合判断其合理性。
(四)同一年度财务报表之间是否存在勾稽关系。
通过判断其是否存在勾稽关系,可间接审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与合理性.(五)评级时点是否使用较早年份的财务报表。
如由于种种原因,评级时点客户不能提供上年度末的财务报表、而采用两个年度前的年报进行评级 ,则应从严从紧审核该借款人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尽量获取能够反映借款人最新财务状况的财务信息(如季度报表、半年度报表等),动态修正评级结果,并对尽责审查人员2详见《xx 银行客户信用评级审计机构认证管理规定》。
等做出必要提示。
(六)被评级人是否为本行新客户。
应适当加大对新客户财务报表真实性和合理性的审核力度,保证本行新增客户的质量.(七)对于管理机制不完善、决策机制欠佳、扩张快、摊子大、资本运作及关联交易频繁、财务制度不健全的民营或者非民营企业,要特别关注其财务报表真实性问题 ,适当加大对其财务报表真实性和合理性的审核力度。
对于此类客户,原则上不允许向上推翻。
必要时应通过向下推翻来真实反映客户的信用状况。
第六章评级发起评级发起。
各级机构业务部门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客户信用等级初评 ,对授信客户核定客户债务承受额,将信用评级材料报送本级或者上级风险管理部门审核.各级机构授信业务部门是客户信用评级发起部门。
发起部门负责如下工作内容:(一)发起客户信用评级.分支机构评级发起部门在调查、分析、核实的基础上填写客户信用评级基本材料,将初评结果和相关材料报送同级行或者上级行风险管理部门审核 ,同时应根据各级审核人员的要求补充审核要件.评级发起部门需对评级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判断,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惟一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及时性负责 .客户经理需在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其与原件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