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方安全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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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校方安全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为了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和建设平安和谐校园、维护学校与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合力推进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加速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程,特制订该制度。

投保期限及投保时间:校方责任保险原则上按学年度投保,保险期限为一年,即每年的9月1日零时起至次年的8月31日24时止。承保保险公司应充分考虑学校特点,为投保人每年办理投保和续保手续提供便利。

一、为了加强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管理,东光幼儿园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全园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统一投保。领导小组负责全园有关校方责任保险具体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

二、高度重视学生伤害事故及其给教育带来的影响,增强校方责任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充分认识和宣传校方责任保险的重要意义。做好校方责任风险的日常管理和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工作。做好本校在园幼儿的登记、造册、备案等具体工作。

三、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有关保费核算、使用以及理赔情况。

四、保险机构应针对各类学校不同情况、特点和要求,设计开发差异化费率体系和责任范围,提供不同的校方责任险;应注重对投保幼儿有关责任风险的日常监测和管理,及时、高效地做好幼儿伤害事故后的理赔工作。

五、熟悉教育行业特点,研究教育活动规律,为幼儿园完善校园安全制度,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风险监测与评估,幼儿伤害事故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理赔等提供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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