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申请表

合集下载

定量包装商品的“C”标志

定量包装商品的“C”标志

定量包装商品的“C”标志
消费者挑选商品时,往往不知道商品标示的斤两是否准足。

这里提醒大家,可以看看商品上是否标示有“C”字。

“C”(英文CHINA的第一个字母)标志是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商品通过认证贴上“C”标志,即表明其产品净含量是有保证的,消费者可据此放心购买到足量的商品。

对定量包装商品实施“C”标志管理是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参照国际通行做法推出的一种全新的监督管理模式。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获准使用“C”标志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在对其计量保证能力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的基础上,经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必要的考核,并向其颁发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允许在其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上使用全国统一的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即“C”标志。

“C”标志的作用:一是表明生产该商品的企业,其计量保证能力达到了国家《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的要求;二是该商品的净含量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规定;三是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制定计量监督抽查计划时,对获证企业的定量包装商品应避免重复抽查或予以免检。

目前可使用“C”标志的商品有3类13个品种,它们是食品类:酒、食用油、方便面、米、面粉、奶粉、牛奶、酸奶、碳酸饮料、纯净水;洗涤用品类:洗衣粉;化妆品类:洗发液、护肤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8.12.04•【文号】国市监计量〔2018〕240号•【施行日期】2018.12.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量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8〕2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有关要求,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是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改革商品量计量监管工作的重要举措,是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实现企业守信自律、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抓手。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抓好改革工作落实,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环境和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创造条件,并有效弥补市场失灵。

二、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深化计量领域“放管服”改革,创新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监管方式,将现行的“企业自愿申请+政府核查发证+市场监督”的管理模式改为“企业自我声明+政府后续监管+市场监督”的管理模式,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市场投诉监督,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主要任务(一)建立自我声明制度。

自愿参加计量保证能力评价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按照《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质技监局量函〔2001〕106号,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我评价。

国家包装法律法规

国家包装法律法规

与食品标签有关的国家法律和部门规章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产品标识标注规定》[技监局监发(1997)172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02号令)有关食品标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有: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04《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等《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营养标签管理规范》;《质量法》;《食品卫生法》;《计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标准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国家包装法律法规中国目前与包装有关的法律、法规正在陆续发布和施行,对规范商品包装的生产、流通、销售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起着重要的法律依据的作用。

同时,已颁布和实施的作为技术法规的国家包装标准达500余项,其中国家强制性标准以及一些地方强制性标准不断在加大实施力度.中国在包装方面所涉及到的法律依据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政府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消费者利益保护;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生产者责任;反不正当竞争、反欺诈、反假冒;进出口贸易、商品检验检疫、关税。

起草和颁布包装法规的主要原则和推动力是基于安全、卫生、环境、流通和经济等要求.中国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如何进一步利用法律法规来指导包装行业的发展,包装行业也在相应地研究其建立和完善国家包装法律法规的有关建议和实施步骤。

起草和颁布用于指导包装工业发展、保护资源与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内市场秩序、推进产品充分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包装法律法规是中国包装界和消费者普遍关注的事情。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29页)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29页)

净含量标注的要求
· 2)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应当符合表1的规定。
净含量标注的要求
· 3)净含量标注字符的最小高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净含量标注的要求
· 2、多件商品的标注
· 《规则》4.2.1条款中对多件商品的标注规定了以下要求:
· 同一包装商品有多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其标注除了应符 合单件产商品的标注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JJF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概述
· 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以下简称规则)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 本课件内容分别包括了规则产生的背景、适用范围、
定量包装商品检验的有关基本概念、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 的计量要求等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有关商品净含量的概念
· 2、标注净含量: · 是指由生产者或销售者在定量包装商品的包装上
明示的商品的净含量。
· 根据定义可知,标注净含量实际上是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 者或销售者对该商品的净含量的明示担保,即成了生产者 的一项承诺和保证,证明或保证该商品的净含量符合所标 注的净含量,该规定也更加约束了企业的经营行为、起到 了规范市场的作用。同时也给消费者提供了保障。
· a、确定实际含量的主体必须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计量检验机 构。由其他机构,确定实际含量,不属于本含义所指的范围;
· b、确定实际含量的过程必须是计量检验的过程,而不是随意的、主 观的判断过程;
· c、计量检验必须按照本规则的规定进行。
有关商品净含量的概念
b、平均实际含量 · 是指样本单位的实际含量的算术平均值。
净含量标注的要求
· 1)同一包装商品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 标注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或者标注总净 含量。

定量包装计量管理规定(4篇)

定量包装计量管理规定(4篇)

定量包装计量管理规定一、总则为加强对定量包装计量管理的监督和控制,确保包装产品的定量计量准确性,避免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和消费者权益的损害,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定量包装产品的生产、流通、销售与检验检测的企事业单位。

三、管理要求1.制定并落实定量包装计量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并将其纳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

2.企业应建立健全定量包装计量设备的选用、检定、校验及维护体系,确保计量设备的仪器仪表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定,并定期进行检定和校验。

3.对于需要使用图像检测和智能计量等新技术的企业,应充分了解相关设备的性能和使用要求,并经过认证后方可使用。

4.企业应建立定量包装计量工作台账和档案,记录与计量相关的信息,如设备购进和检定、校验记录、包装产品的定量计量数据等。

5.加强对包装产品的质量监控,定期对包装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建立相应的检测机构和流程。

6.严禁使用假冒伪劣计量器具和故意掺假、掺劣材料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针对包装产品的定量计量,应确保计量数据与产品实际情况一致,严禁进行虚报或误报。

8.加强对包装材料的质量控制,确保材料与产品的匹配性,并对所有材料进行合格评定。

9.加强对包装产品的质量追溯,建立相应的追溯体系,以方便查找问题产品的来源和流向,确保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

10.鼓励使用标准化包装材料和容器,并对符合国家标准的包装材料进行认证和标识。

11.加强对包装产品的售后服务,及时响应用户投诉,并对问题产品进行退换货处理。

四、监督与管理1.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定量包装计量的监督和管理,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公布处理结果。

2.建立投诉举报机制,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对不合格产品的投诉和举报。

3.对违反定量包装计量管理规定的企业,可以采取警告、罚款、停产整顿等措施,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

4.加强与计量检测机构和标准化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制定和完善定量包装计量的技术标准和检测方法。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记录表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记录表
偏差()
编号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总重()
皮重()
实际含量()
偏差()
编号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总重()
皮重()
实际含量()
偏差()
编号
109
110
111
112
1Hale Waihona Puke 3114115116
117
118
119
120
总重(
)
皮重(
)
实际含量
()
偏差(
)
编号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总重(
)
皮重(
)
实际含量
()
偏差(
)
平均实际
标准
修正
平均实际含量
含量
偏差

修正结果
大于一倍,小于或者等于两倍
允许短缺量件数
大于两倍允许短缺量件数
检验结论
3总体结论
检验者:核验者:
日期:日期:
47
48
总重()
皮重()
实际含量()
偏差()
编号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价表企业自查,不用提交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价表企业自查,不用提交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价表
(企业自查,不用提交)
类别
项目
评价要求
评价方法
评价结果
记事
符合
不符合
1




1.1
管理职责
企业管理者应了解计量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负责要本企业组织实施。
检查对计量法律、法规掌握情况;并通过对其他要求的检查,评价企业组织实施的情况。
1.2
管理机构
应有主管计量的领导;有管理计量的部门,并能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3.3
包装材料
企业使用的包装材料应满足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准确性的要求,并能防止商品在包装(分装)和运输过程中的渗漏和破损。
在生产现场和包装材料库房,检查包装材料是否能满足计量准确性的要求;并检查包装材料的性能是否能满足生产工艺和运输的要求。
*3.4
不合格控制
企业必须确保不符合产品标准或实物净含量超过允许误差规定的不合格品处于受控状态,以防止其出厂损害消费者利益。
在生产现场及库房检查不合格品的控制情况,并检查不合格品的流向。
3.5
纠正措施
企业应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分析不合格产生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应加以记录。
检查对不合格品的评审记录,并检查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记录。
自我评价结论
注:1.带*号项有一项不符合,即为评价不通过。
2.不带*号项有三项以上不符合,即为评价不通过。
3.不带*号三项以下(含三项)不符合,应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视为评价不通过。
在现场抽查计量器具,检查是否有不合格的在用计量器具;检查对不合格计量器具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检查是否对有明显误差风险的数据采取了纠正措施。

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表

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表

符合
是否满足规定的

被检测的定量包装 要求。特别是用于

商品的计量负偏差 商品量检测的计

的三分之一。用于商 量器具配备率是

品量检测的计量器 否达到 100%。
具配备率必须达到
100%。
企业使用的强检计 检查全部强检和
*2.3
量器具受检率必须 非强检计量器具 达到 100%,非强检 的检定证书或校
件,并通过对其他要求 符合
管理机构 门,并能统一管理计
的检查评价其管理职
量工作。
能的落实情况。
检查人员配备的数量
企业应配备与生产
1.3
是否与生产要求相适 相适应的,并经培训
应;人员的素质是否经 符合
1 计量人员 取得资格的计量管 培训满足相应岗位的

理和检测人员。
要求;



检查计量体系文件或
计量管理制度(至少应
并检查规范内容的
定程序进行检测,
完整性。现场检查
检测结果要有记录。
检测工作情况,并
抽查部分检测原始
记录。
2.7 检测的环境条件应 根据检测规范和计
满足检测规范和计 量器具使用说明,
环境
符合
量检测设备对环境 检查环境条件是否
条件 的要求。
满足规定的要求。
2.8 检查企业有关记录
符合
记录 的完整性。
企业必须在商品包
符合产品标准或
在生产现场及库
*3.4
实物并并净含量 房检查不合格品
超过误差规定的
的控制情况,并检 符合
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处于
查不合格品的流
控制 受控状态,以防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盖章)
年 月 日
市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
计量保证能力评价
申请书
申请单位:安徽***食品有限公司(盖章)
申请时间:二0**年十一月十日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
企业名称
安徽**食品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通讯地址Biblioteka 营业执照编号企业性质
有限公司
主管部门
农委
法人代表
职工人数
联 系 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固定资产(万元)
3079
年销售额(万元)
分管计量部门名称
品控部
专兼职计量人员数
10人
计量器具总数
16
强检器具数
12
质量体系认证情况
ISO9001:2000
ISO22000:2005
计量体系认证情况
/
“C”标志获证日期
/
证书编号
/
企业主导产品名称
“五源”牛肉系列产品
企业若有多个生产场地请分别注明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
/
/
/
/
企业领导意见
同意申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