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和文化站情况(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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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文化活动调查报告

群众文化活动调查报告

群众文化活动调查报告群众文化活动调查报告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

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群众文化活动调查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群众文化活动是发展文化产业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发展文化产业最终的目的和归宿。

为繁荣群众文化活动,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培育文化市场,加强人才储备和完善文化产业配套资源,现对XX市群众文化活动情况和群众文化人才储备情况进行基础调研,报告如下:一、群众文化活动的现状:近年来,XX市以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社会为指导思想,不断创新群众文化活动的理念和方式,群众文化活动如春潮涌动,群芳竞秀。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每年有计划、有组织开展的'各类群众文化活动达500余场次,有300余万人参加近20种的群众文化活动。

民间自发组织的文化娱乐活动数不胜数,群众性文化活动遍及城乡大街小巷、农家院落,形成“百花齐放”的喜人格局。

1、群众文化活动体系健全,文化服务活动丰富频繁,为群众文化产业化营造了浓厚的市场氛围XX市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和文化室四级群众文化体系健全,网络覆盖面广,从城市到乡村,每一级都设立文化服务机构,活动场所达标,文化设施完备,从业队伍不断扩大,活动种类不断增加。

全市现有市级群众艺术馆1个,县(市)文化馆8个,乡镇(社区)文化站X个,村级文化室X个。

市县级广场X个,有村级文化广场XX个。

20xx年,全市共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X场次。

其中,市本级大型广场活动X场次,参与人数达X万人次;县(市)区级中小型群众文化活动X场次,参与人数达X万人次;市县两级文化部门组织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X次,基层群众文化活动X项,参与人数达X万人次。

每年参加各类群众文化艺术培训班的人数均超过XXX人次。

2、群众文化活动基层化、品牌化、特色化,为群众文化产业化创造了良好的人文环境近年来,XX市群众文化活动以“服务基层,服务大众”为目标,文化工作者们在立足地方特色、服务大众的过程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找到了发挥艺术才能的舞台,激发了创作灵感,思想精深、艺术精湛、群众喜爱的优秀文艺作品不断涌现。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0.08•【字号】京政发[2002]26号•【施行日期】2002.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02]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全国基层文化工作会议和本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实现首都基层文化建设的新突破,用先进文化占领基层文化阵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7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确立首都基层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充分认识加强首都基层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基层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基础,是我国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首都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强化北京文化中心功能的基础性工程,是首都文化工作的重心所在,也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对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重要作用。

做好基层文化工作,对于培养人们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首都基层文化建设的作用和意义,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本地区基层文化建设。

(二)基层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以加强文化基本设施、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内容和基本活动方式建设为主要内容,大力发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具有北京特色的先进文化,到2007年基本建成与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遍布城乡的基层文化体系,使首都基层文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为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良好的人文环境。

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 美术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 美术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设立,用于支持政府举办并由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管理的地市级和县级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以下简称“三馆一站”)免费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按照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地方各级财政应当落实支出责任,保障本地区免费开放“三馆一站”日常运转所需经费。

第三条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定额补助、分级管理、注重基本、加强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补助资金由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共同管理。

文化和旅游部负责审核地方相关材料和数据,提供资金测算需要的基础数据,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

财政部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会同文化和旅游部确定有关省份预算金额。

省级财政、文化和旅游部门明确省级以下各级财政、文化和旅游部门责任分工,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应当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以及审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补助范围、支出内容与分配方式第六条补助资金用于“三馆一站”免费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支出,其中:(一)图书馆: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举办公益性讲座、展览,开展阅读推广、宣传活动,基层文化骨干业务辅导,流动图书借阅与送书下乡服务,业务活动用房小型修缮及零星业务设备更新等。

(二)美术馆:举办展览、公益性讲座,开展公共教育和观众体验拓展活动,流动美术服务,业务活动用房小型修缮及零星业务设备更新等。

(三)文化馆:举办普及性文化艺术类培训项目,举办公益性讲座、展览,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基层文化骨干业务辅导,民间文化传承活动,流动文化服务,业务活动用房小型修缮及零星业务设备更新等。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东部)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东部)

附件1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东部)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深化改革,加强城乡统筹,突出软件建设,率先建成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方面1.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影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参加活动。

实现市有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建有文体活动室(文化广场)。

2.图书馆建设。

市、县两级图书馆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公共图书馆人均占有藏书1册以上;市、县两级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1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在0.04册次以上;人均到馆次数0.5次以上。

3.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建设。

市辖两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县文化馆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

4.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

100%的乡镇(街道)建有单独设置的综合文化站,其设备配置、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等达到发展改革委、文化部制定的《乡镇(街道)文化站建设标准》。

5.村(社区)文体活动室(文化广场)建设。

结合村级(社区)行政组织办公场所建设,100%的行政村(社区)建设面积不低于200平米的文化活动室(中心),每个文化活动室都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

6.公共电子阅览室(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基层服务点)建设。

依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市及所辖县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100%的乡镇(街道)、社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实现全覆盖。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面7.以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公共文化服务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实现重心下移、资源下移。

文化部关于加强群众文化工作的几点意见

文化部关于加强群众文化工作的几点意见

文化部关于加强群众文化工作的几点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0.07.14•【文号】[80]文群字第1069号•【施行日期】1980.07.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文化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7年12月29日实施日期:2007年12月29日)宣布失效(原因:适应当时情况的具体规定)文化部关于加强群众文化工作的几点意见(1980年7月14日(80)文群字第1069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工农业生产不断发展,群众物质生活逐步改善,我国城乡人民对文化生活的需要越来越迫切。

在各级党和政府文化部门的领导下,经过广大群众文化工作干部、文艺骨干和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分子的共同努力,群众业余创作和群众文化艺术活动有所发展。

广大农村、城市、工矿的群众文艺演唱、美术、展览、图书、电影、电视、幻灯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广泛地开展起来;被“四人帮”扼杀的民族、民间艺术活动,又获得了新生,出现了百花争艳,欣欣向荣的景象。

粉碎“四人帮”以后,群众文化事业机构,也得到逐步恢复和发展。

据一九七九年统计,全国有群众艺术馆一百七十多个,文化馆二千八百多个,文化站二万二千多个(其中社办公助和社办文化站一万七千多个)。

同文化大革命以前比较,群众艺术馆增加了九十多个,文化馆增加了二百三十多个,文化站增加的数量更多,特别是社办公助和社办文化站绝大部分都是近几年内建立的。

这些群众文化事业机构,在辅导和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和促进四化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

据了解,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局相继召开了群众文化工作会议、文化馆长会议或文化站经验交流会;许多省、市、自治区举办了群众业余文艺调演或汇演;一些地方并举办了幻灯调映或汇映。

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三篇

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三篇

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三篇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一篇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为推动文化阵地、文化人才等工程实施,促进文化发展繁荣,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我们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下,于8月中下旬就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中,我们听取了附海镇、匡堰镇和崇寿镇的工作汇报,召开了由市文广局、财政局、人事局、文化商务区指挥部等市级部门和部分街道分管负责人、基层综合文化站负责人、部分文化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实地察看了部分镇的综合文化站和村落文化宫建设情况。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估价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实施文化阵地工程、文化精品工程、文化保护工程、文化产业工程、文化研究工程、文化人才工程、文化传播工程,加大投入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一是全市文化设施渐趋完善。

市体育馆工程基本完工,陈之佛艺术馆竣工开放,文化商务区文化公建群项目顺利推进。

公共文化设施规模全省领先,综合文化站、村落文化宫、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实现全覆盖,20个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创建特级站11个、一级站7个、二级站2个,建立农家书屋297个、文化明珠企业104家、基层文化宣传阅览点500多个,设立图书流通站70个。

二是文化产品供给不断丰富。

实现每一行政村(社区)每年2场戏剧或文艺演出、每月1场电影的目标,每年组织高水准文艺演出50场次以上,推出“三北讲坛”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活动品牌,各类文化论坛、文化节庆活动的名片效应逐渐积累,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信息资源延伸到468个基层服务点。

三是文化政策机制不断完善。

制定出台了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政策,形成“1+9”的政策体系,支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2015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文化发展资金用于“七大工程”建设,各镇、街道均有相应的配套政策保障和资金投入。

文化部关于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

文化部关于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

文化部关于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发布部门】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2.05.27【实施日期】1992.05.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文化部1992年5月2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发展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的规定,为加强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以下简称两馆)的建设,增强两馆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活力,更好地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两馆工作要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汲取世界先进文明成果,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腐朽思想文化影响。

第三条两馆建设要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中央给予必要的支持。

要加快改革步伐,扩大对外开放,拓宽两馆事业发展的渠道,以创造优越的物质条件,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四条要理顺内部关系,改善经营管理,增强活力,逐步建立自我发展的科学管理机制。

第二章机构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州、盟)、地级市设立群众艺术馆。

县、旗、县级市、市辖区设立文化馆。

文化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适当设立文化馆分馆,属文化馆派出机构。

群众艺术馆与文化馆是业务指导关系。

第六条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会同政府编制部门,以两馆性质、任务、所在地区经济人口等状况和能保证正常工作开展为依据,参照中央有关部门关于两馆的编制标准,确定各馆编制数额。

第七条两馆内部机构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八条两馆是独立的预算会计单位。

第三章性质第九条两馆是国家设立的全民所有制文化事业机构。

群众艺术馆是组织、指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培训业余文艺骨干及研究群众文化艺术的文化事业单位,也是群众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场所。

文化馆是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组织辅导群众文化艺术(娱乐)活动的综合性文化事业单位和活动场所。

全国文化文物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意见

全国文化文物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意见

全国文化文物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意见一、统计报表整体修订意见(一)为增强统计数据时效性,增加主要文化统计指标快速调查表,内容包括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艺术表演团体、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维修情况、动漫企业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七部分内容,初步建立文化统计数据半年定报制度。

(二)按照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涉及文化系统行业代码均做调整。

(三)所有基表报表表头信息中的“单位代码”替换为“组织机构代码”,没有组织机构代码的用临时编码。

(四)所有财务指标应与财务决算报表中的指标相一致。

1、事业类单位收入指标与财政报表相一致,分别是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其他收入。

2、涉及损益的指标和企业财务报表统一,营业总收入改为营业收入,营业总成本改为营业成本。

(五)为使文化事业费指标与现行会计制度更好衔接,将财政拨款指标统计口径包含基建投资,即增加基建投资总额作为财政拨款指标的其中项。

(六)将所有基表中“公用房屋建筑面积”改为“实际使用房屋建筑面积”,增加“实际拥有产权面积”。

(七)为进一步了解文化系统从业人员情况,满足国家人才建设的需要,在每张基表从业人员项下增加“专业技术人才总数”,再细分为“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三类。

(八)为使统计报表体系能够更加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文化发展现状,增加如下基层表:1、增加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和产业示范基地基本情况表。

2、增加美术馆基本情况年报表。

3、增加考古发掘项目基本情况年报、世界文化遗产地基本情况年报、大遗址基本情况年报。

二、各基表修订意见文基1表艺术表演团体(事业)基本情况年报一、“观众人次”统计单位为“人次”。

文基1A表艺术表演团体(企业)基本情况年报一、“观众人次”统计单位为“人次”。

二、表头中增加“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发证机关”和“许可证号”。

文基2表艺术表演场馆(事业)基本情况年报一、“观众人次”统计单位为“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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