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研究中心实施方案(试行)基本信息简表【模板】

合集下载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河南省第三批协同创新中心中期检查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河南省第三批协同创新中心中期检查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河南省第三批协同创新中心中期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5.12.21•【字号】教科技〔2015〕1118号•【施行日期】2015.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河南省第三批协同创新中心中期检查情况的通报教科技〔2015〕1118号各高等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2015年10月18日至24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2014年批准立项建设的第三批8个省级协同中心进行了中期检查(检查结果详见附件)。

本次检查,强化了过程监督,强化了问题探讨,强化了经验交流,增强了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成效显著从整体上看,通过近两年建设,各个中心协同创新的示范带动效应明显,企业、政府、行业、科研单位与高校创新的融合度不断深入,协同能力逐步增强,基本实现了“2011计划”提出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1、中心阶段性目标任务按期完成8个中心依据发展规划和目标责任书,紧紧围绕发展急需和技术题难,扎实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两年来共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307项(其中,国家级143项,省部级164项),获取科研经费1.41亿元;制定新工艺、产品、标准54项,发明专利69项,授权专利86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31(其中国家级2项,省部级29项),发表高水平论文694篇;新增新兴交叉学科9个;社会服务经济效益70.9亿元;各中心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方面的完成进度均超过60%以上,部分指标完成率达100%,超额完成了发展规划和目标责任书设定的中期建设任务。

2、机制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各个中心按照改革实验区的整体要求,把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作为中心建设的头等大事,坚持急需导向、任务牵引、业绩考评、激励驱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19•【字号】教办科技〔2024〕231号•【施行日期】2024.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231号各高等学校:根据《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教科技〔2020〕203号)精神,为做好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创新团队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和领域1.申请的创新团队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团队成员须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恪守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

对违反师德和学术不端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2.申请的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申请的团队带头人须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副高级(含)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4.现任校级领导干部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申报;承担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基础研究专项未结项者,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申报;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建设期内的团队骨干成员(团队成员排名前5者),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和研究骨干申报。

5.申请团队原则上应是学校校级创新团队且学校能够支持建设经费,并注重与团队所在重点学科和科研平台建设相结合。

6. 为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推进校企研发中心建设,本计划优先支持依托校企研发中心建设的科研团队。

7.按照如下10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化学化工、农业生物、能源、信息、人口健康、资源环境、材料、先进制造、管理。

重点支持围绕我省培育的“7+28+N”产业链群,特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现代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和氢能与储能、类脑智能、生命健康、量子信息、未来网络、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相关领域。

关于报送第三批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意向调查表的通知

关于报送第三批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意向调查表的通知

精品文档关于报送“第三批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意向调查表的通知各院系: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协同创新的意见》和《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省教育厅决定启动“第三批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遴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申报“第三批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要按照“河南急需,国内一流,制度先进,贡献突出”的总体要求,本着“急需、高端、补缺”的思路,结合前两批中心布局情况,重点在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受众面广的领域选择方向。

方向遴选时要紧密结合我省三大国家战略,结合我省战略新兴产业科技提升、学科发展基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结合“一个载体,三个体系”建设和河南省“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情况,慎重选择并精心凝练协同创新方向,组织填写《“第三批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意向调查表》。

二、我校获批有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和省级工程中心的院系务必要申报。

申报方向要符合国家和区域的重大需求,其创新类型明确、创新资源汇聚充分;要建有实质性的协同创新体,各方任务明确,职责清晰;协同创新中心的方案要具体,措施要得当,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三、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认真填写《“第三批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意向调查表》,并于2014年4月14日前报科研处。

教育厅将以本次申报意向调查表为重要参考,确定第三批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的方向遴选。

对于没有填写申报意向调查表的高校,在正式组织第三批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时将不予受理。

附件1、第一批和第二批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名单2、第三批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表(定.doc)科研处2014年4月11日可编辑第一批(2012年)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名单可编辑可编辑可编辑第二批(2013年)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名单可编辑可编辑可编辑精品文档附件:“第三批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意向调查表前期研究基础。

2、综合使命与发展目标:主要填写拟申报中心承载的主要使命、功能定位、预期达到的目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3)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3)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3)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9.16•【字号】教社科[2013]858号•【施行日期】2013.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社科〔2013〕858号)各高等学校:现将《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2.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指标体系(试行)3.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任务书4.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工作年度报告5.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评审书河南省教育厅2013年9月16日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目标与建设标准第三章管理体制第四章立项与评审第五章运行与管理第六章学术交流与人才培养第七章经费管理第八章评估与奖惩第九章附则为加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促进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和《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教社科〔2012〕154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重点研究基地是高等学校集聚和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的学术高地,是组织高水平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的创新平台,是中原文化传承创新与华夏文化传播的主力阵营,是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的重要窗口,是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采取面向需求、目标管理、动态资助的建设方式。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河南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考评结果的通知-教社语〔2020〕437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河南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考评结果的通知-教社语〔2020〕437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河南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考评结果
的通知
正文:
----------------------------------------------------------------------------------------------------------------------------------------------------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河南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考评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考评工作的通知》(教办社语〔2020〕15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20年度全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考评会议的通知》(教社语函〔2020〕490号)精神,经各基地自评、学校审核把关,省教育厅组织各基地对2019年建设情况进行交叉互评与反馈、专家考评组会议审核确认和公示,现将2019年河南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考评结果予以公布。

为鼓励先进,根据综合考评情况,分层次对30个重点研究基地予以资助,给予考评结果的第1名资助15万元,第2—10名各资助10万元,第11—20名各资助8万元,第21—30名各资助5万元。

重点研究基地所在高校按照不低于省财政投入经费1:1的比例配套。

希望各重点研究基地再接再厉,进一步凝聚力量,奋力攻关,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争取产出更多更高层次科研成果,提升科研水平和实力。

附件:2019年河南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考评结果
2020年11月11日
——结束——。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第三批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期末验收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第三批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期末验收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第三批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期末验收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07.12•【字号】教科技〔2018〕647号•【施行日期】2018.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第三批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期末验收情况的通报各高等学校:根据《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管理办法》及《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2018年5月23至29日,省教育厅商请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认定建设的第三批8家及第二批1家省级协同中心进行了期末验收。

在各牵头高校先期自评的基础上,验收组通过听取中心牵头高校和协同单位汇报、提问质疑、实地考察、查阅材料、座谈交流等形式,对9家中心建设期内目标实现、重大任务完成、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可持续发展能力、经费投入和使用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实地评估验收。

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一、取得的主要成绩总体来看,9家中心的牵头高校高度重视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学科建设卓有成效,创新资源有效汇聚,人才培养成效凸显,相关领域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实现突破,高校与其它主体协同创新、服务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

1.成为高校综合改革的先行区。

经过前两批中心的建设与发展,“2011计划”深入人心,各牵头高校均把中心作为“改革特区”,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将运行过程中形成的理念、机制、做法贯穿到学校的工作之中,推动了高校的综合改革和内涵发展。

各牵头高校均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机构,出台了系列文件,在经费保障、条件建设、学科支撑、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重点倾斜,9家中心共筹措经费6.39亿元,保障了中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2.成为激发创新活力的主阵地。

9家中心坚持需求导向,在任务牵引、资源共享、人才汇聚、激励驱动、管理创新、绩效考核、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了持续探索与创新。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07•【字号】教办科技〔2023〕319号•【施行日期】2023.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3〕319号各有关高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68号)关于“实施协同发展计划”的部署要求,依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教科技〔2012〕711号)精神,结合当前我省产业发展实际,河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遵循“协同发展计划”总体精神,拟推荐申请的协同创新中心须符合《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认定领域》(附件1)要求,持续推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主动对接我省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具有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协同创新能力,能够为全力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实现“两个确保”贡献力量。

(二)各高校要聚焦国家和我省发展战略,瞄准科学前沿的发展趋势,对接区域、行业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现代医药等新兴产业和氢能与储能、类脑智能、生命健康、量子信息、未来网络、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特别是我省布局建设的7大产业集群、28个重点产业链,凝练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方向,加强校地联动、校企协同。

(三)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须为硕士以上授权单位或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参与单位数量原则上不少于3个(相关管理部门、地方政府、规上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均可),鼓励专业特色鲜明、产教融合成效突出的高等职业学校积极参与。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智库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智库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智库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5.26•【字号】教社语〔2020〕190号•【施行日期】2020.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智库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语〔2020〕190号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河南省高等学校智库在服务国家大局、服务河南发展中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作用,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智库研究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河南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增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社会影响力、引领力、渗透力,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做出积极贡献。

二、选题要求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

课题组要主动加强与省直各相关单位和产业部门的联系沟通,以问题为切入点,有什么问题就研究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优先研究什么问题,凝练方向,集中攻关。

遴选题目力求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凸显战略性、实证性、针对性,并且尽可能有一定的学理支撑。

三、申报资格1、高校智库联盟成员单位研究人员均可申报。

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1项智库研究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其他项目的申报。

离退休教师、学校非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

2、申请人对所申报项目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相关科研成果。

课题组在相关领域应具有较雄厚的研究实力和实践经验,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3、正在承担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得重复参与申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研
究中心实施方案
(试行)
中心名称:
牵头单位(公章):
参加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一年月日
基本信息简表
一、计划概述(3000字内)
1.1背景
1.2总体目标与重点任务
1.3协同创新中心的构建与分工
1.4体制机制改革重点与措施
1.5现有基础与前期培育情况
1.6资源汇聚与已获得的支持
1.7预期成效与社会贡献
1.8高校在该方向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二、总体目标、重点任务
2.1总体发展目标
2.2整体建设思路
2.3重点建设任务
三、实施方案
3.1协同创新中心组建方式、重点工作与分工3.2平台建设内容与规模
3.3机制体制改革方案与措施
3.4建设地点、实施周期与进度安排
四、申报基础与前期培育
4.1牵头单位的基础与影响力
包括:在人才、学科、科研等方面的基础和代表性工作
4.2主要参加单位的基本情况与优势
4.3创新要素汇聚情况
包括: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学科、科研平台、基地;在研各类科研任务;人才队伍、办公条件等基础条件
4.4已开展的相关体制机制改革
五、组织管理与保障
5.1组织机构与职责
5.2管理运行方式
5.3所需支持的政策措施
5.4项目牵头负责人与骨干人员介绍
六、经费需求与筹措方案
6.1总体经费需求与依据
6.2经费筹措方案
包括:高校、省其它研究机构、企业以及社会等方面的投入
6.3河南省协同创新专项经费需求及使用方案
6.4年度经费计划
七、绩效目标
7.1科研成果
7.2人才培养
7.3学科发展
7.4社会贡献
7.5可持续发展能力
八、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九、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单位意见
十、协同创新中心参加单位意见
十一、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注:主要包括协同创新中心组建与分工协议、已开展机制体制改革的文件、相关行业/企业/国际/其他社会支持的证明、在研相关各类科研任务清单、现有人员名单、代表性成果以及其他材料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