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食源性疾病工作方案
食源性疾病工作计划

食源性疾病工作方案篇一:2022年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医院2022年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食源性疾病是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不管在开展中国家,还是在兴旺国家,食源性疾病一直是威胁人类健康与生命平安的重要因素。
我院自2022年即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每年都较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监测任务,尤其是及时发现并报告的五彩冰激凌中盐酸克仑特罗中毒事件及狗肝中毒事件,为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控制事态开展,从而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做出了奉献。
现为进一步做好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2022年版〕、《2022年??市食品平安风险监测方案》对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进行修订。
一、组织领导调整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管理组织组成,调整后人员组成如下: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领导小组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家会诊组组长:成员:各临床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
医院食源性疾病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预防保健科,办公室主任???〔兼任〕。
二、监测内容1、监测科室包括:各临床及医技科室。
2、监测病例定义〔1〕食源性疾病病例:由食品或疑心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的就诊病例,包括食源性感染性病例和食源性中毒性病例。
感染性病例是指有可疑食物暴露史的感染性腹泻病人,临床表现为腹泻,可伴有腹痛、发热、恶心、呕吐等病症的病例。
中毒性病例是指有可疑食物暴露史,并具有生物性、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性等因素引起的相关中毒病症病例,如农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毒蘑菇中毒、菜豆中毒、真菌毒素中毒等。
〔2〕食源性异常病例:由食品或疑心由食品引起,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就诊病例,如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的婴幼儿肾结石病例。
〔3〕食源性疾病爆发事件:是指所有发病人数在2人及以上或出现1人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源性疾病事件。
3、报病数量要求医院2022年全年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总数不低于400例,应做到应报尽报。
2023年食源性疾病监测实施方案详细版

2023年食源性疾病监测实施方案(详细版)目录一、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 (2)(一)监测主体 (2)(二)监测内容 (2)(三)监测结果报告及要求 (2)二、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 (4)(一)监测主体 (4)(二)监测内容 (4)(三)监测结果报告及要求 (4)一、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按照《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对医疗机构发现的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进行采集、汇总和分析,为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提供技术支持。
(一)监测主体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监测内容食源性疾病病例基本信息、症状与体征、饮食暴露史、诊断结论等。
(S)监测结果报告及要求1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时,应当及时通过“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系统”上报病例信息,最迟不超过2个工作日。
开展生物标本中致病因子检验且结果为阳性的,应当在检验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系统”补录检验结果和疾病名称。
2.医疗机构发现食源性聚集性病例时,应当在2个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同时注意留存相关病例的生物标本。
积极协助疾控中心开展相关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样本采集等工作,并提供门诊登记簿(表)和病历等相应诊疗记录。
发现重要食品安全隐患、可能构成需启动应急预案的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在核实后2个小时内报告。
3.医疗机构在全年接诊过程中对发现的所有食源性疾病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都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登记和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三级综合医院、其他三级医院、二级综合医院、其他二级医院年度报告病例数分别不少于700例、600例、500例、400例,一级哨点不少于240例(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病例数计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
4.县级疾控中心应当每个工作日审核、汇总、分析辖区内食源性疾病病例和聚集性病例信息,对聚集性病例进行核实,经核实认为可能与食品生产经营有关的,应在核实结束后2个小时内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

X X X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广东省卫计委、经信委、商务厅、质监局、药监局、粮食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2016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我院医务人员对食源性疾病的识别、处置能力和报告意识,使食源性异常病例能够早发现、早诊治,避免健康危害,保护公众健康。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及各自职责1、成立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信息网报员:2、职责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领导我院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工作,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工作,组织对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督导。
医务科职责:食源性疾病诊断、生物标本检验技术指导、组织院内会诊。
院感科职责:负责全院医生食源性疾病监测知识培训;制定我院监测方案;信息网报员将会诊确认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且附上该患者全部病历的复印件;将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报告区卫计局;收集信息表/卡,登录“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填报临床医生填写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每月填写《食源性疾病监测医院每月腹泻数据汇总表》(见附表1)。
检验科职责:指导临床正确采集标本;对临床送检的各类标本及时进行检验,按照规范要求出具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生物标本检验结果表。
临床医生职责:负责食源性疾病个案监测,收集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和《疑似食源性异常事件报告卡》;采集送检合格的生物样本。
3、成立食源性疾病监测会诊专家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监测细则(一)定义:以腹泻症状为主的就诊病例,每日排便3次或3次以上,且粪便性状异常(稀便、水样便、粘液便或脓血便等)。
(二)监测科室:全院各科室(重点为急诊科、内一科、内二科、儿科等科室)。
(三)监测对象:本院接诊的全部门诊、住院患者(重点为年龄≤14周岁的婴幼儿和儿童,年龄≥65周岁的老年人以及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特别关注内科、急诊科和儿科的就诊者)。
医院食源性疾病工作方案

医院食源性疾病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摄入食物而引起的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和食物相关疾病。
食源性疾病是全球范围内公共卫生问题之一,给患者、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和健康风险。
医院作为食源性疾病预防和控制的重要场所,应当加强食源性疾病的管理和监测工作。
本方案旨在通过建立和完善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提高医务人员对食源性疾病的识别、处置能力和报告意识,确保食源性疾病能够早发现、早诊治,避免健康危害,保护公众健康。
二、组织结构和职责1. 成立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2.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医院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工作,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工作,组织对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督导。
3. 医务科负责食源性疾病诊断、生物标本检验技术指导、组织院内会诊。
4. 院感科负责全院医生食源性疾病监测知识培训;制定医院监测方案;负责收集信息表/卡,登录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填报临床医生填写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每月填写《食源性疾病监测医院每月腹泻数据汇总表》。
5. 检验科负责协助食源性疾病标本的检测和分析。
三、监测和报告1. 监测内容:医院将监测食源性疾病的个案或事件,包括食物中毒、感染性腹泻、食物过敏等。
2. 报告流程:a. 医疗机构在日常诊疗中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个案或事件,应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b.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在组织完成食源性疾病事件处置完毕后一周内,由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登录食源性疾病报告系统完成事件的报告。
c. 省级和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的食源性疾病事件进行审核。
d.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每日登录食源性疾病报告系统查看各地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情况,并完成季度、年度全国食源性疾病分析报告并提交卫生部。
四、培训和宣传1. 院感科负责组织全院医生进行食源性疾病监测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食源性疾病的认识和识别能力。
医院食源性疾病应急处置预案脚本

一、预案背景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与传播,保障患者及医务人员的健康与生命安全,提高医院应对食源性疾病的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及时发现、报告、调查和处理食源性疾病事件;2. 最大程度地减少食源性疾病对患者的危害;3. 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和公共卫生安全。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内发生的食源性疾病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医院食堂、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发生的食源性疾病;2. 医院住院患者、职工因食用外部食品引起的食源性疾病;3. 医院内发生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
四、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由院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副院长担任副总指挥,医务科、护理部、公共卫生科、检验科、食堂管理科、保卫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职责:负责全面领导、指挥和协调食源性疾病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处理小组由公共卫生科、医务科、护理部、检验科、食堂管理科等部门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食源性疾病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
3. 应急救治小组由急诊科、内科、外科、重症医学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食源性疾病患者的救治工作。
五、预案启动程序1. 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时,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2. 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3. 应急处理小组立即开展调查,确定事件性质和范围;4. 应急救治小组根据病情对患者进行救治。
六、应急处置措施1. 事发科室立即对患者进行救治,同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2. 应急处理小组对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包括病例基本信息、暴露史、症状等;3. 对疑似食品进行采样、送检,查明病因;4. 对患者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疾病传播;5. 对污染的食品及场所进行消毒处理;6. 对患者及密切接触者进行健康监测,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7. 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
七、信息报告与发布1. 事发科室在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时,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2. 应急指挥部将事件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3. 事件信息由应急指挥部统一发布,避免信息泄露和误导。
2024年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范文

2024年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范文2024年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
针对医院内食源性疾病监测,需要按照以下方案进行执行:
1.建立全面覆盖的监测体系,包括对医院内各个环节的食品、餐具、厨房设备等的检测,确保全面监测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情况。
2.定期进行医院内食品和餐具的微生物学检测,确保食品安全符合标准,及时发现和排查潜在食源性疾病传播的风险。
3.严格执行医院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供应链,确保食品从购进到加工的各个环节符合卫生要求,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加强对医院食品加工人员的健康监测,确保从事食品加工工作的人员身体健康,减少食品污染的风险,保障医院食品安全。
5.持续开展医院内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发现疾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为采取相应措施提供数据支持。
6.建立完善的医院内食源性疾病疫情应急预案,明确医院内部各个部门的责任分工,做好疫情爆发时的紧急处理和控制工作。
7.加强对医院内食品供应商的监督检查,确保供应商符合卫生生产要求,减少食源性疾病的传播风险。
8.定期开展医院内食源性疾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医院内部员工和患者对食源性疾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共同维护医院内的食品安全。
9.制定医院内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确保每个环节有详细的操作规范,降低监测工作的风险和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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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的通知)(5篇范例)

人民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的通知)(5篇范例)第一篇:人民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科室:现将《**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医院 2016年5月20日**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我院2016年被指定为德宏州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之一,承担主动监测任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印发**贯彻落实2016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号)精神,规范我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1—一、领导小组成立**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我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统一指挥和协调,组织对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督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二、监测细则(一)定义:1.食源性疾病: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中致病因子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
2.食源性异常病例: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就诊病例。
(二)监测科室:全院各科室。
(三)监测对象:全院就诊患者中的食源性疾病病例、食源性异常病例。
(四)食源性疾病监测范畴: 1.食物中毒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这是一类最为常见的食源性疾病。
如细菌性食物中毒(例:沙门氏菌属食物中毒、大肠埃希菌食物中毒、副溶血弧菌食物中毒、葡萄球菌食物中毒等);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例:河豚鱼中毒、毒蘑菇中毒等);化学性食物中毒(例:有机磷食物中毒、亚硝酸盐食物中毒、砷化物食物中毒等);真菌及其毒素食物中毒(例:黄曲霉毒素中毒、黄变米中毒、臭米面中毒、霉变甘蔗中毒等)。
2.食源性传染病摄入了污染霍乱弧菌、甲型肝炎病毒、戊型肝炎病毒、伤寒杆菌等致病菌、病毒的食物或饮水引起的传染性疾病,如霍乱、甲肝、戊肝、伤寒、副伤寒、痢疾、感染性腹泻等。
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

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一、目的食源性疾病监测的目的是收集和分析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掌握疾病负担,以利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和监管措施。
二、监测内容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共包括四项内容:一是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二是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三是食源性疾病事件监测,四是食源性致病菌分子溯源。
(一)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通过对个案病例信息的采集、汇总和分析,了解重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聚集性病例、死亡病例和流行线索。
1.监测机构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儿童医院、妇产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
2.监测对象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病例、异常病例及横纹肌溶解综合征病例等,重点关注婴幼儿、中小学生、孕产妇等病例,由定型包装食品引起的病例,以及发生在餐饮服务单位的病例。
(一)感染性病例:出现腹泻,可伴有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的病例,也包括怀疑由食品引起的神经系统、呼吸系统等症状的病例。
(二)中毒性病例:具有生物性、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性等因素引起的相关中毒症状病例。
(三)异常病例: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就诊病例。
3.监测程序(1)病例信息采集医生在诊疗活动中,发现其接诊病人属于监测对象时,应询问饮食暴露史,包括可疑食品名称、进食场所、购买地点等,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
(2)病例信息报送①医疗机构应在确诊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填报病例信息。
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在每个工作日内对辖区内病例信息的准确性进行审核,每级审核并向上一级疾控中心上报信息的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
③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在每个工作日内汇总、分析辖区内病例信息。
并进行聚集性识别,发现有共同食品暴露史的聚集性病例或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进行信息核实,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向本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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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食源性疾病工作方
案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天津市河西区妇产科医院
食源性疾病工作方案
我院2016年始被列为天津市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之一,将承担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与标本(菌株)的报送;协助开展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可疑聚集性病例和暴发事件的报告等任务。
为规范我院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设置医院“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与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秀玲
副组长:夏菁
成员:袁雁平、李娟(妇门)、李文华(产门)、郭淼(检验)
信息网报员:袁雁平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我院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的监测工作,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工作,组织对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督导。
医务科职责:制定我院监测方案,改进监测措施及流程。
门诊医生职责: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和《疑似食源性异常事件报告卡》。
检验科职责:指导临床正确采集标本送检。
收集《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和《疑似食源性异常事件报告卡》
产科门诊、妇科门诊: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及时报告院“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与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要求
(一)监测内容
1、监测病例定义:监测病例为以腹泻症状为主诉就诊的门诊病例,每日排便3次或3次以上,且粪便性状异常(稀便、水样便、粘液便或脓血便)。
2、监测科室:全院各科室。
3、监测对象:本院接诊的全部门诊、住院患者中符合以上病例定义的患者。
4、监测人员:全院各门诊科室均是医院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责任人。
5、病例信息采集
接诊医师负责对符合监测病例定义的病人进行信息采集,内容包括一般情况、临床症状、体征和饮食史等。
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表》。
6、生物样本采集上送
接诊医师依据监测病例定义,采集病人的粪便和肛拭子样本。
用于区CDC细菌检测的粪便样本,送检时间不应超过24h。
(二)信息报送
信息网报员每月5号之前将《食源性疾病报告表》、《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进行网络上录入、上报到河西区区疾控中心进行食源疾病主动监测的审核。
河西区妇产科医院
201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