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空气质量管理现状与问题
大气防治管理制度

大气防治管理制度一、国际大气防治管理制度的发展与特点国际上,各国都对大气污染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管理和治理。
其中,欧盟是世界上最早出台大气防治管理制度的地区之一。
欧洲联盟于1970年就普遍的环保措施进行了立法,其中就包括了大气防治管理制度。
欧盟制定了许多环境法规,对大气污染排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且设立了监测和评估制度。
此外,欧洲联盟还采取了经济激励措施,鼓励企业采取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大气污染的排放。
与欧洲相比,美国的大气防治管理制度相对来说较为成熟。
美国环保局(EPA)对大气污染物排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主要包括了大气浓度标准、大气排放标准和大气排放许可等。
此外,美国还实行了监测和评估制度,并不定期进行大气环境质量的评估报告。
综上所述,国际上大气防治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了环境法规的制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设定、监测和评估制度的建立以及经济激励措施的实施。
这些制度的建立为有效治理大气污染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和政策保障。
二、我国大气防治管理制度的现状与问题中国作为一个主要的大气污染排放国,大气防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尤为重要。
当前我国大气防治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了环保法规的制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设定、监测和评估制度的建立及相关经济激励措施的实施。
首先,我国在环保法规的制定上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我国制定了众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重点包括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其次,我国已经颁布了大量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例如,中国国家标准中就包括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这些标准的设定为我国大气污染的治理提供了指导。
然而,尽管我国在大气防治管理制度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我国的环保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很多法规的实施和监管存在着一定的困难。
其次,当前我国大气监测和评估制度还不够健全,数据的获取和公开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大气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与管理

大气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与管理如今,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大气污染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
空气污染不仅对人们的生命和健康造成威胁,还会影响生态环境,甚至引发一些灾害性事件。
因此,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和管理显得非常重要。
一、大气环境监测大气环境监测是指对大气环境各项指标进行连续、系统、科学的观测、测试、分析和评价的活动。
目前,大气环境监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大气污染物监测大气污染物指在大气中分布的、对人类健康、环境生态和公共利益等造成危害或潜在危害的气态物质。
对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可以了解其浓度和分布情况,帮助制定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控制措施。
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等。
监测方法有现场连续监测和采样分析两种,其中现场连续监测是一种实时、连续、高精度的检测方法,可以准确地反映大气污染物的实时变化。
2.气象环境监测气象环境监测是对大气中的气象参数进行观测,如气温、气压、风向、风速、湿度等。
气象信息是做大气污染模型预报的基础,也是应对气象灾害的重要依据。
对于一些需要大气扩散和传输计算的大气污染监测,气象环境监测是必不可少的。
3.大气辐射监测大气辐射监测是对大气辐射各项指标的连续、稳定、准确的观测,为研究大气辐射平衡、大气质量影响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同时,大气辐射监测的结果还可以为卫星遥感数据校正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大气环境管理大气环境管理是指根据大气环境监测结果,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处理和利用进行监管和管理的活动。
有效的大气环境管理可以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维护生态平衡。
1.制定大气质量标准大气质量标准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依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在大气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控制和环境质量管理等方面所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量化指标。
通过制定严格的大气质量标准,可以约束污染源的排放,提高大气环境质量。
2.采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包括节能减排、污染物治理、大气环境管理等方面。
城市空气质量的改善措施

城市空气质量的改善措施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空气质量问题日益严峻。
空气污染不仅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还对公众健康构成了严峻挑战。
为此,采取有效的措施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显得尤为重要。
本篇文章将探讨几个有效的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措施,以期为相关决策提供参考。
一、工业排放控制首先,控制工业排放是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的首要措施。
工业是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因此,必须对工业排放进行严格管理。
具体措施包括:1.实施清洁生产: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在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
政府可以提供技术支持和财政补贴,推动企业向环保型转型。
2.加强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更为严格的工业排放标准,定期对企业进行环境监测与评估。
对不达标的企业,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确保企业守法经营。
3.推广绿色技术:支持企业研发和应用绿色技术,如采用低排放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以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有害物质排放。
二、交通管理其次,交通管理也是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的重要方面。
车辆排放是城市空气污染的另一大来源,因此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1.鼓励公共交通:建设和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鼓励市民使用公共交通代替私家车出行。
可通过提高公共交通的便利性和舒适性,吸引更多市民选择公共交通。
2.推广低排放车辆:鼓励使用电动车和混合动力车等低排放车辆,同时加大对传统燃油车的限制力度。
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贴、减免税费等方式促进低排放车辆的普及。
3.实施车限行措施:在空气污染严重的时段,实施限行措施,限制高排放车辆上路行驶。
通过设置低排放区,提升城区空气质量。
三、植树造林第三,植树造林是提升城市空气质量的有效手段之一。
植物在光合作用中能够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并且能够吸附空气中的部分颗粒物:1.增加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更多的城市公园、花坛等绿地,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
绿地不仅美化了城市环境,也有助于提升空气质量。
2.开展植树活动:鼓励市民参加植树活动,通过社区组织和志愿者活动,为城市植树增添力量。
空气质量管理部门的空气污染治理措施总结

空气质量管理部门的空气污染治理措施总结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工业发展的高速增长,空气污染问题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各地的空气质量管理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空气污染治理措施。
本文将对这些治理措施进行总结和分析。
一、加强源头治理源头治理是空气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
空气质量管理部门通过采取严格的环境准入标准,对排放标准进行限制,加强对企业的日常执法检查,确保污染物的排放在规定范围内。
此外,空气质量管理部门还鼓励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推动使用清洁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二、加强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空气质量管理部门通过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空气污染物的浓度,及时发布空气质量指数,提醒公众注意空气质量状况。
同时,空气质量管理部门还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通过气象预报,及时预警雾霾等重污染天气,为公众提供重要的防护信息。
三、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空气质量管理部门积极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的控制措施。
例如,限制工业企业的燃煤和排放量,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取代传统能源;推广城市燃气替代散煤,降低燃煤污染;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管理和检测,推广新能源汽车的使用等。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地减少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改善了空气质量。
四、加强执法监管力度空气质量管理部门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执法监管力度,建立严密的执法检查机制。
一方面,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公众采取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五、加强国际合作空气质量管理部门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应对全球空气质量问题。
通过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技术,提高我国空气质量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此外,积极参与国际环境合作,推动全球环境治理进程。
总结起来,空气质量管理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空气污染治理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空气质量管控存在的问题_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空气质量管控存在的问题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 引言1.1 概述空气质量管控是保障人们健康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领域。
然而,当前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妨碍了有效的空气质量管控工作的进行。
本文旨在概述和解释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1.2 文章结构本文共包括五个部分。
首先是引言部分,用于介绍文章的背景和目标。
接下来是第二部分,将详细阐述空气质量管控存在的具体问题。
第三部分将对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解释。
第四部分将讨论当前所采取的应对措施的不足之处。
最后一部分是结论与建议,总结文章内容并提出相关建议。
1.3 目的本文旨在全面了解和评估当前空气质量管控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以改善现状并促进空气质量管控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问题及其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并针对性地提出改善策略和政策建议,希望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于空气质量问题的关注,并推动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以改善空气质量。
2. 空气质量管控问题的存在2.1 具体问题一在空气质量管控方面存在着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
许多城市的空气污染水平高达危险或不健康水平,给人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带来了巨大威胁。
PM2.5、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有害物质的排放超过了安全标准,严重危害着公众的身体健康。
2.2 具体问题二空气污染源头管理不力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许多排放源如工厂、汽车尾气、燃煤等未能得到有效监管和限制,导致空气污染加剧。
此外,建筑工地和城市垃圾焚烧等非点源污染也没有得到应有关注和治理。
2.3 具体问题三政府相关部门在空气质量管控中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失职行为。
监测设备维护不及时、数据发布滞后以及处罚机制缺乏效果等问题使得管控工作不够有效。
部分地方政府在环境监管方面的投入不足,导致监督执法力度不够,违规行为得不到严肃打击。
以上是空气质量管控问题存在的几个主要方面。
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将是维护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3. 解释空气质量管控问题的原因:3.1 原因一:首要原因是工业污染和交通污染的增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是指城市内部环境卫生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包括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空气质量控制、噪音污染控制等方面。
目前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垃圾处理不及时、污水处理不完善、空气质量不达标等。
以下是这些问题及应对措施的详细描述:一、垃圾处理不及时:1. 垃圾分类不到位:由于市民对垃圾分类意识不强,导致生活垃圾无法准确分类,影响垃圾处理。
应对措施: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加强对市民的垃圾分类知识普及。
在小区、学校、社区设立垃圾分类投放点,方便市民进行垃圾分类。
2. 垃圾处理设施不足: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垃圾处理不及时。
应对措施:加大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投入,配套建设垃圾转运站、垃圾焚烧厂等,增加垃圾处理能力。
3. 垃圾收运不规范:垃圾收运车辆不足,导致垃圾无法及时运送至处理厂。
应对措施:增加垃圾收运车辆,提高垃圾收运效率,确保垃圾能够及时运送至垃圾处理厂。
二、污水处理不完善:1. 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大量污水未经处理排放到环境中。
应对措施: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入,增加污水处理能力。
完善污水管网,确保污水能够准确进入污水处理厂。
2. 污水处理水质不达标:由于污水处理设施技术不够先进,使得污水处理后的水质不达标,无法直接排放到自然水体中。
应对措施:引进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提高污水处理水质,确保处理后的水能够直接排放到自然水体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三、空气质量不达标:1. 工业排污严重:城市中的工业企业排放大量废气,导致空气质量不达标。
应对措施: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强制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限制工业企业的排放标准,减少废气排放。
2. 机动车尾气排放严重:大量机动车辆尾气排放导致空气质量下降。
应对措施:推广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等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提高车辆尾气排放标准,加大对超标车辆的治理力度。
学术论文:环境污染防治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学术论文:环境污染防治的现状与问题分析引言无论身处何地,环境污染都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迅速发展,环境污染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系统的影响越来越严重。
环境污染防治成为了迫切的任务,需要全球范围内的共同努力。
本篇学术论文将探讨环境污染防治的现状与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环境污染的现状空气污染空气污染是目前全球范围内最严重的环境问题之一。
汽车尾气、工业废气、燃煤排放等造成的大量有害气体排放对空气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
空气污染导致呼吸系统疾病的增加,甚至引发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和癌症。
此外,一些大城市还面临着雾霾的困扰,进一步加剧了空气污染的问题。
水污染水污染是另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工业废水、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水等导致了水资源的污染和短缺。
污染的水源不仅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也对生态系统造成损害,使得许多水生生物种群濒临灭绝。
此外,水污染还会导致地下水水质恶化,给农业生产和城市供水带来影响。
土壤污染土壤污染是一个被忽视的环境问题,但它对人类和生态系统的影响同样严重。
工业废弃物、农药、化肥等造成了大量有害物质的沉积,使得土壤失去了生产力。
这对农业产量和食品安全产生了负面影响。
此外,土壤污染还会导致毒物通过农作物进入食物链,对人类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环境污染防治的主要问题技术和经济的瓶颈环境污染防治面临着技术和经济上的瓶颈。
虽然一些先进的净化技术已经存在,但其高昂的成本限制了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许多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困难无法承担这些先进技术的购买和维护成本。
因此,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需要寻找技术上切实可行且经济可行的解决方案。
管理和监管的不足环境污染防治还面临管理和监管上的挑战。
政府和监管机构在执法和监督方面存在不足,导致一些企业和个人可以逃避法律规定,继续进行污染活动。
此外,一些地区缺乏有效的监测和评估机制,难以及时获得准确的环境信息和数据。
强化管理和监管机制,提高执法力度,是解决环境污染的关键一步。
空气质量管理法控制大气污染与保护环境健康

空气质量管理法控制大气污染与保护环境健康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成为当代社会中的一个严重问题。
其中,大气污染对人类身体健康和生态系统造成的影响尤为明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许多国家都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其中空气质量管理法是其中之一。
本文将探讨空气质量管理法的主要内容以及其对于大气污染控制和环境健康保护的作用。
一、空气质量管理法的主要内容空气质量管理法是一项针对大气污染问题的法律法规。
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对相关企业和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排放符合相应的标准。
2. 空气质量监测和预警体系的建立:建立完善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实时监测空气质量状况,并提前预警,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严重的大气污染事件发生。
3. 工业企业和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工业企业和交通运输等领域的管理,推广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技术和措施,以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4. 罚款和处罚措施:对于违反空气质量管理法的行为,将实施相应的罚款和处罚措施,以强化对大气污染行为的惩罚力度。
二、空气质量管理法对大气污染控制的作用空气质量管理法对于大气污染的控制起着重要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促使企业和机构改善污染物排放情况:通过制定和执行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迫使企业和机构改善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2. 加强大气污染监测与预警:建立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可以及时发现和预防大气污染事件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3. 推动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空气质量管理法督促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促进节能减排的实施。
4. 强化对大气污染行为的监督与处罚:通过严格的罚款和处罚措施,对违反空气质量管理法的行为进行惩罚和制止,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环境的良好状态。
三、空气质量管理法对环境健康的保护作用空气质量管理法的实施与执行,可以起到保护环境健康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减少健康风险:空气质量管理法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降低人们长期暴露于污染物环境中所带来的健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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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生态管理》课程论文
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班级:2012级行政管理(2)班
课程:政府生态管理
学号姓名:20120704310079 卢璐
20120704310106 钟丽娟
20120704310074 李嘉莹
20120704310068 黄凯
20120704310094 杨道
20120704310057 陈鸿友
20120704310100 张超
20120704310063 葛蓓蓓
摘要:近年来,中国空气污染形势严峻。
严峻的空气污染状况严重的危害了民众的生命健康。
随着政府对空气质量的重视与民众对健康空气的呼声,我国政府自2000年后开始大力治理我国的空气质量,先后两次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并于2013年颁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这些都表明了政府开始重视并大力整顿中国的空气质量。
自国务院下达通知决心整治空气质量以来,我国的空气质量管理相比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
但是也应看到,在取得进步的同时依旧存在一些不足。
本文就查阅到的资料对我国空气质量管理的现状进行叙述,并对我国空气质量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以完善我国的空气质量管理。
关键词:我国空气质量现状问题
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了城市规模的不适度扩大,工业的过度发展和机动车辆的快速增加,这使我国的空气污染形势日益严峻。
呼吸质量不良的空气,我们的身体会或多或少的受到损害。
如果政府不能有效地执行控制污染的政策和措施,随着汽车、工业和家庭污染物排放的增加,我国的空气污染形势会越来越严峻。
要控制污染物向大气中排放,提高我国的空气质量,首先得建立一套全面的空气质量管理系统。
一、空气质量管理系统概念
空气质量管理系统的组成部分包括空气质量监测网,排放清单,数值预报模型,空气质量标准,公共信息发布等一系列有效的污染控制政策和措施以及实施它们的资源和权力。
①上述因素构成一个完整的综合系统,如果忽视某一因素就可能限制整个系统的效能的充分发挥。
目前,发达国家中不少大都市正在开发特定形式的城市空气质量管理系统尽管许多系统还没有达到城市空气质量管理者所要求的综合性和完善程度。
②
①Archor.G, Use of air quality standards and local air quality management in the European Union and other countries, Clean Air, vol 25, 1995, p16-27.
②Elsom.D M,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 air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in the United Kingdom, Air Pollution, vol 2, 1994.
当前,我国在空气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成就。
据查阅,针对空气质量的管理,2000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了第一次和第二次修订。
2012年,国务院发布了空气质量新标准,增加了PM2.5值监测。
2013年,国务院正式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污染防治。
以上可以看出,对有关空气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我国从没有对于空气质量管理的相关法规,到颁布出台一系列专门有关空气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指导性文件,凸显了我国对空气质量的重视程度越来越深。
目前,我国的空气质量管理的主要部门为以国务院环保部门主导,各省级、地市、县政府的环保部门根据国务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颁布的《大气污染行动计划》,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标》,对本省市、县的空气质量进行管理。
同时,各级的公安局、交通局、气象局等部门对本级政府的空气质量管理进行配合。
我国空气质量管理目前对污染源的控制主要有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和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五个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从法律层面规定了以上五个方面污染源的对大气质量优化的措施,并列举了大部分禁止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名称。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还颁布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的处罚措施及各部门职责。
《大气污染行动计划》实施一年后,尽管PM2.5、PM10等污染物年均浓度的整体达标率仍然较低,但各省(市)在过去一年中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执行力度很大,部分工作超额完成,山西、山东、上海等省(市)空气质量改善显著。
关于空气质量管理方面,随着“新环保法”的出台,中央和地方在立法和标准制定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大幅推进;通过提高排污收费,加大行政处罚等经济措施进行污染防治也在北京、天津多省(市)取得进展。
我国的空气质量管理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应看到,在很多方面我国的空气质量管理依旧存在很多问题。
(一)政策执行不到位
1.政策执行行政效率低下
在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监测的161个城市中,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的城市占9.9%,未达标的城市占90.1%。
2014年,为了解党中央国务院经济社会发展领域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在天津、福建、河南、甘肃等四省市进行了民意调查,根据调查,民众认为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计划以来空气质量“改善”和“有一定改善”的为71.9%。
图1:城乡居民对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所在地空气质量的评价
图2:居民对政府治理空气污染效果最好方面的认识
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虽然在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以来,我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但纵观全国,虽然各地群众对政府的治理效果做出了一定的肯定,但受监测的161个城市中,空气质量达标的城市却仅占不到百分之十的比例。
这说明虽
然政府的确在空气质量管理中依照法律法规,对污染空气的行为进行了查处,整顿和勒令禁止,但在执行的过程中,政府执行的行政效率依旧有需要提升的空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明确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重点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应当及时进行调查。
但根据国家统计局得出的数据我们可知,受监测的161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不到百分之十,除去天气等自然原因,只能说明在空气质量管理方面,我国还存在政策执行行政效率低下的情况。
2.信息公开力度不够
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政府网站每日对本市的空气污染状况进行公开,但全国大部分省(市)信息公开程度依然不够理想。
30个省(市)信息公开程度总体得分
率为59.5%。
其中空气质量的实时监测历史数据均不可追溯;空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实施效果评估大都未对公众公开,只有天津首次做出了尝试。
在公布污染企事业单位方面,很多政府网站在对污染企事业的信息公开栏为空白,更没有公开对污染企事业的处罚措施和整改期限等内容。
以上反映的是我国在政策执行方面的不到位,许多方面有待提高。
(二)多头管理,权责不清
仔细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的法律条文,我们可以发现,很多的污染整改措施需要多个部门来进行联合治理。
如对于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其规定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方式,加强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
工业、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此外,对于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排放物的监督检查,其规定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行政、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放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我国在对空气的污染物的治理、监督、检查方面,需要交通、工商、质量监督、工业、住房城乡建设、水政等多个部门的互相配合。
而法律并没有对此进行强制性的规定,只表述为应当配合。
这造成在空气质量管理上,各部门容易造成责任推诿,权责不清的情况。
(三)内外监督制度不健全
在空气质量管理的过程中,管理过程中的内部监督为上级政府,而外部监督为我国的民众、媒体,这样的监督体系十分单薄。
在空气治理中,如果实行监督权力的仅为上级政府,其同属于一个系统,没有别的系统来对其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容易造成在监督过程中权权相护,监督不力的情况发生。
而外部监督通常仅为民众和媒体,他们一般采取的方式为举报和曝光,这些行为并不具有强制性。
环保部门可以对他们的举报和曝光采取不作为的方式。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颁布修订至今,我国的空气质量管理较以前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我们还应看到,空气质量爆表的新闻时有刊登,在空气质量管理方面我国还有许多地方需要改进。
我们应积极借鉴外国治理空气的经验,加强对空气质量的监测与管理,在发展经济同时也要兼顾环境,坚定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直视我国空气质量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让青山常留,让蓝天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