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人防工作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对策
人防方案优化建议

人防方案优化建议背景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人口规模不断增大,城市基础设施也不断完善,赋予了城市更多的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但同时也带来了城市化风险。
城市安全问题成为了摆在城市管理者面前的一项必须解决的重要工作。
为了保障城市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人防工作成为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
人防工作包括建设防空洞、地下停车场、避难场所等设施,以及制定和实施人防预案,加强预警、应急准备等工作。
现阶段,在人防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对人防方案进行优化和改进。
问题分析在人防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1. 建设方案不够科学城市规划建设中,很多防空洞和地下停车场都是规划中的产物,不能够充分发挥实际的应急救援作用。
此外,避难场所的选址也存在问题,有些选址不当,远离市民常出没的场所。
2. 设施建设缺乏标准国家对于人防建设规范较少,各地建设管理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有的地方防空洞施工质量不过关、地下停车场设计不合理、避难场所设备不足等。
3. 预案制定不完善在遇到应急情况时,很多城市的人防预案并不完善,没有具体的应对措施和紧急联系方式,不能够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4. 应急准备工作不足有些地方虽然建设了防空洞、地下停车场和避难场所,但在实际应急情况下,设施的应急准备工作并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存在缺乏应急物资、设施维护不及时等情况。
优化建议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对人防方案进行优化和改进,具体建议如下:1. 建设方案更加科学合理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应考虑实际的应急救援需要,而非将人防设施作为规划的“装置”。
应该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人防设施的建设方案,将防空洞、地下停车场和避难场所等设施建立在关键区域,并根据需求规模合理分布。
2. 设施建设需要统一标准政府需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制定地方标准,以保障其质量、良好的运行和管理。
地下停车场和防空洞的施工质量需达到国家标准,避难场所内设备的配置和功能需满足国家要求。
3. 制定完善的人防预案政府应组织行业内专业人员,对人防预案进行完善和修订,以适应不同的应急情况。
浅析人防工程当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浅析人防工程当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摘要: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趋势在不断的加剧,城市人口迅速增加,人口密度过高导致城市地面空间负荷过大,土地日趋紧张,交通拥挤、环境污染、一些设施设备的不完善,使得人们不得不对自身安全提高重视,所以越来越多的人防工程出现在民用建筑中,在民用建筑设计中,人防工程的考虑也变得越来越重要,目前各地人防工程建设正在蓬勃发展,呈现良好的局面。
关键词:人防工程问题解决办法一、我国人防工程当前现状1.发展不平衡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人防工程建设管理队伍的落实要有一定顺序,另外由于政策导向等多方面的影响,使得各地人防工程建设发展十分不平衡,有的地区人防工程面积已经达到一个理想数值,并且数值不断的增大,但是有的地区却不是十分的理想,由于经济不发达的原因或者是人防工程建设起步比较晚,有的地区新增面积几乎为零。
2.政策问题由于有的地方领导对人防工作认识不到位,在思想上不是十分重视,直接影响到人防政策的落实,具体反映在易地建设费收取和人防工程审批上,比如把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或减少人防工程建设面积、等级等作为发展经济的优惠条件,使得有法不依的情况普遍出现。
还有的甚至没有设立专门的人防机构,人防工作挂靠在政府办公室等其他部门,使得工作开展受到影响,影响到人防事业整体发展。
3.规划方面由于有的项目在人防规划确定以后又出现变动,最后竣工验收的工程与规划的人防工程相差很远,难以执行人防相关政策,所以应确立人防规划的权威,人防规划按照法律法规批准以后,应该按照相应规划要求建设开发,不能因领导的调整而随意变动,另外还有一些地区人防工程审批前置力度不足,很多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时没有考虑到是否应该设计人防工程,等到规划办完后才到人防部门进行审批,图纸设计已经结束,对相应的人防要求更改十分困难,很难满足。
4.法律法规不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颁布使得人防工程建设走上法制轨道、确保人防工程建设有法可依,但是仍存在有很多问题,人防法中条文没有细化,遇到各种具体问题不能从法律条文中得到支撑,各地出台一些法规不够系统,对实际的执法者来说增加执法难度,无法做到有法可依。
人防建设融合发展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人防建设融合发展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摘要人防建设融合发展有利于人防事业、城市经济的发展,提高空战的防灾、防护能力,完善城市的功能。
本文就人防建设融合发展面临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就问题提出几点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人防工程;融合发展;问题对策0 引言所谓人防融合,就是将人民防空建设融入到国家的经济、社会、城市建设中去,实现军用与民用结合的发展形式,有利于推动国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一致的发展。
利用丰富的社会资源充分调动人民防空建设的发展,而人防备战资源又可以为社会经济以及人民平时所用,从而使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社会相互依存、相互融合、相互发展。
1 人防建设融合发展面临的问题虽然我国在人防融合方面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对近些年来人防建设融合的发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发现在人防建设融合发展的道路中仍然存在着一系列需要解决的问题。
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针对人防建设融合发展中出现的关键性问题作如下详细阐述。
1.1 人防建设融合发展思想落后近些年人防建设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但是由于部分工作人员没有跟上发展的步伐而最终使得他们在人防建设融合发展方面的认识还比较落后,并没有从本质上认清人防发展的巨大意义。
因此人防建设融合发展中最为重要的问题就是工作人员的思想问题。
在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相融合时,首要面临的问题就是思想落后问题。
因为人民防空建设有着独立、自主、封闭等军事上的特点,人防建设几乎由国家一手包办。
而且在发展人防建设融合时顾虑重重,将人防建设当作国家军事机密,担心融合发展会造成泄密问题,并没有真正实现人防建设融合发展。
1.2 人防建设融合发展内动力不足人防建设的发展是多个部门多个岗位互相协调的工作,需要配合才能很好完成的人防工作。
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有些从事人防的工作人员在工作的时候存在一些消极的心理,其内心的工作动力没有充分被调动起来。
即使人防建设融合发展已经成为国家的重点项目,但是,由于长期受自我保障、独立、封闭等观念的影响,很多人对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还没有重视起来,全民人防建设融合发展意识不强,使得发展的内动力不足。
人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难点及对策

人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难点及对策一、人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难点1、人防行政审批没有完全纳入城市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关于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问题,在现行的人民防空法及其地方性人防法规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如《中华人民共与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规划建设部门不得发给其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与施工许可证。
但就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人防审批在整个城市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程序与地位并没有完全得到足够的重视,存在着个别把关不严,以政代法等问题。
从真正意义上没有形成关口制约,迫使执法滞后,依靠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催缴。
这种观念严重影响着人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形成:一就是建设单位在完成规划设计之前,不了解人防法律规定,不可能将“结建”防空地下室的设计纳入总体设计。
二就是开工建设之后,错失“结建”防空地下室的时机。
三就是人防建设审批不能成为施工前必经程序,失去了制约,使某些单位为有逃避法律义务的可乘之机。
2、人防行政执法执行难。
一就是足额征收难。
地方政府为加快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步伐,出台的各类鼓励政策给人防行政执法收费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从目前情况瞧城区许多新建项目因地方政策因素不能足额征缴人防易地建设费。
二就是法院执行难。
人防部门不具备强制执行权力,对难点问题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法院执行难已就是人所共知的老大难问题。
因此有的执法案件放弃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措施,有的案件选择协商处理。
三就是部分行政区域存在执法空白。
如部分开发区、工业园区以及重要的经济目标区由于受到政府优惠政策的保护,出现了人防执法的空白。
四就是我国就是一个受几千年封建社会影响的大国,人治观念根深蒂固,法制观念淡薄,长期以来地方政府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经济与社会事务,领导者习惯于一切行动听指挥。
特别就是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各级政府尤为瞧重一个地区的经济效益的大环境下,某些领导干部容易忽视人防法律的存在,忽视人防建设的社会效益,甚至以言代法,违法行政。
人防大讨论情况汇报

人防大讨论情况汇报近期,我们组织了一次人防大讨论,旨在深入探讨当前人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方案,提升人防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以下是本次讨论的情况汇报:首先,我们就人防工作中的现状进行了分析。
在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当前人防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人员配备不足、装备不完善、应急预案不够完善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人防工作的实际效果,也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接着,我们针对这些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
针对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我们提出了加大招聘力度、加强内部培训等解决方案;对于装备不完善的问题,我们提出了更新设备、加强维护等措施;针对应急预案不够完善的问题,我们提出了加强演练、完善预案等建议。
通过讨论,大家就这些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形成了一系列可行的解决方案。
在讨论的过程中,大家还就人防工作中的一些亮点进行了分享和交流。
比如,在一些突发事件中,我们的人防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些经验和做法也得到了大家的肯定和认可。
这些亮点的分享,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和参考。
最后,我们就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计划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我们一致认为,要想解决当前人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继续保持高度的重视和努力,同时也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支持。
我们将按照讨论中形成的解决方案,逐步推进相关工作,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人防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总的来说,本次人防大讨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大家在会上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达成了一些共识,形成了一些可行的解决方案。
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人防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大的进步和成绩。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人防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当前人防工作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对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颁布实施使人防建设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人防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第四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的召开和随后颁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又为人防建设加快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但是,由于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一些地区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内陆地区,人防工作依然面临一些矛盾,影响和制约着人防事业的健康发展,亟待解决。
现就当前的矛盾及对策谈点管窥之见。
一、主要矛盾及其表现(一)人防战略地位的重要性与认识不高的矛盾。
党的三代领导人非常重视人防工作,江主席“防空建设搞得好不好,事关国家战略全局”的论述把人民防空提到了战略全局的高度。
但是,长期生活在和平环境中人们,包括部分领导同志,对人防重要性的认识水平还没有达到应有地高度。
有的地区以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作为优化投资环境的条件;有的人甚至说“现在不打仗搞人防有什么用”;有的把履行人防建设义务当作不合理负担;人防部门也有的同志戏称:说人防重要,其实是“两腿夹杠子——自抬自”。
(二)指挥通信落后与信息战日益发展的矛盾。
现代条件下的局部战争,是一种全新理念的高技术战争,是国家综合实力的较量,是高科技武器的竞技场。
电磁战、信息战和高精尖武器渗透到战争的全过程,对现代指挥通信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
而目前人防系统的指挥通信设备性能落后,有的只相当于60-70年代发达国家的水平,很难适应现代战争人防指挥的需要。
(三)防护工程面积少、“结建”率低而城市人口增长迅速的矛盾。
笔者所在的城市,20xx年底人均人防工程面积不足0.3平方米,而其中近2/3属于早期砖混工事,每年拆除报废的达上千平方米。
从1997年以来,依法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结建”率不足40%,人防工程增长低于城市人口增长速度,有的居民小区没有配套的防空设施。
防空警报试鸣后常有干部群众问:打起仗来我们往哪里躲?防空地下室管不管用?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人防工作面临的挑战 存在问题以及改革建议

人防工作面临的挑战存在问题以及改革建议人防工作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国家拥有一定的防护能力,对于维护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人防事业的不断发展,也面临着很多的挑战和问题,因此需要进行改革和创新,以适应现代化的需要。
第一步:面临的挑战人防工作在面临新形势下,不仅仅要面对传统的军事威胁,还要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如灾害、恐怖袭击等。
此外,目前人防工作的管理机构比较臃肿,存在职责不清、效率不高、资源浪费等问题。
同时,在应对新威胁和新需求的过程中,缺乏专业性和完整性的战略规划和技术创新,使得人防工作在某些方面显得薄弱和单一。
第二步:存在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人防工作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人防保障力量配置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防护效果不明显,导致现代化威胁难以有效抵御。
其次,重点区域防护工作还不够完善,存在防范措施不完备、应急机制不科学等问题。
此外,人防工作的人才培养体系薄弱,专业化程度不够,缺乏精英队伍和高水平人才。
第三步:改革建议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措施。
首先,需要强化人防科技创新和与时俱进,提高人防保障的现代化水平。
其次,需要加强重点区域和重要对象的防护工作,加强防范措施、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现代化威胁的能力。
此外,还需要完善人防组织架构,创新管理机制,减少资源浪费和职责界定不清的情况出现。
最后,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建立起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防队伍。
总之,人防工作是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部门,而我们需要加强对其的改革和创新,提高其应对现代化威胁和需求的能力和效率,保障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
人防工程建设现存的问题

人防工程建设现存的问题1、加强人防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目前,人防工程主要归属于国家人防委下的各级人防办管理。
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初期,地下建筑以人防工程为主,地下空间资源开发的经济利益不明显,甚至被认为为无利可图,地下资源管理权之争矛盾较小,人防工程管理工作较为单纯。
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增长所带来的城市地面空间拥挤,地下空间资源的重要性和优越性越来越明显,人防部门和其它地下建筑管理部门在地下空间的规划设计、功能、投资、经营管理等方面或多或少会发生矛盾。
人防部门应从国家长远利益出发,遵守相关法规、条例,坚守人防阵地,在综合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前提下,积极发挥自己的行政管理职能。
2、提高公民的人防意识人防建设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国家整体防卫能力的重要措施。
在和平时期,坚持走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道路,增强城市整体防灾救灾能力,是人防部门的职责所在。
人防部门应通过有关新闻媒体或教育、宣传等途径,广泛宣传人防工程是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生命线程,增强公民防灾救灾的自我保护意识,寻求公民对人防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消除人们对人防工作的某些误解。
3、提高人防部门的自身素质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要纳入到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中去,是人防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这就对人防工程的规划设计、管理者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
人防部门只有培养自己的专家,加大对地下空间规划设计、施工、新型建筑材料等科研、新技术开发和教育等的投入,广泛引进愿为人防事业献身的科技、管理人才,造就一批高素质的科研和施工队伍,拥有自身的强大技术支持,才有权利和能力在综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的领域中对人防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等提出自己的方案而拥有发言权;才有能力搞好人防工程建设,才有能力逐步深化对人防工程的管理和对已建的人防工程进行改造和实施功能转换。
不提高自身素质,没有强大的技术作后盾,人防部门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综合利用领域是很难有所作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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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人防工作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对策当前人防工作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对策当前人防工作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对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颁布实施使人防建设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人防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第四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的召开和随后颁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又为人防建设加快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但是,由于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一些地区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内陆地区,人防工作依然面临一些矛盾,影响和制约着人防事业的健康发展,亟待解决。
现就当前的矛盾及对策谈点管窥之见。
一、主要矛盾及其表现(一)人防战略地位的重要性与认识不高的矛盾。
党的三代领导人非常重视人防工作,江主席“防空建设搞得好不好,事关国家战略全局”的论述把人民防空提到了战略全局的高度。
但是,长期生活在和平环境中人们,包括部分领导同志,对人防重要性的认识水平还没有达到应有地高度。
有的地区以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作为优化投资环境的条件;有的人甚至说“现在不打仗搞人防有什么用”;有的把履行人防建设义务当作不合理负担;人防部门也有的同志戏称:说人防重要,其实是“两腿夹杠子——自抬自”。
(二)指挥通信落后与信息战日益发展的矛盾。
现代条件下的局部战争,是一种全新理念的高技术战争,是国家综合实力的较量,是高科技武器的竞技场。
电磁战、信息战和高精尖武器渗透到战争的全过程,对现代指挥通信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
而目前人防系统的指挥通信设备性能落后,有的只相当于60-70年代发达国家的水平,很难适应现代战争人防指挥的需要。
(三)防护工程面积少、“结建”率低而城市人口增长迅速的矛盾。
笔者所在的城市,20xx年底人均人防工程面积不足0.3平方米,而其中近2/3属于早期砖混工事,每年拆除报废的达上千平方米。
从1997年以来,依法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结建”率不足40%,人防工程增长低于城市人口增长速度,有的居民小区没有配套的防空设施。
防空警报试鸣后常有干部群众问:打起仗来我们往哪里躲?防空地下室管不管用?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四)人防专业队组训面临企业改制的课题。
国有和集体中小型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正在加快退出国有和集体序列,改制为私营或股份制、合作制企业,人防专业队人员难落实、训练难开展、经费难保障等矛盾已摆在面前。
(五)人防向民防转同现行体制的矛盾。
人防向民防转变,实现战时防空和平时防灾减灾一体化,承担起应急求援、紧急救助的职责,是人防平战结合的主要内容。
但是,目前很多政府部门(如民政、水利、消防、公安、交通、卫生等)都承担着防灾救灾、紧急救助的职能。
人防部门实现“两防一体化”体制上的问题难以解决。
(六)基础建设需求加大与经费短缺和矛盾。
人防指挥、通信、警报、工程、疏散基地建设都需要资金投入。
但处于经济转型之中的一些市级财政预算缺口大,难以满足眼前需要,无力保障人防建设资金。
二、面对矛盾,应采取的对策(一)要严格依法行政,维护人防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古人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轨即定则行之,行之信如四时,执之坚如金石”。
从中可以看出我国自古就十分重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执法必须“坚如金石”。
新时期,保持人防建设健康、持续发展,能否严格依法行政是关键。
首先,要敢于执法。
人防行政执法要理直气壮。
人防法律法规同税法、工商管理法、行政处罚法一样,对中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都具有同样的约束力。
要坚决克服人防部门内部不敢严格依法行政特别是不敢实施行政处罚、严格执法怕政风评议失分、怕领导批评、怕丢乌纱帽等顾虑,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行政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强化行政执法要排除干扰,要敢于面对不当的干预,能够跳出关系网、人情网的束缚,不搞高薄亲厚友、内外有别或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而“为一人枉其法”,坚持公平、公正,敢于“碰硬”,刚直不阿。
其次要善于执法。
强化执法、严格执法不能等同于生硬蛮干,不等于不讲策略。
行政执法也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效出发,“因时制宜,度势行法”。
可处罚可不处罚的不予处罚,能协商纠正的不进入司法程序,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实际情况,坚持公开、透明、文明执法,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等等,在严格执法中树立人防部门的文明形象。
最后,要会利用执法。
要重视搞好人防行政执法活动的宣传,尤其对典型的事例善于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对违法的“钉子户”要利用新闻媒体进行爆光,该打官司的就打官司,以提高人防法律的普及程度和人防工作知名度,维护人防法律和人防部门的权威,保证人防建设依法健康发展。
(二)要贯彻落实“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夯实人防建设的基础。
1、要加强理论学习和研究,树立现代防空理念。
现代战争的空袭远非二战时期可比,广泛使用高科技,空袭兵器是远、中、近全射程,高、中1 2 下一页当前人防工作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对策第2页、低全空域,昼夜风雨全天候,对点的精确打击、对地面的地毯式轰炸、对特殊目标的破坏无所不用其极。
对付这样的空袭,必须采用全新的理念和策略。
例如对付敌人的空中侦察,如果我们仍然采取树枝草叶伪装等老办法,无疑是自欺欺人。
俗话说:“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
人民防空的根本目的是战时防空袭,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必须把这个目的贯穿于人防工作的各个方面。
虽然我们目前没有先进的武器装备,但不能等装备,要理论先行。
要利用多种途径,组织学习现代高科技知识,树立现代防空理念,大兴学术研究之风,开展“纸上谈兵”活动,积极探讨人民防空的新手段、新战法,培养人防工作的行家里手。
2、要实事求是地为人防工作定位。
人防是国防的组成部分,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内容之一,经济建设是人防建设的基础和依托,人防建设不可能超越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
所以,既不能把人防置于可有可无的地位而任意免除有关单位的义务,也不能本末倒置,将其置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之上,人为地抬高到不适当的位置。
必须坚持“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同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确立人防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观念,在服从、服务中协调、结合。
3、要实事求是地确定人防建设目标。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发展不平衡,编制计划、确定发展目标必须因地制宜,不能脱离当地的实际,否则就会成为可望而不可及的空中楼阁,到头来只能落空。
4、要实事求是地确定人防建设的着眼点。
巴基斯坦总统穆沙拉夫说,“只要神志健全的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使用核武器”。
我们认为此说可信,核战争起码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打。
所以,我们的人防建设应着眼于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特别要加强对信息战、电子战和先进空袭武器的研究,优化资金分配,分期分批着力加大、加快人防指挥所、指挥通信建设,落实专业队伍组训,重点研究对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措施,增强人防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战时管用、平时可用”的项目上。
(三)要“与时俱进”,以改革促进人防事业的发展。
我国经济现在仍然处于转型时期,各项改革正在逐步深化,人防建设凸显的各种矛盾,归根结底是改革中的暂时现象,要靠不断地深化改革才能解决。
1、改革经费筹集办法,实行“费改税”。
国防建设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目的之一,人防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该以税收保障人防建设需要。
这样可以平衡贫富地区人防投入的差距,可以使人防部门集中精力于人防建设,可以重点保障国家的重点人防建设项目,可以解决地方政府投入不足的问题,可以减轻企业负担。
当然,费改税在近期难以实现,费改税后也还会产生新的矛盾甚至更加尖锐的矛盾,我们认为费改税是大势所趋,起码在理论上应多方探讨,思想上有所准备。
2、改革人事制度。
一是应加大人防事业单位改革力度,实行全员聘用制,无社会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改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企业,或者成立人防工程经营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减少人事开支。
二是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人的技术等级实行评聘分开。
按照实际需要设定岗位,实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上岗,以岗定薪、易岗易薪、建立能者上、庸者下、不干事的下岗分流的机制。
三是疏通人才流通渠道。
人防系统内部、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开展人防干部的交流,改变人防干部队伍死水一潭、老化严重的局面,使急缺的专业技术中高级人才能够进入人防队伍。
3、调整人防工程防护标准。
从伊拉克、科索沃战争来看,空袭一方近于本国和世界舆论谴责尽可能减少平民伤亡,人口稠密的居民区一般不会成为空袭目标。
所以笔者认为,一般用于人员掩蔽的“结建”防空地下室可以适当降低防护标准,以减少工程造价,使建设单位更易履行法定的人防建设义务。
对人防指挥所及重要的人防工程要提高防护标准,增强抗毁力。
4、改革人防专业队伍组训办法。
人防专业队同民兵预备役组织职能相近,具有共同的领导体制,可以发挥军分区、人民武装部组织完善、机构健全、工作落实相对容易的优势,将人防专业队与基干民兵合并进行整组和训练。
5、加大人防向民防职能转变的力度。
同国际接轨、人防变民防,远远不是换块牌子、刻个章子、配个车子、兼个位子那简单,必须在编制、职能等方面进行系列的调整。
在市一级很难单独进行这样的改革,最好由国家制定《民防法》,统一实施,起码在一个省的范围进行统一的转变,由政府赋予职能、配备编制并给予物质保障,否则只会仍然在单一的化学事故应急求援上打转转。
(四)要加快人防工程建设。
人防工程是组织人民防空的依托,是惠及子孙的造福工程。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是加强防护工程面积的主要途径,只有强化“结建”管理,才能加快建设步伐。
应采取四个方面的措施:一是要坚持以建为主、应建尽建的原则,人防部门绝不能为了自身经济利益乱开口子,从严控制“以缴代建”项目,同时落实“谁投资、谁使用、谁受益”的规定。
二是根据现代战争空袭特点适当调低防空地下室建设标准,在保证一定防护功能的同时降低造价,减轻投资者的负担。
三是提高易地建设费标准,确实不宜同步“结建”的,按防空地下室的实际造价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防部门代为履行法定的人防工程建设义务。
四是加大查处力度,对不同步“结建”、不按质量标准和防护标准“结建”的,应严格依法处罚,走出“谁守法谁吃亏”的怪圈,维护人防法律的权威。
(五)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人防意识。
灯不拨不明,钟不敲不响,人防工作是面“响鼓”但还要重锤敲。
要加强人防建设还必须做好宣传工作。
一是要因人施“教”,根据宣传的对象不同而实施宣传内容,以达到不同的效果和目的。
要普及全民防空教育,就是要面向社会,面向民众,拓展教育面,拓宽教育内容。
其对象以在校学生为重点,除正常的教育内容外,还应进行“新三防”、现代战争特点、疏散隐蔽及公众防护等内容。
要把教育纳入国防教育体系,增强全社会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提高自救互助能力。
对地方党政军领导要常请示常汇报,及时宣传新时期军事斗争的形势、上级有关政策,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及当前人防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