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旧电池回收处理的管理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 1 页共 3 页

1.0 目的

废旧电池中含有重金属等各类有害物质,如果散落于环境中会产生很大的安全隐患,为此市政府在各主要街道两侧设立了很多的废旧电池回收箱,集中进行无害处理。我公司在生产、办公过程中也会经常产生各种类型的废旧电池,为保护环境,响应市政府号召,对在本公司内产生的废旧电池做如下规定。

2.0、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的废旧电池的回收管理,包括生产设备、办公设备、通讯设备、运输设备等各种地方产生的各种类型的电池。

3.0、职责

3.1、综合部负责本文件各项规定的监督实施。

4.0、程序要求

4.1、公司在综合部设立一个废旧电池回收箱,各种类型的废旧电池均应回收到此箱内并做好记录,任何人不得随意丢弃。

4.2、回收箱内的废旧电池,由综合部负责每月向市内的公共电池回收箱投放一次,并做好记录。

4.3、员工在家庭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电池也要及时送到市内公共回收箱内,禁止随意丢弃。

5.0、相关文件:

第 2 页共 3 页

6.0、相关记录:

废旧电池回收处理记录表L01—svp02Q303

编制:审核:批准:生效日期:

第 3 页共 3 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