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教师管理办法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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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工作管理制度(4篇)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4篇)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事工作的管理,提高外事工作的水平和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外事工作是指涉及国际交流、合作、协调及涉外事务的工作。

第三条外事工作的目标是加强我国对外交往,推动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积极作用,维护国家利益。

第四条外事工作的原则是独立自主、平等互利、开放共赢。

第五条外事工作管理应遵循依法依规、科学管理、公开透明、高效务实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外事工作由外事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地方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具体工作。

第七条外事办公室是外事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外事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督导和评估,提出外事工作的政策、方针和政策措施。

第八条外事办公室的职责包括:制定外事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协调各部门、单位、地方政府间的外事活动;组织外事人员的培训和研讨;组织外事活动的宣传报道;参与外事资金的管理和审计工作;组织外事工作的考核评估。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九条外事工作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立项阶段:根据外事工作需要,制定外事活动的具体项目,确定活动的目的、内容和时间。

(二)准备阶段:准备外事活动所需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员、资金、设备等。

(三)实施阶段:按照活动计划和目标,组织实施外事活动。

(四)总结评估阶段:对外事活动的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反馈改进意见。

第四章外事工作的管理第十条外事工作的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决策管理:根据外事工作的需要,制定外事工作的决策方案,包括活动的内容、目标、时间和预算。

(二)组织管理:根据外事工作的具体项目,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包括人员的配备和调动,设备和物资的准备。

(三)考核评估:对外事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改进。

(四)信息管理:对外事工作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传递,保障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安全。

第五章外事工作的政策和机制第十一条外事工作应根据国家的外交政策和战略,制定相应的外事工作政策和机制,包括对外交往、合作和协调的原则和方法。

外国专家管理制度三篇

外国专家管理制度三篇

外国专家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外国专家管理制度中学外国专家管理制度为加强我校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外国专家在教学和科研中的作用,提高聘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在我校试行。

一、总则第一条聘请外国专家校任教的主要目的是:加强我校英语学科的建设;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提高学生英语口语交际能力;为我校整体发展服务。

第二条聘请外国专家的基本原则是:以我为主,按需聘请,加强管理,为我所用。

第三条外籍教师在任何时间不得向学生宣传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及宣传宗教信仰等。

二、教学管理第四条我校及时向外国专家介绍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教学制度、学校的基本情况、办学目标、教学计划和英语教学中的问题。

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五条外国专家应按照我校教学计划以及学生情况进行教学,并制定相对灵活的教学计划。

具体教材的选用由英语科组外国专家协商确定。

第六条我校指定专人负责外国专家日常工作,所有英语教师都是其助手,英语教师要经常随堂听课,向外国专家学习专业知识和教学方法,并注意收集和积累外国专家的讲课资料。

第七条根据我校实际,我校确定外国专家每周授课时数为1520学时,外国专家同时承担对我校英语教师的辅导工作,以及一些我校安排的临时的、相关的英语教学任务。

第八条允许外国专家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教学,欢迎他们对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

凡有利于改进教学而又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应当采纳并付诸实施。

对不合理的或暂时做不到的,应耐心地解释。

第九条外国专家任教期间,学校会经常安排英语教师跟班听课或组织观摩教学,了解外国专家的教学要求,定期进行教学质量检查,保证教学计划的实施。

第十条学校向外国专家提供教学科研必需的图书、参考资料、工具书和教具。

第十一条外国专家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以教学、科研为内容的业务学习和专题讨论等活动。

英语科组应经常与外国专家交换意见,及时解决他们在教学科研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二条尊重外国专家的宗教信仰,但不允许他们在教学中进行传教或宣传宗教的活动。

2024年民办小学教师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民办小学教师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民办小学教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鼓励和规范公民举办民办中小学,保障民办中小学及其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中小学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关联法规:第二条公民个人单独或者合伙自筹资金,面向社会举办的全日制普通小学、普通中学)(简称民办中小学),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办中小学的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民办中小学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民办中小学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并接受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依法管理、督导、评估和审计。

第五条民办中小学及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同公办中小学及其教师和学生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第二章民办中小学的设立第六条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的公民个人,应当具有合法的身份证明和经济担保。

第七条设立民办中小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拟任校长应当遵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____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以及与其办学层次相适应的学历水平,并经过岗位任职资格培训;(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办学章程;(三)有适应办学规模、相对稳定、具备任职资格、结构合理、能够胜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专职教师不低于教师总数的____%,达到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得超过教师总数的____%。

(四)自有教学场所和设施达到当地同类公办中小学办学场所和设施标准,办学设计规模应达到同类公办中小学最低班型标准;(五)有与办学设计规模相适应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其中自有办学资金不低于____%。

关联法规:第八条设立民办中小学,必须与公办中小学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设立民办高级中学(含完全中学),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民办初级中学,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设立民办小学,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3篇)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3篇)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一、外事办公室职责1、主持日常工作,负责各项外事工作、活动及有关外事政策规定的具体实施,并向领导提出建议和意见。

2、制定年度外事工作计划,做好中期及年终检查评估,并以书面形式写好总结报告。

3、负责收集、处理各种外事政策、资料、照片、文件,并存档。

4、负责外事经费的预算、管理与使用。

5、协调全院外事活动,督促相关部门外事工作的贯彻落实。

6、负责完成学院领导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临时性任务。

二、外事办公室主任职责1、在学院外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学院的规章制度,落实有关外事工作的文件精神。

2、制定学院外事工作的发展计划、经费预算。

3、负责重大外事接待活动的策划、实施。

4、负责外教的聘请、报批及管理。

5、负责协调外事办与院办、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保卫部、后勤服务部、处等相关部门的分工协作。

三、外事专干职责1、坚持“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不利于国家利益的话不讲,不利于国家利益的事不做,严守国家____。

2、协助外事办公室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3、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及时向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请示,定期汇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外教的情况报表及其有关资料。

4、____外籍教师的教学评估。

5、提供外事政策及有关外事规定的咨询与指导,为在校外教____节假日活动。

6、处理外教在任期内的突发性问题与事件。

7、不利用外事工作营私牟利。

接受礼品,按学院规章处理。

8、对待外籍教师友好热情,尊重外教的风俗习惯与____。

四、外事工作保密的规定一、涉及国家____的事项,在涉____活动中均须严格保守____。

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并贯彻到一切涉____工作当中。

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保密项目,均不得对外(包括外国人、外籍华人以及华侨、____台人员)泄露和提供。

在教学和对外学术交流活动中要认真执行学校关于做好保密工作的规定。

二、有关国家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政策、数字等,均须严格按照国家公开的口径对外表态。

外籍教师管理制度(4篇)

外籍教师管理制度(4篇)

为了切实加强外籍教师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聘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组织管理第一条我院外籍教师实行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学院外理部门是外籍教师管理工作归口部门,教务处、外语教学部门或部系、总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分别负责教学、食宿安排和工资核定发放等工作。

第二条学院成立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办公室,由学院外理部门、教务处和外语教学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外籍教师日常教学和生活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学院外理部门1、负责外籍教师聘请的信息发布、申请报批、聘用进院等工作。

2、办理聘请外籍教师的相关手续(如合同签定、资格证书、到职通知书、体检、签证、居留许可等)。

3、负责外籍教师工资等的领取。

4、向外籍教师宣传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学院规章制度。

5、向上级部门汇报我院聘请工作情况,填报各种报表。

6、协助教务处和聘请外籍教师的部系及外语教学部门对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评估。

7、负责外籍教师档案的归档工作。

8、负责外籍教师的日常生活管理。

第四条:聘请外籍教师的部系1、拟定聘请外籍教师的需求计划。

2、安排外籍教师的教学任务以及各项学术活动。

3、统计外籍教师每月的教学工作量。

4、协同教务处及外语教学部门对外籍教师进行教学工作评估。

5、整理外籍教师的教学档案工作。

6、听取外籍教师对我院教学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7、协调和处理外籍教师在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8、负责外籍教师的年度教学工作总结。

9、负责配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较强的中方教师作为外籍教师的合作教师(原则上每一位外籍教师应配一位合作教师),协助外籍教师开展教学工作。

10、负责外籍教师授课班级学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教务处1、审核教学计划并指导教学工作。

2、负责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评估。

3、终审外籍教师的工作量。

第六条总务处1、负责外籍教师公寓安排及生活保障工作。

2、提供相应生活物品及设施,包括厨房、空调、彩电、电冰箱、微波炉、热水器、卧具、卫生间设备等。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事工作,提高对外事务的管理水平,维护国家利益和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外事工作机构第二条本组织设立外事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外事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策划和组织对外交流活动;2. 维护组织与外事部门的联系,协调外事工作;3. 承办外事专项工作,包括对外事务的调研、项目策划和实施等;4. 负责制定和实施外事工作计划和预算;5. 审批外事出访申请;6. 其他与外事工作相关的职责。

第三章外事工作流程第三条外事工作流程包括申请、审批、安排和执行四个环节,具体流程如下:1. 申请:外事工作人员填写外事出访申请表,包括出访目的、计划、时间等资料;2. 审批:外事工作机构负责审批外事出访申请,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符合组织利益;3. 安排:外事工作机构根据批准的外事出访申请,安排相关工作,包括行程安排、签证办理、会议联系等;4. 执行:外事工作人员按照安排,执行外事出访任务,并及时做好相关报告和总结。

第四章外事出访管理第四条外事出访人员在出访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相关规定,严守纪律,维护国家利益和形象。

第五条外事出访人员应当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外事任务,发扬优良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第六条外事出访人员离境前,应经过外事工作机构审批,办理所需手续,如签证、邀请函等,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第五章外事工作档案管理第七条外事工作机构应建立健全外事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外事工作的记录、保存和维护。

第八条外事工作档案包括外事出访申请、外事出访报告、外事交流文件等,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存档和归档。

第九条外事工作机构应负责外事工作档案的管理和保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外事工作机构所有。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二)一、外事工作管理制度的目的及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的外事工作,保障外事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企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

外籍教师管理制度范文5篇

外籍教师管理制度范文5篇

外籍教师管理制度范文5篇为了加强我校外国专家外籍教师(以下简称“外专外教”)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外专外教在教学和科研中的作用,使我校的外专外教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外籍教师管理制度范文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外籍教师管理制度1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外国专家外籍教师(以下简称“外专外教”)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外专外教在教学和科研中的作用,使我校的外专外教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引进国外智力、外国专家、外籍教师是学校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聘请外专外教应坚持保重点、保急需的原则,重点放在学校重点专业、重点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以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骨干师资队伍上。

聘请的外专外教须对华友好、正确认识和了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风正派、热心学术、专心投入学习教学科研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外专外教包括来校教学、访问、交流、讲学、合作科研的各类长、短期外专外教。

第四条来校外专外教的合同和外事管理,由人事处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

人事处负责统筹学校外专外教的聘请规划和拟定聘用合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涉外审批及聘请所需的报批手续。

各用人单位负责拟订外专外教的聘请计划、物色人选及外专外教的教学、科研等业务管理及日常管理。

二、程序第五条聘请长期外专外教(聘期在90日以上)。

1、聘用前,用人单位应严格审查外专外教资格,向外专外教介绍学校情况时要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生活待遇以及工作条件等。

2、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呈报学校领导审批。

3、用人单位联系人事处,协助外专外教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办理外专外教的来华工作证件,以便其办理来华签证。

用人单位须在外专外教计划来华前三个月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网上填报)、工作资历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包括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以及我国公证机构公证)、无犯罪记录(包括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者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体检证明(签发时间需在6个月以内)、聘用合同、护照复印件、电子照片、个人简历等国家外国专家局要求的材料。

学校外事工作年度总结(3篇)

学校外事工作年度总结(3篇)

第1篇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教育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日益成为推动学校发展的重要动力。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校外事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学校发展目标,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取得了显著成效。

现将我校2023年度外事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回顾1. 国际合作拓展2023年,我校在国际合作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我们与多所国外知名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签订了多项合作协议,为学生提供了更多海外学习、交流的机会。

同时,我们也积极邀请国际专家来校讲学,为师生带来了丰富的国际教育资源。

2. 留学生招生工作在留学生招生方面,我校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留学生。

通过加强宣传、优化录取流程、提高教学质量,留学生招生人数逐年增长,为我校的国际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 外教引进与培训为提升我校师资队伍的国际化水平,我们引进了一批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国外教师。

同时,我们还对校内教师进行了国际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培训,提升了教师的国际化教学能力。

4. 国际学术交流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校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组织举办了多次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校交流,推动了学术研究的深入发展。

二、工作亮点1. 打造对外合作新格局我校外事工作以打造对外合作新格局为目标,积极拓展国际合作渠道,形成了多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合作体系。

2. 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通过引进国际教育资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我校的国际化办学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3. 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国际合作与交流为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动力,推动了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展望未来展望未来,我校外事工作将继续坚持以国际化战略为导向,不断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学校国际化水平,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人才做出更大贡献。

1. 深化国际合作我们将继续拓展国际合作渠道,加强与国外高校、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开展科研项目。

2. 提升留学生教育质量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留学生教育体系,提高留学生教育质量,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留学生教育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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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教师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外籍教师管理办法一、教学管理第一条我校外籍教师的教学管理主要应由所聘系部负责,外事办和院内其它职能部门给予协助。

所聘系部为外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外教一旦接受聘请并签署合同后即与所聘系部产生聘用关系,双方相互承担应尽的责任。

第三条外籍教师不得擅自承担校外的兼职工作。

第四条外籍语言教学人员的教学,以培养外语专业及合作项目办学项目和提高全院的外语水平为主,提高我校的整体外语水平。

第五条外籍教师的教学时数,一般安排每周14-16节课左右,最多不超过16节课。

未经同意,外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课时量。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须事先征得所在系部和教务处的同意。

外教如有超工作量,可按学校规定或合同规定给予超课时费。

第六条外籍教师教学用的教材和教学资料由所在系部提供,教务处负责审定。

外籍教师应根据选定的教材上课。

外籍教师所推荐教材和教学资料,凡符合我国法律规定而有利于教学的,应尽量采用。

第七条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由相应的教学院系及对外交流与合作部统一管理,外籍教师教学遵守我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以免造成教学事故(附Regulation Concerning Teaching Accidents)。

第八条外籍教师应按时授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调课缺课。

如有特殊情况调课或停课,须提前一周向外事办提出书面申请(调课申请表请见Applying for Class Change)。

如因病不能上课,应事先通知所在系部领导,委托教学秘书填写调课申请单;病愈后应及时补课。

第九条外籍教师应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

按时上下课,因故不能上课,应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单请见Applying for Leave or Approved Absence)。

病假情况,如不能及时提交请假单,应先电话告知外事办;病愈后再凭病历办理正式请假手续。

事假情况,需向外事办提交请假申请表,外事办在综合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处理决定。

一般来讲,外籍教师不应在学期当中请假,除非有充足的理由,例如家庭事故、用人单位要求的公差等。

如果在学期中外籍教师被其它的大学邀请去进行讲座,外籍教师需向对外交流与合作部出示官方邀请函,一般在得到用人单位的同意后才能准许请假。

第十条外籍教师可以参加我校有关的教学方面的会议。

所在系部应向外籍教师介绍学校和系部的教学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一条对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既要大胆管理,严格要求,又要注意方式方法。

但教学上允许外籍教师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教学,欢迎他们对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

凡有利于改进教学而又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应当及时采纳,并付诸实施;对不合理或暂时做不到的,要及时耐心给予解释。

第十二条外籍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的教学评价。

对教学成绩显著的外籍教师,可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对工作表现不良者,应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批评,促其改进;对表现恶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可予以解聘,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外教每学期末应有教学工作小结。

每学年末应有教学工作总结,呈报所在系部,转呈校主管教学的领导,并留外事办备份。

第十四条学校或聘外系部如有大型活动,应邀请外教参加,并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外籍教师。

第十五条学校内任何部门或教师如因工作或教学需要与外教见面,应事先与外教约定。

第十六条应尊重外籍教师的宗教信仰,但不准他们进行宗教宣传活动。

在教学中一般性的涉及宗教背景和有关部门知识的介绍,不应简单地视为宣传宗教。

在教学中,如遇有政治观点上的分歧,应区别不同情况和性质,妥善处理。

应正面阐明我观点,予以解释,但注意不要强加于人。

对故意攻击、挑衅性的政治问题,应当批驳,并及时向学校外事办和学校领导汇报。

第十七条我校师生与外籍教师要友好相处,互相尊重,取长补短,加强合作,共同搞好教学工作。

学生要勤奋学习,尊重外籍教师,积极配合他们的教学工作,完成他们布置的作业。

对外籍教师中的意见,应通过主管部门转达,商讨解决办法。

参加学习的教师和学生要遵守外事纪律,内外有别,保守党和国家机密。

第十八条学校和外籍专家都应认真履行合同,受聘教学人员合同期满,方可离任。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应首先完成教学任务,由本人提出申请,征得所聘系部和外事办的同意,方可成行,但提前离校的时间不得超出一个星期。

二、教学评估办法第一条外事办责制定外籍教师的教学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和进行相关解释。

外籍教师的评价分为日常评价和学期末总评价两部分。

第二条日常评价组成员以外事办职员为主,并吸纳负责外籍教师事务的教务秘书,公共英语教学部秘书以及国际交流学院教师。

日常评价人听取外籍教师的课程,并认真填写外籍教师听课记录表,完成后交回外事办(记录表请见外教日常听课记录表)。

针对每个外籍教师的日常评价每月至少进行两次,每次不少于一个课时。

日常评价组成员还应尽量参与外籍教师的每次课外活动,如英语角、讲座等,并作出相应的评价(评估表请见河北金融学院外籍教师课外活动评估表)。

第三条期末总评价在每学期末进行一次。

期末总评价是建立在总结分析该学期日常评价数据的基础上,分为教学特点和方法、教学态度和效果、课外活动参与情况、教学事故四个方面,最高分为8分,最低分为0分。

期末总评价还将参考教务部所提供的学生对外籍教师进行的测评数据。

作为期末总评价的结果,对每一位外籍教师的期末教学总评价表将会以中英文两个版本的形式给出。

英文给外籍教师,中文供学院内部使用和备查。

第四条综合评估分未达到2分者将视为不合格。

在一学年两次评估中,一次不合格者,对外交流与合作部将给予警告;两次均不合格者,我院将考虑不再续聘。

第五条对外交流与合作部将授予每学期评估得分前三名的外籍教师“优秀外籍教师”称号,并推荐参与学院优秀教师的评比,获得“学院优秀教师”称号者,即可与中国籍优秀教师一起接受表彰及物质奖励。

三、住宿管理第一条外教住在学院公寓内。

外事办负责提供其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种配备。

第二条外教必须遵守公寓管理制度,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安排,房间内设施有问题时,及时通知管理人员解决。

第三条保持公寓楼内安静和正常生活秩序,不得酗酒闹事、斗殴打架,不得大声喧哗或高声播放音响妨碍其他人的休息。

第四条不得在公寓楼内组织任何大型聚会,公寓内如需进行小范围娱乐活动必须在十点之前结束。

第五条学生不能随意进出外教公寓,来访者须交验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或护照等)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入内。

第六条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应存入银行或妥善保存。

第七条不得损坏、拆卸、改装宿舍楼内设备和线路。

不得在墙面粘贴任何物品,损坏或遗失公物要赔偿。

第八条遵守防火规定,严防火灾。

严禁乱动配电箱、消防器材等,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酿成火灾者,须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外教外出或在外留宿时,需提前2个工作日向外事办说明去向、事由和拟定返回时间。

返回后需在12小时内向外事办登记外出住宿地点并出示车票凭证。

如过超过拟定时间返校,需提前电话通知。

如发现外出未报住宿登记公安机关将会进行行政处罚,罚款由外教自付。

第十条每学期结束后,外教需提交本学期内外出活动报告包括(出行时间、出行事由、在外居住具体地点)。

第十一条寒暑假放假前需办理离宿手续,打扫公寓卫生,整理好个人物品。

不得在公寓存放贵重物品,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第十二条外教如需出境需提前15个工作日上报外事办,并说明预离境时间、事由。

篇二:外籍教师管理办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确保外籍教师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各相关部门应本着友好平等,热情相待、适当照顾的原则,认真做好外籍教师的接待工作,积极为外籍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使他们无后顾之忧,安心工作。

2.加强门卫制度,外籍教师出人记录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外籍教师的寝室重点防范,保证外籍教师的人身安全。

3.外籍教师的安全工作由学校保卫科负责,外籍教师所在的年级组要密切配合。

4.对待外籍教师同当地社会人士的往来,应在不干涉其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密切注视,及时提醒,防止少数人利用外籍教师名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5.全校师生应尊重外籍教师的风俗习惯,不得歧视。

外籍教师除在我国法定节假日可以休息外,在其本国的传统节日也可以休假。

假期长短以合同为准。

6.加强对外籍教师的法制教育和社会风俗文化教育,防止外籍教师违反法律或做出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事情。

对外籍教师的违法乱纪行为,应当视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和本人态度区别处理。

情节轻微的由学校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交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全校师生在与外籍教师交往过程中,要遵循内外有别的原则,严守国家机密,不向外籍教师泄漏我内部规定不对外公布的事项。

8.全校师生应有理有节的和外籍教师来往。

任何人不得擅自到外籍教师寝室做客,做客前应征得外籍教师的同意,学生必须经班主任的同意后来往。

任何人不得在外籍教师处留宿。

9.邀请外籍教师参加我方组织的各种活动,应本着自愿的原则,不可勉强,并要通知学校宣联处。

10.外籍教师在我校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传教活动以及和我国政府政策相抵触的活动。

11.外籍教师在国际问题和我国内政上有不同的看法时,应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交换意见,不强加于人,对个别人的诬蔑和挑衅言论,应当严正表明我们的立场,予以驳斥。

12.外事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对师生进行经常性的外事政策规定和纪律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政策水平和涉外工作能力。

13.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有关国家外事管理规定执行。

篇三:外籍教师管理办法一、聘任聘请外教必须通过合法的中介公司,邀请学历大专以上、具有教师资格证明和相关经验的外国教师。

在找到合适的人选后,还应严格按照外专局的要求,对外教资格进行审定,为他们办理相关的工作和居留手续,从而保证外教聘任的合法性,同时也依靠法定手续稳定外教队伍。

附注:中国国家外国专家局是中国管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中央政府职能部门。

各省、区、市外事办公室和地方外国专家局是管理地方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和服务部门。

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工作涉及的地方主管部门包括地方政府外事办公室、教育厅(委、局)、公安厅(局)。

二、管理(一)外教行为规范第一条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干涉中国内政和培训机构的内部管理。

第二条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不得在学生中宣传自己的宗教信仰。

第三条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和道德规范。

第四条授课时应当注意仪表,衣着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上课,不得在课堂抽烟、吃零食。

第五条遵守作为教师的职业道德,不得和学生谈恋爱或发生亲密关系。

第六条接受培训机构的工作管理、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价。

第七条未经培训机构同意不得兼做与其在学校教学无关的业务。

第八条对于纪律涣散或不尊敬外教的学生,外教应向本培训机构的相关负责人报告并建议采取措施,但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侮辱,也不得以不上课作为惩罚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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