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子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基金公司工作内容

基金公司工作内容
基金公司是一种金融机构,主要从事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资产管理业务。
基金公司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基金产品设计与发行:基金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投资者风险偏好等因素,设计不同类型的基金产品,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发售。
2. 投资管理:基金公司需要对所管理的基金进行有效的投资管理,包括市场分析、资产配置、投资决策等方面的工作。
3. 风险控制:基金公司需要对所管理的基金进行风险控制,制定相应的风控措施,确保基金的稳健运作。
4. 业务拓展:基金公司需要积极开展业务拓展,寻求新的投资机会和业务增长点,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
5. 客户服务:基金公司需要为投资者提供全面的客户服务,包括投资咨询、产品介绍、投资建议等方面的工作。
6. 监管合规:基金公司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确保公司业务合规,保护投资者权益。
总之,基金公司是一个专业化、高度规范化的金融机构,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 1 -。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经营范围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人子公司,作为一家成立于我国的金融企业,致力于拓展多元化的业务领域,以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资产管理业务1.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子公司可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管理、运营等业务,为投资者提供专业化的资产管理服务。
2.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子公司可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管理、运营等业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3.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子公司可从事创业投资基金的募集、管理、运营等业务,助力创新创业,推动科技产业发展。
4. 其他类私募基金管理:子公司可从事其他类私募基金的募集、管理、运营等业务,如房地产基金、基础设施基金等。
二、投资咨询业务子公司可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理财规划等服务,帮助客户合理配置资产,实现财富增值。
三、金融服务业务1.融资租赁:子公司可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企业提供灵活的融资解决方案。
2.商业保理:子公司可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帮助企业优化现金流,降低经营风险。
3.股权投资:子公司可开展股权投资业务,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四、股权投资业务1.二级市场投资:子公司可参与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二级市场投资。
2.一级市场投资:子公司可参与企业股权、项目融资等金融产品的一级市场投资。
五、其他业务1.企业并购重组:子公司可提供企业并购重组咨询服务,协助企业优化资源配置。
2.资产证券化:子公司可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帮助企业盘活存量资产。
3.金融科技服务:子公司可开展金融科技服务,如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研发与应用。
综上所述,基金管理人子公司在合规经营的前提下,不断拓展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助力我国金融市场的繁荣发展。
建信基金经营范围

建信基金经营范围一、前言建信基金作为中国领先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其经营范围涵盖了多种类型的基金产品,旨在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全面优质的投资服务。
本文将对建信基金的经营范围进行详细介绍。
二、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是建信基金的主要产品之一,其投资对象为上市公司股票。
建信基金旗下的股票型基金包括:建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建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建信优选成长、建信优势行业等。
三、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是以国债、企业债等固定收益证券为投资对象的一种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基金旗下的债券型基金包括:建信中证短融债券指数A/B/C份额、建信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指数A/B/C份额等。
四、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是以短期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标的,以保本和追求稳健收益为目标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基金旗下的货币市场基金包括:建信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建信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等。
五、QDII基金QDII基金是指境内基金管理公司通过投资境外证券市场,为国内投资者提供境外投资机会的一种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基金旗下的QDII基金包括:建信中欧股票、建信安心回报、建信安心增利等。
六、ETF联接基金ETF联接基金是指通过购买ETF(交易所交易基金)来获取相应指数收益的一种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基金旗下的ETF联接基金包括:建信沪深300ETF联接A/B/C份额、建信中证500ETF联接A/B/C份额等。
七、另类投资产品另类投资产品是指除传统股票、债券、货币市场等证券类产品以外的其他类型的投资产品。
建信基金旗下的另类投资产品包括:建信永续债A/B/C份额、建信量化策略混合等。
八、结语以上就是建信基金的经营范围,涵盖了多种类型的证券类和另类投资产品,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全面优质的投资选择。
作为投资者,在选择基金产品时,应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和时间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基金公司组织架构以及部门职能

基金公司组织架构以及部门职能基金公司是专门从事资金运作、管理以及投资业务的金融机构,其组织架构和部门职能是为了达到公司的发展目标和业务需求。
该架构一般包括总经理办公室、投资管理部门、风控合规部门、运营管理部门以及市场与销售部门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部门的职能。
一、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是基金公司的核心部门之一,其职能包括制定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决策公司的投资方向和风险控制策略、协调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处理重要投资决策、对外代表公司等。
二、投资管理部门投资管理部门是基金公司的核心业务部门,它负责基金公司的资金运作和投资管理。
该部门的职能主要包括制定投资策略、进行投资分析、选择适合的投资标的、执行投资决策、管理基金组合、评估投资风险、监督投资操作和研究市场动态等。
三、风控合规部门风控合规部门是负责基金公司风险和合规管理的部门。
它的职能主要包括建立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制定风险控制策略和程序、风险评估和监测、合规审查和监督、制定合规规定和操作流程、培训员工风险意识等。
四、运营管理部门运营管理部门是负责基金公司日常运营和管理的部门。
其职能主要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IT系统管理、行政管理、市场推广、客户服务等。
该部门的工作是支持和协助其他部门的正常运作,确保公司的各项运营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五、市场与销售部门市场与销售部门是基金公司的业务拓展和客户关系管理的部门。
其主要职能包括进行市场调研和分析、制定销售策略和推广计划、开展市场营销和宣传活动、建立和维护投资者关系、开拓新市场和客户资源等。
此外,基金公司还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部门,例如研究部门、产品开发部门、法务部门等。
这些部门的职能则根据公司的具体业务特点来确定。
总之,基金公司的组织架构以及各部门的职能是为了使公司的各项业务能够高效运作,并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
不同部门之间相互协作,形成一个完整的运营体系,以满足公司和客户的需求。
基金公司分类

基金公司分类基金公司是一种金融机构,专门从事基金的发行、管理、投资和运营等业务。
根据不同的标准和业务特点,可以将基金公司分为以下几类:1. 公募基金公司:公募基金公司是指向公众发行基金份额的金融机构。
它的主要特点是以非定向募集的方式吸收投资者资金,将这些资金投资于股票、债券、货币市场等不同类型的资产。
公募基金公司的基金产品对外销售,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银行、保险公司等渠道购买。
2. 私募基金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是向特定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的金融机构。
它的特点是募集资金的对象限定在一定范围内的投资者,例如机构投资者、高净值个人等。
私募基金公司采取定向募集的方式吸收投资者资金,通常具有较高的投资门槛和较灵活的投资策略。
3. 国有基金公司:国有基金公司是由国有资本或国有企业发起设立的基金公司。
它在筹资、经营和监管方面都受到国家政策的重点支持。
国有基金公司的投资重点通常是国家战略性产业、重点项目和民生领域等,具有国家资本的背景和国家政策的支持。
4. 外资基金公司:外资基金公司是指由外资金融机构出资设立或参股的基金公司。
根据当地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定,外资基金公司可以独资设立或与当地金融机构合资经营。
外资基金公司的特点是在管理和投资方面具有较强的国际经验和全球视野,通常以专业化和多元化的投资策略为特色。
5. 券商自营基金公司:券商自营基金公司是指由证券公司设立的子公司,专门从事自营基金的发行和管理业务。
券商自营基金公司主要通过券商的销售渠道向投资者销售自营基金产品,并通过券商自身的交易平台进行投资操作。
券商自营基金公司的优势在于能够充分利用券商的客户资源和市场信息,提供一站式的投资和理财服务。
以上是基金公司的主要分类,每种类型的基金公司都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
投资者在选择基金公司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适当的选择。
同时,投资者也应该关注基金公司的信誉和业绩等方面的信息,以便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总之,合理选择基金公司对于投资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这将直接影响到他们的投资效果和长期收益。
基金子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基金子公司主要业务简介基金子公司主要业务简介本文主要介绍我国基金子公司在2019年发展过程中,较为常见的业务类型。
1.传统融资类业务1.1.类信托业务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房地产投资的融资需求一直较为旺盛,之前多通过信托和券商资管计划来发行产品募集资金,随着基金子公司的成立,其开展类信托业务,来为这些融资方提供资金。
以产融结合为核心,以债权、收益权、私募股权等方式投资于交通运输、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水务环保等企业。
立足于与国内外优质房地产企业合作,以股权、债权、股债结合等方式投资于较好的房地产企业及项目。
1.2.股权质押业务以往,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业务多是银行和信托公司来开展,随着基金子公司的陆续成立,以及业务的不断拓展,越来越多的基金子公司开始介入该业务领域,同时,银行系的基金子公司体现了在该业务上的一定优势。
民生加银资产管理、工银瑞信和招商基金旗下子公司纷纷开展了股权质押业务,通过有竞争力的融资成本和适合的质押率,以收益权转让及回购的形式提供融资。
基金子公司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募集的资金用于受让融资方持有的股权收益权,融资方以上市公司股票或优质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作为主要的增信措施。
比如,2019年6月19日,上市公司赤峰黄金发布公告,该公司股东赵桂香、赵桂媛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1836.65万股(各占公司总股本的6.48%)质押给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6月17日起。
2.投资类业务在成立初期,基金子公司对接银行、信托、期货公司、券商、私募基金,或者是对接地方融资平台、上市公司,常常扮演的是融资通道的角色,随着子公司实施主动的业务转型,投资类业务日益受到青睐,依托于母公司强大的投研团队,子公司正在积极开拓投资类业务的发展,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基金公司子公司可以依赖原公募投研团队形成的投资优势,设立相应的投资管理产品。
投资标的从传统的债券、股票等,也涌现出各种产品设计的创新,譬如设计投向利率、汇率、商品期货、金融衍生品的产品,甚至推出跨境套利产品。
长安基金子公司简介

投资范围由证券公司和客户通过合同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禁止规定。
具有可预测的、稳定的现金流的股权、债权以及收益权等。
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范围更广泛。
长安基金子公司-长安资产 业务简介
2013.2
目 录
CONTENTS
长安资产简介
长安资产展业的优劣势
合作的基本流程
各种具体业务模式
长安资产的特征
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长安资产)成立于12年12月11日,是华东地区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
公司由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资。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第83号令】《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设立,从事于二级市场及衍生品、非上市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的投资业务。公司是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设立的第四家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
第三十八条 为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人应当在开始销售某一资产管理计划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产管理合同、投资说明书、销售计划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优势一:事后备案制
优势二:无净资本要求
监管环境宽松,没有净资本管理,有成本优势。 而且随着银证合作的监管趋紧,银基合作未来还有很大空间
客户类型和数量
个人或企业法人,至少2人,无上限
个人或法人,至少2人,上限200人,单笔300万以上不受限制
个人或企业法人,数量只能为1人
机构投资者,数量不限
个人或企业法人,数量只能为1人
个人或法人,至少2人,上限200人,单笔300万以上不受限制
基金子公司、信托、券商等资管业务的异同

基金子公司的投资范围。
在基金子公司成立之前,基金是利用专户进行资管业务,而子公司成立之后,则有了专项计划,而专项跟专户的区别在于,专户的投资范围只能是债券、股票、存款等二级市场的标准化产品,所以其业务范围也就限制在了股票质押、定向增发等内容,而专项则是在包含专户投资范围的基础上,扩大到未上市公司的股权、债权,也就是说除了不能直接发放贷款之外,基金子公司的投资范围跟信托公司几乎一样,可以直接进入到实体领域,而这是基金专户、券商资管都所不具备的。
而且在当时信托遭到监管层各种限制之时,基金子公司作为影子银行的通道的出现则成了信托公司的替代品。
正是因为拥有了牌照的优势或者说是政策的红利,基金子公司类信托业务做的风生水起,发展速度很快,也成了许多公募基金开疆拓土的新利器。
基金子公司的业务特点。
首先基金子公司的劣势有以下几点:(1)成立时间短,无论是业务还是风控人员,相比经历过更多风风雨雨的信托来说,从公司层面看经验还是不足。
(2)注册资本大都在几千万左右,风险承受能力有限,如果出现违约,相比信托,更难实现兑付。
(3)相比银行、券商等机构,大都产品销售能力有限。
但基金子公司的最大优势在于其投资范围除了直接放贷以外几乎不受限制,而信托则在银监会发文之后在银信合作等方面受到一定限制。
所以根据以上优劣特点分析可以看出,基金子公司在通道业务上确实很有优势,而在自担风险的主动管理投资方面却不具备优势,所以大多数子公司的大多数业务都是以通道为主。
(当然由于风格不同,也有子公司通过挖来的信托团队来进行主动管理业务)通道业务与主动管理的不同。
所谓通道业务,则是与主动管理作为对应而提出的。
通道业务一般是指融资方与投资方已经提前沟通好了投融资方案,但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子公司作为中间的通道才能实现,由于是通道,所以子公司在这个过程中是不需要真正进行尽职调查的,所以一个项目也相对可以做的容易一些。
而主动管理一般则需要子公司对于融资方融资的风险做真实的了解,然后自己找投资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金子公司主要业务简介本文主要介绍我国基金子公司在2013年发展过程中,较为常见的业务类型。
1.传统融资类业务1.1.类信托业务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房地产投资的融资需求一直较为旺盛,之前多通过信托和券商资管计划来发行产品募集资金,随着基金子公司的成立,其开展类信托业务,来为这些融资方提供资金。
以产融结合为核心,以债权、收益权、私募股权等方式投资于交通运输、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水务环保等企业。
立足于与国内外优质房地产企业合作,以股权、债权、股债结合等方式投资于较好的房地产企业及项目。
1.2.股权质押业务以往,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业务多是银行和信托公司来开展,随着基金子公司的陆续成立,以及业务的不断拓展,越来越多的基金子公司开始介入该业务领域,同时,银行系的基金子公司体现了在该业务上的一定优势。
民生加银资产管理、工银瑞信和招商基金旗下子公司纷纷开展了股权质押业务,通过有竞争力的融资成本和适合的质押率,以收益权转让及回购的形式提供融资。
基金子公司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募集的资金用于受让融资方持有的股权收益权,融资方以上市公司股票或优质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作为主要的增信措施。
比如,2013年6月19日,上市公司赤峰黄金发布公告,该公司股东赵桂香、赵桂媛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1836.65万股(各占公司总股本的6.48%)质押给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6月17日起。
2.投资类业务在成立初期,基金子公司对接银行、信托、期货公司、券商、私募基金,或者是对接地方融资平台、上市公司,常常扮演的是融资通道的角色,随着子公司实施主动的业务转型,投资类业务日益受到青睐,依托于母公司强大的投研团队,子公司正在积极开拓投资类业务的发展,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基金公司子公司可以依赖原公募投研团队形成的投资优势,设立相应的投资管理产品。
投资标的从传统的债券、股票等,也涌现出各种产品设计的创新,譬如设计投向利率、汇率、商品期货、金融衍生品的产品,甚至推出跨境套利产品。
举例一个现金管理类业务,银行提供流动性支持,池子资金可以投资于银行一般性存款及存款收益权。
3.资产证券化业务在资产证券化方面,子公司可以将一些非标信托债权资产进行包装后,在交易所或者场外市场进行交易。
特别是可以通过和银行合作来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
4.通道业务在我国相关政策监管下,比如商业银行相关信贷政策规定,不得向某些行业或者不符合风控要求的企业直接发放贷款,在这样的情况下,银行的资金通过信托、证券公司或者基金子公司的"通道",最终流向需要融资的企业。
此前,信托和证券公司的通道业务快速发展,作为"通道"的机构,通过出借牌照,将外部资产以产品合同形式在公司内履行一个流程,并不直接或者亲自参与该业务的资产管理以及不需主动、系统地进行项目开发、产品设计以及安排风控措施,承担的风险较小。
与信托公司相比,基金子公司没有资本金限制,成本较低。
2013年3月,规范商业银行理财的8号文出台,商业银行持有的非标资产处臵来满足指标的规定要求,使得信托、券商和基金子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之争,激烈程度再次升级。
在基金子公司成立初期,倾向于通过较为简单的"通道"业务来扩展业务,但是"通道"业务的利润正在变得微薄,而多家"通道"机构的业务竞争,使得通道费一再降低,使得之前依赖于"通道"业务而快速发展的基金子公司面临业务转型的压力。
4.1.优势(1)依靠母公司,业务协同以及资源共享。
基金子公司可以凭借母公司强大的投研团队以及投研能力,筛选出具有发展潜力的行业和相关领域,同时借鉴研究团队对公司的考查方法以及母公司的风险管理控制措施,来提升风险甄别和控制能力,选出风险可控的项目。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为子公司的研究、风险控制、监察稽核、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技术和运营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
(2)业务更为灵活。
当银信合作或者银证合作受到监管层的一些限制时,未受到管制的基金子公司将开展更为灵活业务来拓宽市场,把握机遇。
2013年7月,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下发《关于规范证券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次对银证合作定向资管业务进行了规范,要求银证合作定向业务不得开展资金池业务。
而对于基金子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并无类似的约束和限制。
对于部分地方政府平台融资项目,基金子公司也愿意承接,部分基金子公司还充当了PE募集资金的通道等等。
从政策角度来说,较少的限制赋予了基金子公司业务更多的灵活性,使得其业务规模迅速膨胀。
(3)通道业务较其他竞争者具备一定优势。
与信托公司和券商资管相比,《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只对基金公司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有限制,即不低于2000万元,并没有对业务提出风险资本和净资本需要对照的概念。
由于没有资本金限制,成本较低,基金子公司在通道业务上占据一定优势地位。
信托系背景的基金成立子公司,股东方可将一些比较占用资本金、利润较薄的通道类业务转移到基金子公司进行操作。
(4)基金子公司让中小基金公司有发展机会传统公募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使得中小基金的发展压力日益凸显。
同时由于一些政策的限制,使得基金管理公司在业务发展上有所限制,不能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
而基金子公司使得一些基金公司能够有更好的发展机会。
尽管,在基金子公司的成立初期,多依赖于类信托业务和通道业务来发展业务,但是在积累了一定基础之后,基金子公司也在不断寻求转型,开展一些主动投资和技术含量更高的业务。
总体来说,基金子公司对于整个公募基金行业的发展还是有着较多的正面意义的,且每一家基金公司以及相对应的基金子公司应该结合自己公司的特点和优势来更为针对性来开展基金子公司的业务。
4.2.劣势(1)承揽项目以及产品销售能力有待提升。
尽管越来越多的基金子公司倾向于转型主动管理,但是这个过程并不容易。
从流通环节看,主动管理项目的承揽和销售首当其冲。
好项目的竞争激烈,对于一些涉及的行业目,基金子公司作为后来参与者,并没有明显的优势。
同时,对于一些无背景的基金子公司来说,由于自身缺乏成熟的渠道,产品销售也是一个问题。
相对于子公司的产品,可能银行会较倾向于销售信托,主要是因为,至少在目前,信托刚性兑付的情况并未打破,而基金子公司的注册资金金叫上,且在一些项目上,对手方资信较弱,且相应的监管还有待加强。
而券商作为销售渠道要求较高,且市场投资者对基金子公司产品的认可程度未必有信托产品那么高,销售问题也是基金子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劣势。
(2)风险控制需进一步改善。
此外,基金子公司的业务风险以及相关风险控制可能也存在改进的空间。
类信托业务项目的核心管理在后期,包括项目的后续跟踪、回款等,一些较为激进的子公司在承揽项目时,对对手方的要求不断降低,加大了项目后续管理的重要性和难度,同时,对于后期管理重视度不够,存在一些管理疏漏。
如果整体项目的风险是可控的前提下,特殊时点的流动性问题,需要基金子公司能够做出合理的应对措施。
2013年的流动性紧张从6月开始一直延续到年末,流动性问题值得关注。
5.基金子公司、信托和券商资管的比较分析基金子公司成立初期,多发行类信托产品,或者大力发展通道业务,分食了许多原是信托公司和券商资管开展的业务。
基金子公司与信托公司、券商资管在业务开展上有哪些异同,发行的产品联系和区别又在哪里,在本部分进行一个归纳总结。
5.1.基金子公司与信托在法律关系上,基金子公司与信托同属于信托关系,可以通过募集单一资金和集合资金的形式进行投资,并且资金都可以投向各类资产。
根据《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基金子公司可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来投资于以下资产,包括:(一)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商品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二)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但是,在投资限制、监管等方面,基金子公司和信托仍有显着差异。
(1)投资人数限制,基金子公司参与人数更多。
基金子公司为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不得超过20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而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2)基金子公司投资标的更为灵活且相关约束较少,但兑付问题值得关注。
信托计划无法在银信合作中投资票据资产;而基金子公司在各种投资标的上均不受限制。
信托公司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对净资本的占用较多;基金子公司目前无净资本约束,满足注册资本2000万即可。
对于一些房地产或者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类的项目,信托公司受到一定的业务限制或者是需要提交相关申请,而基金子公司在这方面受限制较少。
在我国,目前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都存在着"刚性兑付"的问题,信用风险一直没有暴露,存在问题的信托项目,以各类方式最终以"刚性兑付"收场,而基金子公司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并没有此类操作惯例。
随着未来我国信用风险的逐步暴露,无论是信托行业还是基金子公司行业总将再次面临兑付问题的选择。
(3)子公司依托母公司投研能力较强但销售能力逊于信托。
相对来说,基金子公司依托公司强大的投研团队以及较为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在资产市场投资或者对对手方分析和项目筛选方面,可以充分利用母公司的优势,优于信托公司。
而在产品的销售,即资金募集能力上,由于基金子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募集渠道有限,无论是银行还是券商的销售渠道,压力都较大。
而一些信托公司具有专门的直销团队,或者与银行和券商的销售团队早已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在资金募集方面,信托公司占据一定优势。
但是未来,如果基金子公司的股东销售实力较强,譬如信托系基金成立的子公司亦或者股东为第三方销售机构,基金子公司产品的销售压力部分缓解,从长期角度看,仍需制定相应的措施来拓宽销售渠道。
5.2.基金子公司与券商资管与信托类似,券商资管与基金子公司也有类似之处,都可以募集单一资金投资到各类资产,且投资标的较广,都可以集集合资金参与交易所转让的产品以及集合信托等。
但是,券商资管是委托关系,基金子公司是信托关系,且在其他方面也存在着差异。
(1)投资人数限制不同。
对于券商资管不同的计划来说,证券公司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个客户的资产净值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面向合格投资者推广,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