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推动科技创新经验启示
发达国家构建科技支撑体系的经验与启示

发达国家构建科技支撑体系的经验与启示【摘要】进入新的世纪以来,经济全球化浪潮风起云涌,国际竞争更加激烈。
为了在竞争中赢得主动,依靠科技创新提升国家的综合国力和核心竞争力,建立科技支撑体系,走创新型国家之路,成为世界许多国家政府的共同选择。
本文分析了发达国家构建科技支撑体系的经验与启示,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有一定借鉴意义。
【关键词】发达国家科技支撑启示一、科技支撑体系概述科学技术活动己成为人类活动中的重要部分,并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
同时,科技、经济、社会之间构成一种相互包含关系:社会包含经济,经济又包含科技。
在一定意义上,科技与经济、经济与社会之间都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它们分别构成整个人类社会系统的不同层面。
科技支撑体系是从属于社会经济系统并为其服务的子系统,它是一个由科技资源投入,经过科技组织运作,形成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科技产品的有机系统。
科技资源是科技支撑体系的物质基础,主要包括人力(从事科技研究开发的专业人员及其他为科技研究与开发服务的人员)、财力(科技研究与开发经费即R&D经费)、物力(用于科技研究与开发活动的实验室、科研仪器、设备);科技组织是科技支撑体系的实体或主体,是科技活动的实施者或承担者,包括政府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及其研究机构、非营利研究机构、民营研究机构及进行信息采集加工和科技中介服务的机构;科技产品是科技支撑体系的产出成果,包括以各种形式存在的科学理论和技术,如论文、专著、专利技术、生产设备、新产品样品、数据库、信息库等。
二、构建科技支撑体系的必要性从18世纪末英国发生工业革命到以美国、德国为代表的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实践经验表明,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科技创新是获得和保持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各国无不先后出台和实施一系列的科技创新政策,并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基础来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系统的有效运行。
美国在一个多世纪里一直保持着最强大的世界高科技实力和最高的科技产业化效率,其国家创新体系的发展路径与机制对美国成为世界经济霸主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国外科技创新投入的经验与启示

国外科技创新投入的经验与启示一、科技创新在国家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科技创新是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被誉为“第一生产力”。
在当今社会,科技创新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国家竞争力、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科技创新投入是科技创新的必要条件,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科技创新实力的重要指标。
国外在科技创新方面的经验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参考,我们有必要从中学习和吸取经验。
二、国外科技创新投入的情况分析在国外,科技创新投入是一个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科技创新投入逐年增加,其中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的科技创新投入占比较大。
1. 美国科技创新投入的情况美国是世界上科技创新投入最多的国家之一。
截至2019年,美国总科技创新支出达到5500亿美元,其中政府资金投入达到1940亿美元。
美国政府每年在科技创新方面投入数千亿美元,主要用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创新型企业孵化和科技领域人才培养等方面。
同时,美国还通过建立并完善创新体系、鼓励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等方式,不断推进科技创新。
2. 欧盟科技创新投入的情况欧盟是科技创新投入最多的地区之一,二三产业科技创新投入占比较大,占总投入的70%以上。
欧盟不仅在企业和学术研究领域大举投入,而且在组织、协调跨国合作,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开展创新资金跟踪回收等方面积极探索。
3. 日本科技创新投入的情况日本在科技创新投入方面占据世界领先地位之一。
经过多年的努力和投入,日本已经成为一个拥有多项前沿技术创新的国家。
近年来,日本政府加大了科技创新领域的投入力度,通过设立研发基金、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等政策,不断推进科技创新。
三、国外科技创新投入的启示1. 定位明确,政策导向明晰推进科技创新的最关键要素之一是制定恰当的政策。
政策制定者必须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规划能力,能够准确把握未来发展趋势,使政策定位更加精准和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2. 投入有序,多渠道融资科技创新投入必须有序,科技项目需要严格的评估和监督,防范风险。
科技创新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科技创新的国际经验与启示近年来,全球各国的科技创新风潮愈加高涨,科技巨头如脱缰野马般涌现,打破原来沉寂的市场格局,成为对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科技的发展不但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同时也带来了人们的福祉。
那么,本文就以科技创新国际经验与启示为主题,探讨国际科技创新发展的现状和未来。
一、科技创新的国际经验1.美国:激励创造美国的科技创新一直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发明家和企业家正在改变世界,例如比尔盖茨、史蒂夫乔布斯等人都是美国创新的代表人物。
美国打造了一个鼓励创新的生态系统,鼓励年轻的创业者和科学家实现他们的目标,提供良好的研发基础设施和出色的人才,加上便于融资的市场,这都成为了科技创新发展的成功经验。
2.以色列:风险投资和初创公司孵化作为世界顶级创新国家之一,以色列通过政府的支持和风险投资,孵化初创公司成为国际科技创新发展的领先国家之一。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以色列有着大量成功的初创公司,例如起点计算机和马吉克软件。
根据以色列经验,科技创新需要有良好的孵化和支持机制,扶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才能实现创新发展的快速增长。
3.日本:团队协作合作作为世界科技工业先进国家之一,日本一直致力于推动各领域的技术创新,例如电子、汽车、航空等等。
日本企业还注重团队协作与合作,强调一个人的创新不如团队的创新,这成功地培养了大量的优秀团队和企业,如索尼和丰田等企业。
二、启示1.加强政府引领与市场驱动相结合在科技创新方面,市场推动与政府引导缺一不可。
政府应当以税收、财政等手段扶持科技创新企业,鼓励他们投入更多的资源。
而在市场方面,科技创新企业必须有自己的盈利模式和商业计划,市场要求企业在创新的同时能够盈利和扩展。
2.注重人才培养和科技教育人才是科技创新最核心要素。
因此,在国家层面,必须为培养创新型人才加大投入,鼓励社会各界支持科技教育。
在企业层面上,企业必须注重内部员工的培训和创新,激励员工参与到科技创新中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评述│英德美日本科技创新的经验与启示

评述│英德美日本科技创新的经验与启示当前,我国正处于重新崛起的伟大历史复兴进程中,应将科技创新摆在核心位置,切实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蓄势待发的历史机遇,厚植创新的文化和土壤,大力推动实用性创新,构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
科技创新能力是一个国家持续发展之根,是一个民族兴旺发达的不懈动力,是决定大国崛起的基石。
近代以来,英国、德国、美国、日本这四个先后崛起的有世界性影响的大国,无不是以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为支撑的。
系统总结这些大国崛起的科技创新历史经验与教训,对我们有重要借鉴意义。
一、英国崛起的科技创新因素1、工业革命将英国推上世界霸主地位英国地处欧洲西海一隅,面积和人口仅相当于中国的一个中等省份,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一直处于战乱,文明进程多次被外来入侵者所打断,到13世纪至14世纪之交,英格兰作为一个统一的民族才形成。
此后,英国实施重商主义政策,积极发展海上贸易,先后打败了荷兰和西班牙,到17世纪成为海上强国。
但这时的英国与许多国家一样,仍然处于农业社会,还不是世界霸主。
直到18世纪工业革命兴起,才将英国推上了世界霸主的地位。
这次发源于英国以蒸汽机发明和广泛应用为标志的工业革命,促进了纺织、煤炭、冶金等近代机器工业的兴起和发展,推动了人类社会生产力的极大发展。
英国由于引领了这次工业革命,生产效率大幅提高,从而快速地将其他国家抛到后面。
据统计,1850年,英国占了全世界金属制品、棉织品和铁产量的一半,煤产量的2/3,其他如造船业、铁路修筑都居世界首位。
1860年,英国工业品产量占世界工业品的40%~50%,欧洲工业品的55%~60%,对外贸易占世界贸易的比重由10年前的20%增至40%。
1870年,英国工业占世界的比重达到31.8%,美国为23.3%,德国为13.2%,法国为10%。
在强大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军事实力的支撑下,英国先后打败了法国等欧洲大陆强国,征服了远隔重洋的加拿大、印度等国家,在全世界建立了庞大的殖民体系,在全球范围内逐步形成以英国为核心的商业贸易圈,成为“日不落帝国”。
发达国家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有关经验

发达国家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有关经验以色列、德国、英国的创新能力都位于世界前列,通过构建,高效完善的创新体系,形成了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协同共进的发展格局,在创新体系建设,特别是面向产业端开展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一、以色列魏兹曼研究院魏兹曼研究院是世界领先的科学研究中心之一,有“以色列科技研发大脑”之称,现有教授专家及科学家2600名,在读学生1600名。
1959年,魏兹曼研究院成立了以色列第一家技术转移公司--耶达(Yeda),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独家代理的运营机制。
耶达公司作为魏兹曼研究院的独家代理人,代表研究院开展科研成果的商业开发和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主要包括技术验证、知识产权保护及商业利用、协助融资等,成为研究院与产业端对接合作的中间桥梁。
二是市场化的盈利模式。
耶达公司以技术专利运营作为主要盈利手段,掌握了超过2000项专利的使用权,拥有高达每年370亿美元的技术转让费收入。
三是双向融合的合作体系。
耶达公司不仅负责运营研究院的技术成果,更主动对接高校教授,带去产业端的前沿信息、最新需求和资源支持,形成反向激励,进一步促进了创新链产业链的双向融合。
二、德国弗劳恩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协会弗劳恩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协会是德国乃至欧洲最大的应用科研机构,由分布全国的60个研究所组成,通过面向企业的创新成果研发及应用,为市场提供科研创新服务,帮助科研成果快速转化为商业产品,在德国有着“科技搬运工”之称,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多元化的研发经费来源及配置机制,协会研发经费由政府拨款、企业研发合同收入等共同构成。
协会将一部分政府拨款无条件分配给各研究所,用于保障前瞻性、基础性的研究,其余大部分则与研究所上年度研发合同收入挂钩。
二是高度聚焦的应用导向型研究。
协会聚焦支撑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研发,成为链接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关键环节,使政府、企业双方都愿意为其提供支持。
此外,协会通过“创新集群”模式,将价值链集群中的不同公司组合在一起,共同开发产业标准和系统解决方案,实现了产业链协同创新。
发达国家科技创新投入经验启示

经济管理29发达国家科技创新投入经验启示陈亚文 李 野 辽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摘要:科技创新投入机制是提升创新效率的重要保障,发达国家由于具有先发优势,在科技投入理念、方式等方面具有先进性,其技术产出对产业经济的贡献远大于发展中国家,本文详细阐述了发达国家科技投入结构、战略和经验,对于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转型升级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关键词:科技创新;投入结构;体制机制中图分类号:F112.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0-000029-0221世纪以来,全球科技迅猛发展,发动国家在后国际金融危机期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增加,国际间技术竞争日趋激烈,多极化的世界科技格局逐步形成。
我国在突破中等收入陷阱后,按照钱纳里的工业化阶段理论,资源、效率和成本边际效应将逐步递减,技术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作用会日益凸显。
目前我国和发达国家在科技创新投入体制和效率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政府在推动科技创新的形式、手段和方法上不尽相同,国外政府直接投入主要用于公共教育、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领域,对于企业创新的扶植主要以税收减免等柔性方式为主,这种模式在促进科技进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发达国家科技创新投入的理论依据西方发达国家学术界对科技创新投入理论研究集中在公共财政理论、技术经济学和有效市场理论等诸多方面,逐渐形成了国家创新理论、区域科技创新理论和技术创新理论等细分学科。
创新理论认为科技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动力,在市场失灵的基础研究领域,应通过公共财政来弥补由于市场失灵所带来的缺失,在企业主导的应用研究和试验开发领域,普遍认为应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实现效益最大化,企业根据自身实力和市场需求筹措资金进行技术创新,鼓励利用风险投资获取种子资本、导入资本和发展资本完成这一过程,从而实现谁创造谁获益。
在科技创新路线方面还存在万尼瓦尔·布什(Vannevar Bush)的线性模型理论、司托克斯(D.E.Stokes)的巴斯德象限理论等理论。
科技强国感悟心得体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科技实力不断增强,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科技强国之一。
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深感科技强国的重要性,也对科技发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的感悟心得体会。
一、科技强国的时代背景1. 全球科技竞争日益激烈进入21世纪,全球科技竞争愈发激烈。
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纷纷加大科技投入,抢占科技制高点。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要想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加快科技发展步伐。
2. 国家战略需求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安全之要。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将科技创新作为国家战略。
从“十一五”到“十三五”,我国科技创新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3. 民生福祉改善科技发展不仅关乎国家利益,更关乎民生福祉。
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在医疗、教育、环保、交通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生活质量。
二、科技强国的感悟心得1. 科技创新是国运所系科技创新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
我国从“两弹一星”到载人航天、从高铁到5G通信,一系列重大科技成果的取得,充分证明了科技创新对于国家发展的重要性。
我们要牢固树立创新意识,把科技创新作为国家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2. 科技人才是科技创新的关键人才是科技创新的第一资源。
我国要实现科技强国目标,必须培养一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人才。
政府、企业、高校等各方要共同努力,为科技人才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3. 科技创新要紧密围绕国家战略需求科技创新要紧密围绕国家战略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我们要根据国家战略布局,集中力量攻克关键核心技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4. 科技创新要注重国际合作与交流科技发展是一个全球性的过程。
我们要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推动我国科技事业不断发展。
5. 科技创新要关注民生福祉科技创新要关注民生福祉,让科技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我们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需求,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世界发达国家有关技术创新的经验和做法详解

国内外技术创新的经验和做法一、国外美国:“官产学研”联手1993年克林顿入主白宫后推出的一系列新经济政策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推动科技创新,强调科学为国家利益服务。
其主要政策措施有:加强政府对科技发展的领导,新成立了由克林顿亲自领导的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大幅度增加民用技术创新的资金投入,将研究重点转向军民结合型技术,提高民用产品的竞争力;建立全国“信息高速公路”,提高劳动生产率,为新世纪的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继续将集中于700多个国家实验室的大部分技术解密,以“扶持幼小的高技术工业,扩展国家经济基础”。
美国政府不断加大对技术开发的支持力度,1999财年年度(1998.10——1999.10)继续将研究开发作为增加投入的5个重点领域之一,民用研究开发预算达378亿美元,创下了冷战结束后的最高投资水平;而且还拿出310亿美元设立“21世纪研究基金”,支持美国的基础科学研究。
高科技产业是美国经济的第一大支柱。
在发展科技方面,突出重点技术,并实行“官、产、学、研”四结合,加速高新科技产业化。
同时,成立了发展高科技产业的全国性协调机构——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以减少研究和开发中的盲目性。
信息产业是美国科技领域中的佼佼者,已进入了全国创新和应用的崭新阶段。
去年1月克林顿要求国会大力支持建立新一代因特网。
预计,由政府、企业、大学联合开发建立的因特网,将在两年后投入使用,2003年实现商业化。
以此,推销美国的意识形态、商业理念和社会文化,同时促进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给美国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
日本:加快成果转化战后的日本经过六、七十年代的经济腾飞,发展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科技大国”。
为了使科技水平从“追赶欧美”转向“同欧美竞争”,日本政府加强宏观调控,组织实施,加大投入,促进技术转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等各个方面,不遗余力地推动独创性技术和创造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
1995年11月和1996年6月日本先后公布了两个指导性的综合战略方针——“科学技术基本法”和“科学技术基本计划”,强调“科技创新立国”,开展尖端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为科研成果商品化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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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推动科技创新经验启示推动科技创新,加快科技发展是适应国际科技格局变化趋势、赢得国际科技竞争主动以及提高国家全球竞争力的需要,也是为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重要支撑、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持久动力的迫切要求。
毋庸置疑,新中国建立60多年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科技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科技发展迅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促进了国家竞争力的不断提高。
但与国际竞争形势和国内发展的要求相比,科技创新仍需大力推动。
从国际竞争的视野看,目前我国竞争力还不够强,尤其是科技竞争力还需要加快提升速度,以推动我国尽快从效率驱动阶段迈向创新驱动阶段。
根据世界经济论坛2011年9月7日发布的《2011-2012全球竞争力报告》,我国竞争力虽稳步上升至第26位,但显然提升空间仍然很大,而在衡量科技竞争力的关键指标“技术就绪度”方面仅位居第77名;在世界经济论坛划分的三个发展阶段(要素驱动、效率驱动、创新驱动)上,我国还处于效率驱动阶段,距实现创新驱动还有不小的距离。
从国内发展要求看,我国虽然经济总量已位居世界第二,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产业结构不尽合理,还没有形成高精尖优势产业集群,在全球分工中仍处于低端地位,依靠科技实现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刻不容缓。
鉴于国际竞争和国内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十二五”以来,中央明确提出,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更多依靠科技创新驱动。
而实现这一任务,必须着眼于解决制约科技创新和发展的突出问题,为科技创新和发展培育和营造有利的环境。
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对科技创新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法律制度体系建设还不够重视,导致推动力度不足,政策落实不够,一些关键问题“久推不动”;中小企业创新活力不强,有待于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对关乎产业发展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体系还在探索之中,有待于实现突破;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有待于加强和完善;现有科技评价机制还不完善,难以发挥提高科研机构运行效率,促进科技资源有效配置重要作用。
主要创新型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推动科技创新的经验启示我们,政府发挥积极推动作用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对于它们的成功经验,我国政府应予重视和借鉴。
一、美国推动科技创新的基本经验(一)充分发挥政府推动作用,培育良好科技创新环境美国作为世界公认的创新型国家,其科技发展、创新能力以及科技国际竞争力优势的形成,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而美国政府的积极推动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970年后美国科技创新主要源自政府推动,在创新过程中,公立部门(政府部门)在创新活动中的作用愈来愈大。
这种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 1. 围绕促进科技创新活动、保护科技创新成果、强化科技成果转移,建立起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
美国建立起涵盖广泛、较为完善的科技法律制度体系。
该体系以《贝尔-多尔法案》为核心,包含1980年《联邦技术转移法案》、1982年《小企业创新发展法》、1983年《关于政府专利政策的总统备忘录》、1984年《专利与商标法修正案》、1989年《国家竞争性技术转移法》、1998年《技术转让商业化法》、1999年《美国发明人保护法》、2000年《对发明推广者申诉的临时规章》和《技术转移商业化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联邦政府行政命令。
另外,美国还制定和实施严格的《反垄断法》,以保护竞争、反对垄断,确保其科学研究与发展充满活力。
2.出台一系列经济政策,积极支持科技创新。
美国相关财政政策对研发支出提供税收减免,并加大研发税收抵免力度,还提出将研发税收抵免政策永久化立法,以刺激企业的研发活动;美国的中小企业政策和风险投资政策在高度重视市场作用的前提下,始终围绕着有利于促进技术创新来进行调节;美国的政府采购政策则通过政府的市场行为,有意识地引导和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速度、规模和方向。
3. 不断加大研发经费投入,为科技研发提供资金保障。
二战以来,美国开始大规模支持科技研发,研发经费不断增加,从1947年的5亿美元增加到2009年的1471亿美元,在发达国家中,美国每年投入的研发经费最多。
在过去十余年中,美国研发费用占其GDP 的比重基本上一直保持在2.6%~2.8%。
奥巴马上台后,美国政府将争夺经济科技制高点作为战略重点,提出将研发投入进一步提高到GDP的3%这一历史最高水平。
4. 重视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为科技创新提供智力资源保证。
美国政府高度重视通过教育发展,提高国民整体素质,为科技创新提供强大后备力量,其高技术发展规划和政策将教育摆在首位,公共教育支出总数在政府支出中一直保持较高比例,在主要创新型国家中位居前列,2007年该比例为14.1%,尽管受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这一比例仍达到13.8% 。
政府各部门还设立各种专门计划培养高层次人才,如美国海军的“青年研究员计划”,美国家科学基金会设立的“总统青年研究奖”,等。
为吸引世界各国优秀人才,美国长期执行有效的移民政策,实施灵活的专门为吸收外国人才的H-1B签证计划,并通过建立自由宽松的学术氛围、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等营造集聚世界优秀科技人才为之服务的良好环境。
(二)发达的风险投资体系,对科技创新起到重要支持和引导作用美国政府在法律和政策上大力支持风险投资体系的建立,这对支持和引导美国科技创新和发展起到了无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其战略性举措包括:制定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以吸引风险投资;设立科技咨询及服务机构,为投资者提供咨询及所需服务;制定吸引投资者的优惠条件和创造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改革税制制定优惠税法,对风险投资额免征或减征税;建立金融机构网,专门为技术风险大的高技术公司提供风险创业投资;出台一系列促进风险投资的法律,如收入法、小企业投资鼓励法、ERISA的“安全港”法规、经济恢复税法和税收改革法,等。
这些措施促进了美国风险投资业的高度发达,从而为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创造了条件。
在市场引导下,最富有创新的课题和项目最有可能得到风险投资的支持,也最有机会得以脱颖而出;并且,由于在技术孵化和企业创办、成长、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都能从市场环境中获得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得以不断涌现和发展壮大。
(三)依靠高效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为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提供保证1980年代以来,来自日本、西欧以及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的竞争,促使美国对国家创新体系和科技政策进行调整,更加重视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能力。
通过建立起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美国成为科技成果转化最成功的国家之一。
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为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创造了一个健康同时又鼓励竞争的环境。
如1980年出台《贝尔-多尔法案》,规定大学、非盈利机构和小企业对于在联邦政府经费资助下的发明享有所有权,并赋予政府的实验室以排他性转让其专利技术的权力,允许国家实验室将联邦政府拥有的专利许可租赁给企业和学校,提高了企业进行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1980年的《技术创新法》、作为该法补充的1986年《联邦技术转移法》及2000年通过的《技术转让商业化法》除采取确立专利费分享原则、建立奖励制度等激励方式外,还将进行技术转移活动规定为一种责任,督促联邦实验室所有科学家、工程师以及与联邦实验室合作研发的企业尽快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这些专门性法律,加强了联邦政府及有关研究机构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责任,消除了制约转化的障碍,加速了科技成果尤其是联邦资助的科技成果的转化。
出资设立并实施各项计划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这些计划主要有先进技术计划(ATP)、《制造业发展合作计划(MEP)》、《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STTR)》等。
其中,《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旨在以政府的资金推进民间科技创新,并推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发展;《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STTR)》是美国政府为促进大学和非盈利研究机构向小企业转移技术而制订的直接财政援助计划。
这类计划通过政府资助扶持中小企业,为其初创期提供融资渠道,解决了其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同时带动了民间资金的介入,推动了大规模科技成果转化的实现。
积极推动军用和民用领域技术的双向转移。
1991年美国组建了“国防技术转移办公室”,负责拟定国防技术转化和军民两用技术政策,并指导和监督“两用技术计划”的实施。
根据军民技术不断融合的趋势,美国国防部加强了与民间企业的研发合作,以一定的政府预算带动民间企业进行国防科技投入,扩大了供应商范围,以更加便捷地利用民用产品和技术;另外,在近年的国防科研计划中还推出一些保障措施,以加快国防科技成果转化,如实施先期概念技术论证计划(ACTD)、强调作战试验等,其中实施ACTD计划的目标是应用非传统的采办方法,快速将成熟技术融合进武器系统并迅速形成战斗力。
建立各类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化间发挥桥梁作用。
基于科技成果转化属于公益性事业的认识,美国政府直接资助建立了国家技术转让中心(NTTC)和联邦实验室技术转移联合体(FLC)。
另外,美国许多高校都成立了咨询公司、大学专利公司等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在高校与企业之间发挥着牵线搭桥的重要作用,斯坦福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OTL)就是其中典型之一。
OTL受理斯坦福大学师生的发明申请,对这些发明的商业前景进行评估,寻求并选定对发明感兴趣的公司,制定授权战略,参加授权谈判,并签订授权协议,跟踪协议履行,确保许可收入到位并进行分配。
OTL促进了斯坦福大学的技术向社会应用转化,使用技术许可获得的收入则支持了学校科研和教学事业的发展。
OTL模式实现了“多赢”效果,得以在全美普遍推行。
(四)建立优秀的共性技术研发和服务平台(NIST),对促进科技创新起到重要支撑作用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不仅是全球计量标准领域的领导者,而且在推进共性技术研发、支撑美国科技产业发展、提高美国产业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美国技术创新体系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在美国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中居于重要战略地位,其成功之处值得借鉴。
NIST 的公共服务机构性质有助于保证其权威性。
NIST由商务部直接管理,其研发和运行经费主要由联邦政府投入,列入国会预算。
就其机构性质而言,它不单纯是一个共性技术研发平台,还承担着政府的某些政府管理、组织职能,成为一个集管理、组织、研发于一身的公共服务机构。
它的政府背景和特殊属性,有利于保证其在标准领域和共性技术研发领域的权威,便于有效地推进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力量整合,实现国家发展意图。
研发目标高度聚焦,确保效益良好。
NIST密切关注美国国家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国家急需发展的具有挑战性的领域,确定具有基础性和前瞻性的关键共性技术开展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