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审查过程中答复审查意见的注意事项和方法
浅论专利审查意见答复的策略与技巧

浅论专利审查意见答复的策略与技巧专利审查意见答复是专利申请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专利申请能否成功获得授权。
对于专利申请人来说,如何制定合适的策略,并运用有效的技巧来进行审查意见的答复至关重要。
下面将就浅论一下专利审查意见答复的策略与技巧。
一、审查意见的分析面对审查意见,专利申请人要对意见内容进行充分的分析,了解审查员提出的问题,明确自己的专利申请所存在的问题,找出审查员对专利的理解和看法。
这是决定后续策略的基础,只有充分了解审查意见,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答复。
二、答复策略的制定根据审查意见的具体内容,制定合理的答复策略是非常关键的。
一般来说,可以采取以下几种策略:1. 客观分析,积极回应。
对于审查员提出的问题,专利申请人要客观分析,切忌情绪化回应。
要积极回应审查员的疑虑并提供足够的证据和解释以证明自己的观点和主张。
2. 寻找相关案例依据。
如果有相关的案例可以作为依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那么在答复中可以适当地引用这些案例,以增加答复的说服力。
3. 语言表达简练明了。
审查意见的答复应当言简意赅,内容明了,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术语和语言,以免增加审查员的阅读和理解难度。
4. 合理解释,避免争执。
在答复中,可以对审查员提出的问题进行合理的解释,但要避免和审查员在某些细节问题上发生争执,因为这很可能得不偿失。
5. 寻求专业帮助。
如果自己对审查意见的答复处理无从下手,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比如专利代理机构或者专利律师等。
三、技巧与方法除了上述的策略外,还有一些技巧和方法可以帮助专利申请人更好地进行审查意见的答复:1. 集思广益,多方意见。
在进行审查意见的答复之前,可以向多方咨询,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这样有利于发现自己没有考虑到的问题,并且也可以得到更多的答复技巧和方法。
2. 细心审查,避免疏漏。
在进行答复时,要仔细阅读审查意见中的每一个问题,确保没有遗漏审查员的任何疑问,并对这些问题进行逐一回应。
3. 立足事实,说服力强。
专利审查答复意见套路及注意事项

专利审查答复意见注意事项专利审查答复意见的注意事项如下:第一部分:介绍审查意见的观点。
要了解审查员要以什么观点来把你的申请文件给驳回?然后我们再以此为模板基础。
进行适当的修改,这个第一部分就完了,第一部分在整个审查意见答复过程中,先定一个方向,审查员说创造性,后面就要开始聊:我们怎么有创造性?审查员说没新颖性,那后面我们就聊怎么有新颖性?第二部分:权利要求修改部分。
实际上,我们的审查意见答复来看,现阶段来看基本上一通也要修改权要。
所以说第二部分,审查员提出了问题之后,那我们就要修改权要。
然后第三部分以修改后的权要为基础进行阐述,所以说权要修改部分,是一个承上启下,是一个聚焦重点的过程。
第三部分:最重要的阐述部分(意见陈述)。
这个地方是主体,它阐述到位不到位也就决定了你案子能不能授权了。
前面两个部分实际上都是铺垫,一个是聚焦法条聚焦理由。
第二个是确定你要阐述的对象,修改后的权要。
当然下划线部分就是你的第三部分。
意见陈述中的重点,你得有聚焦。
第四部分:结尾。
这一部分基本已经结束了,可以参考以下回复模板:①我们说独权有创造性,所以从权也就有;②要最后一段要写上一个“此致敬礼、谢谢”;③要留上自己电话,手机号让审查员能够联系到你。
④要有修改替换页、对照页的页数,如果没有修改的时候就不必呈现。
专利审查答复意见——注意事项:注意1:手段、问题、效果,要者结合阐述。
注意2:先阐述理论,后结合案情具体阐述再总结的模式。
让你有事实、有依据,比较好的产生方式是总分总,总是理论;分是具体的技术点的阐述;然后有总结。
这样去答复就能形成我们比较完善的答审格式。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技巧作为申请人,正确回复和处理专利审查意见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直接关系到专利申请的成功与否,还会影响到专利的保护范围和效力。
以下是一些专利审查意见答复的技巧:1.仔细分析审查意见在收到专利审查意见后,首先要认真阅读和分析审查意见的内容。
理解审查意见是什么,以及对哪些具体内容提出了问题。
只有对审查意见有一个清晰的了解,才能准确地回复和解决相关问题。
2.准备详尽的答复材料根据审查意见的内容,准备详尽的答复材料。
答复材料可以包括详细的技术解释、实验数据、专利文献引用等。
答复材料要充分证明发明的技术特点和创新点,确保专利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清晰简明的语言表达在回复专利审查意见时,使用清晰简明的语言表达是很重要的。
避免使用专业术语或模糊不清的表达方式,让专利审查员能够清楚地理解回复的内容。
简单明了的语言可以更好地传达自己的观点和解决方案。
4.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数据支持在回复专利审查意见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数据支持。
例如,可以提供实验数据、图表、图片、技术报告等。
这些证据和数据可以帮助审查员更好地评估发明的可行性和创新性,并增加专利申请的成功概率。
5.避免争议和冲突在回复专利审查意见时,要避免与专利审查员产生争议和冲突。
尽量保持客观和冷静的态度,以事实为依据进行回复。
如果对审查意见存在不同意见,可以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理由,但需要注意方式和措辞,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6.积极沟通和合作在回复专利审查意见的过程中,与专利审查员保持积极的沟通和合作是很重要的。
及时回复问题、提供需要的材料,并根据专利审查员的指导进行修改和完善。
通过积极的合作,可以更好地解决问题,并促进专利申请的顺利通过。
总之,回复专利审查意见需要认真分析、准备详尽的答复材料、清晰简明地表达、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数据支持、避免争议和冲突,以及积极沟通和合作。
以上技巧可以帮助申请人更好地回复专利审查意见,并提高专利申请的成功率。
论专利申请中审查意见的答复方法

论专利申请中审查意见的答复方法专利申请是一项复杂的过程,申请人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才能获得专利权。
在专利申请中,审查意见是常见的,申请人需要对审查意见进行答复。
下面将介绍一些关于专利申请中审查意见的答复方法。
一、仔细阅读审查意见在收到审查意见后,申请人首先需要认真阅读审查意见,了解审查员对专利申请所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审查意见涉及到专利权的合法性,技术实质性,领域范围的划定等方面的问题。
理解审查意见对于后续的答复非常重要。
二、查找相关资料针对审查意见中的问题,申请人需要及时查找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文件,以便对审查意见进行合理的解释和答复。
审查员提出的问题往往涉及到专业知识和技术细节,因此需要充分准备资料来支撑答复。
三、沟通与交流在进行审查意见的答复前,申请人可以与审查员或相关专业人士进行沟通和交流,以进一步了解审查意见的细节和要点。
通过沟通和交流,申请人可以更清晰地了解审查员对专利申请的关注点和疑问,有助于更好地答复审查意见。
四、理性分析审查意见在进行答复前,申请人需要对审查意见进行理性分析,针对审查员提出的问题,分析其合理性和科学性,了解其所指出的问题是否确实存在,以及如何进行合理的答复。
理性分析有助于申请人更好地应对审查意见。
五、合理答复审查意见在答复审查意见时,申请人需要结合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文件,以及对审查员的理性分析,进行合理的答复。
答复应该清晰明了,确切表达所采取的措施和解释,以回应审查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确保答复的合理性和可信度。
六、适时调整申请内容在答复审查意见时,如果发现审查员对专利申请中的某些内容提出了合理的质疑或指出了不足之处,申请人应该适时调整申请内容,进行合理修改和完善,以满足审查员的要求和要求。
七、及时跟进审查结果在答复审查意见后,申请人需要及时跟进审查结果,了解审查员对答复意见的反馈,以及是否需要进一步的沟通和交流。
及时跟进审查结果有助于更快地获得专利审查的进展和结论。
申请人在面对审查意见时,需要认真对待,进行充分的准备和合理的答复。
专利审查过程中答复审查意见的注意事项和方法

答复审查意见审查意见答复技巧1、认真阅读审查意见内容,仔细分析对比文件代理人在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时,首先应针对审查意见认真阅读,尤其应仔细分析审查员所阐述的对比文件与本申请区别特征点及对创造性的判断理由,这是审查员对本申请案做出倾向性结论的依据。
此时应认真分析审查员所指出的问题是否正确,同时应从专业上仔细分析本申请区别特征较之于对比文件所产生的技术效果,然后根据这种效果结合审查指南对创造性的要求判断审查员意见是否准确,为下一步答辩打下基础。
涉及创造性的答辩最好先与发明人沟通。
虽然创造性判断在审查指南上有一定的规定,但涉及区别特征和技术效果的问题仍然是属于技术上的问题,针对创造性的答辩应围绕区别特征展开,这就需要透彻地了解本申请技术方案的技术领域、背景技术、技术方案及技术效果。
发明人是从事该领域的专业人员,亲身参与了该申请的研发,对本现有技术及申请技术方案较代理人和审查员必然有更为深刻的了解,能够准确地判断和挖掘出本申请与对比文件之间的区别,并能根据其对所属技术领域及现有技术的了解阐述这种区别所导致的技术方案、技术效果的差异,可通过这种差异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带来的技术效果进行分析和阐述,以充分说明该技术方案对于审查员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的非显而易见性,而这些内容是答辩时最有说服力的依据。
2、结合审查指南进行针对性答辩,做到有理有据创造性的判断是一个非常难以掌握的标准,审查员在判断其技术方案对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是显而易见的,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有说服力的意见陈述能够促使审查员正确理解发明的实质,客观公正地作出评判。
答辩过程中,应当使审查员能够清楚地看到本申请与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差别,而这种差别蕴含着不同于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从而带来了不同的技术效果,且这种改进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并不是显而易见的,符合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要求。
在对审查员的观点提出反驳时应当具有说服力,应就审查员所提出的意见结合审查指南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答辩,答辩时说理清楚,论据充分,必要时可印证对比文件和本申请内容及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详尽阐述其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的非显而易见性,使审查员清楚地了解本申请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之间实质性的差异,因此这样的意见陈述将可能使申请朝着有利于授权的方向发展。
专利审查意见的答复与技巧_自我管理与提升_求职职场_实用文档

专利审查意见的答复与技巧_自我管理与提升_求职职场_实用文档1.细心阅读审查意见:首先要仔细阅读审查意见,理解所提出的问题和要求。
审查意见通常对专利申请中的技术问题、法律问题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和讨论,通过深入理解可以更好地回复。
2.分析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根据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供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可以包括修改专利申请文件、提供额外的实验证明或者引用相关的先前技术等。
在回复中要详细说明解决方案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语言清晰简明:在回复审查意见时,要注意使用清晰简明的语言。
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技术术语和文法,以免审查员理解困难。
回复应该逻辑清晰,表达准确,以确保审查员能够理解回复的内容。
4.解释权威文件和相关先前技术:在回复中,如果有权威文件(如专利法律、行业标准等)或者相关的先前技术,可以引用这些文件和技术,以证明专利申请的独创性和创新性。
同时,要对这些文件和技术进行清晰的解释,以便审查员理解和接受这些证据。
5.积极合作态度:在回复中要表现出积极合作的态度。
尽量以合作的方式回复,解释问题和提供解决方案。
如果有任何不明确的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事项,可以主动与审查员进行沟通,以便尽快解决问题。
在回复审查意见的过程中,需要注重自我管理和提升,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1.学习专业知识:不断学习和积累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掌握相关的技术、法律和审查规则,以更好地理解和回复审查意见。
2.提升沟通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是回复审查意见的关键。
可以通过参加培训课程、参与专利讨论会等方式,提升自己的沟通能力和辩证能力,更好地与审查员进行沟通和交流。
3.深入研究相关案例:研究和分析相关案例,了解审查意见的常见问题和回复方法。
通过研究案例,可以提前准备回复文档,并辅助自己更好地回复审查意见。
4.对比先前技术和相关专利:了解相关的先前技术和相关专利,比较自己的专利申请和相关技术的差异和优势。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在答复审查意见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仔细阅读审查意见首先要仔细阅读审查意见,确保理解审查员的关注点及提出的问题。
在回复意见时要围绕审查意见中的问题进行说明。
2.一定要重视审查意见针对审查意见提出的问题、建议及意见,应充分重视并积极回应。
在回复时要清晰明了地说明目前的技术水平及专利申请的发明点所在。
3.提供详细、有力的证据回复中最好是能够提供详尽、有力的例证和证据,证明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给审查员留下深刻印象。
4.强调发明的差异点发明的差异点是专利申请的核心,需要在回复中重点突出说明。
特别要对现有技术的缺陷进行分析,并进一步说明发明解决了什么问题,并且比现有技术更具有优势。
5.避免在回复中引用海量的文献在回复中不要过多地引用文献,过多的文献会给审查员带来回复杂乱的感觉,反而不利于审查员的审核,简洁明了地阐述您的观点和理由更有说服力。
6.回复要注意逻辑和线索明晰回复时需要注意结构和逻辑,行文是否流畅、有力。
能够把握线索,条理分明的回复能更容易地让审查员感受到您的思路和主张。
7.注意回复的语言和文字回复文本的语言和文字应尽量精炼、准确,避免使用难懂、模棱两可的词语和措辞,应该用一种清晰、简洁、明了的语言与审查员沟通。
8.尊重审查员意见回复意见时要尊重审查员的意见,如果自己的观点与审查员的意见相违背,应该注重论证。
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可以申请复审或提出行政复议,但这些都需要认真权衡利弊以及可能付出的代价。
在回复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时,需要全面、深入地解释发明的技术优势、提供实例、保持逻辑严谨和语言精炼,力求在引导审查员理解专利申请背后的技术思路的同时,更好地捍卫自己的专利权。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创新成为各行各业的主题之一。
而发明专利就是保护创新成果的重要手段之一,能够为创新者提供一定的权益保护。
在申请发明专利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审查意见,需要进行答复。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关于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一、审查意见的类型在申请发明专利的过程中,申请人可能会收到专利局的审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形式审查意见:主要针对申请文件的格式和内容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审查,如文件完整性、书写规范性等。
2.实质审查意见:主要针对申请发明专利的技术方案的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检查申请内容与现有技术的差异性。
3.撤回审查意见:专利局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撤回部分或全部权利要求,或者提供补充材料或解释说明。
针对不同类型的审查意见,申请人需要采取相应的答复策略。
二、审查意见答复的技巧1.认真阅读审查意见申请人需要认真阅读专利局发来的审查意见,了解专利局对申请发明专利的审查结果。
在阅读的过程中,需要仔细理解审查意见的内容,及时发现问题,为下一步的答复做好准备。
2.分析审查意见在阅读审查意见后,申请人需要对审查意见进行分析。
主要包括:对审查意见中提到的问题进行梳理、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理清问题的逻辑关系等。
只有通过充分的分析,才能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案。
3.寻找解决方案在分析审查意见的基础上,申请人需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
这包括找出问题的解决途径,确定相应的技术论据或合理的解释说明,以及找到相关的法律依据等。
只有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案,才能有效地进行答复。
4.撰写审查意见答复意见在寻找解决方案后,申请人需要撰写审查意见答复意见书。
在撰写的过程中,需要清晰准确地阐述问题的解决方案,提供充分的技术论据和相关解释说明,以及合理的法律依据。
在撰写过程中,需要尽量回答专利局提出的问题,消除审查人员的疑虑,提高答复的成功率。
5.及时提交答复最后一步就是及时提交答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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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审查意见欧阳学文审查意见答复技巧1、认真阅读审查意见内容,仔细分析对比文件代理人在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时,首先应针对审查意见认真阅读,尤其应仔细分析审查员所阐述的对比文件与本申请区别特征点及对创造性的判断理由,这是审查员对本申请案做出倾向性结论的依据。
此时应认真分析审查员所指出的问题是否正确,同时应从专业上仔细分析本申请区别特征较之于对比文件所产生的技术效果,然后根据这种效果结合审查指南对创造性的要求判断审查员意见是否准确,为下一步答辩打下基础。
涉及创造性的答辩最好先与发明人沟通。
虽然创造性判断在审查指南上有一定的规定,但涉及区别特征和技术效果的问题仍然是属于技术上的问题,针对创造性的答辩应围绕区别特征展开,这就需要透彻地了解本申请技术方案的技术领域、背景技术、技术方案及技术效果。
发明人是从事该领域的专业人员,亲身参与了该申请的研发,对本现有技术及申请技术方案较代理人和审查员必然有更为深刻的了解,能够准确地判断和挖掘出本申请与对比文件之间的区别,并能根据其对所属技术领域及现有技术的了解阐述这种区别所导致的技术方案、技术效果的差异,可通过这种差异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带来的技术效果进行分析和阐述,以充分说明该技术方案对于审查员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的非显而易见性,而这些内容是答辩时最有说服力的依据。
2、结合审查指南进行针对性答辩,做到有理有据创造性的判断是一个非常难以掌握的标准,审查员在判断其技术方案对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是显而易见的,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有说服力的意见陈述能够促使审查员正确理解发明的实质,客观公正地作出评判。
答辩过程中,应当使审查员能够清楚地看到本申请与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差别,而这种差别蕴含着不同于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从而带来了不同的技术效果,且这种改进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并不是显而易见的,符合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要求。
在对审查员的观点提出反驳时应当具有说服力,应就审查员所提出的意见结合审查指南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答辩,答辩时说理清楚,论据充分,必要时可印证对比文件和本申请内容及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详尽阐述其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的非显而易见性,使审查员清楚地了解本申请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之间实质性的差异,因此这样的意见陈述将可能使申请朝着有利于授权的方向发展。
如果只有论点,而缺乏充分依据支持的意见陈述是很难有说服力的。
针对审查员提出的创造性缺乏的审查意见,在意见陈述书中对其发明与对比文件的区别分别从区别特征、技术方案、技术效果等方面充分论述本发明与对比文件的差别,并论述本发明具有非显而易见性的充分理由,答辩有理有据。
实质审查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审查员以一篇或几篇对比文件,将专利申请的一些技术特征作等同对比,而剩余的不同技术特征,就以“公知常识”或“显而易见”等为由,否认掉该专利申请的创造性。
碰到这种情况有时是比较棘手的,因为审查意见一般不提供教科书、手册等证据支持。
若申请人不服,又苦于不能穷尽举例说明不是“公知常识”等等,如何答复是好,我之愚见:1、具体分析,认真对比上述的审查意见有一些无疑是对的,但不排除的情况有:审查时间很紧,审查员大致给出基本否认的意见,而让申请人去详细说明解释,再审时就清楚明白了。
本人曾碰到过这类实例,一审意见全盘否定,答一通后又全部授权。
外国的审查意见也有类似情况。
另一情况:当今知识爆炸、分门别类越来越细,审查员可能不够了解本领域的具体情况,给出了似是而非或抽象和空泛的评审意见,若发现情况不对,就要认真对比,为申请人争取最大利益。
2、抓住技术方案中的实质不同点分析,阐明不同点带来的意料不到的技术效果(1)对于似是而非的评审意见,由于代理人的知识面和经验是有限的,很多情况下初看似乎相同,难以分辨其中实质的不同。
那么就应该与发明人积极配合,使其了解相关规则,树立信心,启发鼓励发明人提供一些技术信息上的支持,如此,代理人便可以利用熟悉法规和答辩技巧的优势,大做文章了。
(2)透过技术表面上的相似之处,重点分析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实质上的不同点,这是争取专利申请授权的关键所在。
(3)为明显有别于现有技术,必要时应该作出适当的修改,以便获得合理的保护范围。
(4)在说明书中,应该尽可能披露技术信息,以便作为实质性支持以及答复审通和修改权利要求书的基础。
(5)要“步步为营、据理力争”。
当初撰写权利要求书时是“步步为营”,而到实质审查时,对于每一条权项都要据理力争。
3、面对“显而易见”或“公知常识”的审查意见,技巧性的应对(1)面对“显而易见”或“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的审查意见,一般可以通过分析该项目的背景技术、提案的基础、实际投入的人力资源和物力,以及研发过程的有关记录等材料来回答。
(2)面对“公知常识”的审查意见,除了通过上述方法分析之外,还可以与发明人配合尽可能主动介绍本领域常用的一些技术手段——主动举证。
若审查员不同意你所述的意见,那么他就完全应该对其提出的论点举证,申请人也可以请求审查员举证。
这样可化被动为主动,为后期的答辩留有余地。
因为,对待以“公知常识”为由抗辩是否要举证、如何举证,虽然法规有所说明,但是具体实践中,业内不同阶层理解不一样。
专利局的很多审查意见是不举证的,而专利复审委的审查员和法官却认为必须举证。
对待审查意见中“显而易见,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得出”或“有限的实验可得出”、“本领域常用的技术手段”的内容,代理人必须与发明加强沟通合作,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阐述鲜明的观点,可以争取应有的权益。
答复审查意见技巧范文三专利审查意见答复技巧在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过程中,专利局通常会以通知书的形式将审查意见和倾向性结论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需要针对审查意见进行答复,而答复审查意见通常需要发明人、专利管理工作者和专利代理人的密切配合,因此企业相关人员了解审查意见答复的知识,对争取专利申请获得授权会很有帮助。
通常,审查意见通知书中会明确指出申请文件存在何种缺陷,如果我们想要作出有针对性的答复来消除各种缺陷,则需要掌握一些技巧。
下面就对一些常见缺陷的答复技巧来进行一一阐述。
一、公开不充分如果审查员认为专利申请文件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关于“清楚”“完整”“能够实现”的规定,即说明书公开不充分,通常会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首先指出这一缺陷。
导致审查员认为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的原因可能有多种,有可能是因为说明书确实存在没有全面完整地描述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不可克服的实质性缺陷造成的,也有可能是因为其他一些可以克服的缺陷造成的。
例如:说明书存在打字错误、翻译错误;说明书的某些语句不通顺,不易理解;说明书使用的术语不规范;审查员对发明的背景技术掌握不够,认为说明书缺少对本发明的描述;审查员没有准确理解发明内容等。
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给出的具体理由,分析清楚造成审查员得出这种结论的原因所在,并针对不同情况成熟意见或者修改文件。
此时,申请人需要特别注意理解与掌握《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如果经分析认为,审查员认定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的原因是语句不通顺、文字或语句存在歧义、上下文描述不一致或者相矛盾或翻译错误等造成的,则可以通过修改说明书以克服此类缺陷。
申请人修改时应该充分说明修改的依据,指出修改的内容可以从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记载直接导出,否则将导致产生修改超范围的缺陷。
如果经分析认为,审查员认定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的原因是在于审查员对发明的背景技术掌握不够,从而其认为说明书未对某技术内容作出清楚的描述,则应当在意见陈述书中详细说明所述技术内容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此时最好提供相关的现有技术文献,例如相关领域的教科书、词典等作为辅证。
如果经分析认为,审查员认定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的原因是在于其没能准确理解发明内容,则应该在意见陈述书中向审查员作出澄清性说明,必要时对申请文件作澄清性修改,并说明这样的修改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二、属于非授权主题如果审查员认为专利申请的主题属于专利法明确排除的不能授予专利权的主题,会指出该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5条或者第25条的相关规定。
如果审查员的具体理由是,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或者属于疾病的诊断或治疗方法,则申请人需要认真研究《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第4.2节或者第4.3节的规定,并考虑是否有可能将权利要求改写为装置或用途的权利要求,或者陈述权利要求限定的发明实质内容是一种产品,而不是方法。
在某些情况下,发明的主题并不属于或者主要不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等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客体,只是由于描述方式或者权利要求所涵盖的范围包括了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客体,使得权利要求限定的内容不符合专利法和《专利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修改权利要求的描述方式,或者删除有关不授予专利权客体的内容,往往能够克服这种缺陷。
如果权利要求涉及数学公式、计算机程序等特殊问题,则申请人应当仔细研究《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的规定,根据具体情况修改权利要求,或者陈述意见表明权利要求符合专利法的规定。
三、不具备单一性如果审查员认为权利要求书中的两个或多个技术方案不属于一个总的构思,会指出该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不具有单一性,不符合《专利法》第31条的规定。
审查员通常会建议申请人将不具备单一性的部分技术方案删除并分案。
有关单一性的详细规定,申请人可以参阅《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六章的内容。
如果审查员指出该权利要求存在单一性问题,要求申请人分案,则申请人一定要针对审查员提出的特定问题,研究《专利审查指南》的相关举例,可能的情况下与审查员会晤或者电话讨论,就该问题充分陈述意见。
若权利要求书中的两个或多个技术方案确实不具有单一性时,应当将不符合单一性要求的技术方案从权利要求书中删除。
申请人可以对该删除的发明提交分案申请。
四、缺少必要的技术特征如果审查员认为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方案不能解决说明书中指出的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达到预期的技术效果,则会作出权利要求缺少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相关规定的审查意见。
在确定权利要求是否缺少必要技术特征时,应当分析该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的集合是否能够解决说明书中所指出的技术问题并达到预期的技术效果,特别要分析权利要求是否记载了对现有技术作出创造性贡献的区别技术特征。
如果独立权利要求缺少某个或某些技术特征就不能解决说明书中指出的最主要的技术问题,则应当修改独立权利要求,以克服上述缺陷。
如果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了对现有技术作出创造性贡献的技术特征,审查员指出的未写入的技术特征只是为了解决说明书中提及的次要技术问题,则可以不修改权利要求,而修改说明书发明内容部分中有关技术问题的相关描述,使其与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