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球现金管理服务协议
农行现金管理服务协议

农行现金管理服务协议一、协议背景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的现金管理需求,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特制定本《农行现金管理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二、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农行与客户之间的权益和责任,规范双方在现金管理服务方面的行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协议内容1. 服务内容农行将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以下现金管理服务:- 现金存取:客户可通过柜台、自助终端机等渠道进行现金存取业务。
- 现金清分:农行将提供现金清分服务,确保存取现金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现金配送:农行将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现金配送服务,确保现金的安全和及时性。
- 现金预约:客户可通过农行的线上平台进行现金预约,提前安排现金的存取事宜。
- 现金管理咨询:农行将提供现金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客户制定合理的现金管理策略。
2. 服务费用根据农行的收费标准,客户在使用现金管理服务时需要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具体的服务费用标准将在双方签订协议时确定,并以协议约定为准。
3. 服务期限本协议的服务期限为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至协议约定的终止日期。
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延长或终止服务期限。
4. 服务责任农行将按照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现金管理服务。
农行承诺保障现金的安全和及时性,并确保现金管理服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服务风险客户在使用现金管理服务时,应自行承担以下风险:- 现金丢失或损毁的风险;- 现金配送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现金清分过程中的误差风险;- 网络或系统故障导致的服务中断风险。
6. 信息保密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应予以严格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相关信息。
7. 协议变更和解除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8. 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国银行跨行现金管理

跨行现金管理(企业部分)服务名称跨行现金管理(企业部分)服务简述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为企业客户提供跨行实时汇划、境内他行账户查询、他行扣款签约、他行查询签约等服务。
服务功能1.跨行实时汇划:您可通过中行网银发起跨行转账汇划,并及时获知收款行处理结果;2.境内他行账户查询:您在其他银行网银完成中国银行相关账户的协议查询签约后,即可通过中行网银,查询他行账户的余额和交易信息;3.他行扣款签约:您通过中行网银进行他行扣款签约,约定他行账户作为跨行汇划的发起账户,中行账户作为跨行汇划的付款账户。
签约完成后,客户可凭签约关系通过他行网银向中行签约账户下达对外支付指令,进行对外支付,无需我行验证客户身份;4.他行查询签约:您通过中行网银进行他行查询签约,约定他行账户作为跨行查询的发起账户,中行账户作为跨行账户的被查询账户。
签约完成后,客户可凭签约关系通过他行网银查询中行账户余额及交易信息,无需中行验证客户身份。
服务特色1.到账速度快:中行跨行实时汇划功能到账速度更快,正常情况下,到账时间一般为1分钟左右(具体到账时间根据收款行处理时间而定);2.转账收费低:中行跨行实时汇划的收费标准与目前网银跨行汇款收费保持一致,不增加额外的费用;3.查询更方便:您只需携带动态口令牌,便可随时随地登录网银,查询中行及他行账户情况。
适用对象在国内两家以上银行开通网银的企业客户。
开办条件在中国银行境内分支机构开立结算账户的企业客户。
服务时间提供5*24小时服务。
温馨提示想了解更多关于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的情况,欢迎随时与当地中国银行联络,也可拨打中国银行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66进行咨询。
中国银行现金管理介绍【赛迪网讯】第十九届中国国际金融展于2011年9月1日在北京展览馆盛大开幕!紧扣“创新融合,稳健提升”为主题的金融展汇聚国内外厂商200多家,占地面积达2万多平方米。
中国国际金融展(以下简称“金融展”,包括中国国际金融(银行)技术暨设备展和中国国际金融服务展两大部分)是经国家科技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国内唯一的国际性金融展览,是亚太地区影响力最大、规模最大的金融展会。
现金管理服务协议

现金管理服务协议中国工商银行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努力为客户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特提请客户充分了解工商银行提供的相关金融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自主决定是否选择相关金融服务。
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推动甲、乙双方业务发展,进一步密切银企合作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现金管理服务事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内容一、甲方同意组织其下属分支机构,为乙方提供以下现金管理服务项目(勾选具体服务内容):□账户管理服务、□企业网上银行、□财智账户(智富通)卡、□对账单服务□收款管家服务、□工银信使、□信息服务、□账户监管服务□代发工资、□财务POS、□对公客户印鉴服务□综合理财服务□日间透支、□集团账户、□资金池服务、□收支控制□票据池□其他现金管理服务二、甲方授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为本现金管理业务的承办行,甲方辖属各对公营业网点为协办行,甲方组织承办行、协办行共同为乙方提供现金管理服务,现金管理服务的日常事务由承办行负责与乙方联系处理。
三、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现金管理服务合作的框架协议,在双方就本协议合作内容共同组织实施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步、分项实施,并可就单项合作的内容签订具体的专项协议。
本协议内容与专项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专项协议约定的为准。
第二条账户管理一、乙方在甲方承办行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户名:;账号:),用于乙方日常结算。
二、乙方及其下属单位应按人民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向甲方提供所需证件材料,并按正常手续预留印鉴,甲方应提供优质高效的开户服务。
第三条收付款服务一、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信息服务,服务内容可包含个性化对账单、账户信息查询、账户信息报告、综合财务报告等。
二、个性化对账单服务是指甲方除向乙方提供基本的账务信息(包括“交易日期”、“交易时间”、“凭证种类”、“凭证号”、“业务代码”、“对方账号”、“对方户名”、“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等)外还提供附言、业务流水号等交易明细信息、乙方可通过定制不同类型的个性化对账单获取更多的账户信息和资金流信息。
2014最新-中国银行中型企业产品手册

中型企业通用产品目录公司业务产品一、负债业务类单位活期存款 (9)单位定期存款 (11)单位通知存款 (13)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 (15)人民币单位协议存款 (17)人民币单位存本取息定期存款 (12)二、资产业务类流动资金贷款 (22)固定资产贷款 (24)授信额度 (28)外汇贷款 (31)项目融资 (33)出口买方信贷 (42)出口卖方信贷 (45)法人账户透支 (47)并购贷款 (29)票货通 (29)权益支持贷款 (56)应收款转让 (58)汽车产业链综合金融服务 (60)三、中间业务类实质性贷款承诺函 (64)营销性贷款承诺函 (66)委托贷款 (70)中银全球现金管理 (73)公司业务产品一、负债业务类单位活期存款产品定义单位活期存款是指单位客户不约定存期,随时可以支取,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的一种存款。
人民币单位活期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外币活期存款账户分为经常项目账户和资本项目账户。
单位活期存款包括人民币单位活期存款和外币单位活期存款两种。
产品功能与特色1、开办货币种类最多、最齐全。
2、可获取支付、结算便利、流动性好,3、可获得利息收益适用客户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金融机构、机关、部队、非法人企业组织、外国驻华机构、国内常驻机构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均可开立人民币单位活期存款帐户;满足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境内机构、驻华机构可开立外币活期存款账户。
限定性规定严格按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及计结息规则计息,不得高息揽存。
单位定期存款产品定义单位定期存款指单位客户存入人民币(外币)存款时与银行约定存期,在存款到期支取时,商业银行按存入日约定的利率计付利息的一种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包括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和外币单位定期存款两种。
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产品功能:1、存期分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5年6个档次。
存款按存入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布的同档次存款利率计息。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国银行全球门户网站

11,146,985 2,578,152 264,729
13,989,866
112,509 27,286 5,236
145,031 163,391
2.04% 10,454,212 2.13% 2,449,626 3.99% 240,234 2.09% 13,144,072
2.18%
104,043 28,920 4,555
1 平均余额是根据集团管理账目计算的每日平均余额,未经审阅。 2 规模变化因素对利息收支的影响是根据报告期内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平均余额的变化计算的,利率变化因素对利息收支
的影响是根据报告期内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平均利率的变化计算的,因规模因素和利率因素共同作用产生的影响归结为 利率因素变动。
4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
集团利润表主要项目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利息净收入 非利息收入
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支出
其中:业务及管理费 资产减值损失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15 年 1-6 月 163,391 76,170 50,044 239,561
(115,574) (59,533) (28,576) 123,987 124,482 (29,496) 94,986 90,746
期末持股数量 188,461,533,607
81,783,905,355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
售条件股
股东性质
的股份数量
份数量
64.02%
-无
国家
27.78%
- 未知
境外法人
普通股股 份种类 A股 H股
556,862,300
资金业务题库-对私部分

资金业务题库-对私业务部分(2010年11月修改共119题)目录一、代客境外理财部分(共31题)二、日积月累部分(共20题)三、债市通(共10题)四、中银精选基金(共5题)五、中银汇市通(共5题)六、周末理财(共2题)七、理财其它产品(共6题)八、外汇宝(共8题)九、双向宝(共30题)十、期权宝、两得宝(共2题)一、代客境外理财部分1、投资人首次申购我行代客境外理财产品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元,单笔赎回不得少于份。
(A)1000,5000 (B)1000,1000 (C)5000,5000 (D)5000,1000(B)2、投资者购买中行Q(D)II系列产品时,与中国银行之间形成的是关系。
(A)交易关系 (B)委托代理关系 (C)债权债务关系 (D)托管与被托管关系(B)3、中国银行推出的系列代客境外理财产品,在产品名称中括号内的R表示。
(A)该产品以外币发售募集转为人民币投资(B)该产品以人民币发售募集转为外币投资(C)投资于境外金融产品 (D)投资于国内的人民币市场(B)4、在中银稳健增长(R)中,对于客户来说中国银行的角色是。
(A)投资人 (B)管理人 (C)托管人 (D)监督人(B)5、中银稳健增长(R)产品所投资的债券产品的评级必须在。
(A)A以上 (B)AA以上 (C)AAA以上 (D)A-以上(D)6、我行代客境外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债券最长期限为。
(A)十年左右 (B)二十年左右 (C)三十年左右 (D)五年左右(A)7、我行在代客境外理财产品中我行采取规避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的风险。
(A)即期外汇买卖 (B)远期结售汇及调期交易(C)远期外汇买卖 (D)利率调期(B)8、我行代客境外理财产品每日公布的产品份额净值是前收市后计算的产品份额净值(A)前一个工作日 (B)前两个工作日 (C)前三个工作日 (D)前五个工作日(B)9、对于投资金额小于100万人民币的中银稳健增长(R)的投资者,若在募集期内认购该产品的认购费率为、在产品存续期内申购该产品的申购费率为、若持有不超过1年赎回时须缴纳的赎回费率为。
epo%thro中国银行详细介绍

、.~①我们‖打〈败〉了敌人。
②我们‖〔把敌人〕打〈败〉了。
中行简介中国银行,全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
业务范围涵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领域,旗下有中银香港、中银国际、中银保险等控股金融机构,在全球范围内为个人和公司客户提供全面和优质的金融服务。
按核心资本计算,2005年中国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家大银行”排名中列第十八位。
中国银行主营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个人金融、资金业务和金融机构等业务。
公司业务以信贷产品为基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创新的金融服务和融资、财务解决方案。
个人金融业务主要针对个人客户的金融需求,提供包括储蓄存款、消费信贷和银行卡在内的服务。
资金业务包括本外币保值、资金管理、债务保值、境内外融资等资金运营和管理服务。
而金融机构业务则是为全球其他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提供诸如资金清算、同业拆借和托管等全面服务。
作为中国金融行业的百年品牌,中国银行在注重稳健经营的同时积极进取,不断创新,创造了国内银行业的许多第一,在国际结算、外汇资金和贸易融资等领域得到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赞誉。
中国银行有近百年辉煌而悠久的历史,在中国金融史上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
中国银行于1912年由孙中山先生批准成立,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37年间,中国银行先后是当时的国家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外贸专业银行。
中国银行以诚信为本,以振兴民族金融业为己任,在艰难和战乱的环境中拓展市场,稳健经营,锐意改革,表现出了顽强的创业精神,银行业务和经营业绩长期处于同业领先地位,并将分支机构一直拓展到海外,在中国近现代银行史上留下了光辉的篇章。
1949年,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1994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中国银行成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与其它三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一道成为国家金融业的支柱。
中国银行于2003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试点银行之一。
中行现金管理

中行现金管理概述中行(中国银行)是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成立于1912年,总行位于北京。
作为一家全国性的银行,中行提供了各种金融服务,其中包括现金管理服务。
现金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合理的策略和方法来管理现金流量,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现金的利用效率和降低现金的使用成本。
中行提供的现金管理服务旨在帮助客户有效管理其现金流。
中行现金管理产品中行提供了多种现金管理产品,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以下是其中一些主要产品:1. 现金池管理现金池管理是一种集中化的资金管理方法,通过将企业的多个账户汇集到一个账户中,从而实现对企业整体现金流的集中管理和控制。
中行的现金池管理产品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账户管理工具,帮助企业实现资金集中、调拨和监控。
2. 现金清算现金清算是指通过银行进行的现金结算和清算服务。
中行为客户提供了快速、安全的现金清算服务,包括面对面清算、跨行清算和境外清算等。
通过中行的现金清算服务,客户可以实现便捷的支付和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 现金预测和优化中行的现金管理产品还包括现金预测和优化服务。
通过对企业的历史数据和市场情况进行分析,中行可以为客户提供准确的现金预测,并提供相应的优化建议。
这有助于企业科学安排资金使用,提高现金利用效率。
4. 现金收付监控中行的现金收付监控服务旨在帮助客户对现金流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通过中行的在线系统,客户可以随时查询和跟踪其现金收付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这有助于客户避免现金流断层和风险。
中行现金管理的优势中行作为一家综合性银行,提供的现金管理服务具有以下优势:1. 全面的产品线中行拥有全面的现金管理产品线,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无论是小型企业还是大型跨国公司,中行都能够提供合适的现金管理解决方案。
2. 先进的技术支持中行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来支持现金管理服务。
客户可以通过中行的在线系统轻松地进行现金管理操作,实现资金集中、调拨和监控。
同时,中行还提供强大的后台支持,确保服务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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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球现金管理服务协议(2019年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为推动甲、乙双方业务发展,进一步密切银企合作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现金管理服务事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释义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甲方下属(成员)单位:纳入本现金管理服务体系的甲方分支机构、子公司及其他下属成员单位等。
如甲方为财务公司,则指甲方所属 / 集团及其下属分支机构与子公司。
如现金管理业务系由甲方与无集团关系的主体叙作,则该主体视作本合同中的甲方下属(成员)单位。
协办行:参与现金管理服务的甲方下属(成员)单位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海外机构的开户行(主办行除外)。
现金池:甲方及下属(成员)单位各账户构成账户组关系,实现资金归集、收付款管理、额度管理、内部计价、信息加工等服务的产品。
主账户:现金池中上级账户。
牵头账户:平等现金池中各成员单位在以平等的身份组成现金池,其中指定一家成员单位账户负责牵头办理现金管理相关业务。
子账户:现金池中下级账户。
第二条合作内容一、甲方选择乙方作为全球现金管理服务合作银行,由乙方组织主办行及协办行,共同为甲方及其下属(成员)单位提供现金管理服务,协助甲方进行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服务渠道包括银行柜台、网上银行、银企对接等。
具体服务内容如下:1、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提供现金管理方案设计、系统接入、服务支持等整体服务。
2、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提供现金管理产品服务,包括账户管理、收付款管理、流动性管理、投融资管理、风险管理等。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先进管理业务培训和咨询服务,,现金管理服务的日常事务由主办行负责与甲方联系处理。
三、关于跨境现金管理服务等现金管理业务,甲乙双方需进一步明确具体操作的,可以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第三条业务开办、变更与撤销一、甲方申请开办现金管理业务,必须满足所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要求,并取得监管部门或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如需),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应确保开办现金管理业务的账户性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相关规定,原则上对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有资金流向限制要求的客户账户(如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户等专用存款账户、企业贷款账户、上市公司账户等)不允许开通资金归集等流动性产品,如有特殊需要,须按照有关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甲方应确保其下属(成员)单位均承认本协议的效力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确保其下属(成员)单位中的独立法人及时出具合法有效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综合业务授权书》(授权书作为本协议附件1,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甲方确保其下属(成员)单位中的独立法人提交法律文书的合法有效性(其中,境外下属(成员)单位授权书或法律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应以所适用法律及监管要求为准),并承担因上述法律文书欠缺合法有效性而给乙方及协办行带来的损失。
三、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填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综合服务申请变更表》(见附件2),申请具体使用现金管理的产品与功能。
填写完毕的表格将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保证其用于申请开办现金管理业务的资料均属实、准确和完整,对于甲方未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或资料发生任何重大变更而没有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在本协议执行中,如果纳入本协议现金管理范围的甲方下属(成员)单位有变更或撤销,甲方须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乙方。
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按照书面通知中指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书面确定的时间,将增加的下属(成员)单位纳入本协议、减少的下属(成员)单位撤出本协议。
甲方及下属(成员)单位的账户存在透支的情况时不能退出现金管理服务。
五、甲方及其下属(成员)单位保证其利用现金管理服务所从事业务的合法性,确保资金来源、用途及扣划依据的合法合规。
乙方及协办行有权基于外部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要求监控甲方的相关操作及交易,如发现甲方及其下属(成员)单位通过乙方及协办行提供的现金管理服务进行违法违规活动,或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乙方及协办行有权拒绝为甲方及其下属(成员)单位继续提供相关服务,并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六、甲方及其下属(成员)单位认可并同意,本协议约定的包括跨境现金管理在内的现金管理服务系以所适用的境内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为前提,如遇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变化,乙方及协办行根据监管变化无法提供相关服务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产品服务一、一般或其他结算类账户)作为甲方参加现金池主账户(牵头账户),用于资金的归集、下拨、计息和办理集团本部的各项收支结算业务。
二、乙方可通过多种渠道向甲方提供账户信息服务,查询全球不同账户的余额和交易情况,实现对账户信息的统一管理。
三、乙方须确保主办行、协办行按照协议规定为甲方及下属(成员)单位提供收付款服务,对甲方及下属(成员)单位各类账户发生的凡符合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收付款业务,要及时办理,不得延误。
甲方及下属(成员)单位应遵循结算管理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乙方的收付款业务管理规定。
四、乙方提供的流动性管理服务主要包括实体现金池、平等现金池、单一账户现金池、名义现金池和基于各种现金池的资金归集和下拨,甲方须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综合服务申请变更表》中确定所使用的流动性管理产品种类,明确主账户及子账户。
五、乙方提供的现金池项下法人账户透支服务可在现金池存款不足以支付款项时,通过现金池主账户向银行透支取得临时资金满足正常结算需要。
甲方须与乙方另行签订《法人账户透支协议》,由乙方按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办理。
第五条渠道服务一、乙方为甲方或其下属(成员)单位提供账户管理、转账汇划和集团服务等企业网上银行服务,以满足甲方对账户今日交易、今日余额、历史交易、历史余额、内部计价、对账单等信息的及时查询,实现集团对信息的实时掌控,加强对资金的控制,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并根据甲方或其下属(成员)单位提交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综合服务申请变更表》为甲方或其下属(成员)单位注册相关服务。
二、乙方、协办行向甲方提供针对甲方下属(成员)单位账户的网上银行服务时,须先得到甲方下属(成员)单位授权甲方查询其账户,以及从其账户转出资金的书面授权文件,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综合业务授权书》。
甲方须协调其下属(成员)单位及时向乙方提交有关书面授权文件,并应对授权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乙方不负责提供未经授权的网银服务。
三、甲方或其下属(成员)单位申请通过乙方、协办行网上银行渠道实现现金管理相关服务的,应遵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章程》及相关业务规则和业务规定。
四、乙方网上银行以用户名、密码、手机交易码及相应的安全认证工具(动态口令或数字安全证书,以乙方选择的业务类型和双方约定为准)作为交易指令的有效合法印鉴,是乙方系统确认甲方在网上银行服务中合法身份的有效依据,而无须加盖甲方或其下属(成员)单位的预留印鉴,乙方根据甲方或其下属(成员)单位的交易指令进行交易和记录并以此制作有关业务凭证。
甲方或其下属(成员)单位均承认在网上银行服务中采取网上银行认证方式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甲方或其下属(成员)单位必须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银行账号、手机交易码、动态口令及数字安全证书等信息,并对通过以上信息完成的一切网上银行交易负责。
网上银行交易指令一经乙方系统处理,对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错误,甲方或其下属(成员)单位不得要求变更或撤销。
五、甲方或其下属(成员)单位使用的动态口令或数字安全证书有效期满后将导致交易无法进行。
甲方或其下属(成员)单位应关注动态口令或数字安全证书有效期,并于到期前三个月向乙方提出申请,办理动态口令或数字安全证书更新手续。
对于因甲方或其下属(成员)单位未及时更新动态口令或数字安全证书而导致交易无法进行的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甲方或其下属(成员)单位应根据自身内部控制要求合理设置操作员权限。
甲方或其下属(成员)单位操作员因离职等原因不再代表甲方或其下属(成员)单位进行网上银行业务操作时,甲方或其下属(成员)单位必须及时注销或更换相关操作员。
七、甲方或其下属(成员)单位应确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乙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和其他监管要求,因不符上述要求无法使用网上银行服务而产生的责任及损失,或甲方或其下属(成员)单位进行洗钱、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引起的一切纠纷(包括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八、甲方或其下属(成员)单位应充分了解收款人身份的真实准确性,并准确区分收款账户性质,甲方或其下属(成员)单位向个人结算账户进行资金划转应通过“对私转账汇款”功能提交资金划转指令,向公司结算账户进行资金划转应通过对公转账汇划类服务渠道提交资金划转指令,不得通过对公转账汇划类服务渠道提交向个人结算账户进行资金划转的指令。
甲方或其下属(成员)单位通过乙方网上银行系统由甲方结算账户向个人结算账户进行资金划转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相关规定,并在“附言及用途”中填写具体付款用途,并保证付款用途的真实性及合法性。
因违反上述约定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或其下属单位承担。
九、对于根据国家监管规定需要甲方或其下属(成员)单位提交证明文件和/或其他文件的交易指令,乙方、协办行将在收齐相关文件后处理甲方或其下属(成员)单位交易指令。
十、甲方或其下属(成员)单位的交易情况,均以乙方系统记录的资料为准,双方均承认乙方系统记录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乙方网上银行系统对甲方或其下属(成员)单位传输的交易指令保存三个月,甲方或其下属(成员)单位应及时作好数据备份。
十一、乙方有权规定、更改网上银行日常服务时间,以及所提供服务或交易的每日截止时间,在每日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网上银行交易指令,乙方将视为下一营业日收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开户并申请使用网上银行服务的每日截止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上述服务时间及截止时间的调整,乙方将在乙方营业网点、乙方网站【】等提前进行公告。
十二、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及其下属(成员)单位提交的网上银行交易指令,乙方、协办行可不承担责任:1) 甲方及其下属(成员)单位账户余额或信用额度不足;2) 甲方及其下属(成员)单位账户内资金被法定有权机构冻结或扣划;3) 甲方及其下属(成员)单位的行为出于欺诈等恶意目的;4) 甲方及其下属(成员)单位发出的交易指令缺乏必要的交易信息;5) 甲方及其下属(成员)单位未能正确依据网上银行业务规则或服务说明操作;6) 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协办行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