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文件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暂行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建(1998)16号颁布日期:1998年1月7日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推进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的实施,促进水利建设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明确的建设程序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或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
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
利用外资项目的建设程序,同时还应执行有关外资项目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项目建议书阶段1.项目建议书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建设方针进行编制,是对拟进行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
2.项目建议书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水利部水规计[1996]608号)编制。
3.项目建议书编制一般由政府委托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并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
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由政府向社会公布,若有投资建设意向,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机构,开展下一建设程序工作。
第五条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1.可行性研究应对项目进行方案比较,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
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法人(或筹备机构)组织编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电力部、水利部电办[1993]112号)编制。
水利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序不包括项目建议书阶段

水利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序1. 概述水利工程建设是指为了解决水资源利用、水环境保护、水灾害防治等问题,通过工程手段进行水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的活动。
水利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序在不包括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情况下,通常包括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投标、施工和验收等步骤。
2. 项目立项在进行水利工程建设前,首先需要明确工程项目的需求和意义。
项目立项是指确定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形成项目建设的初步设想和工程规模,并提交给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批准。
在项目立项阶段,需要充分调查和论证工程的必要性,并提出基本建设方案和初步预算,同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社会效益评估。
3. 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是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阶段,其目的是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系统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明确工程项目投资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从而为工程的后续设计和施工提供依据。
可行性研究一般包括工程建设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社会可行性和环境可行性等内容,需要进行多方面的调查和研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4. 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是根据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的结果,对工程项目进行初步构想和方案设计,确定工程的总体规划和设计方向。
在初步设计阶段,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深化,包括工程的具体设计、施工方案和投资预算,形成初步设计方案,并提交审批机关进行审核。
5. 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是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设计和深化工程方案,形成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为工程的施工提供详细的指导和依据。
施工图设计需要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在设计内容和施工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6. 招投标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需要进行工程的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
招投标程序通常包括公告招标、投标准备、投标文件的递交和评标、中标公示和合同签订等环节,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确保公平、公正和合法。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介绍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介绍1. 前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是保障水利工程建设合规性和质量的必要手段。
本文将介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主要流程。
2. 审批程序流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包含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立项审批、施工许可等多个环节。
具体步骤如下:2.1 项目申请项目申请是指水利工程建设主体向审批机构提交项目建设申请文件,并详细说明建设项目的规模、技术、投资等情况。
申请文件需要包括如下内容:•项目概述•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建设规模•投资估算分析•相关工程勘察及可行性研究报告2.2 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是指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评估,全面分析工程技术、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因素,评估建设项目的可行性。
可行性研究主要包括如下内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工程技术方案的论证•技术、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分析与评估•建设项目的风险分析及对策2.3 立项审批立项审批是指审批机构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审核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判断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立项审批主要包括如下内容:•对项目申请文件进行细致审核,并提交立项报告•严格评估工程技术方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因素•对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等文件进行评审•制定立项细则,明确建设项目的总体要求和建设范围2.4 施工许可当水利工程的可行性论证、立项报告已经批准后,在施工过程中,开展施工前的规划查询,确认施工方案的适用性,包括施工施工方案、技术设计、用地规划等方面。
如果通过审核,审批机构将颁发施工许可证。
3. 与建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审批过程中,需要从多个角度综合考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各项因素,充分发挥审批机构的优势,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和质量保驾护航。
我们建议,在申请建设水利工程项目时,要充分作好论证工作和申报过程中应描述和分析具体细节问题,保障审批准确且高效。
同时,申请人也应加强与审批机构的沟通协调,以获得更好的审批结果。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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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 号)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推进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的实施,促进水利建设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5]128 号)明确的建设程序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或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
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
利用外资项目的建设程序,同时还应执行有关外资项目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项目建议书阶段1.项目建议书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建设方针进行编制,是对拟进行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
2.项目建议书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水利部水规计[1996]608 号)编制。
3.项目建议书编制一般由政府委托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并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
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由政府向社会公布,若有投资建设意向,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机构,开展下一建设程序工作。
第五条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1.可行性研究应对项目进行方案比较,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
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法人(或筹备机构)组织编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电力部、水利部电办[1993]112 号)编制。
3.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国家现行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
简述我国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简述我国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我国的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经过严格的规划、设计、审批、施工和验收等流程,以确保工程在质量、安全和效益等方面达到预期目标。
下面将从规划、设计、审批、施工和验收五个方面详细介绍我国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首先是规划阶段。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的规划包括了整体规划和具体方案两个层面。
整体规划由地方政府或国家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主要确定工程的建设目标、区域发展规划、工程选址等;具体方案则由设计单位编制,包括工程的详细设计、建设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等。
规划阶段需要充分调研、论证和评估,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其次是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由专业设计单位负责,设计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和方案要求进行设计,包括绘制工程图纸、计算力学参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等。
设计阶段需要注重合理的工程布局、科学的设计标准和安全可靠的结构设计。
然后是审批阶段。
审批过程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主要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土地使用审批等。
各个审批环节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工程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环保性。
接下来是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由施工单位负责,根据设计文件进行工程建设,包括土方开挖、基础建设、结构施工、设备安装等。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
最后是验收阶段。
验收工作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验收。
验收部门对工程的建设质量、运行性能、防洪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运行标准。
综上所述,我国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经过规划、设计、审批、施工和验收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责任单位和程序,以确保工程实施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安全性。
这些程序的实施有助于水利工程的规范发展,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内容:1. 《水利工程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621号)2. 《水利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 196-2006)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240-2015)。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流程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流程1.项目筹划阶段:(1)需求分析:根据地方需求和水资源状况,确定水利工程建设的需求。
(2)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项目的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的可行性。
(3)项目立项: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项目的立项审批程序。
(4)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根据项目需求,组织编制初步设计,包括工程规模、布局、功能、技术方案等内容。
2.设计阶段:(1)编制施工图纸:根据初步设计,组织编制施工图纸,包括平面图、剖面图、桥梁结构图、水闸、泵站结构图等。
(2)技术交流和论证:组织设计人员进行技术交流和论证,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性。
(3)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文件编制:根据施工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包括施工工艺、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等。
(4)设计审查:对编制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3.招投标阶段:(1)项目公告与资格预审:发布招标公告,组织资格预审,选拔合格的投标人。
(2)招标文件发售和投标:发售招标文件,接收投标书,确保投标的透明、公正。
(3)评标和中标结果公示:组织评标工作,评审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和报价,确定中标结果,并进行公示。
(4)签订合同: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的履行。
4.施工阶段:(1)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施工现场管理:安排施工人员、设备和材料,进行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3)施工监理:委托专业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工程验收:完成工程施工后,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竣工结算。
5.运维阶段:(1)设备安装和调试:对工程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试运行和性能验收:对设备进行试运行,确认设备性能和工程运行的正常。
(3)定期维护和管理:对工程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管理,保持工程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水利工程是指为了改善水文环境、调节水资源、保护水土资源和促进经济发展而建设的各种工程。
在建设水利工程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以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和经济效益。
下面将详细介绍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一、前期准备阶段前期准备阶段是指在正式启动项目前进行的一系列准备工作,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等。
这个阶段的主要目标是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技术方案,为后续施工提供依据。
1. 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是指对于一个新建或改建项目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社会等方面的研究,以确定该项目是否具有实施价值和经济效益。
在水利工程中,项目可行性研究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土壤类型等。
2. 规划设计规划设计是指根据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最优化的技术方案。
在规划设计阶段,需要对工程的总体布局、建设规模、施工周期等进行详细的规划和设计。
3.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于工程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是否存在环境风险和如何减轻环境影响。
在水利工程中,环境影响评价需要考虑到水资源的保护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二、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准备阶段是指在前期准备阶段结束后,正式启动项目前进行的一系列准备工作。
这个阶段的主要目标是为施工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招投标、签订合同、筹措资金等。
1. 招投标招投标是指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选定承包商或供应商。
在水利工程中,招投标需要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平竞争和合理价格。
2.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是指承包商和业主之间达成协议并签署正式文件。
在水利工程中,合同需要明确双方权责,并约定完成时间和质量要求等具体条款。
3. 筹措资金筹措资金是指为项目融资,确保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
在水利工程中,筹措资金需要考虑到项目的规模和经济效益,并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三、施工阶段施工阶段是指正式启动项目后进行的一系列实际建设工作。
这个阶段的主要目标是按照规划设计和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水利工程施工过程文件

水利工程施工过程文件一、前言水利工程是指利用自然水资源,通过建设和管理水库、河道、水渠等设施,改善水资源利用和管理的工程。
水利工程的建设和施工过程中,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以某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为例,详细介绍水利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及关键工作。
二、项目背景某水利工程项目位于某地,工程规模庞大,涉及水库、引水渠等多个建设环节。
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地质、水文等特点,确保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和安全运行。
项目的建设对于改善当地水资源利用效率,提高灌溉水平,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施工准备阶段1. 项目立项及批复在项目启动阶段,项目管理部门需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包括项目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工作,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
项目管理部门需明确项目的建设目标、规模、投资等内容,为后续的施工工作奠定基础。
2. 施工方案制定项目管理部门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需包括工程建设内容、施工周期、质量要求、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
施工方案是项目施工的指导文件,对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3. 施工人员培训在施工前,项目管理部门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安全规范、工作流程、责任分工等内容。
培训是保障施工人员安全和提升工作效率的重要环节。
四、施工实施阶段1. 地面准备工作施工前,施工单位需进行地面准备工作。
包括清理工地、修整地表、布置施工设备等工作。
地面准备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后续施工的进行,务必认真细致地进行。
2. 基础工程施工水利工程的基础工程是整个工程的基础,承载着工程的重要荷载。
基础工程施工需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包括基坑开挖、基槽灌浆、混凝土浇筑等工作。
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运行,必须高度重视。
3. 主体工程施工主体工程包括水库建设、引水渠修建、闸门安装等工程。
主体工程施工时,需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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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概念1998年1月7日水利部发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号),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建[1995]128号)执行。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 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中,通常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作为一个大阶段,称为项目建设前期阶段或项目决策阶段;初步设计以后到投产运行期间的建设活动作为另一个大阶段,称为项目建设实施阶段;最后从投产运行后是生产阶段。
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流程图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 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 建设实施竣工验收 生产准备 后评价 施工准备工程项目招标 招标设计移民征地 年度投资计划 规划及建设前建设实施阶段生产阶段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生产准备水利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办规计[2008]348号)。
二、前期立项决策阶段工作一般要求1.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阶段勘测设计工作,要求项目应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建设方针。
2.三阶段工作应按照相应阶段的编制规程的深度要求编制。
3.勘察设计工作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原则上要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大型: 设计资质为甲级的水利设计院中型: 设计资质为乙级及以上的水利设计院小型: 设计资质为丙级及以上的水利设计院4、设计报告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
设计报告批复前,须委托有资质的咨询评估和审查单位对设计报告进行审查。
目前审查单位有:国家发展改革委:2004年37家,2009年取消12家增加21家,目前有46家。
水电:中咨公司、水电总院、水规总院3家水利:中咨公司、水电总院、中水北方3家水利部:水规总院、流域机构(委托事业单位)地方水利厅:有关技术支撑单位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是项目建设实施的重要的基础性技术文件。
主要内容不得随意修改、变更。
如有重大修改、变更,须经原审批机关复审同意。
5.要按国家有关法规,提交相应附件.(1)涉及前期工作的有关法律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2)涉及前期工作的有关条例①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0号)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第471号令)(3)涉及前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办法①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发改委令第15号)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建设部第65号令)④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的决定( 建设部第163号令)⑤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0号)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电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03〕1914号)⑦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部第5号)⑧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号)⑨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号)⑩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03]344号)(4)涉及水利前期工作有关通知①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征地、移民、环评和水保等工作和完善立项报批程序的通知(水规计[2005]199号)投资体制改革以后有关项目核准和审批的一些规定和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和完善报请国务院审批或核准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审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关于加强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评估的通知;➢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37号公告《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的若干要求》和《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编写大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
三、与审批程序有关的项目类型划分按投资主体:企业投资项目(金融机构贷款)政府投资项目(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等方式)来源:(1)财政预算投资资金(含国债资金);(2)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3)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按事权划分: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对国民经济全局、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防洪、水资源配置、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资源保护等项目,或中央认为负有直接建设责任的项目。
如:七大江河治理、南水北调、流域控制性枢纽。
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局部受益的防洪除涝、城市防洪、灌溉排水、河道整治、供水、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中小型水电建设等项目。
中央项目或地方项目在规划中界定,在立项审批时明确。
中央项目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组织建设并承担相应责任;地方项目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建设并承担相应责任。
按项目规模:大型、中型、小型按项目类别:水库枢纽、水电站、河道治理工程、引调水工程、灌溉排涝工程、城市防洪工程等按性质划分:新建、改扩建项目根据建设规模和投资额划分:大中型项目、小型项目。
四、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权限立项审批方式: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和相关办法,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实行政府核准和备案制度,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
核准制与审批制的主要区别:1、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或限制类项目。
2、审核的内容不同。
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3、审核的程序不同。
在审批制的情况下,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开工报告等审批环节,而在核准制的情况下,政府仅审核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企业投资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和相关办法,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实行政府核准和备案制度。
实施核准的项目,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按照项目性质分别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进行核准。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事项:水库:国际河流和跨省(区、市)河流上的水库;其他水事工程:需中央政府协调的国际河流、涉及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水电站: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项目和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评估要求1、程序:申请报告、评估。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1169号),规定了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要求(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节能方案;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环境和生态影响;经济影响;社会影响;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评估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是指符合资质要求的工程咨询评估机构,根据项目核准机关的委托要求,对企业报送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评估论证后编写的作为项目核准时重要参考依据的咨询评估报告。
2、评估委托: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企业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项目时,应按照有关要求编写项目申请报告,并报送项目核准机关申请核准。
项目核准机关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委托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并可根据需要,在委托评估时提出评估重点。
3、评估报告要求:工程咨询机构承担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评估工作后,要按照委托方的要求,重点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角度进行评估论证,编写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报送委托机关,作为核准项目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在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的正文部分,应根据项目自身情况、行业特点和委托方的具体要求,有选择地确定咨询评估报告的内容和论述重点。
4、咨询评估报告正文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2)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评估;(3)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评估;(4)节能方案评估;(5)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评估;(6)环境和生态影响评估;(7)经济影响评估;(8)社会影响评估;(9)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评估;(10)主要结论和建议。
政府投资项目: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只审核资金申请报告。
按中央和地方事权及投资来源实行分级审批制度:中央项目: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由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批,初步设计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地方政府项目需要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安排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在2亿元以下的,且不超过项目投资50%的,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超过2亿元的,由国家审批可研报告。
水利建设项目(需要中央投资的)特殊程序: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定,不同类别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其审批权限不尽相同。
(一)新建水库工程国际河流和跨省(区)河流上的水库由中央审批;大型水库由中央审批(经授权,初步设计可由地方审批);列入中型水库规划的中型水库由流域机构审查后省批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加强对水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农经〔2004〕1644号)规定:除大型水库仍由中央审批外,按照国务院关于中型水库建设项目审批权限上收中央的要求,中型水库项目的审批比照大型水库项目的审批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