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与典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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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律案例分析(3篇)

建筑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在取得一块土地使用权后,计划在该地块上开发建设一栋住宅小区。

经过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发商于2010年正式开工。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开发商未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引发了多起纠纷,其中最严重的是与当地政府及居民之间的土地使用纠纷。

具体纠纷如下:1. 违规占用土地:开发商在未经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部分土地用于建设配套设施,如商业区、停车场等,超出了原土地使用权证的规划范围。

2. 工程质量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开发商为了降低成本,使用了一些不合格的材料,导致部分建筑质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

3. 环境污染:施工过程中,开发商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噪音等污染,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4. 违法拆迁:在小区建设过程中,开发商为了扩大建设规模,违法拆迁了部分居民房屋,引发了居民的强烈抗议。

二、法律分析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建筑法、环境保护法、合同法等。

1. 土地管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证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开发商未经政府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配套设施,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2. 建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违反了建筑法的相关规定。

3. 环境保护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未能有效控制污染,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4. 合同法:开发商与居民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未得到居民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拆迁居民房屋,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三、案件处理针对上述纠纷,当地政府依法进行了调查和处理:1. 责令整改:政府责令开发商立即停止违规建设,并按照土地使用权证的规定,恢复土地原状。

建设工程法律案例分析(3篇)

建设工程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在A市某地取得一块土地使用权,拟建设一住宅小区。

开发商委托某建筑设计院(以下简称“设计院”)进行规划设计,并委托某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进行施工。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施工质量等问题,开发商与设计院、施工企业发生纠纷。

后经协商无果,开发商将设计院和施工企业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设计变更是否合法?2. 施工企业是否存在质量问题?3. 开发商、设计院、施工企业之间的责任划分及赔偿金额。

三、案例分析1. 设计变更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设计,保证设计质量。

设计单位不得违反国家规定,降低设计质量。

”本案中,设计院在项目设计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设计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批准后,不得擅自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当重新审查批准。

”因此,设计变更需经审查批准。

法院经审理认为,设计院在项目设计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设计变更,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手续,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设计变更合法。

2. 施工企业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施工单位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本案中,开发商对施工企业施工质量存在异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以下质量问题:(1)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影响了工程的质量。

(2)施工企业未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建筑物、构筑物倒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施工企业存在质量问题。

建设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建设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行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现象,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案例以某房地产项目违规开发事件为例,分析其涉及的法律法规问题,旨在提高房地产企业法律意识,规范市场秩序。

二、案例概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在A市B区取得一块土地,用于建设住宅项目。

开发商在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

当地政府发现后,立即责令开发商停工整改。

经调查,开发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 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2. 未按照规划审批要求进行建设,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建筑高度;3. 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法律法规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开发商在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违反了该法律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开发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反了该法律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开发商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该法律规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违反了该法律规定。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开发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不仅违反了土地管理、城乡规划、建筑安全等法律法规,还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

建设法规案例分析

建设法规案例分析

建设法规案例分析在建设领域,法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它不仅规范着建设活动的各个环节,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还维护着各方的合法权益。

以下通过几个具体的案例,来深入分析建设法规在实际中的应用和影响。

案例一:某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在某城市,一家开发商承接了一个住宅小区的建设项目。

在施工过程中,为了节省成本,开发商擅自更改了原设计方案,减少了建筑材料的使用量,并降低了一些配套设施的标准。

然而,这些更改并未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当小区建成后,业主们发现房屋存在诸多质量问题,如墙体开裂、屋顶漏水等。

同时,配套设施的不完善也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业主们纷纷向开发商提出索赔,并要求其整改。

从建设法规的角度来看,开发商的行为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

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不得随意更改设计方案。

同时,开发商在更改设计方案时未经过审批,也违反了建设程序的规定。

在这个案例中,建设法规为业主们提供了维权的依据。

业主们可以依据相关法规,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修复房屋质量问题、完善配套设施,并对业主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案例二:某商业大楼建设中的施工合同纠纷某公司计划建设一座商业大楼,并与一家建筑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程的工期、质量标准、工程价款以及支付方式等条款。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增加等原因,建筑公司要求增加工程价款,否则将停止施工。

双方就此产生了争议,导致工程进度延误。

在这种情况下,建设法规对于解决合同纠纷起到了关键作用。

根据《合同法》,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本案例中,建筑公司单方面要求增加工程价款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

同时,建设法规也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如出现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因素,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

但在本案例中,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和劳动力成本增加并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因此建筑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变更合同价款。

建筑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例(3篇)

建筑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为推进城市现代化进程,决定建设一座集商业、办公、居住于一体的综合性城市综合体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约50亿元,占地约200亩,预计建设周期为3年。

项目由某知名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施工。

然而,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违规施工行为,严重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安全,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二、事件经过1. 项目启动阶段项目启动初期,某市相关部门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了相关手续。

项目规划设计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施工许可、土地使用证等证件齐全。

2. 施工过程中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为了追求进度,降低成本,采取了一系列违规施工措施:(1)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在未经设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擅自调整了部分施工方案,导致工程质量受到影响。

(2)偷工减料:为了降低成本,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影响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3)违规操作:在施工过程中,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违反了施工规范,存在高空作业、深基坑施工等违规操作行为,严重威胁施工人员的安全。

3. 事件爆发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某市质监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发现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严重违规施工行为。

事件曝光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政府高度重视。

三、处理结果1. 责令整改:某市相关部门责令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规施工,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 严肃处理责任人:对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重新招标:鉴于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某市决定重新招标,选择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继续推进项目。

4. 强化监管:某市对建筑市场进行了全面整顿,加强对施工项目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案例分析1. 违规施工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偷工减料、违规操作等行为,均属于违规施工。

建筑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例(3篇)

建筑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建筑法律法规是规范建筑活动、保障建筑质量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法律体系。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日益繁荣,建筑法律法规在其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凸显。

本文将通过对几个典型案例的分析,探讨建筑法律法规在实践中的应用和重要性。

二、典型案例一: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商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某房地产开发商的一栋住宅楼。

合同约定工程总价为1亿元,工期为2年。

然而,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双方因工程款支付、工期延误等问题发生纠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法有效,但某房地产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工期延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某房地产开发商支付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分析】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但在履行过程中,某房地产开发商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纠纷发生。

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判决某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体现了法律法规在维护合同秩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

三、典型案例二:某建筑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案【案情简介】某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因违规操作导致一名工人从高处坠落,造成重伤。

事故发生后,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工地进行检查,发现工地存在多项安全隐患,遂对施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法院判决】法院审理认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多项安全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导致事故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法律法规案例(3篇)

建筑法律法规案例(3篇)
三、法律法规适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该法明确规定,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建筑物的安全、适用、美观。
2.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责任、质量监督、质量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规定了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等内容。
2. 施工人员应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3.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建筑行业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 建筑行业应加强自律,提高行业整体素质,为我国建筑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总之,建筑法律法规案例的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此为鉴,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案例分析
1. 设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设计单位在建筑设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设计质量。在本案中,设计单位未能充分考虑地质条件和结构安全,存在明显的设计缺陷,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施工责任: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违反了国家有关建筑法律法规,如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等,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纠纷处理
1. 行政处理: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发现开发公司违法用地后,依法对其进行处罚,要求其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罚款。
2. 行政处罚: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开发公司违法建筑后,依法对其进行处罚,要求其停止违法建设,并处以罚款。
3. 民事纠纷:施工单位因拖欠工程款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公司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法院审理后,判决开发公司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及违约金。

建筑相关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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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于2018年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被告承建原告开发的某住宅小区项目。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伍亿元整,合同工期为24个月。

合同签订后,被告按照约定完成了施工任务,工程于2020年10月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原告以被告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剩余的工程款。

被告则认为工程没有质量问题,且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施工任务,因此要求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

双方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2. 原告是否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工程款?3. 剩余工程款的具体数额是多少?三、案件分析(一)关于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本案中,原告主张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

被告则提供了相关检验报告和质量保证书,证明工程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工程符合质量标准,原告主张的工程质量问题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因此,法院驳回了原告关于工程质量问题的主张。

(二)关于原告是否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款支付分为预付款、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三个阶段。

原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按照约定支付了部分预付款和进度款,但剩余竣工结算款尚未支付。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竣工结算款,已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关于剩余工程款的具体数额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工程款支付应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

本案中,原告主张剩余工程款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而被告则主张剩余工程款为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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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4.1 概述
4.1.2 招标范围
3、可不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 施工项目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为了 保密、时间来不及)
■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为了支持) ■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别人不会) ■施工企业自建自用,且本企业资质符合工程要求(近水楼台先 得月) ■在建工程追加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原中标人有能力承 包的(不用麻烦找别人) ■其它
4.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4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4.2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4.2.2 工程建设招标的方式
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的主要区别 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 选择的范围不同 竞争的范围不同 公开的程度不同 节省时间和费用
第4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4.2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4.2.3 招标组织形式 根据招标人是否具有招标资质,可分为两种情况 招标人自己组织招标 招标人委托代理人代理组织招标、代为办理招标事宜
第4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4.2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4.2.10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第4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4.2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4.2.11 组织招标人踏勘现场,对招标文件进行答疑
第4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4.1 概述
4.1.3 招标活动遵循的基本原则
1、公开原则 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经综合平衡,确定中标人后,应当在有关行 政监督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然后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公平原则 招标人应能使所有的投标人以平等的竞争机会,这包括给所有投标 人同等的信息量、同等的投标资格要求,不设倾向性的评标条件。
建设法规与案例分析
第4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4.1 概述
4.1.1 招标投标的概念、性质及主要法规
1、概念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 与承接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是建设市场中一对相互依存 的经济活动。 2、招投标的性质 3、我国招投标的主要法律和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4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4.1 概述
4.1.2 招标范围
1、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50+100+200+3000)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 币以上的 ■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单项低于上述规定,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4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4.2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4.2.4 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的编制与发布
1、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 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预审办法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方式
第4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4.2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第4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4.2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4.2.1 工程建设招标的条件
1、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批准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只有在具备一定条件后,才能进行招标,这些条件主 要由三方面组成,一是已落实建设基金,二是已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三是必要 的准备工作已完成。 2、如建设工程在施工招标时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⑴概算已经批准; ⑵建设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⑶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已经完成; ⑷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 ⑸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来源已经落实; ⑹已经建设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已经完成或一 并列入施工招标范围。
第4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4.2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4.2.6 工程标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2、编制标底的主要程序 标底的编制方法
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 3、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的计价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内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 目费、规费、税金
第4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4.2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4.2.7 招标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的出售
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 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招标人在发布招 标公告、发出邀请招标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 得擅自终止招标。
第4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4.2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4.2.5 招标文件的构成和编制
2、 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的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1)项目工程招标的综合说明 其主要包括:项目的名称、性质、地址、 邮编、法人代表姓名、物业管理的水平档次等。 2)工程概况说明其主要包括:住宅小区(大厦)的占地面积、房屋的 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数、外墙装修标准、新工艺和新材料使用
4.2.4 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的编制与发布
2、 招标公告的内容 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人的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递交 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方式
第4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4.2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4.2.4 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的编制与发布
3、 国际上两种做法
第4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4.2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4.2.1 工程建设招标的条件
案例
某市越江隧道工程全部由政府投资,该项目为该市建设规划的重要 项目之一,且已列入地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概算已经主管部 门批准,征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施工图及有关资料齐全,现决定 对该项目进行施工招标。
请问:该项目施工招标是否存在问题? 解析:项目目前征地未完成,未满足招标要求!
第4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4.2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4.2.2 工程建设招标的方式
2、邀请招标——数量3家以上 邀请招标的优点是,不需要发布招标公告和设置资格预审程序, 节约招标费用和节省时间;由于对投标人以往的业绩和履约能力比 较了解,减小了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违约的风险。 邀请招标的缺点是由于邀请范围较小选择面窄,可能 失去了某些在技术或报价上有竞争实力的潜在投资人,因 此投标竞争的激烈程度相对较差。
第4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4.2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4.2.8 资格预审
(1)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 设备和其他物 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及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的状态; (4)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招标开始之前或开始初期,由招标人对申请参加投 标的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资质条件、业绩、信誉、技术、资金等多方 面的情况进行资 ①资格预审的作用 保证参与投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资质和能力 等方面能够完成满足招标工作的要求; 通过评审优选出综合实力较强的一批申请投标 人,再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以减小评标工作量。
①踏勘的内容 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现场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 现场的地质、土地、地下水位、水文等情况 现场、湿度、风力、年雨雪量等气候条件 现场交通等环境情况 工程在现场中的位置与布置 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 ②解答 以书面形式解答 通过投标预备会进行解答
第4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4.3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第4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4.2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4.2.6 工程标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1、标底组成的主要内容 标底的综合编制说明 综合内容介绍 主要材料用量 标底附件 2、编制标底的主要程序 确定标底的编制单位 提供资料,以便标底的编制 编制标底应遵循的原则 编制标底的主要依据

第4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4.2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4.2.4 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的编制与发布
3、 国际上两种做法
资格后审——如不合格,后果是视为废标
第4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4.2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4.2.5 招标文件的构成和编制
1、 招标文件的一般构成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技术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 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和合同格式 附件和与其它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
第4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4.1 概述
4.1.3 招标活动遵循的基本原则
3、公正原则
招标人在执行开标、评标及定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在执行评标标准 时都要严格照章办事,持相同尺度,不能厚此薄彼,尤其是处理迟 到标,判定废标、无效标以及质疑过程中更要体现公正。
4、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招标投标的双方都要诚实守信, 不得有欺骗、背信的行为。 招标人不得搞内定承包人的虚假招标,也不能在招标中设圈套损害 承包人的利益。 投标文件中所有各项都要真实,投标人不能用虚假资质、虚假标书 投标。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都要严格、认真地履行。
第4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4.2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4.2.6 工程标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标底 标底是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它的作用:使建设单位预先明确自己在拟建工程 上应承担的财务义务 ;给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核实建设规模的依据; 作为衡量 投标单位标价的准绳。 《招标投标法》第22条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的名称、 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招标 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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