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审核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湖南中信高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为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维护建

设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范围: 1、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清单计价审核

2、招标上限值确认签章

二、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方可向受托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2、委托方可向受托方询问委托工作进展情况;

3、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出对工程具体问题的意见;

4、按照受托方提交的资料清单及时提供咨询服务所需的全部施工图纸

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对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5、如实介绍工程建设情况,为咨询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

6、负责通知有关各方到现场核对初审意见;

7、确定作为咨询服务联络人;

8、委托方为委托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相应配合,并承

担必要的到有关部门或外地调查取证发发生的费用;

9、按照约定条件及时向受托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10、委托方应正确使用咨询报告,有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受托方

无关。

11、其他;

三、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受托方可向委托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建设工程造价技术经济资

料。

2、受托方可要求委托方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受托方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的权利;

4、受托方可要求委托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5、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受托方应按委托方要求看站工作,在工作中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独立的原则,应用合理技能,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6、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不得泄露与本合同委托内容有关的保密资料;

7、因受托方违反有关规定,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编制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错误,致使委托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其他;

四、咨询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根据省物价局相关收费文件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受托方按预算审核造价的万分之五向委托方收取咨询服务费;

2、上述咨询服务费在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经协商按比例预付款,预付元,其余在交付咨询报告时十天内一次付清。

如因咨询服务工作遇到重大问题,致使受托方实际花费的咨询服务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经双方协商增加咨询服务费用。

五、合同时效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委托方提供技术经济资料时间:。

3、受托方提交咨询服务成果时间:。

如果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因委托方或其他第三方的原因以及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咨询报告如期完成,受托方另行商定提交咨询服务成果的时间。

4、双方完成工作,付清费用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六、违约责任

1、合同订立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

2、本合同如发生违约,甲乙双方应本着好友协商的原则,妥善处理。

3、如协商不成,可按下列程序解决;、

(1)委托方原因违约,按咨询费用总额,支付给受托方 0 %违约金。

(2)受托方原因违约,按咨询费用总额,支付给受托方 0 %违约金。

(3)双方发生违约争议,可由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调解。

(4)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调解不成,可申请仲裁或诉讼。

七、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委托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所达成的一致意见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叁份,双方各壹份。其中一份应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八、有关事项说明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受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