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消防事业“十二五”规划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01•【字号】皖政办秘[2011]46号•【施行日期】2011.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1〕46号)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认真做好我省“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决定成立省“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印发如下:组长:刘健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副组长:吴越省发展改革委巡视员张海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周礼明省公安厅副厅长叶如强省民政厅副厅长吴天宏省财政厅副厅长张效武省水利厅副厅长杜昌智省卫生厅副厅长陈硕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刘定明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省信访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委(宗教局)、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外办、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广电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政府金融办、省人防办、省供销社、省国防科工办、省物价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徽煤监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安徽储备物资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合肥海关、人行合肥中心支行、银监会安徽监管局、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保监会安徽监管局、民航安徽监管局、上海铁路局蚌埠铁路办事处、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军区司令部、武警安徽省总队司令部、省消防总队。
省“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规划编制日常工作,刘定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24年消防工作计划及目标

2024年消防工作计划及目标一、引言随着时代的进步,消防工作也正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阶段。
消防工作作为社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2024年的消防工作必将面临各种新的挑战和机遇。
因此,为了更好地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提高消防工作的效能和水平,制定一个明确的消防工作计划及目标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为2024年的消防工作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及目标,以期为消防工作提供一个可操作、具体和科学的指导。
二、总体目标1. 推进消防法规的完善和落实,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法规体系,保障社会消防安全。
2. 不断提高消防队伍的专业技能水平,切实提高消防救援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灾害事故。
3. 加强公民消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推动全社会的消防安全建设。
4. 加强消防设备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高综合消防救援能力。
5. 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等方面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形成社会共治的消防安全格局。
三、具体工作计划及目标1. 完善消防法规体系,推动消防法规的落实(1)通过不断完善消防法规,如《消防法》《火灾预防条例》等,提高消防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的法规体系。
(2)深入推进《消防法》的依法执法工作,加强消防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各类火灾危险源得到有效管控和治理。
(3)加强对各类公共场所和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管,积极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2. 提高消防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加强消防救援能力(1)加强对消防队伍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2)加强消防队伍的装备更新和技术装备的引进,提高队伍的消防救援能力、紧急抢救能力和处置能力。
(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运输作业,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快速到达和投入救援。
(4)加强与国际消防组织和国内外同行交流,提高队伍的国际化水平,吸收国外消防技术和管理经验。
“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前言消防安全是公共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十三五”时期是全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全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关键时期;是深化“一副三组团”建设与管理,共建共享最适宜居住的“品质之城、美丽XX”,全面建设惠及全区人民更高要求的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进一步加强消防事业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平安XX、法治XX”,构建社会主义和谐XX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维护经济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环境的重要保障。
对积极适应发展形势的新变化、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顺利推进建设现代化大都市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区的消防事业发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促进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XX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创造的良好消防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XX省消防条例》、XX省《关于全面实施“防火墙”工程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XX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消防建设标准等法律法规、指导性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XX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在认真研究当前全区消防事业发展的现实基础上,特制定《XX市XX区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此来指导今后五年XX消防事业的发展,提升全区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一、规划依据、范围及期限(一)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城市消防规划规范》(送审稿);3.《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2006年);4.《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7. 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8.《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9. 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10. 关于印发《公安消防部队攻坚组装备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11.《关于开展公安消防部队第二轮个人防护装备专项建设的通知》;12.《公安消防部队2014-2016年装备建设规划》;13.《XX省消防条例》(2015年);14.《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15.XX省《关于全面实施“防火墙”工程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16.转发XX省高级人民法院、XX省人民检察院、XX省公安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XX公消〔2014〕97号);17.《XX省公安厅、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省建设厅关于印发〈XX省公安消防部队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XX公通字〔2004〕110号);18.《XX省公安厅、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省财政厅、XX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XX省交通厅〈转发公安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的通知〉》(XX 公通字〔2011〕153号);19.XX省公安厅关于《转发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XX省财政厅、公安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XX财政字〔2010〕16号);21.《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征召地方合同制消防员实施意见的通知》(XX政办发〔2011〕87号);22.《XX省公安消防部队消防装备配备标准》(XX武消〔2009〕131号);23.《XX省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24.《XX省公安消防部队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标准》(XX 武消〔2014〕104号);25. 关于印发《XX省消防部队综合应急救援通信保障体系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XX武消〔2015〕222号);26.《关于XX省消防部队一体化消防业务信息系统试点部署工作的意见》(XX武消〔2015〕34号);27. 关于印发《一体化消防业务信息系统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XX武消〔2014〕307号);28.转发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公安消防部队攻坚组装备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XX武消〔2014〕220号);29.《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30.关于印发《XX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31.《XX市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标准》(X政办〔2012〕6号);32.《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XX区中心村培育工作的通知》(X新农村〔2015〕2号);33.《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的通知》(X消安委〔2015〕3号);34.《全省消防部队“十三五”营房装备发展规划》;35.《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通知》;36.《XX市总体规划(2011-2020)》;37.《XX市区消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14-2020年)》;38.《XX市XX区“十三五”城市建设与管理规划》;39.《XX市XX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40.《XX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1-2020年)》;41.《XX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1-2020年)》;42.《XX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1-2020年)》;43.《XX区区域总体规划(2012—2020年)》;44.《XX市XX组团分区规划(2013-2020年)》;45.《XX区XX组团分区规划(2013-2020年)》;46.《XX区XX组团分区规划(2013—2020年)》;47.《XX副城分区规划(2013——2020年);48.《XX组团公共设施布点规划》。
2025年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三、措施及应对策略
1.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如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确保这些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2.针对火灾高风险场所,制定针对性的火灾预防措施,降低火灾风险。
3.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严肃查处火灾事故责任人和单位,总结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篇二》2025年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为更好地保障我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加强火灾预防能力,提高火灾救援水平,制定2025年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二、工作措施
1.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
2.火灾隐患整治: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降低火灾事故起数,实现火灾事故起数下降10%。
3.火灾应急预案与演练:制定针对不同场所和情况的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提高火灾救援能力,确保火灾扑救成功率达到98%以上。
4.消防安全科技研究与推广:加强消防安全科技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消防技术,提高消防安全技术水平。
三、工作重点
1.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如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确保这些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2.加强对火灾高风险场所的消防安全评估和监管,制定针对性的火灾预防措施,降低火灾风险。
3.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严肃查处火灾事故责任人和单位,总结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4.第四季度: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队伍建设,总结全年消防安全工作。
六、工作经费保障
2025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2.全面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3.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火灾应对能力。
4.努力降低火灾事故发生率,目标是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二、工作措施
1.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培训课程,确保员工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2.消防设施检查: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全面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3.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火灾应对能力。
4.努力降低火灾事故发生率,目标是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二、工作规划
1.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培训课程,确保员工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2.消防设施检查: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6.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通过实施以上计划,我们相信在2025年度,我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将取得显著的进步,为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实的保障。全体员工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将其作为日常工作的必要内容。各级领导和部门要明确自己的消防安全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共同推进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消防安全措施,确保工作的实效性。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4.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年度火灾事故发生率降低50%。
二、工作措施
1.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定期举办消防安全讲座,提高全体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2.完善消防设施:对现有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完好率100%。根据需要增设消防设施,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82号——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82号——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21•【字号】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82号•【施行日期】2018.03.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82号《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4日省人民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李国英2017年12月21日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依照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应当参照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将地方消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逐步增加投入,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第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第二章政府消防工作职责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下列职责:(一)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省有关消防工作规定。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8.24•【字号】建市[2011]216号•【施行日期】2011.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建市〔2011〕216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为指导和促进“十二五”时期我省建筑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我厅组织制定了《安徽省建筑业“十二五” 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安徽省建筑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O一一年八月)目录一、“十一五”时期安徽建筑业发展回顾(一)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日益显著(二)建筑业规模平稳较快增长,产业结构得到有效调整(三)健全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市场运行规范有序(四)加强建筑质量安全监管,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五)建筑节能扎实推进,科技水平不断提升(六)“徽匠”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建筑行业文化建设空前繁荣二、“十二五”时期安徽建筑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一)“十二五”时期安徽建筑业面临的发展机遇(二)“十二五”时期安徽建筑业发展面临的挑战三、“十二五”时期安徽建筑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发展目标四、“十二五”时期安徽建筑业发展的保障措施(一)加快结构调整步伐,提升建筑企业市场竞争力(二)转变增长方式,推动建筑产业升级(三)深化建筑企业改革,增强建筑企业发展活力(四)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五)加强行业领导,营造建筑业良好发展环境安徽省建筑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是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规划在全面总结、分析“十一五”时期全省建筑业发展状况和未来五年面临的发展机遇的基础上,提出了“十二五” 建筑业发展目标和主要措施。
“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为深入推进“十三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X〕46号)、《X省消防条例》、《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全市消防事业发展现状,编制本规划。
一、消防事业发展背景和面临形势(一)“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成效。
“十二五”时期,全市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大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显著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社会抗御火灾能力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不断增强,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整体平稳,为保障社会和谐、服务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级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重要内容,定期督导,年终考核,兑现奖惩。
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大力开展行业系统标准化建设,政府消防安全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二是社会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部署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大排查大整治、夏季消防检查、冬春火灾防控等专项行动31次,检查社会单位21万家,整改火灾隐患59万余处,责令“三停”单位1839家,拘留846人,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60家,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发生火灾2927起,死亡14人,受伤13人,直接财产损失1450万元,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三是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明显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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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指导思想:“十二五”期间,全省的消防事业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总书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三句话总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扎实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五大”工程,深入打造公安消防铁军,全面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努力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相适应,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健全,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覆盖城乡的灭火和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建立,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基本达标,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社会化网络基本形成,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升,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总量和亡人火灾,保持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十二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的基本任务(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筑牢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 1 -社会化格局1、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
推动编制发布实施省、市、县(市、区)消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建立完善消防工作目标管理机制,每年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综合目标、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与下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半年督导,年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建立完善消防工作常抓常议机制,实行政府领导分包和常务会议研究制度,落实防火安全委员会季度联席会议,及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2、完善部门齐抓共管机制。
推动安监、教育、民政、交通、文化、卫生、广电等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制定完善加强本行业系统消防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将消防工作纳入管理内容,与相关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
以各级行政服务大厅为平台,实行“并联审批”机制,安监、文化、工商、卫生等部门在核发相关证照时,将消防行政许可作为前置审批条件。
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切实加强消防监督,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要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辖区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
3、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坚持事前追究与事后追究相结合,对在“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 2 -施建设、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审批等方面失职渎职的,依法实行责任追究。
凡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一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的、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照规定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分管责任人、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全面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大力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1、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落实消防宣传职责,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当地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社区、科普宣教计划等内容,督促和指导社会各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
加强消防安全培训,要以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消防服务机构执业人员、农民工和消防设计、施工、监理、检查维护人员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素质。
要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每年“11.9”消防日、重大节日和火灾多发季节,要组织开展全民参与的消防宣传活动,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宣传工作。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区的要求,狠抓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加大农村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推进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推动在农村公安派出- 3 -所建立消防警务室,配备专门人员和车辆器材。
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作用,建立完善的社区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社区消防硬件设施建设,优化居民消防安全环境,推动建立城市社区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争取2015年年底前全省100%社区普遍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
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把消防常识纳入中小学生的教育内容,使他们从小就接受消防安全教育,树立消防安全观念,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3、推进消防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
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消防管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凡从事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检测及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等工作的社会专业人员,应当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继续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建(构)筑物消防员和灭火救援员职业资格制度,充分发挥其在建筑消防设施操作、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扑救、抢险救援中的作用。
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要取得相应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政府专职消防队、单位专职消防队队员要取得相应的灭火救援员职业资格。
4、加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
积极发展和培育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制订完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严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服务行- 4 -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1、加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
以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为重点,在全省社会单位广泛开展以“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管理标准化、标识明细化、宣传常态化为主要内容的“三会三化”建设,出台建设标准并组织逐一达标验收。
大力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能力。
大力推行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深入开展消防执法“大走访”活动,切实提高消防服务水平。
坚持警务改革、提升效能,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派出所等级评定和民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2、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根据火灾规律和重大节日、重点时段的消防工作特点,坚持常态化检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适时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力整治火灾隐患。
要强化全面清理和夜间清查,大力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出租屋、“三合一”、场所以及商业密集区、车站周边地区等消防“乱点”,严防亡人火灾发生。
针对建筑消防设施合格率低、人员密集场所采用可燃有毒材料装修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和消防产品打假活动,加大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和违规装修材料强制拆除力度。
要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 5 -和公告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对依法报请停产停业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在接报后7日内作出决定,并组织相关部门督促整改。
要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对人民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及时查处。
3、从严管控火灾高危场所。
把超大规模商场市场、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大型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场所和大空间、大跨度、在建高层建筑等重点场所作为火灾防范的重中之重,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措施,采用先进的消防技术,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要按照“从高从严管理、超常措施防范”的原则,强化日常管理措施,建立专职消防队伍,落实每月开展防火检查,每季度开展实地实战演练。
鼓励和引导火灾高危单位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1、完善城乡消防规划。
各地依法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并将其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对消防规划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及时修订完善;规划期限届满的,重新组织编制发布;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
2、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积极开展城市火灾风险、灭火救援力量和消防装备规划评估,逐步建立与城市地位相适应的城市消防安全体系,提高城市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要按照消防规划改造供水管网,修建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和天然取- 6 -水设施,确保消防用水需要。
加大消防队站建设力度,城市新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根据消防规划同步建设消防站,化工等专业园区要建设配有特殊装备的专业消防站,经济发达的县(市)可根据需要组建特勤消防站,新改建指挥中心、执勤消防站、战勤保障大中队和公寓住房100个,总队培训基地、搜救犬基地全部建成。
3、突出加强消防装备和战勤保障建设。
根据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优化消防车辆装备结构,加强举高、排烟、压缩空气泡沫、化学抢险救援车等特种消防车的配置,到“十二五”末,全省新增更新消防车超过300辆,执勤车辆总数达到1000辆以上。
要与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相适应,配齐配强应急救援器材和特种个人防护装备。
强化战勤保障体系建设,建成以合肥、芜湖、蚌埠、安庆4个战勤保障大队为中心、地级市战勤保障中队为依托、各县(市)战勤保障班组为网络,覆盖全省的三级战勤保障体系。
要加强消防监督装备建设,配齐基层公安消防机构和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消防产品现场检查等器材装备,促进消防监督管理的科技含量,全面提高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技术水平。
4、构建应急救援通信保障体系。
以“一体化消防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增强和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通信网络建设,依托地方科研单位,加强特勤队伍、攻坚组的应急救- 7 -援通信保障新装备的研制开发;逐步建立起一套空中与地面相结合、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固定和机动相结合、公众网与专用网相结合的综合应急救援通信保障体系,构建应急救援通信保障新机制,不断提高部队通信保障能力和指挥效能,圆满完成消防部队各类应急救援的通信保障任务,最终实现安徽省综合应急救援通信保障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
(五)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大力提升消防部队灾害事故处置水平1、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建成省、市、县三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除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外,整合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各地根据实际建立水上、隧道、化危、山岳、高速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形成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其它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有效联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要大力培养灭火救援专业技术人员,建成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配备合理的灭火救援专家库。
2、大力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按照公安部提出的“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的发展思路,采取各级地方政府招聘专职消防员为主,各种专职消防队伍并存、公安管理的建设模式,确保多种形式专职消防队伍的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