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筱萸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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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

对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

对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央视国际2004年03月14日23:09主持人: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大家收看中央电视台《对话》节目,2004,315我们共同行动,这里是对话节目,明天就是3月15号了,这是让所有消费者感到亲切的日子,十几年时间,315从国外的纪念日演变成中国消费大众一面维权的旗帜。

每年的315都是和春天的脚步一块来到我们身边的,它不断在擦亮着我们的信念和勇气,也带给我们无限的希望。

在315的前夜,在我们的对话现场也坐满了消费者,让我们用掌声欢迎大家的光临。

我想作为消费者,在这样的一个特殊的日子当中,一定会有很多特别的关注,所以此刻我特别希望大家告诉我在平时的消费领域当中您最关注的是什么,我们也做一个现场的调查,哪一位可以举手告诉我们您最关注什么。

观众:我比较关心药品的安全性问题,因为药品不是一般的商品,是人命关天的东西,很多时候可能消费者并不能决定吃什么药,或者是不吃什么药,所以更关注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主持人:谢谢您,请坐,还有哪位消费者。

观众:我作为一个普通的消费者,我更关心食品安全。

因为民以食为天,但我更关心的是,食品安全的立法和体制。

因为我想知道,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的这种大好形势下,怎么通过加强监管,来确保咱们老百姓的饮食安全。

主持人:好的,谢谢您,请坐,还有哪位消费者关心。

观众:不光是我们的饮食,我们的医疗,甚至我们的住房,我们的出行,都可能会有些问题,我们的手机接短信,昨天我还接到你得了多少奖,你来领奖,当然咱们电视台已经暴光了很多类似的欺诈事件,也包括我们在医疗服务当中,在生活买住房这些方面,都有类似的问题。

主持人:我想刚才每一位消费者谈到的在消费领域的关注,都跟我们的消费利益是息息相关的。

在中国消协发布的统计数字当中,2003年所有的投诉当中,食品包括药品保健品的投诉占到了10%,其实药品和食品作为一项特殊的商品,它们在消费领域也是备受关注的,今天这期对话当中我们请到了一位在这方面很有发言权的嘉宾,就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筱萸局长。

郑筱萸被判死刑始末

郑筱萸被判死刑始末

2008年11月(上)●文◎徐江善2007年5月29日。

新华社向国内外发出一则电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9日上午对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

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则电讯一经发出立即被世界各大通讯社和各大网站转载。

正如许多人所预料的一样,郑筱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在他的上诉状中,他承认自己有罪,但认为自已“罪不至死”。

而他的罪行是否至死.关键在于。

情节是否特别严重”。

2007年6月1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郑筱萸案。

诉讼双方的焦点集中在这一案件。

情节是否特别严重”上。

死刑的两个要件法院宣判郑筱萸的罪状有二:一是玩忽职守罪;二是受贿罪。

根《刑法》第397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犯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385条和第383条的规定.个人受贿数额10万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受贿情节特别严重是对上诉人判处死开l j的,必要条件之一。

郑筱萸玩忽职守罪的量刑是7年最高限,最高限也“罪不至死”。

导致他死刑的还是受贿罪.且。

情节特别严重”——他有8宗25次受贿经历。

法院判定郑筱萸直接或通过妻子受贿金额高达649万余元,远远超出法定金额,剩下的就要看情节是否特别严重了。

据一些法律专家介绍.目前我国《刑法》并没有对情节特别严重进行列举式规定。

最高法院对此也没有做出司法僻释。

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般多综合考虑如下因素来区分情节较轻、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是否索贿;是否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非法利益;是否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是否退赃,有无悔改表现,能否坦白交代;是否是累犯;是否是多次;赃款用途是否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是否掩盖罪行,毁灭证据;受贿的财物是否属于国家救灾、防汛、优抚、救济款项。

死刑高官郑筱萸和他的秘书们

死刑高官郑筱萸和他的秘书们

死刑高官郑筱萸和他的秘书们作者:徐江善来源:《记者观察》2008年第11期在中国的官僚体系中,首长与秘书是一对利益共生体,或者称命运攸关方。

多少秘书在首长的熏陶下茁壮成长,也有多少秘书爬上高位经受不住金钱美色的诱惑,锒铛入狱。

陈希同、陈良宇等人的秘书就是其中不光彩的代表人物。

曾经身为国家药监局局长的郑筱萸周边亦少不了秘书这一角色,命运为郑筱萸演绎的人生悲剧主角当然是郑本人,但他的秘书们在这场悲剧中也扮演了重要角色。

与许多高官栽在子女配偶和秘书身上一样,郑筱萸祸起萧墙,他的秘书是药监腐败案多米诺骨牌中的关键一环。

祸起秘书熟悉药监局内情的药商们都知道,在国家药监局大院,药品注册司和医疗器械司是两大实权部门,而分别掌管这两大要害部门的曹文庄和郝和平,则是被称为郑筱萸左膀右臂的两员大将。

负责侦办郑筱萸腐败案的工作人员透露,曹文庄的出事,直接导致了郑筱萸腐败案浮出水面。

曹文庄1984年从黑龙江商学院中药系毕业,顺利地分配到中国药学会,几经变迁,进入国家医药管理局,并成为郑筱萸的秘书。

与众多领导干部的秘书一样,曹文庄做事周到细致,加上他办事稳妥,城府很深,很快赢得了上至“老板”下至同僚的满意,他的仕途也展现出一派喜人景色,担任了局办公室主任、局人事司司长。

2002年,曹文庄结束了秘书生涯,担任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的要职,一时间,他掌管了全国药品审批文号的大权,这是在许多人看来含金量无法估算的位置。

每年有上万种新药和“换名涨价药”要由国家药监局审批,曹文庄成了医药企业公关的重点对象。

当绝对的权力给他带来无尚荣耀的同时,也使他的命运之舟驶入了歧途。

2006年1月12日晚,时年44岁的曹文庄被中央纪委“双规”。

由此,药监系统的窝案、串案一一暴露在办案人员面前。

先后查处的有药品注册司助理巡视员卢爱英、国家药典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王国荣。

曹文庄等人受贿案是如何败露的呢?坊间流传的各种信息不一而足,有的说他疯狂寻租,导致人怒天怨,东窗事发;有的说他妻子过于张扬,大肆索贿,终致入狱。

郑筱萸

郑筱萸

凭心而论,我算不上贪得无厌,否则,身居如此高位,居心敛财的话,何止这区区几百万?诸多落马的高官,也并非个个天生长着一付贪婪的嘴脸。

当初假如有刚性的分权制衡机制,假如有刚性的民主决策制度,假如有刚性的亲属回避制度,假如有……我能走上这条不归路吗?近日,在安徽省亳州市的检察长座谈会上,该市检察院检察长陶芳德宣读了一份特殊的遗书——《悔恨的遗书》。

《悔恨的遗书》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被执行死刑前写下的。

从郑筱萸的忏悔中,陶芳德专门挑出了三句话,为与会人员细细解读。

这三句话是:“我这个单位太重要了、我这个岗位太重要了”、“当官一定要负责任”、“彻底地看出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

(9月7日《检察日报》)真可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亡,其鸣也哀。

”看郑筱萸的遗书,感觉到这三句话确实“朴实无华”,发自肺腑。

虽然这是郑筱萸迟到的“觉悟”,但却是他发自内心的忏悔。

也许有人问,这迟到的忏悔有什么实际意义?有。

忏悔就是洗礼一个人的灵魂,这个意义非常重大。

苏格拉底临刑时想到欠人家的一只鸡,让弟子替他处理这件事,对他来说这件事很重要,死也要死得清白,不欠账。

对人民有罪这是一笔最大的账,郑筱萸的忏悔是一个不应缺失的觉悟。

他能够在临刑前忏悔,反思人生,说明他的人性还存在。

只可惜这个忏悔来得太晚了,如果他在违反党纪并滑向犯罪深渊之路上早些警醒,早些向组织说出这些话,可能结局会完全不同。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

我感到郑筱萸的遗书,特别是他留下的三句“大实话”,震撼人心,从反面给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

我们各级领导干部都应该对这三句“大实话”进行深刻的反思。

一个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掌握了权力,同时也就有了不同于一般人的重大责任。

因为他们的一个主意、决策甚至态度,往往关系到一项工作的成效,关系到一个单位的兴衰,并在全局上产生重要影响。

从这个意义上说,权力就是责任。

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只有清醒地认识到“责任重于泰山”,“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地做好各项工作,才能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权势遮天的药监“皇帝”

权势遮天的药监“皇帝”

权势遮天的药监“皇帝”
韦洪乾
【期刊名称】《中国故事》
【年(卷),期】2013(000)002
【摘要】仅2004年,中国药监局就受理了一万多种新药审批,美国只有一百多种郑筱萸生于1944年12月,福建省福州市人,196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生物系动物及人体生理专业。

大学毕业后,郑筱萸被分配到杭州第一制药厂做了十多年的技术员。

1979年3月,郑筱萸到杭州民生制药厂任安全环保科副科长,开始逐步走上领导岗位,到1991年2月离开民生制药厂时,郑筱萸是该厂的厂长兼党委书记。

【总页数】5页(P28-32)
【作者】韦洪乾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91
【相关文献】
1.药监论坛聚民智科学监管助发展——温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监论坛”6周年回眸
2.湖南:构建人本药监、和谐药监
3.壮志酬青春丹心系药监——记盐城药监志愿者服务总队射阳大队的先进事迹
4.盐城:和谐药监幸福药监剪影
5.树立药监诚信形象是药监稽查执法工作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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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最高官郑筱萸落马始末

药监最高官郑筱萸落马始末

药监最高官郑筱萸落马始末
朱春先
【期刊名称】《《农村·农业·农民B》》
【年(卷),期】2007(000)003
【摘要】当第一张牌倒下后,无论这个链条有多长.最后那张牌便注定了逃不脱倒塌的命运——这是多米诺骨牌的神奇规则!2007年新年伊始,郑筱萸的落马再一次验证了这一神奇规则的倒塌效应!被人们称为药品审批腐败链的药监系统,早在郑筱萸落马以前,一系列贪官已先行倒下:周航、于庆香、郝和平……这一张张“骨牌”的倒下,导致了最高位置的郑筱萸的落马。

【总页数】3页(P39-41)
【作者】朱春先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郑筱萸案:药监体系肃清的深水操作 [J], 李广;吴志坚
2.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强调药监部门要汲取郑筱萸案教训 [J],
3.郑筱萸案后,药监体制遭质疑 [J], 林垠;曼鹿
4.郑筱萸落马掀起药监风暴 [J], 马昌博;龙玉琴
5.揭开贪官“廉政”面纱——“勤政”高官一口吞下500万——贵州省委原书记刘方仁“落马”始末 [J], 胡展奋;纪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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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任重道远 职重如山——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

药品监管任重道远 职重如山——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

药品监管任重道远职重如山——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局长郑筱萸
郑鸣
【期刊名称】《《中国医药指南》》
【年(卷),期】2005(000)006
【摘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郑筱萸在刚刚结束的全国药品市场监督管理暨药品现代物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中国今年药品监管要抓好三件大事,第一是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第二是保健品市场的整顿,第三就是广告的专项整治。

他指出:从今年的工作来看,市场整顿所占的份额是非常大的,监管的任务非常重。

这几年市场整顿方面,我们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是很大的,但是也要看到在市场监管方面任重道远,职重如山。

【总页数】4页(P20-23)
【作者】郑鸣
【作者单位】《中国医药指南》记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954
【相关文献】
1.强化监管职能实施放心工程--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 [J], 郝婕
2.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效摘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讲话[J],
3.新任务新使命新考验——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局长郑筱萸 [J], 纪文
4.新任务新使命新考验——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 [J], 纪文
5.群众利益无小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谈食品药品放心工程[J], 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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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剖析报告

案件剖析报告

撰写案件剖析报告注意事项 2009年10月11日11:00 正义网-检察日报案件剖析报告是检察机关结合查办职务(刑事)犯罪案件,深入分析发案因素,把握职务(刑事)犯罪发生及演变规律,制定有效对策,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高检察工作水平和服务大局能力的一种重要载体。

写好案件剖析报告对于积极履行检察工作职责,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案件剖析报告要体现“分析犯罪特点透彻,把握犯罪原因准确,提出对策建议有效”的基本要求。

一般说来,撰写案件剖析报告由以下几部分构成:1.文体:兼有记叙文和议论文的特点,采用平铺直叙写法;依据翔实,文风朴实;以事说理,论出有据。

重要的剖析报告还应采用公文形式。

2.文字:措词严谨、得体、适当、精炼,遣词注意运用“法言法语”和规范术语,除特定情形外一般不使用方言俚语;3.结构:案件剖析报告由标题、导语、正文、结尾、落款等部分组成。

(1)标题:好的标题可谓是文章的灵魂。

剖析报告一般分单标题和双标题两种,前者如“xxx受贿案件剖析”,个案剖析多采用此种;后者如“‘清水衙门’也腐败———某某地区殡葬行业贿赂案件剖析”。

写法也可分直接入题、概括点题和归纳切题,前者如“xxx特大贪污案件剖析”,中者如“xx市商业贿赂犯罪现象透视”,后者如“xx县2001■2008年渎职犯罪案件剖析及预防”。

(2)导语:即正文之前的引语,起导读的作用,有简介式、概括式和复合式三种。

①简介式:如对商业贿赂犯罪案件进行剖析,导语部分可对商业贿赂的概念、商业贿赂的社会危害、预防商业贿赂的重要意义等作简要说明,以引出正文,也便于读者理解和把握;②概括式:如对某一领域或地区渎职犯罪案件进行分析,则导语部分可概括地反映一定时期该领域或该地区渎职犯罪的基本情况、造成的社会危害及撰写剖析报告的主要目的,以引出正题,起到画龙点睛作用;③复合式:兼有上述两种特点,综合运用。

(3)正文:这是精华部分,主要由案件特点、犯罪原因与预防对策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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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 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 刑。 • 据悉,郑筱蓃是我国讫今为止第四个被判 处死刑的省部级高官。消息传出后,在社 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网络上更是热议 不断。
• 周航浙 江省药监局局长 受贿折合约400万元 死缓 • 于庆香 吉林省药监局副局长 受贿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被判15年 • 米养素 陕西省药监局助理巡视员 收受贿赂 立案调查 • 郝和平 国家药监局司长 受贿款物折合100多万元 一审被 判15年 • 曹文庄 国家药监局司长 受贿罪、玩忽职守罪 一审被判死 缓 • 刘玉辉 中国药学会咨询服务部主任 批捕 • 卢爱英 国家药监局处长 立案调查 • 王国荣 国家药典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 立案调查 • 刘永久 中国药学会副秘书长 批捕
郑筱萸在职期间,三大现象
※现象一:全国每年上报给国有药监部门等待审 批的药品成千上万,但没有关系,没有金钱从中 润滑,大都石沉大海,扔在柜子里无人理睬,堂 而皇之的理由多的是。 ※现象二:研制一种药需要耗费几年十几年,只 要给药监部门的人送去金钱,就会轻易拿到这些 资料。 ※现象三:假药遇到严重后果,媒体被摆平,受 害者被监控,专家被威胁甚至被买通,几乎所有 拦截机制都失效了,几乎所有救援机制都没能为 受害者提供应有的救济。
在经过一年的市场整顿之后,郑筱萸启动 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2000年6月9日,国 务院批准药监局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 案,实行省以下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垂直管 理。2000年改革之后,所有药品的审批从 省转移到了中央。
地标升国标
●药监局规定,从2002年12月1日起,大部
分上市药品将统一使用国药准字的文号,药 品的地方标准将不复存在。
●虽然治理了医药市场的乱,但是相应的监 督措施却没有到位,为药品审批等药监工作 提供了暗箱操作的温床。
正常药品审批中,药品审评资料送到药品审评中心 ,再经过6个月时间审评,100%合格后才能到注册 处,然后再经过20个工作日的行政审评,才到局长 郑筱萸处拿生产批号,这个过程一般需要10个月时 间,一般1年时间能拿到生产批号就已经不错了。 但是郑筱萸在位时,从来不走正常程序,1周之后 就可以拿到生产批号,因为他是通过内部组织专家 进行内审,只要有钱,企业就能用最短的时间拿到 药品生产批号 。
三:在职期间出现的重大医药事故
(一)2000年到2005年,奥美定事件 (二)2006年 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 司(齐二药)亮菌甲素注射液事件 (三)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欣弗 ”注射液事件,导致十人死亡,多名病 人出现肾功能衰竭。
“奥美定” 齐 二 药
“欣弗”
四,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5月29日上午
• • • •
1994年4月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5年5月任中国药科大学董事会名誉主席 1998年3月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2003年5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局长 • 2005年6月被免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 务。
一位熟悉郑筱萸的老同志回忆起这位 老朋友欷歔不已,他用“四个一”概 括了郑筱萸的一生—— 一个苦孩子, 一个好学生, 一个好厂长, 一个可悲的下场!
一:他的一生
• 1944年12月出生于福建省福州市 • 1963年9月在上海复旦大学生物系动物及人体生理 专业学习 • 1968年12月任杭州第一制药厂技术员 • 1979年3月起先后任杭州民生制药厂安全环保科副 科长、技术科科长、计划科科长兼企业整顿办公 室主任、副厂长、厂长兼党委书记。 • 1991年2月起先后任浙江省总工会副主席、党组副 书记、主席、党组书记。
谢 谢
GMP认证和GSP认证 • 1988年中国颁布了第一个药品GMP,那时还 是一个指导性文件。到了1995年开始在药 品生产企业自愿认证 • 1999年,郑筱萸执掌药监大权后,开始采 用强制手段,大力推进药监体制“省以下 一体化垂直监管”开始了强力推进GMP认证。 中国从开始颁布到全面强制实施GMP认证, 用了大约14年时间。
末 路 疯 狂
制药0901 罗宁 李翠艳
郑筱萸(1944年12月— 2007年7月10日),福建 省福州市人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局长。 2007年5月29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对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 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 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 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 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 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6月22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月 10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二:在职期间颁发的政策(1994—2005)
• 地标升国标
• GMP和GSP认证

1998年以前的药品市场,一个字‘乱’, 在路边的一个平房内就可以生产药品。药品 的购销市场更是像菜市场批发。1998年,郑 筱萸立刻启动了医药市场的整顿,经整顿的 市场有113个,取缔非法药品经营户14219家 ,医药市场的混乱状况初步扭转,非法经营 药品的活动得到遏制。
• 前3年仅有1000家药企通过认证 • 2003年一年就有5000家药企过了关. • 2004年郑筱萸所规定的大限到来之前,竟然 有6000家药企跨过了认证的门槛。
一家影响较大的杂志认为“每家获得GMP认 证的药厂,包括硬件改造与运作费用在内, 为此平均支付约1000万元”。
• 好处:GMP认证提高了制药企业准入标准,使 那些作坊式、手工式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药企淘 汰出局。 • 不足:这项制度虽好,但脱离了当时的实际, 实际情况是,那时的中国药企生产水平普遍比 较落后,而GMP对企业生产的硬件标准极高, 不仅药企难以逾越,审批的国家局相关部门仅 有十几个人,根本办不过来。 • 改进:2003年国家药监局不得不将认证工作下 放到地方药监部门完成,开始实行“省局审批, 国家备案的两级联审”制度。
权借“地标”升“国标”之际,郑筱萸狂卖2600 多件批文。 讽刺的是,郑筱萸曾在2006年接受《第一财经日 报》记者采访时说:“对所有的政策推出之后要 不断完善,不断回头,这样才能推进,一旦方案 定了下来,就要坚持下去,不要因为出现问题就 要反悔,前面的错误与失败为后面打下了基础。 ”在整个医药行业遭受反腐大震荡;他的话显得 格外苍白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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