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拖欠货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律师函

湖南**复材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接受**轩垒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贵司拖欠我委托人货款相关事宜,现致函如下:

我委托人于2013年5月27日、6月28日、7月31日与贵司分别签订三份《购销合同》,约定由我司向贵司提供玻璃纤维。我委托人按约定向贵司履行了其义务,贵司收到全部合同约定货物后,仅支付了第一笔费用5545.92元外,剩余货款46852元至今未能支付。我司通过多种方式向贵司催讨剩余货款,而贵司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我委托人认为,贵司无故拖欠货款的行为,违反了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而且严重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现受嘉兴轩垒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本律师致函贵司,望贵司在2013年9月30日前付清约定款项,否则我司将考虑通过诉讼途径收回货款和损失。一旦启动诉讼程序,法院将对贵司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贵司的经营将受很大影响,而且,通过诉讼解决可能会严重影响你公司的声誉。因此,本律师建议贵司尽快妥善处理此事,省却不必要的麻烦,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