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培训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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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学习体会

2015年9月16日至9月25日,在这金秋时节,我有幸来到风景优美,桂花飘香的历史名校——华中师范大学。虽然参加学习时间仅有短短的十天,但教授们渊博的知识,丰富的阅历,幽默诙谐的语言及作为法律人身上所凝聚的凛然正气,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课堂上不仅增长了法律知识,社会见识,更重要的是增长了责任意识。

一、实现法治社会,教师要提高法律意识

教授们严谨专业的法律知道,让我们懂得了什么是法治,什么是依法治国,要想真正实现法制社会,法制教育刻不容缓。我们作为老师,肩负着做好教育法制的重任,法制教育该怎样进入课堂,以什么样的教学形式开展,怎样的教学方法更符合孩子们的年龄特点,这些都是我们思考的方向。让法治教育进入中小学课堂,点燃法制教育的星星之火,这也是教授专家们对我们学员的殷切期望。

想起华师大常健教授给我们讲的精彩内容:《树立宪法权威,推进依法治国》,让我感受颇深,对我而言《宪法》好像只在书上出现过,殊不知法律人人面前平等,法律与每人同在。在这个大社会里,我们享有什么权利,应尽什么义务,该怎样保障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受损害,这些我们懂得太少,以致在工作中出现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时只能选择忍气吞声,息事宁人。如:我们学校有些教师无端被家长辱骂,家长或社会上不怀好意的人在网上发表言论损害学校或教师的名誉,对待这些,我们的学校,我们的上级部门都采取维权了吗?答案很显然,没有,所以我们老师才会经常抱怨工作难,孩子管理难,家长沟通难。我们都忘了,根据《教育法》,我们学校和老师享有教育,管理和保护在校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只要不违反法律,没有谁能侮辱我们的人格,妨碍我们的工作。因此,我们老师提高个人的法律意识至关重要。老师增强了法律意识,才能把法律渗透到教学中,最终实现依法治校,依法治国。

二、见识了“另类”教育

在课堂上教授和学员们亲切交流互动,最让我难忘的是湖北省汉阳区检察院未检科李瑛老师的讲课《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李瑛检查官从自己办案的经验和

角度向我们诠释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与原因,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维权帮助等方面问题。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大部分教师一提起“差生”,就恨得牙痒痒,说话连讥带讽,有些甚至当面发飙,损害了他们的尊严和人格,老师这种不恰当的行为直接影响了他们的心理和未来。李老师通过播放他们自导自演的微电影让我们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有了深刻的认识。课后,我们还分享了甘肃省李炳祥老师的法院陪审员经验,李炳祥老师意味深长的一句话引发了我们深深的思考:“你教的学生考上清华、北大没什么了不起,但是你教好了,挽救了一个‘双差生’,那才是最了不起的”。

应试教育虽然让我们老师带上了有色眼镜,但千万别改变自己教书育人的初衷啊!

三、从小娃娃开始,加强法律教育,增强规则意识

让法制教育走进课堂,结合儿童特点,增强孩子法治意识,建立法制观念,推动学校治理的法治化,坚持依法治校。作为一名一线教师,要想做好孩子们的灵魂工程师,撒播“法治”的种子,我觉得我们要做到以下五点:一是工作上要有“爱”,爱学校,爱学生,爱自己;

二是思想上要尽“忠”,忠诚于事业,忠诚于学校;

三是行动上要守“责”,守职责,负责任;

四是事业上要敢“想”,有思想,有梦想;

五是业务上要求“精”,业精于勤,精益求精。

做到这五点,我觉得我们才能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才能无愧于神圣的《教师法》。

短短十天的学习已经结束,但这不是终点,而是我依法从教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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