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规划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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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规划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规划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县情、民情出发,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要求,认真贯彻《城乡规划法》和《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坚持科学民主依法规划,合理确定城镇体系布局和村镇布局,加强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合理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有力地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
(一)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注重树立和推行科学规划理念,在认真调查、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着眼于服务全县发展大局,超前谋划,建立科学合理、层次清晰、覆盖城乡的规划体系。今年共启动了30项规划编制,其中,为提升中心城区功能,编制完成了蚌埠台湾产业园概念性规划及总体规划;结合县城总体规划,依据省市要求,统筹编制了全部村庄建设规划;为提升城市品味,改造老城区从而完善城市功能,还专门编制了老城区改造项目的各类规划。通过细化分类,抓好重要地块控规,初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次分明的规划体系。
(二)规划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开展政风行风优质单位活动,促进干部工作观念、意识和作风的转变;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和年度述职、考核,强化干部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意识,从而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三)规划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围绕提升规划服务水平,贯彻以人为本发展观念,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城乡管理规划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健全了由规划委员
会、专家评审会、规划局业务会和局长办公会的一整套规划评审机制,基本形成了“规委审查、部门把关、专家评审、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
(四)规划监管进一步加强。制定出台了《固镇县县城规划区内居(村)民住房保障实施意见》和《固镇县县城规划区居(村)民安置布局规划》文件,建立了巡查制度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规划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管理。
(五)公众参与渠道进一步拓宽。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利用滚动字幕、宣传车、宣传单、展板、现场答疑等各种手段,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在落实“阳光规划”过程中,积极推行规划审批公示、公告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做好规划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不足。主要表现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后,详细规划、专业规划设计相对滞后,一些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布点规划尚未编制,规划区的整体功能不够完善,城乡建设缺乏规划依据,与相关规划衔接不紧,造成了规划跟着项目走的现象,尤其是城市绿化亟待解决。
(二)城乡规划的法律宣传不足。随着新《城乡规划法》的实施,部分乡镇干部和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并受利益所驱使,无视所在辖区的相关规划,未经任何审批手续,违法用地、乱搭违章建筑。
(三)城乡规划的技术管理人才不足。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低,专业技术人才的稀缺严重制约着我县城乡规划的发展,而待遇不能保证也导致人才的流失。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宣传,营造环境,科学引导干群意识。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科学引导全社会规划意识和法制观念。其中针对一些规划工作推进困难的,采取以法律案例教育为主,行政惩处手段为辅的方式,在维护社会和谐的基础上,保证规划的权威性。
(二)立足本职,提升素质,努力打造学习机关。学习是提高素质、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也是机关干部适应社会发展,服务群众的责任。在人才流失的客观情况下,立足本职,加强学习,提升专业技能,打造一身过硬的本领,以适应规划发展的需要。
(三)面向未来,超前谋划,合力推进城乡发展。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实现城乡一体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规划的立足点。把城乡经济发展普遍规律与城乡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尽可能准确地预测城市未来的发展速度、规模、方向,建立能够适应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发展需要的布局框架。同时,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之间要因地制宜、统一协调,与住建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尤其是与国土部门的规划衔接起来,适时修改规划,使规划真正成为城乡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真正发挥规划对城乡建设管理的综合调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