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斯定理的一
科斯定理法律适用(2篇)

第1篇一、引言科斯定理是经济学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理论,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科斯提出。
该定理认为,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条件下,无论产权如何初始分配,市场机制都可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科斯定理对于法律适用领域具有深远的影响,本文将探讨科斯定理在法律适用中的具体体现和适用条件。
二、科斯定理的基本内涵科斯定理的核心思想是: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条件下,产权的初始分配不影响资源配置的效率。
具体来说,有以下三个要点:1. 资源配置效率:资源配置效率是指资源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达到最优配置状态。
在科斯定理中,资源配置效率是指资源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实现最大社会福利。
2. 产权初始分配:产权初始分配是指资源所有权的初始归属。
在科斯定理中,产权的初始分配并不影响资源配置效率。
3. 交易成本:交易成本是指在资源交易过程中,为了达成交易而发生的各种成本。
在科斯定理中,假设交易成本为零,即资源交易过程无任何成本。
三、科斯定理在法律适用中的体现1. 侵权责任法律适用在侵权责任法律适用中,科斯定理为解决侵权纠纷提供了理论依据。
根据科斯定理,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条件下,侵权责任赔偿应遵循“损失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失,侵权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点:(1)确定侵权行为:首先,要确定侵权行为的存在,即侵权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
(2)确定损失: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确定赔偿责任:侵权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赔偿和间接赔偿。
2. 物权法律适用在物权法律适用中,科斯定理为解决物权纠纷提供了理论依据。
根据科斯定理,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条件下,物权纠纷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解决。
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点:(1)确定物权关系:首先,要确定物权关系的存在,即物权主体对物权的享有。
(2)确定交易成本:在交易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交易成本,以降低交易成本。
(3)确定物权变更:在交易过程中,物权关系可能发生变更,如物权转让、抵押等。
科斯定理的三种表述和证明

科斯定理的三种表述和证明一、第一种表述: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下,任何初始的资源配置都会导致相同的市场结果。
这种表述强调了交易成本在资源配置中的关键作用。
当交易成本为零时,市场参与者可以通过自愿交易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无论初始的资源配置如何。
证明这一表述的方法通常涉及构建一个简单的市场模型,其中包含有限数量的买者和卖者,以及一个共同的市场价格。
在这个模型中,市场参与者可以自由地买卖商品或服务,直到达到一个均衡状态,即没有人愿意改变自己的交易行为。
由于交易成本为零,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交易不会产生任何额外的成本,因此他们可以自由地根据自身利益进行交易,最终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二、第二种表述:在交易成本不为零的情况下,资源的初始配置会影响市场结果,但市场机制仍然可以引导资源向有效配置方向移动。
这种表述考虑了交易成本的存在,并指出资源的初始配置会影响市场结果。
然而,市场机制仍然可以通过调整交易条件来引导资源向有效配置方向移动。
证明这一表述的方法通常涉及构建一个包含交易成本的市场模型,并分析市场参与者如何在交易成本的影响下进行交易。
在这个模型中,市场参与者会考虑交易成本,并尝试通过调整交易条件来降低成本。
最终,市场机制会引导资源向有效配置方向移动,但可能无法完全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三、第三种表述:在交易成本不为零的情况下,政府可以通过制定适当的政策和规则来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
这种表述强调了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市场机制可能无法完全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政府可以通过制定适当的政策和规则来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
证明这一表述的方法通常涉及分析政府政策对市场参与者行为的影响,以及这些政策如何引导资源向有效配置方向移动。
在这个模型中,政府可以通过税收、补贴、监管等手段来影响市场参与者的行为,从而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
科斯定理的三种表述分别强调了交易成本、市场机制和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这三种表述各有其独特的证明方法和应用场景,为理解和分析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
科斯定理 举例

科斯定理举例
科斯定理是一种用于计算三角形边长和角度的公式,它是数学家科斯(Kossel)提出的。
该定理的表述为:在一个三角形中,如果已知两边和它们夹角的余弦值,那么可以用这些值来计算第三边的长度。
举一个例子,假设一个三角形有两条边分别为5和8,它们夹角的余弦值为0.6。
我们可以使用科斯定理来计算第三条边的长度。
首先,使用余弦定理计算出第三边与已知两条边的夹角的余弦值:
cos C = (5 + 8 - c) / (2 x 5 x 8)
cos C = 0.6
这个方程可以重写成:
c = 5 + 8 - 2 x 5 x 8 x 0.6
通过计算,我们可以得到:
c ≈ 5.16
因此,第三条边的长度约为5.16。
这是一个简单的例子,但它展示了如何使用科斯定理来计算三角形的边长。
- 1 -。
名词解释科斯定理

名词解释科斯定理科斯定理是数学界的一个重要的定理。
它是由瑞士数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保罗科斯(Paul Erds)首次提出的一个重要定理,它提出了在数论中超过任何给定的正整数n的所有数任何和都必须存在至少一对因子,其中至少一个因子大于等于n。
因此,这个定理也被称为“n大于给定和”。
本文将对这个定理进行介绍,以及它在理论数论和应用数值上的作用、影响和应用价值。
正文:一、科斯定理的正式定义科斯定理(Erdos Theorem)是一个有关数论的定理,它的正式定义如下:对于任何给定的正整数n,任何和大于n的数都必须存在至少一对因子,其中至少一个因子大于等于n。
也就是说,对于任何给定的正整数n,超过它的所有数任何和,都必须存在有至少一对因子,其中一个大于或等于n。
二、科斯定理的背景与证明科斯定理是由保罗科斯在1934年提出的,他最初发现它作为一个特殊情况,但随后他推广出来来该定理,其背景是探讨一个著名的数论问题--“n大于给定和”,即超过给定和的任何数,都必须存在至少一对因子,其中至少一个因子大于等于n。
科斯定理的证明采用的是“反证法”的思想,换言之,就是反复证明前提条件下的结论是不正确的,从而证明这个结论是正确的。
证明的过程如下:假设科斯定理不正确,即存在超过给定和的某些数,它们的所有因子都小于n,即小于n的数的和大于等于n,无论n有多大。
然而,经过相应的数学推理,这种情况是不可能的,因此科斯定理是正确的。
三、科斯定理的意义及其应用科斯定理是提出n大于给定和的结论的关键定理,这个结论对很多数学问题都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数论中的问题。
例如,关于“素数分解”问题,科斯定理深远影响了数论方法,它有助于深入探索素数分解问题,从而解决更多重要的数论问题;在形式化数学方面,科斯定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形式化数学;在应用数学中,科斯定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解决很多数学实际问题。
四、结语科斯定理是数学界的一个重要定理,它提出了在数论中超过任何给定的正整数n的所有数任何和都必须存在至少一对因子,其中至少一个因子大于等于n。
科斯定理的内容及前提条件

科斯定理的内容及前提条件科斯定理这个名字,听起来是不是有点让人头大?放轻松,它并不难懂。
你可能会觉得,它好像和日常生活没啥关系,实际上,它天天都在你我之间上演。
你走在街头,看到有人因为噪音而闹到法院,或者有人为了拆墙给邻居腾个位置而争论不休,这些背后就是科斯定理的影子。
咋说呢?这定理告诉我们一个事儿: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不是靠相关部门出面,规矩什么的,而是通过市场交换,找出一种让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式。
说白了,科斯定理的核心就是,谁也不欠谁的,谁都可以通过协商谈判来解决矛盾,关键是成本低不低,能不能谈得拢。
举个例子吧,假设你家附近有个小餐馆,每天生意火爆,油烟味飘进你家,想想都觉得刺鼻。
你找餐馆老板理论,他可能会说:“我也是为了生计呀。
”如果你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大家就只能互相不爽。
可按照科斯定理,如果这个问题的处理成本不高,比如你可以给餐馆老板一点补偿,让他装个排气设备,那双方就能找到个折中的办法。
你不受困扰,他也能继续做生意。
科斯定理强调的就是这点,解决问题的时候,不一定要靠法律的干预,往往通过交换就能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但你以为它这么简单?其实不然!这个定理有个大前提,就是必须有明确的产权,大家得知道自己拥有什么,谁有权利决定什么。
没有这个,大家就不知道从哪开始商量。
比如说,如果你住在一个没人知道谁是房东的地方,那想要和别人谈判可就困难重重了,因为大家都不知道谁的权利最重要。
就像你去餐馆吃饭,菜单上的东西你都知道,但如果老板不给你菜单,你也不知道自己能吃啥。
这就是产权清晰的重要性。
还得考虑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成本。
即使你知道自己有权利,也得算算,解决问题的成本是否值得。
如果处理一个问题需要花费巨大的时间、精力和钱,可能没人愿意去搞这套事情。
举个例子,如果你邻居家的狗每天半夜跑到你家,吵得你睡不着觉,你可能会想去找他理论,问他能不能管好它。
但如果邻居家没钱,也没意愿跟你沟通,你可能就不得不忍气吞声,毕竟,投诉费时间,调解要花精力,还可能闹得不愉快。
科斯定理的内容

科斯定理的内容科斯定理的内容科斯定理是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定理,它由诺贝尔奖得主罗纳德·科斯于1937年提出,被誉为是现代企业理论的基石之一。
该定理主要探讨了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问题,即企业应该采用何种组织形式来实现最优化的资源配置和利润最大化。
一、科斯定理的基本概念1.1 交易成本交易成本是指在市场经济中进行交换所需付出的各种费用,包括信息搜索、谈判、合同签订、执行和监督等方面的费用。
交易成本是影响企业组织形式选择的重要因素。
1.2 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边际成本是指增加一个单位产量所需增加的总成本,边际收益则是指增加一个单位产量所能获得的总收益。
在决策过程中,企业需要比较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来确定最优产量水平。
二、科斯定理的核心原理2.1 资源配置效率原则科斯定理认为,在不存在交易成本时,市场机制可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即资源会自动流向效益最大的领域。
但是,在存在交易成本时,市场机制并不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因为交易成本会导致企业在市场上进行交换时面临着额外的成本。
2.2 组织形式选择原则在面对交易成本时,企业需要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科斯定理认为,企业内部组织和市场机制都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劣势,在选择组织形式时需要考虑其相对优势和劣势。
三、科斯定理的应用3.1 垂直一体化与分工合作垂直一体化是指企业内部将生产环节进行整合,从而实现对供应链中其他环节的控制。
分工合作则是指企业通过外部合作来实现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在选择垂直一体化还是分工合作时,需要考虑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等因素。
3.2 代理问题与公司治理代理问题是指企业内部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冲突等情况,导致代理人(如经理人)可能会追求个人利益而不是公司利益。
公司治理则是指企业内部通过制定规章制度、监督机制等方式来解决代理问题。
在选择公司治理方式时,需要考虑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等因素。
3.3 合同设计与执法合同设计是指企业在与其他企业进行交换时,通过合同条款来约束双方的行为。
科斯定理

yB
mB
0 OB
无效率和负外部性
烟 烟
1
1
0 OA
yA
mA
yB
mB
0 OB
无效率和负外部性
烟 烟
1
1
有效 配置
0 OA
yA
mA
yB
mB
0 OB
无效率和负外部性
假设是钱和烟的水平无法交换。 参与者A最偏好的配置是什么? 这种配置有效吗?
无效率和负外部性
烟 烟
1
1
有效 配置
0 OA
yA
1
1
sB
sA
sA sB
0 OA
yA
mA
yB
mB
0 OB
外部性和产权
是否存在这样的情况:不论产权规定给
哪个参与者,均衡时候的烟量都是一样 的?
外部性和产权
烟 p(sA) p(sB) 烟
1
1
sA = s B
0 OA
yA
mA
yB
mB
0 OB
外部性和产权
烟 p(sA) p(sB) 烟
1
1
sA = s B
污染的成本。 如果钢厂需负担任何污染的外部成本, 它的利润函数是 s ( s, x ) p ss cs ( s, x ) 面临的问题是
生产外部性
max s ( s, x ) p ss cs ( s, x ).
s, x
利润最大化的 一阶条件是
生产外部性
max s ( s, x ) p ss cs ( s, x ).
s, x
利润最大化的 一阶条件是 c s ( s, x ) ps s
博弈论 科斯定理

博弈论科斯定理
博弈论科斯定理的独特之处
博弈论是一门研究决策和策略的数学分支,而科斯定理则是博弈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
科斯定理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科斯提出,它描述了在缺乏完整契约的情况下,个体通过协商和合作来解决资源配置问题的现象。
科斯定理的核心思想是,当存在财产权明确、交易成本低廉以及信息充分透明的情况下,个体可以通过协商和合作来达成资源的有效配置。
这一理论在解释市场经济中的资源配置和合作问题时具有重要意义。
以两个农民共享一片土地为例,当土地没有明确的归属权时,每个农民都可能会过度利用土地资源,导致土地的贫瘠和环境的恶化。
然而,如果农民之间能够达成协议并明确土地的归属权,他们就有动力来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从而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科斯定理的应用不仅局限于土地资源的共享,还可以扩展到其他领域。
例如,企业之间的合作和竞争、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等都可以通过科斯定理来解释。
在这些情况下,个体通过协商和合作来解决资源配置问题,从而实现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
然而,科斯定理也存在一些限制和挑战。
首先,科斯定理假设个体之间的交易成本很低,但实际情况中,交易成本可能很高,例如信
息不对称、谈判困难等。
此外,科斯定理还假设个体之间的合作是自愿的,但在现实世界中,个体可能会受到各种利益和约束的制约,导致合作的难度增加。
科斯定理作为博弈论的一个重要概念,揭示了个体通过协商和合作来解决资源配置问题的现象。
它在解释市场经济中的合作和竞争问题时具有重要意义,但也面临着一些限制和挑战。
因此,我们应该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科斯定理的应用,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科斯第一定理的问题: 科斯第一定理的问题:收入效应
• 一般说来,资源配置过程中的收入效应是不该忽 一般说来, 略的,所有权的不同配置当然会产生收入效应, 略的,所有权的不同配置当然会产生收入效应, 一家国有企业卖给一个资本家与该国有企业仍让 政府所有,其收入效应是截然不同的。 政府所有,其收入效应是截然不同的。 • 指出科斯定理对于效用函数为准线性的依赖性, 指出科斯定理对于效用函数为准线性的依赖性, 指出科斯定理只有在不存在收入效应时才正确, 指出科斯定理只有在不存在收入效应时才正确, )(1987年),麦斯克勒尔 这是范里安 (Varian)( )( 年),麦斯克勒尔 )(1995年)与 (Mas-Collel)与格林(Green)( )与格林( )( 年 梅尔斯( )(1995年)所作出的 梅尔斯(Gareth D.myles)( )( 年 贡献。 贡献。
科斯与科斯定理
• “科斯第一定理”的表述和论证 科斯第一定理” 科斯第一定理 • 在该定理的诸多表述中,被人们广泛接受 在该定理的诸多表述中, 的定义是:交易成本为零的世界里, 的定义是:交易成本为零的世界里,也就 是在标准经济理论的假设里, 是在标准经济理论的假设里,不管权利的 初始安排怎样, 初始安排怎样,当事人谈判都能导致财富 的最大化安排。 的最大化安排。
污染权的例子
• 因此,污染水平的结果与权力在污染源单 因此, 工厂)与受污者(居民) 位(工厂)与受污者(居民)之间的分配 无关,而只与F与 之间的比较有关 之间的比较有关。 无关,而只与 与C之间的比较有关。 • 这个例子是说明科斯定理的“不变性”命 这个例子是说明科斯定理的“不变性” 题的。 题的。
科斯第一定理的问题: 科斯第一定理的问题:收入效应
• 科斯第一定理:交易成本为零的世界里, 科斯第一定理:交易成本为零的世界里, 也就是在标准经济理论的假设里, 也就是在标准经济理论的假设里,不管权 利的初始安排怎样, 利的初始安排怎样,当事人谈判都能导致 财富的最大化安排。 财富的最大化安排。 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样 资源的分配是一样的。 的,资源的分配是一样的。 • 即资源配置的状态如何与产权在不同人之 间的配置状态无关。 间的配置状态无关。 • 考虑到收入效应,最终的资源配置结果就 考虑到收入效应, 会很不一样。 会很不一样。
科斯与科斯定理
• 在农夫和养牛人的例子中,该假设意味着: 在农夫和养牛人的例子中,该假设意味着: 农夫和养牛人的权利都界定清晰, 农夫和养牛人的权利都界定清晰,或者农 夫拥有公共权利, 夫拥有公共权利,养牛人无权让牛损害谷 或者养牛人拥有公共权利, 物,或者养牛人拥有公共权利,农夫无权 阻拦牛群损害谷物。 阻拦牛群损害谷物。科斯第一定理在此表 现为: 现为:如果养牛人和农夫之间谈判等一系 列交易活动的成本为零, 列交易活动的成本为零,则不管权利的初 始安排如何,从效率角度看, 始安排如何,从效率角度看,农夫和养牛 人之间关于“公共权力” 人之间关于“公共权力”的交易行为都可 以使产权的配置达到最优。 以使产权的配置达到最优。
科斯第三定理
• 在《社会成本问题》中,我们很难找到科 社会成本问题》 斯第三定理的直接表述, 斯第三定理的直接表述,但在产权经济学 各个理论领域的分析中, 各个理论领域的分析中,我们又能看到该 定理的广泛运用。概括地说, 定理的广泛运用。概括地说,科斯第三定 理指: 在交易成本大于0的情况下 的情况下, 理指:“在交易成本大于 的情况下,产权 的清晰界定将有助于降低人们在交易过程 中的交易成本,改进经济效率。 中的交易成本,改进经济效率。”
科斯第二定理及其意义
• 被人们称为科斯第二定理的是科斯在《社 被人们称为科斯第二定理的是科斯在《 会成本问题》中的这段话: 会成本问题》中的这段话:“一旦考虑到 进行市场交易的成本, 进行市场交易的成本,……合法权利的初 合法权利的初 始界定就会对经济运行效率产生影响。 始界定就会对经济运行效率产生影响。” 即在交易成本大于0的现实世界 的现实世界, 即在交易成本大于 的现实世界,产权初始 分配状态不能通过无成本的交易向最优状 态变化,所以, 态变化,所以,产权初始界定会对经济效 率产生影响。 率产生影响。
污染权的例子
• 考虑有一家工厂正对附近的居民排放污染物。 考虑有一家工厂正对附近的居民排放污染物。 如果工厂拥有污染的权力, 如果工厂拥有污染的权力,则需要由居民向 工厂支付补偿费, 工厂支付补偿费,以此来降低工厂的排污水 平。令工厂为停止污染所要求的补偿费为C, 令工厂为停止污染所要求的补偿费为 , 又设污染对居民的损害可以用货币衡量为F。 又设污染对居民的损害可以用货币衡量为 。 当F>C,居民当然会乐意向工厂支付 ,以免 ,居民当然会乐意向工厂支付C, 除污染所产生的损失F,污染会停止; 除污染所产生的损失 ,污染会停止;当F<C 居民就不愿支付C, 时,居民就不愿支付 ,这样污染会继续存 在。
庇古税
• 在出现负的外在性的场合,由于市场机制失灵, 在出现负的外在性的场合,由于市场机制失灵, 传统的办法就是由政府进行干预。 传统的办法就是由政府进行干预。 • 干预的方式又可分为两种,其中之一是开征税, 干预的方式又可分为两种,其中之一是开征税, 比如污染税或排污费。 使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 比如污染税或排污费。 使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 • 对边际私人成本小于边际社会成本的部门实施征 即存在外部不经济效应时, 税,即存在外部不经济效应时,向企业或个人征 税使负外部性的制造者承担外部成本; 税使负外部性的制造者承担外部成本;对边际私 人收益小于边际社会收益的部门实行奖励和津贴, 人收益小于边际社会收益的部门实行奖励和津贴, 即存在外部经济效应时,给企业或个人补贴。 即存在外部经济效应时,给企业或个人补贴。 • 庇古认为,通过这种征税和补贴,就可以实现外 庇古认为,通过这种征税和补贴, 部效果的内部化。这种政策建议后来被称为“ 部效果的内部化。这种政策建议后来被称为“庇 古税” 古税”。
污染权的例子
• 我们换一种情形,没居民拥有不受污染的 我们换一种情形, 权利, 权利,这时就要求排污的工厂向居民支付 补偿费,工厂停止污染的成本为C, 补偿费,工厂停止污染的成本为 ,而居民 要求赔偿的损失为F, 要求赔偿的损失为 ,如C<F,这时工厂如 , 向居民支付F,不如停止污染,损失C; 向居民支付 ,不如停止污染,损失 ;如 C>F,则工厂会同意向居民支付 ,而继续 ,则工厂会同意向居民支付C, 污染环境。在上述两种权力分配状态下, 污染环境。在上述两种权力分配状态下, 停止或消除污染的条件都是F>C;一旦 停止或消除污染的条件都是 ;一旦C>F, , 污染都会存在。 污染都会存在。
污染权的例子
• 在上述两种不同的收入分配格局下,人们 在上述两种不同的收入分配格局下, 的偏好关系可能会有所不同, 的偏好关系可能会有所不同,最后形成的 外在性的均衡水平必定会有所不同。 外在性的均衡水平必定会有所不同。 • 不仅如此,谁拥有产权这本身就是一种财 不仅如此, 富禀赋状态, 富禀赋状态,而这种财富禀赋状态会影响 外在性的均衡水平的。 外在性的均衡水平的。
外在性、 外在性、科斯定理与公共品理论
外在性的定义
• 在经济学的文献里,至今仍没有一个令人 在经济学的文献里, 完全满意的关于外在性的定义。然而, 完全满意的关于外在性的定义。然而,为 分析方便,我们从下述非正式的定义出发。 分析方便,我们从下述非正式的定义出发。 • 定义(外在性 定义(外在性(Extemality)): ): • 当一个消费者的福利或者一家企业的生产 可能性直接受到经济中的另一个当事人的 行为影响时, 行为影响时,我们说该经济里出现了外在 性。 • 上述定义中有一点需要加以说明: 上述定义中有一点需要加以说明:
污染权的例子
• 但是,上述例子忽略了这样一个要害问题:当补偿 但是,上述例子忽略了这样一个要害问题: 费在不同的当事人之间转手时,是会产生“ 费在不同的当事人之间转手时,是会产生“收入效 应”的。而收入的改变是会改变人们对于污染物与 别的物品的偏好关系的。 别的物品的偏好关系的。当赔偿费从工厂向居民支 付后,居民会变富,对清洁空气的偏好上升, 付后,居民会变富,对清洁空气的偏好上升,愿意 付出更高的代价购买清洁空气。工厂会降低其收入, 付出更高的代价购买清洁空气。工厂会降低其收入, 愿意为收买污染权付出的代价下降。 愿意为收买污染权付出的代价下降。最终的均衡是 较少的污染。 较少的污染。 • 反过来,如是由居民向工厂支付补偿费,则居民会 反过来,如是由居民向工厂支付补偿费, 变穷,工厂会变富。最终的均衡是较多的污染。 变穷,工厂会变富。最终的均衡是较多的污染。
外在性的定义
• “外在性”是价格机制以外的人与人之间相 外在性” 外在性 互影响, 互影响,这种相互影响无法通过价格机制 来进行处理, 来进行处理,社会最多只能模仿价格机制 来对此加以处理。 来对此加以处理。
外在性的定义
• 比如,夜半三更,你在睡梦中被对面楼房里 比如,夜半三更, 的嘈杂的歌声所惊醒, 的嘈杂的歌声所惊醒,在这种相互关系中就 没有市场。又比如,工厂排放有毒化学品, 没有市场。又比如,工厂排放有毒化学品, 飞机带来噪音,马路上行人乱丢杂物等等, 飞机带来噪音,马路上行人乱丢杂物等等, 社会迄今为止还难以对这一类行为对他人造 成的损害进行准确度量,也难以用市场交易 成的损害进行准确度量, 的方式来用价格精确地反映社会成本。 的方式来用价格精确地反映社会成本。 • 因此,外在性是市场交易机制以外的人与人 因此, 的相互关系,但这种关系又仍是经济关系。 的相互关系,但这种关系又仍经济关系。
外在性的定义
• 第一,“直接受到”。即个人A的福利“直接受 第一, 直接受到” 即个人 的福利 的福利“ 个人B的行为的影响 这种影响是直接的, 的行为的影响, 到”个人 的行为的影响,这种影响是直接的, 指不是通过市场价格机制的中介而施加的。 指不是通过市场价格机制的中介而施加的。这一 点非常重要。 点非常重要。 • 若通过价格机制,那么任何一个人的福利总会受 若通过价格机制, 到市场上别的当事人的行为的影响, 到市场上别的当事人的行为的影响,但那不属于 外在性, 外在性,因价恪机制可以将这种相互影响界定清 如果个人A在市场上受了益 在市场上受了益, 楚。如果个人 在市场上受了益,那A就应对所受 就应对所受 的益付价格,如个人B的行为要让个人 付出损失, 的行为要让个人A付出损失 的益付价格,如个人 的行为要让个人 付出损失, 则个人B就应对 付出价格。如果是那样, 就应对A付出价格 则个人 就应对 付出价格。如果是那样,则人与 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就可以包括在市场机制之中了, 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就可以包括在市场机制之中了, 不会有外在性。 不会有外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