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处理中恶臭气体生物净化工艺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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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处理中恶臭气体生物净化工艺

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废水处理中恶臭气体生物净化工艺技术规范》编制组

二零一九年七月

1任务来源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的通知》(苏市监办[2018]32号)的要求,编制江苏省地方标准《废水处理中恶臭气体生物净化工艺技术规范》,主要编制单位为南京大学。

2编制标准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法律法规,控制市政或工业废水处理中恶臭气体排放,改善江苏省内环境空气质量,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促进化学工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制定本标准是为了标准化和规范化江苏省废水处理中恶臭气体生物净化工艺技术,实现我省水污染治理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顺应我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2017年1月份江苏省环境保护厅颁布了江苏省地方标准《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明确规定了化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的挥发性有机物、恶臭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及监督实施要求。因此,在江苏省范围内标准化和规范化江苏省废水处理中恶臭气体生物净化工艺技术势在必行。

目前,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污水处理厂已成为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当中必备的设施。污水处理厂能够净化湖泊,改善环境,伴随着污水处理规模的不断扩增,截止至2017年6月底,全国城镇总计建成在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已达4063座,处理能力高达1.78亿立方米/日。然而,污水处理过程中会向外界环境释放大量恶臭性气体,这些气体会对人们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这些恶臭气体的主要化学成分包括硫化氢和氨气等无机化合物以及成分即为复杂的恶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由于恶臭物质具有低嗅阈值特性,即使绝大部分恶臭组分被除去,在人的嗅觉中并不会产生相应程度的减少或减轻,同时恶臭可在大气环流作用下迅速蔓延而对大气环境造成严重的大范围污染,这些均会对恶臭污染的治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增加了恶臭污染治理难度。目前,国内外处理恶臭污染治理方法较多,传统除臭方法如物理法(活性炭吸附法、稀释扩散法)和化学法(氧化吸收法和吸附法)存在运行成本高等缺点,生物法具有净化效率高,设备结构简单,投资低和无二次污染等优点,已逐步成为主流除臭方法。然而,废水处理中恶臭气体生物净化工艺技术规范仍是空白。同时,污水处理厂实施日益严格的环境管理政策和污染物总量削减等约束性指标,这对废水处理中恶臭气体处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高效经济的处理工艺,和与之配套的废水处

理中恶臭气体生物净化工艺技术的标准规范,是目前化工行业最为欠缺的。

本技术规范的制定与实施,不仅能促进各大相关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和推进处理设施标准化建设,为指导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和工艺设计提供技术依据,同时还有利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品升级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便于环境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推动我国技术进步、经济增长和提高国际竞争力,是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关键步骤。3编制原则和编制依据

3.1编制原则

标准编制遵循“科学性、完整性、兼容性、统一性、规范性”的原则,尽可能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本标准严格按照《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进行编写和表述,力争在标准框架、结构和内容等方面符合标准要求。

本标准参考大量国内外相关行业的污染治理资料和工程实例,综合考虑技术、环境、资源和经济等目标,选择最佳、适用的处理技术,保证恶臭气体达标排放。本标准以指导企业规范化运行和提高恶臭气体生物净化工艺水平为编写理念,将适合我国基本国情和国内技术发展水平的,经过大量工程实践证明的,经济、可靠、成熟的处理工艺和规定要求等列入本标准,做到标准适用性和先进性并存,并具有一定的可扩展空间。

3.2编制依据

本标准的编制以国家环境保护现有法律、法规、标准为主要依据,参考《恶臭气体生物净化理论与技术》,结合国内外化恶臭气体生物净化工艺相关文献以及实地调研资料,参照工业恶臭气体处理相关的运行维护及其安全管理的国家及行业标准,确定本标准的指标要求,总结编制了本标准。

本技术规范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主要有:

《标准化工作导则》(GB/T 1.1)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 14675)

《空气质量三甲胺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14676)

《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GB/T 14678)

《空气质量二硫化碳的测定二乙胺分光光度法》(GB/T 14680)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 1675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工业废水处理与回用技术评价导则》(GB/T 32327-2015)

《环境空气氨的测定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4)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 583)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4]1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

《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技术指南》(苏环办[2016]95号)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

4编制过程

接到标准编制任务后,编制组于2019年5月成立,讨论标准编制方案,拟定标准大纲,确定标准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2019年5月至2019年6月,编制组首先对国内外标准资料、相关科研成果,国内外应用现状、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及恶臭气体治理技术等进行了全面调研工作,制作资料收集表,收集案例信息,之后安排试验验证项目,确定试验单位,进行试验验证。

2019年6月19日,编制组在南京大学环境学院B432组织标准研讨会,讨论标准条款内容,形成会议纪要,并根据会议纪要修改文本和编制说明,形成讨论稿。

2019年6月至2019年7月按照GB/T 1.1要求起草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2019年7月22日,编制组在南京大学环境学院与企业专家进行标准初稿的讨论,专家对标准中恶臭气体的种类,恶臭气体的排放及生物净化工艺的参数等提出了意见,编制组在此基础上对文本进行了相应的修改与完善。

2019年8月6日,编制组在龙江京西宾馆3楼会议室组织标准研讨会,标准领域相关的专家及相关企业代表共10余位参加了本次会议,参会人员对本标准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对标准的结构,工艺处理技术等方面提出部分建议,编制组根据专家意见修订完善了相关内容。

5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及其所做的工作

本标准制定项目由南京大学提出和申报,南京大学为第一起草单位。各主要参加单位及工作组成成员所做工作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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