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三篇)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壮大,总承包单位在项目中承担着更多的责任和任务。
为了确保项目的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总承包单位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分包单位的选择、合作协议的签订、施工现场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详细介绍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二、分包单位的选择1. 目标明确总承包单位在选择分包单位时,首先需要确定项目的具体需求和目标,明确要求分包单位的业绩、技术和能力等方面。
总承包单位应该根据项目的要求,选择具备相应能力和经验的分包单位。
2. 资质审核总承包单位在选择分包单位时,应对其进行资质审核。
包括查看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工商注册证书、资质证书等,并对其业绩、信用记录进行调查,确保选择的分包单位具备合法、稳定、可靠的资质。
3. 技术审核总承包单位在选择分包单位时,还应对其技术能力进行审核。
可以通过查看分包单位的相应技术认证证书、工程案例、技术人员的资质等来评估其技术能力。
4. 经济实力审核总承包单位在选择分包单位时,应对其经济实力进行审核。
要求分包单位提供过去一年的财务报表、纳税证明等材料,评估其经济状况是否稳定、发展是否良好。
5. 相关信用评价总承包单位还可以通过查阅分包单位的信用报告、征信记录等来评估其信用状况,确保选择的分包单位信用良好。
三、合作协议的签订1. 协议范围明确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在签订合作协议时,需要明确协议的范围。
包括合作的具体工程内容、施工的时间计划、合作方的权责等,确保协议的各项内容明确、详细。
2. 权责明确合作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权责。
总承包单位应明确需求方对分包单位的要求,分包单位应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双方互相明确各自的权责,确保合作关系的顺利进行。
3. 付款方式和进度合作协议中应明确付款方式和付款进度。
总承包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和方式支付合作款项,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完成工程。
4. 变更和解除协议的规定合作协议中应规定变更和解除协议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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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对分包单位管理制度]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一、前言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是指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在承接施工任务过程中的管理规定和制度安排,目的是确保分包单位能够按照约定的质量、进度和安全要求履行承包合同,并与总包单位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达到协同合作、互利共赢的目标。
二、管理责任1.总包单位负责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并明确合同要求。
2.总包单位负责制定分包任务书,并明确分包任务的具体要求和承包单位的责任。
3.总包单位设立分包管理团队,负责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协调和沟通。
三、合同管理1.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前,应进行履历调查和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经验和能力。
2.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进度要求、款项支付方式等条款。
3.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机制。
四、技术管理1.总包单位应提供详细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施工说明,并对分包单位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2.总包单位应定期组织技术交流会议,分享经验和教训,提升分包单位的技术水平。
3.分包单位应按照总包单位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并协商解决。
五、质量管理1.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2.总包单位设立质量管理团队,负责质量把关、质量纠正和质量改进等工作。
3.分包单位应按照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合格,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
六、进度管理1.总包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并与分包单位进行沟通和确认。
2.总包单位及时跟踪和监督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如有延误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
3.分包单位应按照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如有延误应及时向总包单位汇报并协商解决。
七、安全管理1.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的培养。
2.总包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总包单位对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负领导和管理责任。
2. 负责审查分包单位的施工方案中是否具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设施是否到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发包工程。
3. 负责向分包工程单位做详细的技术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
4. 在承包合同中要明确总包、分包单位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发现分包单位有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或安全设施偷工减料等现象,总包单位有权勒令其停产。
5. 对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负管理责任,并参与处理分包单位的伤亡事故。
三、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1. 分包单位行政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认真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
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
3. 服从总包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执行总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 对分包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对分包工程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
5. 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要勒令停工。
6. 分包单位行政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认真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
7. 及时向总单位报告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调查处理伤亡事故。
四、安全教育培训1. 对分包单位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操作规程。
2. 对新员工、转岗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3.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讲座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分包单位立即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 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分包单位,给予警告或暂停合作。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几点:
1. 合同管理: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应签订合同,清楚约定工作范围、工期、质量要求、费用等条款,并明确责任和义务。
2. 资质审查:总承包单位应对潜在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承担所分包的工作。
3. 监督管理:总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并定期进行工作检查和评估。
4. 质量控制:总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进行质量控制,包括严格执行工艺标准、质量验收制度等,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5. 安全管理:总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作场所安全,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
6. 考核评估:总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进行绩效评估,根据其在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7. 合作协议: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可以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彼此的权益和义务,共同推动工程的顺利进行。
总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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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范文(3篇)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 为了规范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合作管理,并应遵循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二、分包单位的选择与评估1. 总承包单位应根据工程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对分包单位进行选择。
2. 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有能力独立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3. 总承包单位可以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评审等方式选定合适的分包单位。
三、合同签订1.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应与分包单位进行协商,明确工作范围、工作要求、工作期限、报酬等事项,并签订书面合同。
2. 合同内容应详细明确,包括工作项目、工作标准、质量要求、工期安排、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
四、管理责任1. 总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2. 总承包单位应定期组织检查、验收分包单位的工作成果,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要及时指出并要求整改。
3. 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完成工作,并负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
五、工作协调1.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应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问题和难题。
2. 总承包单位应及时提供所需的技术支持和工程文件等信息,确保分包单位能够顺利进行工作。
3. 总承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保持经常性的工作沟通,了解工作进展和困难,协助解决问题。
六、支付与结算1. 总承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付款给分包单位。
2. 分包单位应按照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提出支付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总承包单位应及时进行审核与支付。
3. 支付情况应留有书面记录,包括支付金额、时间等信息。
七、合作终止1. 合同到期后,双方应及时进行结算,并对工程的成果进行验收。
2. 若合同终止前存在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解决。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五篇)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对本工程及其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分包方能满足我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范行动,特制本制度。
二、总承包对分包队伍进场要求1、要进场前将复印件加盖章,上报总承包、监理____备案。
2、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地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放意外伤害发生后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3、分包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工程师资格证书。
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总承包上交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老的证书。
4、进场的劳务人员必须持有____、特殊工种上岗证。
其中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等。
5、各专业包包单位进场后天内需向总承包提交以下资料:1)企业各类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2)业主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3)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4)安全协议书;三、总承包对施工进度的管理1、施工进度计划管理总承包依据亿包单位招标工期时间编排合理的总进度计划,对生产线诸要素(人力、机具、材料等)及各工种进行计划安排,在空间上按一定的位置,在时间上按先后顺序,在数量上按不同比例,合理地____起来。
2、施工进度与计划后而不采取有效措施者,项目部有权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四、技术质量管理1、施工方案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专业施工方案,负责方案的落实工作,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交底工作,并需将交底书面上报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倍查。
1.1设计变更、洽商分包单位对施工中出现的图纸问题及施工难度较大确实需要改动做法的事事项应时向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反应以变办理洽商,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对于各类设计变更项目技术质量部会在第一时间内以文字形式传达给分包方。
1.2材料管理及施工试验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材料计划及施工计划,并报项目技术质量部备案,材料的规格、品种。
生产产家等必须经我项目部确认后方可进场,进场后必须认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试验。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在建筑行业中非常重要,其目的是确保分包单位能够按照总包单位的要求和标准完成工程项目。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1. 分包合同: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并约定工程范围、工期、质量要求、支付方式等。
2. 质量管理: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
总包单位可以制定检查计划,对分包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并向其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3. 安全管理: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分包单位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防护设施。
4. 进度管理: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进度进行跟踪和控制,确保项目的按时完成。
总包单位可以与分包单位进行进度计划的协商和调整,以提高工程的施工效率。
5. 资金管理: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支付进行管理,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条件进行支付,同时监督分包单位的费用支出情况。
6. 沟通协调: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解决工程中的问题和矛盾,保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总之,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资金管理和沟通协调等方面,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总包对分包单位管理制度(5篇)

总包对分包单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建筑施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省、市、自治区等地方性法律、法规要求,对进入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教学楼项目部的施工分包单位在进场作业人员资格审查、安全施工、文明作业等方面做出以下管理规定:一、相关主要管理规定1.施工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进入施工现场分包作业人员清单上报所属参建项目部,人员清单主要包含内容为:①进场人员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③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一份;④外来务工人员暂住证明一份;⑤保险缴纳明细一份。
施工分包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清单必须有“分包单位负责人本人签字”,项目部根据分包单位提供的清单进行抽查。
2.无论分包作业人员为长期作业,还是短期作业,分包单位必须为其所属分包员工办理工伤、医疗保险,凡未办理工伤、医疗保险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现场施工作业,对藏匿不报、冒名顶替等虚报行为,公司一但查出,严肃处理、绝不留情,对分包单位瞒报、假报造成最终施工作业人员发生安全事故,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教学楼项目部概不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3.进入施工现场前,其施工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作业。
4.施工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
5.为便于管理,施工分包单位人员在保险办理方面可委托项目部代为办理,费用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6.施工分包单位施工作业前,必须征得施工总承包单位(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教学楼项目部)同意,办理施工前应履行的施工手续并经施工总承包单位(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教学楼项目部)确认方可实施。
7.施工分包单位现场施工作业时,其对应的现场负责人必须在现场指挥作业,不得脱岗。
8.施工作业前,施工分包单位必须接受项目部编制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对未接受项目部编制的《安全技术交底》或不按《安全技术交底》执行的施工分包单位,项目部将代表公司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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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总包对分包的安全管理总分包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相关规定通过分包来完成施工任务是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方式。
为进一步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分包单位超越资质范围,同时确保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单位管理,使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施工企业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进行评价和选择(甲分包由甲方和监理单位负责审查,并签订三方协议),通过分包合同条款明确约定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一、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不得发包工程;2、对分包的工程和劳务分包,承包合同中要明确安全责任,签订安全协议;3、对外包工承担的工程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4、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要勒令停止生产行为。
5、凡总包单位产值中包括外包工完成的产值的,总包单位要统计上报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处理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
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分包单位行政带领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事情负责,当真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平安生产义务;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
3、服从总包单位关于平安生产的批示,执行总包单位有关平安生产的规章制度。
4、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调查处理伤亡事故。
三、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1、分包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向总包单位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2、分包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行分解控制。
3、分包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经总包单位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
4、安全教育: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由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和项目部进行,班前教育由分包队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部。
5、由项目部提供施工用电、脚手架和防护设施的,项目部应与分包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对上述设施,各分包单位严禁私自拆改,如有变动必须经过项目部平安负责人批准。
6、分包队伍不向总包单位提供规定的平安技术资料的,处罚300元/次。
7、分包队伍不组织和不参加安全教育活动的,处罚500元/次。
8、分包队伍拒不参加项目组织的平安检查和综合检查的,处罚500元/次。
9、分包队伍进场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每发现1人处罚100元。
10、分包队伍若触犯其他相关安全规定,按总包单位的相关规定处罚。
11、项目部对分包队伍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50~100元的处罚:(1)高处作业未穿防滑鞋,未按规定铺设架板和设置防护栏杆;(2)2m(含2m)以上高处作业站在钢管上、钢筋上、模板上等危险环境施工未系好安全带的;(3)没有防护设施和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作业;(4)没有取得动火证擅自动火作业者;(5)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者、不持证上岗操作的罚5000元;(6)非本工种作业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的;(7)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8)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9)高处作业向下投掷物体的。
(10)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的;(11)电焊机双线不到位,两侧无防护罩,焊把线、钳绝缘损坏,电源线破皮漏电;(12)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平安要求;(13)班组长未对班组人员进行书面平安技术交底的;(14)破坏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项目安全负责人批准,随意挪动和拆除的;12、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1000~2000元的罚款处理,赔偿丧失,直至追究刑事义务。
(1)多次违章,屡教不改者;(2)没有给工人创造良好的事情前提,没有平安可靠的事情情况,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3)分包队伍未进行平安技术交底或平安技术交底无针对性;(4)分包队伍对平安技术交底执行情况不进行检查或存在隐患的;(5)对施事情业范围的情况、设施、装备存在隐患未实时采取步伐做好防护的;(6)不当真执行上级有关平安规定,对所管辖班组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平安防护不落实者;(7)指挥无证人员上岗施工的;(8)新工人入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就安排上岗作业的;(9)不按规定采购或利用“三宝一器”的。
四、现场安全管理措施(一)现场平安防护1、脚手架:凡高度在2m以上的施事情业,必须搭设脚手架;所有脚手架标准执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平安技术规范》130-2001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平安技术规范》80-91。
分包队伍所使用的脚手架由分包队伍搭设的,搭设的各种架子在2m以上15m以下的,由项目组织验收,验收程序是分包队伍搭设完各种脚手架后,通知项目验收,项目经理组织施工员、安全员和分包队伍的安全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在搭设18m以下的脚手架同时上报验收时间,20m以上的脚手架要提前24小时上报项目验收,否则影响工期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2、平安网:凡有坠落危险的部位必须设置水安然全网;关键部位如电梯井、大于 1.5m×1.5m的洞口等,应根据项目部的要求设置水安然全网;水安然全网接纳3m×6m的锦纶大眼平安网,密目网接纳2000目平安网。
因施工需要拆除平安网时,必须提前24小时向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平安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拆除。
结构施工阶段建筑物周围已设置的水平安全网不得随意改动,根据施工需要和项目要求支搭安全网,由项目有关人员、分包队伍联合验收,验收单存档备查。
3、洞口防护:施工中洞口、临边应做好防护,项目部在分包队伍入场后分别移交各分包队伍,移交后分包队伍负责检查和维修。
(1)凡一边超过20㎝的洞口必须设置防护设施;(2)电梯防护口可做成活动式门挡,并悬挂平安标志牌;(3)管道预留洞口在施工完成之前不得割除防护用的预留钢筋;(4)因施工需要拆除洞口防护应向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将采取的防护措施,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完毕后恢复。
4、凡上述设施使用及搭设维护过程中造成的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由分包队伍独立承担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由分包队伍独立承担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5、考核管理规定:(1)应搭设脚手架施工而没有搭设脚手架的,处罚1000元;(2)使用不合格的脚手架或未经验收的脚手架,处罚1000元;(3)不按项目部规定设置防护设施从事高空作业的,处罚2000元;(4)洞口防护不到位不安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每发现一处罚1000元;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网,处罚500元。
(二)临时用电管理1、项目部责任:(1)项目部负责提供现场总箱和一级箱;(2)项目部负责提供现场主电缆;(3)项目部负责各分包队伍施工临时用电方案的审核及验收,负责监督各分包队伍的临时用电管理情况。
2、分包队伍义务:(1)分包队伍必须从项目部指定的一级配电箱接用电源;(2)分包队伍按《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安技术规范》46-2005和《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59提供自身施工所需的临时用电线路二级和三级配电箱;(3)分包队伍负责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及配电箱的日常维护,保证临时用电支路的安全和完好;(4)分包队伍负责定期(每日)检查临时用电设施;(5)分包队伍负责承担因本单位临时用电造成的工伤事故及未遂事故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并独立承担政府及上级部门对事故的处理结果。
3、考核管理规定:(1)凡分包队伍未执行三相五线制,不采用TN-S系统设置临时用电系统,罚款5000元;(2)凡使用存在缺陷和配置不合理的配电箱,发现1个罚款500元;(3)在项目部、公司及上级部门组织的检查中分包单位临时用电有一项不符合59中临时用电标准的罚款200元。
(三)机械设备管理1、责任划分:(1)项目部提供的机械装备装置平安有项目负责,分包队伍在利用项目提供的机械装备过程中,平安控制由分包队伍负责;(2)分包队伍自带的机械设备及工具,安全由分包队伍负责;(3)分包队伍自带的机械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并提前通知项目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必须立即退场,严禁使用;(4)因利用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装备形成的事故,由分包队伍独自承担义务。
2、进场:进场前24小时向项目部提交书面装备进场一览表,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进场。
3、过程管理:(1)分包队伍负责自己施工区域的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2)分包队伍每日负责检查自己施工区域的机械装备平安情况并做好记录;(3)项目部每周对机械设备进行专项检查;(4)分包队伍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每天使用计划,并提前24小时报至项目部,经统一协调后合理使用,若分包队伍未报机械设备使用计划,项目部视为不使用机械设备。
4、考核管理规定:(1)凡利用不合格机械装备或未经验收的机械装备,处罚1000元;(2)分包队伍机械装备维修不当或管理标识不全,处罚200元;(3)分包队伍的机械装备在项目部及上级各部门检查中有一项不合格处罚200元。
(四)分包平安生产管理和谈标准文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甲方:xxxx建筑工程乙方:工程名称:事情内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协议内容: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双方均应有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体系。
双方应建立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乙方应建立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3、乙方按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安保计划的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乙方自行为其施工人员缴纳意外工伤保险以及管理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其它保险费用。
4、乙方的带领必须当真对本项目职工进行平安生产制度及平安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平安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平安纪律、制度、法规。
加强平安知识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严禁未经培训无证上岗。
一旦发现有无证上岗或违反平安生产法规的情况,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护及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介绍本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重点及安全重点部位。
每天上班前召开安全例会,提示安全注意事项,检查安全“三宝”使用情况。
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发生安全事故。
6、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7、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乙方有关部门应提出申请并会同甲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