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融资创新业务——提单转仓单质押业务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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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仓单质押融资流程详细合同

2024年仓单质押融资流程详细合同

2024年仓单质押融资流程详细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术语1.1 仓单1.2 质押1.3 融资1.4 仓单质押融资1.5 甲方1.6 乙方1.7 质权人1.8 出质人1.9 监管方2. 合同主体2.1 甲方基本信息2.2 乙方基本信息2.3 质权人基本信息2.4 出质人基本信息2.5 监管方基本信息3. 仓单质押融资流程3.1 融资申请3.2 质押物的验收与评估3.3 质押物的入库与管理3.4 质押物的出库与解质3.5 融资资金的发放与回收3.6 仓单的与交付3.7 融资利息的计算与支付3.8 融资期限的约定与续约3.9 违约处理4. 权利与义务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3 质权人的权利与义务4.4 出质人的权利与义务4.5 监管方的权利与义务5.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5.1 合同的生效条件5.2 合同的变更5.3 合同的解除6. 争议解决6.1 争议的解决方式6.2 仲裁地点与机构6.3 法律适用7. 违约责任7.1 甲方违约责任7.2 乙方违约责任7.3 质权人违约责任7.4 出质人违约责任7.5 监管方违约责任8. 合同的终止8.1 合同终止的条件8.2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9. 保密条款9.1 保密信息的定义9.2 保密义务9.3 保密信息的例外10. 法律与合规10.1 遵守法律法规10.2 合规审查11. 合同的份数与保管11.1 合同份数11.2 合同的保管12. 合同的签署与生效12.1 签署日期12.2 签署地点12.3 合同的生效日期13. 其他条款13.1 通知与送达13.2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4. 附件14.1 附件列表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1.1 仓单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仓单,作为质押物的凭证。

仓单应包含质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存放地点等详细信息。

1.2 质押甲方将仓单所代表的质押物交付给乙方,并将其出质给乙方,作为甲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

仓单质押贷款业务的业务流程

仓单质押贷款业务的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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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物流金融的概述
二、物流金融的基本运作模式 1.垫付货款业务模式
常用于BtoB业务中,发货人委托第三方物流供 应商送货,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垫付扣除物流费用的部 分或者全部货款,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向提货人交货, 根据发货人的委托同时向提货人收取发货人的应收 账款,最后是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与发货人结清货款。 这样一来,既可以消除发货人资金积压的困扰,又可 以让两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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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物流金融的概述
二、物流金融的基本运作模式 1.垫付货款业务模式
1.交货
8.交货
发货人
第三方物流企 业
提货人
7 3
2.转移货权凭证
. 提 供 货 物 信 息
银行
4.垫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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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 出 放 货 提 示
5.付清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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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物流金融的概述
二、物流金融的基本运作模式
1.垫付货款业务模式
如果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没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就 需要引入银行作为第四方。
在垫付货款模式2中: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货人 将货权转移给银行,银行根据市场情况按一定比例提 供融资。当提货人向银行偿还货款后,银行向第三方 物流供应商发出放货指示,将货权归还提货人。当然, 如果提货人不能在规定的期间内向银行偿还货款,银 行可以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拍卖掌握在银行手中的 货物或者要求发货人承担回购义务。
物流和金融的紧密融合能有力支持社会商品的流 通,提高全社会的福利。
物流金融服务就是面向企业、全方位地提供产品和 要素服务过程中,一种高风险、高赢利的服务。

仓单质押贷款业务的业务流程

仓单质押贷款业务的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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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方保兑仓多适用在:产品质量稳定(不 易发生化学变化)、属于大宗货物、易变现、 产值相对较高、流通性强的商品。在销售上采 取经销商制销售体系。具体行业:汽车、钢铁 等。适用范围较三方保兑仓明显窄。
2、卖方经营管理规范、销售规模较大,回购 担保能力较强,属于行业的排头兵企业。
3、买卖双方在过去两年里合同履约记录良好, 没有因为产品质量或交货期限等问题产生贸易 纠纷。
货的资金 困难批量采购,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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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一、对买方(经销商)益处 1、依托真实商品交易结算,买方借助厂商资
信获得银行的定向融资支持。 2、买方可以从厂商获得批发购买优惠,使其
享受到大宗订货优惠政策,降低了购货成本。 3、能够保证买方商品供应通畅,避免了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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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物流金融的概述
二、物流金融的基本运作模式 2.融通仓模式-保兑仓
5.交货
3.反向担保
制造商
保兑仓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9.分批送货
经销商
6 2










4.承兑汇票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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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金
7.分批还贷 8.仓单分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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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 1、厂商所有的常规授信资料。 2、经销商所有的常规授信资料。 3、交易合同资料、货物物权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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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仓单质押业务操作规程完整

银行仓单质押业务操作规程完整

银⾏仓单质押业务操作规程完整中国民⽣银⾏分⾏仓单质押业务操作规程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银企合作,规业务发展,根据《票据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和我⾏有关信贷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条“仓单质押”即“仓单质押+押品处置”,是指银⾏办理承兑业务时,以货物仓单作质押,根据经销商货款回笼情况向其发货;票据到期,经销商以销售回笼款偿还票据;销售回笼款不⾜以偿还到期票款的,银⾏向经销商追偿并处置质押仓单项下货物,以偿还票⾯⾦额超过销售回笼款的差额。

第三条仓单质押业务具体操作环节包括:贷前调查、贷中发放、贷后跟踪、到期解付四部分。

第四条此操作规程中提到的质押“仓单”为⾮标准仓单、货物提货单、汽车合格证或其它权利凭证。

第五条仓单质押业务操作必须执⾏四个原则:1、借款⼈在我⾏综合授信项下的资⾦流和物流必须封闭运⾏,回笼货款必须⾜额进⼊借款⼈在我⾏开⽴的保证⾦;2、当⼀定⾦额的资⾦进⼊保证⾦后,⽀⾏才能让对价⾦额的动产出库或将对价⾦额的提货单提交(或确认)约定的提货⼈提货;3、必须始终保证“保证⾦余额+仓单及提货单的价值*质押率≥银承汇票的承兑余额”的动态平衡;4、保证⾦的资⾦,除⽤于到期承兑汇票兑付外,只进不出。

第⼆章条件与围第六条经销商基本条件1、主营业务突出,进销渠道通畅稳定、近三年连续赢利、⽆不良信⽤记录、企业负责⼈(董事长、总经理)从事该⾏业经验五年以上;供货商的⼀级代理商或特许经销商或我⾏认可的⽣产⼚商推荐的经销商;2、经销商的上年销售额超过4000万元⼈民币,在我⾏信⽤等级评定为BBB(含)以上。

第七条经销商的风险提⽰1、与⽣产商的合作关系是否稳定。

体现为合作年限、代理商类型、价格优惠程度、供货的及时性等。

2、销售⽹络的是否健全。

销售通畅,回款及时。

3、经营活动的现⾦流量。

经销商的第⼀还款来源主要体现为经营活动的现⾦流量情况。

4、法定代表⼈的道德风险。

法定代表⼈的个⼈经历、嗜好、⼦⼥教育等。

第⼋条保管商基本条件1、有⼯商局颁发的法⼈营业执照、法⼈代码证,专业从事仓储业。

仓单质押贷款该如何操作

仓单质押贷款该如何操作

仓单质押贷款该如何操作核心内容:仓单质押贷款该如何操作?仓单质押贷款中仓储企业和贷款企业签订协议,送货到指定仓库,然后开具仓单,贷款企业就拿仓单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进行审核,三方进行协商,签署协议,仓单出质背书并通知仓库交银行等等。

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什么是仓单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是指银行与借款人(出质人)、保管人(仓储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以保管人签发的借款人自有或第三方持有的存货仓单作为质押物向借款人办理贷款的信贷业务。

仓单质押贷款的操作流程仓单质押贷款,可按照以下程序操作:1、仓储企业和贷款企业签订《仓储协议》,明确货物的入库验收和保管要求。

货主将货物送往指定仓库,仓库经审核确认接收后,开具仓单;2、贷款企业以仓库开具的仓单为凭证,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对仓单进行审核;3、贷款企业、银行和仓库在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仓单质押贷款三方合作协议书》,仓单出质背书并通知仓库后交银行;4、仓储企业同银行签订《协助银行行使质押权保证书》,确定双方在合作中各自履行的责任;银行与贷款企业签订《账户监管协议》,为资金流通提供保障和便利;5、仓单审核通过,在协议、手续齐备的基础上,银行向贷款企业按货物价值的一定比例发放贷款;6、仓单质押期间,由仓储企业监管,仓储企业只接收银行的出库指令;7、仓储企业按《仓储协议》的相关规定对货物进行监管,直至接收到银行的出库指令,并按指令将货物出库;8、贷款企业履行同银行约定的义务,银行解除仓单质押,并将仓单归还贷款企业;9、如若贷款企业不能到期归还贷款,银行有权将该仓单转让变现或者凭仓单提取货物变现,来实现担保债权;10、在贷款未到期之前,若贷款企业想要置换所质押仓单或进行出库,应向风险保证金户打入与其仓单价值相等数目的货款,在贷款主办行确认重新质押足额仓单或归还相应贷款后,把该部分货款从风险保证金专户上退还给贷款企业。

仓单质押贷款的开展原则开展仓单质押贷款业务对提高市场资源的使用效率,加快资金周转具有重要作用,但是进行质押贷款应遵守以下几个原则:1、合法性原则。

国际贸易融资创新业务——提单转仓单质押业务操作规程

国际贸易融资创新业务——提单转仓单质押业务操作规程

国际贸易融资创新业务——提单转仓单质押业务操作规程**深圳分行信用证项下提单转仓单质押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第一条为进一步拓展国际结算业务新的业务增长点,规范信用证项下提单转仓单质押业务的操作程序,防范业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根据《**国际结算业务管理规程》结合我行有关信贷政策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提单是指信用证项下出口方将货物装船后提交的代表物权的海运提单;本规程所称仓单是指仓储企业在进口货物经过报关入库后开出的代表货物所有权的专用提货单。

第三条信用证项下提单转仓单质押业务是指进口商以信用证项下海运提单(物权单据)作为该笔信用证敞口的质押保证,向我行申请开立信用证,货到由监管仓代理货物报关后,我行信贷人员与进口商一起监督货物入库,实现提单转仓单的过程,同时进口商再把仓单质押给我行,在质押期限内以货款分批赎货的业务。

第四条信用证项下提单转仓单质押业务是信用证结算业务结合仓单质押业务发展而成的进口融资业务品种,它必须同时符合信用证结算业务和仓单质押业务的要求。

第五条此业务是指经分行审贷会审批同意后,授信额度项下的信用证业务,纳入统一授信范畴,实行贸易融资额度管理。

开立信用证保证金比例一般不低于开证金额的30%,特殊情况经审贷会同意方可减免。

第六条此业务项下信用证分即期及远期两种。

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承兑付款期限根据实际的贸易付款周期确定,一般不超过180天。

第二章业务要求第七条本产品主要的服务对象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以存货或在途货物为主要资产,无法向银行提供其他担保方式的商贸型或生产型企业。

第八条此类业务的商品必须是具有易储存保管、价格相对稳定、变现能力强等特点的大宗货物。

第九条信贷人员在调查过程中要详细了解申请企业进(出)口业务情况以及拟质押货物的种类、名称、数量、规格、价值确定方式及质押率;货物的价格变动情况及变动趋势;货物变现的难易度及保存要求等。

申请企业应具有经营此类商品的业务记录,并原则上要求与相关出口商有从事该项贸易的进口结算记录。

仓单质押操作流程

仓单质押操作流程

仓单质押操作流程1. 仓单质押概述仓单质押是指将仓单用作抵押物来获取贷款或其他融资形式的操作流程。

在该过程中,仓单所有人可以将其持有的符合质押标准的仓单提供应金融机构或其他融资方,以获取资金支持。

仓单质押操作流程主要包括准备工作、选择适宜的融资方、核实质押标准、签署质押协议、仓单移交和解押等步骤。

2. 仓单质押操作流程详解2.1 准备工作在进行仓单质押操作之前,仓单所有人需要进行一些准备工作,包括收集相关仓单信息、核实仓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评估仓单的价值等。

这些准备工作是确保质押操作顺利进行的根底。

2.2 选择适宜的融资方仓单所有人需要根据自身的财务需求和融资条件,选择适宜的融资方。

可以选择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贸易公司等金融机构,也可以选择其他经纪商或个人投资者。

2.3 核实质押标准在选择融资方后,仓单所有人需要核实融资方对于质押标准的要求。

质押标准包括质押物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保管费用等要求。

仓单所有人需要确保自己持有的仓单符合融资方的质押标准。

2.4 签署质押协议当仓单所有人准备好质押物并核实质押标准后,双方需要签署质押协议。

质押协议是仓单质押操作的法律文件,规定了质押物的种类、数量、质押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

2.5 仓单移交在签署质押协议后,仓单所有人需要将质押物移交给融资方。

移交方式可以是线下实物交割,也可以是线上电子转账。

在移交过程中,双方需要进行仓单的验收和确认,确保质押物的平安和完整性。

2.6 资金到账当质押物移交完成后,融资方将根据质押协议约定的金额和利率,将相应的资金划入仓单所有人的账户。

资金到账后,仓单质押操作算是成功完成,仓单所有人可以利用这笔资金进行相应的经营活动或其他投资。

2.7 解押质押期限届满或仓单所有人提前归还贷款时,仓单所有人可以申请解押。

解押是指仓单所有人向融资方申请将质押物解除抵押并移交给自己。

解押程序需要遵循质押协议中约定的流程和要求。

3. 总结仓单质押操作流程是一种常用的融资形式,通过将仓单用作抵押物,仓单所有人可以获取到相应的资金支持。

《仓押业务流程》word版

《仓押业务流程》word版

金融仓储业务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金融仓储业务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防范和控制风险,特制定本业务指引。

第二条、金仓(金融仓储简称,下同)业务应遵循国家《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自愿、公平、诚信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开展业务,服务于企业。

第二章金仓业务概要与列示第三条、金仓业务按发起人不同可分为以下二种模式:(一)、企业(客户)申请或银行推介;(二)、银行委托。

第四条、根据押物状态分为:(二)、现货质押;(三)、物权质押,包括仓单、货单、存单、国债、股权等。

(四)、知识产权质押,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

第五条、在现货质押中又可分为现货静态质押和现货动态质押。

动态质押一般为贸易质押。

第七条、客户委托或银行推介(银行推介仍属客户委托),为取得信贷而抵质押的,则押管方在押管期间负有贷款担保责任。

如客户不能在约定期限内清偿,银行可向押管方清偿,押管方或向客户再清偿,或按约定处理抵质押物清偿。

第八条、银行委托监管的,则监管方仅有保管无损的职责而无代偿责任。

如需通过监管方处理押物变现的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第九条、金仓业务流程列示:(一)、客户申请,填制《委托抵质押申请书》;(二)、业务受理,填制《抵质押项目受理登记表》、《抵质押项目受理通知书》、《评估费收取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三)、项目初审。

1、填制《抵质押项目处理表》;2、出据《抵质押项目考察报告》:派出专人深入企业、货场,针对抵质押物进行审核,并向有关部门查证;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作详细了解;对企业性质、信用等级、信用度做详细调查,填写《抵质押项目评审意见书》。

(四)、项目复审。

1、对抵质押物价值、保值等做出评审,对风险可能性作填写《抵质押项目评审意见书》(该意见书由初审部门开始填写、传递,复审再填意见、分管副总填意见、总经理填意见)。

(五)总经理办公会评审(评审委员会会议)。

1、评审委员会会议要有专人记录,形成纪要,最后由主持人签字;2、填写《抵质押项目评审意见书》,与会各位评审委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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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深圳分行信用证项下提单转仓单质押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为进一步拓展国际结算业务新的业务增长点,规范信用证项下提单转仓单质押业务的操作程序,防范业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根据《**国际结算业务管理规程》结合我行有关信贷政策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提单是指信用证项下出口方将货物装船后提交的代表物权的海运提单;本规程所称仓单是指仓储企业在进口货物经过报关入库后开出的代表货物所有权的专用提货单。

第三条信用证项下提单转仓单质押业务是指进口商以信用证项下海运提单(物权单据)作为该笔信用证敞口的质押保证,向我行申请开立信用证,货到由监管仓代理货物报关后,我行信贷人员与进口商一起监督货物入库,实现提单转仓单的过程,同时进口商再把仓单质押给我行,在质押期限内以货款分批赎货的业务。

第四条信用证项下提单转仓单质押业务是信用证结算业务结合仓单质押业务发展而成的进口融资业务品种,它必须同时符合信用证结算业务和仓单质押业务的要求。

第五条此业务是指经分行审贷会审批同意后,授信额度项下的信用证业务,纳入统一授信范畴,实行贸易融资额度管理。

开立信用证保证金比例一般不低于开证金额的30%,特殊情况经审贷会同意方可减免。

第六条此业务项下信用证分即期及远期两种。

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承兑付款期限根据实际的贸易付款周期确定,一般不超过180天。

第二章业务要求第七条本产品主要的服务对象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以存货或在途货物为主要资产,无法向银行提供其他担保方式的商贸型或生产型企业。

第八条此类业务的商品必须是具有易储存保管、价格相对稳定、变现能力强等特点的大宗货物。

第九条信贷人员在调查过程中要详细了解申请企业进(出)口业务情况以及拟质押货物的种类、名称、数量、规格、价值确定方式及质押率;货物的价格变动情况及变动趋势;货物变现的难易度及保存要求等。

申请企业应具有经营此类商品的业务记录,并原则上要求与相关出口商有从事该项贸易的进口结算记录。

第十条进口的货物到达目的地必须存放在我行指定的监管仓,并签有三方监管协议。

监管仓必须是经过我行严格挑选,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和代理报关的业务范围的法人实体,具有信誉度高、管理规范、设施完善等特点。

如果在监管仓没有整体购买货物保险的情况下,须要求授信客户对质押物购买以我行作为受益人的保险,保额至少等于货值的110%。

第十一条此类进口贸易必须符合国家进出口和外汇管理等政策要求。

如进口货物属国家“进口许可证”或配额管理的,必须提供相关进口批文和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必须有两个要件:(一)货运单据是全套海运提单,在信用证条款中必须明确“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全套海运提单”的条款。

(二)保险单据是以我行为第一受益人、以信用证项下全部货物价值110%为保额的海洋运输保险单。

(三)至少一式三份的发票(INVOICE)。

(四)至少一式三份的装箱单(PACKING LIST)。

第三章操作方式第十三条分行审贷会审批同意后,支行即与授信客户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及《权利质押合同》,同时与指定监管仓和授信客户三方签订一式三份的《质物监管协议》(样式见附件1)。

并向监管仓提供一式两份盖有我行预留印鉴和有权人签字字样的《预留印鉴通知书》(样式见附件2)。

监管仓盖章后,一份留底,一份退回我行。

《质物监管协议》上,监管仓的有权签字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监管仓须向我行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授权书)。

第十四条授信客户向我行提交额度项下的单笔开证申请书与国外供货方签订的加盖公章的进口合同复印件以及该信用证项下货物到港报关所需的空白《报关委托书》及《报检委托书》等报关要件(加盖企业公章)。

信贷人员要特别留意审查境外供货方的资信状况,以及其与授信申请人以往的业务往来状况,以防止供销双方骗取我行信用和外汇资金的事件发生。

第十五条支行审核、审查无误后,按分行的信用证开证业务流程操作,交由国际部对外开证。

支行及国际部对此类信用证业务设专项管理。

支行在开证后要随时了解装船期,是否按期装船,并要建立“船务查询登记薄”。

第十六条国际部收到全套进口单据,经审单无不符点的,则如常出具“进口付汇通知书”;如有不符点的,则在出具“进口付汇通知书”的同时,必须立即通知支行联系客户是否接受。

客户不接受则我行拒付退单,如客户接受而该不符点涉及货物品质及数量等问题的,则应由支行上报审贷会审议。

第十七条支行收到无不符点的“进口付汇通知书”,即将提单的相关信息填入“权利质押合同”所附的“出质权利清单”(样式见附件3),包括在“出质权利名称、类型”栏填写货物描述(含名称、种类、规格、数量/重量),在“权属证明文件名称及文号”填写提单名称及号码、合同号及信用证号、发货人及承运人,在“出质权利存放处所及使用情况”填写船名及航次、装运港、卸货港等等。

其他手续遵照分行的信用证项下付汇或承兑的业务规程办理。

第十八条支行在办理第十七条的上述手续时,要注意以下情况:(一)提单正本必须放入财会室金库。

客户经理填写“抵押物权证、质押物入库单”,在入库单上注明“信用证项下提单转仓单质押业务的提单正本”、提单编号等,经有权签字人签名确认后,办理入库手续。

(二)支行提交给国际部的“付汇/承兑/拒付申请书”必须在对外付汇截止日前或承兑截止日前。

(三)支行应及时将“出质权利清单”各要素填列齐全,以免影响放款。

(四)支行可视情况预收该套单据所示金额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运费。

(五)支行要及时将原信用证项下的保证金转出购汇与押汇资金一并上划分行国际部。

第十九条货物到港后,支行信贷人员填写“退还抵押物权证、质押物通知单”,经有权签字人签字后办理出库手续。

第二十条支行信贷人员持信用证项下正本提单亲自与客户到监管仓,在监管仓(或监管仓指定的报关公司)出具“接收提单确认函”(样式见附件4)后,交由监管仓办理报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报关完成后,支行信贷人员向客户索取关税、增值税交纳证明复印件并核对,与客户一道凭报关单据向监管仓办理质押货物的仓单。

支行信贷人员负责领回监管仓出具以客户为货主的“仓单”以及授信客户与监管仓签订的存储质物的仓储保管合同复印件。

第二十二条仓单上要明确写明出质人名称、地址、电话,货物描述(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重量),提单号码。

同时与客户签订以仓单为质押的“仓单质押合同”(样式见附件5),以替代原先的以提单为质押的“权利质押合同”。

此时仓单汇总的货物价值等于信用证项下货物的到岸价加上关税再加上增值税之后的总额。

授信客户将背书后的仓单交我行,并注明“已质押给**深圳分行**支行用于担保**号**合同项下债务”字样,加盖企业公章,支行填写“抵押物(质押物)入库单”,经有权签字人签字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二十三条支行将质押货物仓单妥善保存,并到监管仓现场验货填写“质押货物监管确认书”(样式见附件6)的有关货物内容,并要求监管仓签章确认。

授信客户以货币资金分批向支行赎单,操作分为即期证和远期证两种:(一)如属即期证,支行根据客户还款金额,按仓单项下货物单价计算应释放货物数量,填列“解除质押通知书”(样式见附件7)并加盖支行在监管仓的预留印鉴交客户提货。

具体公式为:释放货物数量=(还款额/质押率)÷[(信用证项下货物的到岸价+关税+增值税)/质押货物总量](二)如属远期证,客户赎单资金必须转入保证金账户,专用于支付远期证到期款项。

支行根据转入保证金账户的资金额,计算应释放货物数量,填列“解除质押通知书”并加盖支行在监管仓的预留印鉴交客户提货。

公式同即期证。

(三)支行在操作中要注意:1、客户必须在押汇到期日或远期证付款日前赎清全部货物。

2、支行经办人员要经常到监管仓现场察看质押货物情况。

3、同一仓单下累计释放货物的数量不得超过该仓单记载的总数。

4、每一仓单货物的最后一笔释放时,应凭该仓单下质押金额的全部还款凭证办理仓单释放手续,连同我行盖章后的“解除质押通知书”一并交客户。

5、对于远期证,在将客户赎单资金转入保证金账户时,支行柜面人员应在相关传票上注明对应的信用证号。

并将“转入保证金通知单”交换到分行国际部。

第二十四条仓储企业在异地的,为保证安全可以采用“密押”加预留印鉴形式办理解除质押手续。

具体做法为:收到客户赎单资金后,支行相关人员在《解除质押通知书》上签字,加盖银行预留印鉴,以“密押”传真方式发送给仓储公司解除相应质押物,并在《解除质押通知书》上注明拟解除质押的货物名称、规格、解除数量、剩余数量及解除时间,同时还必须以电话确认。

直至仓单项下全部货物已全部解除质押,由支行填写“归还抵押物(质押物)通知单”,经有权签字人签字后办理仓单出库手续,该仓单退还仓储公司。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二十五条信用证项下提单转仓单质押业务的会计核算分为即期信用证与远期信用证两种情况。

第二十六条办理即期信用证项下提单转仓单质押业务时会计分录如下:(一)开证时借:601应收进口保证款项贷:621应付进口保证款项借:222活期存款——XX进口商贷:234存入保证金贷:503---手续费收入(二)信用证到期办理进口押汇、付汇、提单入库时:借:135进口押汇借:234存入保证金贷:305辖内往来借:621应付进口保证款项贷:601应收进口保证款项借:611应收抵押(质押)品贷:631应付抵押(质押)品(三)提单出库办理报关手续借:631应付抵押(质押)品贷:611应收抵押(质押)品(四)提单置换仓单后仓单入库借:611 应收抵押(质押)品贷:631 应付抵押(质押)品(五)客户分批归还押汇本息时:借:222活期存款贷:135进口押汇贷:50105押汇利息收入(六)仓单出库时:借:631应付抵押(质押)品贷:611 应收抵押(质押)品第二十七条办理远期信用证项下提单转仓单质押业务时会计分录如下:(一)开证时:借:601应收进口保证款项贷:621应付进口保证款项借:222活期存款——XX进口商贷:234存入保证金贷:503---手续费收入(二)办理承兑时:借:621应付进口保证款项贷:601应收进口保证款项借:605应收承兑汇票贷:625应付承兑汇票借:222活期存款贷:503手续费收入(三)提单入库时:借:611应收抵押(质押)品贷:631应付抵押(质押)品(四)提单出库办理报关手续的:借:631应付抵押(质押)品贷:611应收抵押(质押)品(五)提单置换仓单后入库:借:611应收抵押(质押)品贷:631应付抵押(质押)品(六)承兑到期前客户缴存保证金赎单时:借:222或期存款贷:234存入保证金(七)承兑到期办理进口押汇、付汇:借:135进口押汇借:234存入保证金贷:305辖内往来借:625应付承兑汇票贷:605应收承兑汇票(八)客户分批归还押汇本息赎单时:借:222活期存款贷:135进口押汇贷:50105押汇利息收入(九)仓单出库时:借:631应付抵押(质押)品贷:611应收抵押(质押)品第五章风险控制第二十八条信用证项下提单转仓单业务的风险控制应按照减免保证金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和仓单质押等贸易融资和质押业务风险控制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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