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三规合一”工作指南(试行)

广东省“三规合一”工作指南(试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广东省“三合一”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21〕7号地方一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直属机构:《广东省“三合一”工作指南(试行)》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
请仔细执行。
请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告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2月13日1.总则1.1目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三规)合一”工作,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1.2适用范围各地级以上市开展“三规合一”工作应遵守本指南相关规定。
县(市)开展“三规合一”工作,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指南执行。
1.3概念界定“三规合一”是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加强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确保“三规”确定的保护空间、发展边界、城市规模等重要空间参数的一致性,划定生态控制线,在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上建立基本农田控制线、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和产业区块控制线,建立控制线体系,以实现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的目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政府行政效率。
“三规一规”工作的主要目的是理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空间管理职能,加强城乡发展空间布局的衔接和协调,不编制新的规划或替代法定规划。
编制完成后,根据法定程序和内容对《三项规定》进行调整和完善。
1.4工作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珠江三角洲“九年大跃进”和粤东、粤西北扩能增效的工作部署,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指导下,省级以上城市要把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强度要求,作为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和土地指标布局的基本依据,围绕“保底线、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在区域内建立“三合一”控制线体系,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有效控制城乡空间。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科学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科学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03•【字号】湛府办函〔2022〕107号•【施行日期】2022.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科学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湛江市科学绿化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3日湛江市科学绿化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48号),切实加强国土绿化工作,推动我市城乡绿化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ー、总体要求(ー)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全面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增强森林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进建设“红树林之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建设美丽湛江提供生态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绿化空间。
科学制定绿化相关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合理留足国土绿化空间,满足城乡生态安全、市民健康、美丽宜居要求。
2.保护优先,留住美丽乡愁。
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保护好古树名木、天然次生林、红树林、沿海防护林等林木;加大对城市乔灌草、绿地、湿地系统保护,特别是强化对古树大树保护,留住更多城市记忆。
3.因地制宜,适地适绿。
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合理选择绿化树种。
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和自然恢复相结合,构建健康稳定的城乡绿化生态系统。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29•【字号】粤府〔2020〕71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2020年12月29日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现就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等区域重大发展战略引领,按照“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坚持底线思维和系统思维,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进行统筹衔接,建立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支撑,加快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建设美丽广东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先决条件,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到区域空间,持续优化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政策解读(58页)

2019年12月6日目录规划的主要内容规划编制和审批12规划实施管理3规划修改4在线检查501规划编制和审批规划编制和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法律依据:1986年《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9年《土地管理法》(第三次修正)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自1987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国家组织开展了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l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87-2000年)l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l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目前正实施的规划,2015-2017年国家组织对此轮规划作了调整完善。
规划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和乡(镇)五级。
规划期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15年。
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2005年开始编制的,规划期为2006-2020年。
其中,我省县、镇级土地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
编制主体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承办,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规划审批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省级、省会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其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省政府批准。
授权(委托)审批省政府委托广州和深圳市政府审批所辖范围内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修改省政府委托省自然资源厅审批除广州、深圳以外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修改省政府授权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审批所辖范围内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修改02规划的主要内容规划的主要内容1.确定各类用地规划指标数量和要求,包括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
2.布局控制—划定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区、管制区、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
3.明确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约束性指标是为实现规划目标,在规划期内不得突破或必须实现的指标。
预期性指标是指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预期,规划期内要努力实现或不突破的指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强化资源要素支撑全力推进省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强化资源要素支撑全力推进省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20•【字号】粤办函〔2021〕227号•【施行日期】2021.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强化资源要素支撑全力推进省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27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强化资源要素支撑全力推进省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的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7月20日广东省强化资源要素支撑全力推进省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强化重大项目的资源要素精准配置,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聚焦纳入国家有关重大项目清单和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含预备项目计划)的项目(以下简称省重大项目),加强系统谋划、部门联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制度供给,全面统筹、高效配置资源要素,不断提升审批质量和审批效率,服务支撑省重大项目依法开工建设,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为我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强劲动力。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
聚焦要素精准配置和审批效率提升两大目标,着力解决省重大项目服务支撑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全面推进项目建设。
(二)坚持依法依规和改革创新相结合。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用地审批管理模式,改革资源要素供给制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广东省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广东省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多划基本农田占用方案(佛山至东莞城际铁路广州南至望洪段项目)编制单位: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编制日期: 2015 年 9 月目录一、前言 (1)(一)编制目的 (1)(二)编制原则 (1)(三)编制依据 (2)(四)编制程序 (3)二、概况 (4)(一)东莞市概况 (4)(二)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6)(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 (8)三、占用多划基本农田的必要性 (12)(一)项目概况 (12)(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4)(三)占用多划基本农田的理由 (16)四、项目用地的合理性分析 (17)(一)项目用地选址的合理性分析 (17)(二)项目用地规模的合理性分析 (25)五、占用多划基本农田的可行性分析 (27)六、占用多划基本农田情况 (29)(一)土地利用情况 (29)(二)占用多划基本农田情况 (30)(三)占用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情况 (32)(四)耕地占补平衡方案 (32)七、占用多划基本农田影响评估 (36)(一)占用多划基本农田影响评估 (36)(二)减缓措施 (37)八、结论 (39)(一)结论 (39)(二)建议 (39)附表 1 东莞市多划基本农田占用登记表 (41)附图 (42)附件47一、前言(一)编制目的为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多划基本农田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进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 167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2? 2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 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 <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 >、<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 >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 2013? 83 号)等要求,进行广东省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多划基本农田占用方案(佛山至东莞城际铁路广州南至望洪段项目)的编制。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7]8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7]82号](https://img.taocdn.com/s3/m/efafa314bb1aa8114431b90d6c85ec3a87c28bc2.png)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7]8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该方案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七年十月八日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地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圆满完成我省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国发 [2007]21号)、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7]4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编制原则(一)突出重点。
突出主体功能区的主要功能和主体作用,打破行政区界限,抓住影响区域发展的关键因素,确定区域的主体功能,引导区域开发建设的方向。
(二)注重全局。
从全局利益出发,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发挥区域内各地区的比较优势,整体谋划区域发展,做到局部服从全局,全局兼顾局部。
(三)协调发展。
以促进协调发展为根本,引导经济布局、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通过确定区域主体功能,制定分类别的区域开发政策,提高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率,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协调发展。
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0.08.14•【文号】自然资发〔2020〕135号•【施行日期】2020.08.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35号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加强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了《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
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抓紧编制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2020年10月30日前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备案。
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8月14日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红树林是热带、亚热带海岸带海陆交错区生产能力最高的海洋生态系统之一,在净化海水、防风消浪、维持生物多样性、固碳储碳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红树林保护修复取得积极进展,初步扭转了红树林面积急剧减少的趋势,但红树林总面积偏小、生境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外来生物入侵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区域整体保护协调不够,保护和监管能力还比较薄弱。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树林保护修复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科学有序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提高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尊重科学、落实责任,把红树林保护好”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保护现有红树林,科学开展红树林生态修复,扩大红树林面积,提高生物多样性,整体改善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全面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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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
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
【发文字号】粤府办[2014]44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8.08
【实施日期】2014.08.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2014〕4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林业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8日
广东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
林业生态红线是保障和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人居环境安全、生物多样性安全的生态用地和物种数量底线。
划定林业生态红线,是强化森林资源、湿地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的有效举措,是推进全省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全国绿色生态第一省的重要保障。
为切实做好全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策部署,通过划定林业生态红线,统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和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构建生态基础稳固、生态内涵丰富、生态容量逐步提升的林业生态体系,充分发挥林业在维护生态平衡、维持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承载力中的决定性作用,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二、划定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
将具有珍稀濒危性、特有性、代表性及不可替代性等特征,以及生态区位重要、生态功能显著和生态脆弱区或敏感区,对于人们生产生活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林地、湿地划入重点保护红线范围,强化管理措施,坚守生态屏障。
(二)坚持保护为本。
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牢牢把握“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要求,坚守生态底线,夯实生态基础,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人与自然相和谐。
(三)坚持实事求是。
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应基于我省现有各类森林、湿地资源的空间分布现状,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禀赋的实际情况,与受保护对象、经济水
平和监管能力相适应,突出重点,确定目标,分类施策,确保划定的林业生态红线得到有效管控。
三、控制目标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我省林业生态红线由森林、林地、湿地、物种等四条红线组成,到2020年的具体目标是:
(一)森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