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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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5.30•【字号】铁政发〔2018〕7号•【施行日期】2018.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铁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铁政发〔201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现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铁岭市人民政府2018年5月30日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56号)精神,切实推进我市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向乡村和城乡结合部倾斜,大力提高乡村教育质量,适度稳定乡村生源,增加城镇义务教育学位和乡镇学校寄宿床位,推进城镇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着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巩固和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为到2020年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优先发展,统筹规划。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坚持优先发展义务教育,做到公共资源配置对义务教育统筹规划、优先发展和重点保障。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作者:本刊记者来源:《山西教育·管理》 2017年第8期日前,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7〕14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正处于新型城镇化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提出了新要求。

同时,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学生流动,给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和城镇学位供给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在许多地方,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矛盾依然突出,乡村优质教育资源紧缺,教育质量亟待提高;城镇教育资源配置不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大班额问题严重,一些地方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还存在一定差距。

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是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全面完成教育脱贫任务的现实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要求。

2016 年5 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7 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实施。

该《意见》主要是为了解决我国义务教育面临的“城镇挤”“乡村弱”,随迁子女就学矛盾和城镇大班额问题突出,乡村学校日趋小规模化,乡村教育质量亟待提升,流动留守儿童教育工作难度加大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新部署,适应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回应广大人民群众新关切,我省制定了《实施意见》,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二、《实施意见》的发展目标学校布局更加合理。

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科学规划,合理布点,形成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布局相适应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基本消除“大班额”。

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实施方案

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实施方案

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实施方案义务教育是我优先保障和发展的基本公共事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4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府发〔20〕13号)精神,切实推进我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优化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资配置,整体提升我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在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实施科教兴和科教强战略。

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紧紧围绕提高质量这一战略主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公平为基本要求,以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以健全法治为可靠保障,按照优先发展、统筹规划,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提高质量、公平共享,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目标。

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四个统一”,城乡义务教育资均衡配置,城乡师资均衡配置,新增教育资向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

进一步巩固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巩固“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进一步巩固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2021年,实现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协调发展,基本消除大班额。

全面完成教育脱贫任务,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二、主要措施(一)提升城乡学校科学布局水平,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办学质量。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6.26•【字号】菏政发〔2018〕20号•【施行日期】2018.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菏政发〔2018〕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为加快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40号文件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24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一)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学校。

结合我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新型城镇化和生育政策调整带来的社会变化,完善全市教育专项规划动态调整机制。

进一步整合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在新城区配套建设中,按照省教育厅等6部门印发的《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字〔2017〕1号)建设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

积极创建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在财政投入、师资配备等方面重点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新建学校倾斜。

深入推进对口帮扶,主城区和优质教育资源按照规划向农村薄弱学校优先辐射。

各县区原则上办好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确保特殊儿童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残联,各县区政府)(二)加强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

调整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并做好与新型城镇化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保障学校建设用地,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

各级政府要实施“交钥匙”工程,加快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新建居住区首期项目要与配套学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城乡教育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

城乡教育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城乡教学一体化共建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整合教育教学资源,扩大优质资源共享,不断提升我县乡村学校教学水平和育人质量,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以2023年8月28日《全国基础教育教研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建立完善的基础教育协作机制,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资源布局,创新教学教研模式,激活发展动能,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差距,有序扩大南皮县学校的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着力解决“乡村弱”和“驻城挤”问题,加快缩小乡村学校与城镇学校的教育教学差距,让人民群众从教育改革发展中享有更多获得感,为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一)通过城乡教学一体化共建,增强校际间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共同提高教学质量。

(二)通过城乡教学一体化共建,促进校际间教师教育理论和教学水平的提高,树立教科研意识,强化教科研行为,争创科研型教师,打造科研型学校。

(三)通过城乡教学一体化共建,提高校际间学生的核心素养,真正使学生学会自主、合作、探究。

(四)通过城乡教学一体化共建,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差距。

三、城乡教学一体化共建结对名单县直各中小学校暂采取“一对一”方式,充分发挥学校优质资源和现代信息技术优势,与农村中小学校形成教学一体化共同体,共建名单如下:四、主要措施(一)聚焦教学科研,画出“同心圆”。

构建横向联动的教研工作机制,实施联合教研制度。

县直学校每学期每个大学科组织不少于二次“精准帮扶”活动。

县直学校教师与结对学校同学科教师每学期组织不少于1次同课异构、同课同构等教学研讨活动(县直学校本校开展同课异构;结对学校开展同课同构可以借用县直学校教师教学设计,先听后模),具体人员、学科由双方学校统筹安排,参加活动的学科中学不少于5科,小学不少于3科。

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全面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X〕40号)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X〕5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统筹推进我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依法治教,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通过统筹学校布局、统筹学校建设、统筹教师队伍建设、统筹经费投入使用、统筹解决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统筹完善教育治理体系,着力解决“城镇挤、乡村弱”的问题,不断缩小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差距,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到X年实现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为我市振兴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

X年前消除义务教育薄弱学校,X年前实现办学标准化,推进更高水平的均衡发展,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到X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镇挤、乡村弱”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趋于合理,基本实现标准班额,乡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达到相应要求;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实现基本均衡,乡村教师队伍结构得到优化,待遇稳步提高,教育质量明显提升;贫困区域义务教育水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教育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优先发展,统筹推进。

突出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优先发展义务教育,统筹兼顾,保证公共资源配置对义务教育重点倾斜、优先支持和全面保障,协调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建设。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2.03•【字号】陕政发〔2018〕6号•【施行日期】2018.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8〕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统筹推进我省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全面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为实现教育追赶超越和教育现代化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坚持以整体改善城乡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构建与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布局相适应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机制,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大力改善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着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

到2020年,实现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学校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统一,“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三、任务措施(一)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

1.优先保障教育项目建设。

发展改革、财政、教育部门要优先保障教育基本建设投资和财政专项资金。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土地划拨价优先保障教育项目建设用地,并会同教育部门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城镇居住区(含棚户区改造项目)教育设施配建工作监管,教育部门要参与建设过程监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一、背景和意义当前,中国正处于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

在这个过程中,教育是促进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的基石。

然而,在城乡发展不平衡和教育资源不均衡的背景下,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亟待加强。

本文提出了一系列实施意见,以更好地解决当前教育领域的问题,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进程。

二、统筹规划教育资源1.增加教育投入: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的资金投入,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的基本经费需求。

同时,要加大对农村学校设施的改善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

3.深化综合:通过教育制度和管理机制的,推动城乡教育发展的一体化。

这包括建立统一的教育管理机构、完善教师配备和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学校对外校内比例的调整等。

三、提高教育质量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支持,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

同时,要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推动教育内容和方法创新:要推动课程,加强对学生素质教育的培养。

通过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能力。

3.加大学校管理力度:要加强对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估机制,提高教育质量。

同时,要加强家校合作,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推动学生全面发展。

四、推动教育公平2.加大教育信息化力度:通过借助信息化技术,推动教育资源共享和教育信息公开。

为学生提供更广泛的学习资源,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3.完善教育保障措施:政府要制定完善的教育扶贫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教育权益。

同时,要加大对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五、加强社会参与1.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加大对家庭教育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能力。

让家庭成为学生教育的重要支持力量。

2.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教育:通过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教育,引入社会资源和专业力量,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总之,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是当前教育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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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
一、背景与意义
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是深化教育综合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教育公平、
促进社会平等发展的重要举措。

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旨在消除城乡差距,
均衡分配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和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
经济发展优势。

本实施方案旨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政策
措施,确保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城乡学校质量明
显提升,城乡学生群体差距缩小,城镇化进程与农村教育发展相互促进,
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

三、主要任务
1.增加农村义务教育投入。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
费的保障,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发展经费比例。

2.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

采取多种措施,吸引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
任教,提高农村学校师资水平。

3.完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

加大农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农
村学校的办学条件,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4.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

坚持按需分配、依法调剂、合作共建的原则,推进城乡教育资源共享和教育服务互通。

5.加强教育督导与评估。

建立健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督导和评估机制,对各地进展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6.推进教育公平。

坚持优先发展农村教育,推动城乡教育公平,实现城乡义务教育普及化。

四、政策措施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加大对农村学校教师培训的投入,提高农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推动农村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

3.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

加大对农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确保农村学校有良好的教育环境。

4.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

加强对城乡学校的资源调配,实现城乡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

5.强化教育督导与评估。

建立健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督导和评估机制,确保进程的监督和评估。

6.加强教育公平政策。

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政策,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

五、实施保障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2.加强统筹规划。

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分阶段、分步骤地推进。

3.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加强财政支持,确保的顺利进行。

4.加强舆论宣传。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重要意义和好处,形成社会共识。

5.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共同推动教育公平的实现。

六、预期效果
通过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预计到2025年,农村教育经费相对充足,农村学校师资力量明显增强,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城乡教育资源渐次均衡分配,城乡学生群体差距缩小,教育公平逐步实现,城镇化进程和农村教育发展相互促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本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应确保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和政策效果的具体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同时,还应加强与相关政策的衔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和其他综合的有机结合,实现教育公平和教育品质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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