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分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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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行政处分的种类

简述行政处分的种类

简述行政处分的种类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其他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法律的行为主体作出的处罚措施。

行政处分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警告:对于轻微违法行为,可以给予书面警告,作为处分处理。

2. 罚款:对于违法行为主体,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3.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工具:对于通过违法行为获得的财产或者用于违法行为的工具、设备等,可以予以没收。

4.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资格证书:对于需要许可证、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或企业,如果违反规定,可以暂时或永久地取消或者吊销其许可证、资格证书,限制其继续从事相关活动。

5. 停产、停业整顿:对于违反法律规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可以进行停产、停业整顿的处罚措施。

6. 补缴税款、罚款:对于逃避缴纳税款、未按时足额缴纳税款的行为主体,可以要求其补缴逃税金额,并按照一定比例加收罚款。

7. 撤销或者罢免职务:对于任职期间严重违法行为的行政人员,可以予以撤销或者罢免职务的处分。

8. 经济处分:包括罚款、没收个人财产、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收益等形式。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行政处分的具体适用范围和标准可能会因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

行政处罚种类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种类包括哪些

行政处分种类包括哪些赢了网法律询问遇到行政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哪些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哪些?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撤消许可证,暂扣或者撤消执照;行政拘留及其他行政处分这7种。

针对不同的情形处以相应的处分。

下面由 \o "赢了网" 赢了网的小编在本文具体介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分有以下7种:1、警告。

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责怪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认评价。

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分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

适用警告处分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分人生疏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订正违法行为并不再连续违法。

2、罚款。

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肯定数量金钱,剥夺肯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

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

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临时或永久地停顿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撤消许可证,暂扣或者撤消执照。

是行政机关临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丢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

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处措施。

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分中最严峻的一种,因而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的规定:(1)在适用机关上,只能由公安机关打算和执行;(2)在适用对象上,一般只适用于严峻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自然人,但不适用于精神病患者、不满14岁的公民以及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一周岁以内的婴儿的妇女,同时也不适用于我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3)在适用时间上,为1日以上,15日以下;(4)在适用程序上,必需经过传唤、讯问、取证、裁决、执行等程序。

厂职工行政处分实施细则范文(4篇)

厂职工行政处分实施细则范文(4篇)

厂职工行政处分实施细则范文是指针对厂职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违法犯罪等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分的具体细则和程序。

下面是一份可能的厂职工行政处分实施细则的例子:一、处分的种类和程度1. 警告:对于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但性质较轻,不构成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2. 记过:对于违法犯罪较轻、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严重或者性质恶劣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在个人档案中记入一次处分。

3. 记大过:对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违法犯罪或者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给予严厉批评,并在个人档案中记入一次较重处分。

4. 解聘:对于涉嫌违法犯罪且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违纪违法行为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由企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处分程序1. 立案调查:对于涉嫌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违法犯罪的行为,企业应立即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2. 取证和听证:企业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取证和听证,确保处分决定的公正和合法性。

3. 决定处分:企业根据调查和听证结果,依法决定对职工进行何种行政处分。

4. 书面通知:企业应书面通知职工已作出的处分决定,并明确告知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等后果以及职工的申诉权利。

5. 监督和申诉:对于不满意处分决定的职工,可以依法提出申诉,并按照程序进行复核和处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1. 处分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必须得到保障,应确保在程序上严谨、依法依规进行。

2. 处分决定必须根据行为的性质、情节严重程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合理权衡和判断。

3. 严禁任意歧视、打击报复或者滥用职权进行处分。

4. 职工在接受处分决定前,有权进行申诉,并且申诉过程必须进行尊重和保护。

以上是一份可能的厂职工行政处分实施细则的例子,具体的实施细则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厂职工行政处分实施细则应确保依法、合规地进行行政处分,并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厂职工行政处分实施细则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厂职工行政处分的程序和内容,维护良好的企业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制定本细则。

政务处分的分类

政务处分的分类

政务处分的分类政务处分分类及说明1. 行政警告行政警告是一种较轻的处分措施,作为管理者对违规行为的警告和提醒。

在行政警告后,被处分者一般不会受到进一步的行政处罚,但需要引起足够重视以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2. 行政记过行政记过是指对公务人员在工作中具有一定过失或轻微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分。

记过处分会在公务人员的档案中留下记录,对其晋升、评优等方面会产生一定影响。

但相对于其他处分措施,行政记过属于较为温和的处罚。

3. 行政记大过行政记大过是对公务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有较为严重失职、渎职、不作为等行为采取的处分措施。

行政记大过的处分一般比记过处分更为严厉,对公务人员晋升、评优等方面的影响也更大。

4. 行政降级行政降级是指对公务人员在工作中出现较为重大错误或失职行为,使其职务等级降低,责任岗位减少。

行政降级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处分措施,在职级等方面对公务人员造成较大影响。

5. 行政撤职行政撤职是对公务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犯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者经过重复处罚仍无任职资格的情况下,由行政机关取消其现任职务的处分措施。

撤职是一种较为严厉的处分方式,对公务人员的职业生涯产生很大影响。

6. 行政开除行政开除是对公务人员在工作中犯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特定情况下,由行政机关将其开除出公职的处分措施。

行政开除是最高级的行政处分方式,意味着被开除者将失去所有的公职权益。

以上是常见的政务处分分类及其相关说明,根据严重性从轻到重分别为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降级、行政撤职和行政开除。

不同的处分方式会根据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选用,以期达到对公务人员进行惩戒和警示的目的。

政务处分在维护公务员纪律、推动政府廉洁从政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行政处分有哪几种

行政处分有哪几种

行政处分有哪几种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或行政监察机关基于职权对犯有违法失职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采取的一种行政惩戒措施。

法律咨询:
行政处分的形式有哪六种
律师回答: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等六种形式。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

行政处分有哪些种类

行政处分有哪些种类

行政处分有哪些种类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六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1.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它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由处分机关选择适用;警告一般适用于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处分中最轻的一种;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家公务员受警告处分期间,可以晋升工资档次,但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2.记过、记大过;这是两种程度有所区别的行政处分;一般来说,记过、记大过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反了的规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给予警告处分过轻,给予降级处分过重的情况;3.降级;作为一种行政处分,降级的含义是降低公务员的职务级别;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级别分为十五级:一级为国务院总理;二至三级为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至四级为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至五级为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至七级为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六至八级为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七至十级为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为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九至十二级为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为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四级为科员;十至十五级为办事员;给予降级的行政处分就是由原来的职务级别往下降,如由局级,降为处级;由处级降为科级等,同时,对公务员工资中的级别工资也要予以相应地降低;国家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工资主要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构成;降级也要降低工资中的级别工资;受降级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也不得晋升工资档次;4.撤职;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违法行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不适合继续担任行政职务的,可以给予撤职处分;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受撤职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工资和级别,并不能晋升工资档次;5.开除;开除是指受处分人不适合继续在国家机关工作,国家机关取消其公务员资格令其离开的处分形式;开除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适用于公务员犯有违法行为,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失,丧失了国家公务员的资格的情况;开除的行政处分不能解除;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给予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决定;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报上级机关备案;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开除国家公务员,必须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分别在半年至两年内由原处理机关解除行政处分;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国家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解除行政处分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行政处分的影响;行政处分决定和解除行政处分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名词解释行政处分

名词解释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它是一种内部的行为,目的是为了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以维护正常的行政秩序。

具体来说,行政处分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行政处分的形式、适用范围、程序以及救济途径等。

在形式上,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六种。

这六种处分有其不同的适用范围和程度,通常是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等因素来决定。

在适用范围上,行政处分主要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其他的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等。

在程度上,行政处分通常是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等因素来决定,例如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可以给予警告或记过等较轻的处分;对于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等较重的处分。

在程序上,行政处分通常是由国家行政机关依职权进行的。

一般来说,国家行政机关会成立专门的监察机构或调查小组,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最后由国家行政机关决定是否给予处分以及处分的种类和程度等。

在救济途径上,如果被处分人对行政处分不服,可以通过申诉、复议或诉讼等方式进行救济。

具体的救济途径和程序会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行政处分的种类

行政处分的种类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六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1)警告。

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

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

(2)记过。

记载或者登记过错,以示惩处之意。

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

(3)记大过。

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以示严重惩处的意思。

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

(4)降级。

降低其工资等级。

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但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5)撤职。

撤销现任职务。

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6)开除。

取消其公职。

这种处分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已丧失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条件的人员。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限及特别规定:(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

公务员受处分期间不得晋职、晋级;受警告以外行政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开除处分的,不得被行政机关重新录用或聘用。

(1)在国家公务员纪律规定中,行政处分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2)在给予国家公务员处分时,应根据其错误性质、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及本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区别处理。

对于违反纪律,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一定损失的公务员,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对于违反纪律,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国家公务员,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对于严重违反纪律,不宜继续担任现职务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

(3)对于级别为本人所任职务相对应的级别在最低等级的,不宜给予降级处分。

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

(4)为了维护行政处分的严肃性,保证行政处分应有的效果,国家公务员纪律规定中明确规定,国家公务员受行政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除受警告以外的行政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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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分的种类
有六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1.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

它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由处分机关选择适用。

警告一般适用于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处分中最轻的一种。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家公务员受警告处分期间,可以晋升工资档次,但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2.记过、记大过。

这是两种程度有所区别的行政处分。

一般来说,记过、记大过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反了行政法的规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给予警告处分过轻,给予降级处分过重的情况。

3.降级。

作为一种行政处分,降级的含义是降低公务员的职务级别。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级别分为十五级:一级为国务院总理;二至三级为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至四级为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至五级为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至七级为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六至八级为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七至十级为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为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九至十二级为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为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四级为科员;十至十五级为办事员。

给予降级的行政处分就是由原来的职务级别往下降,如由局级,降为处级;由处级降为科级等,同时,对公务员工资中的级别工资也要予以相应地降低。

国家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工资主要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构成。

降级也要降低工资中的级别工资。

受降级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也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4.撤职。

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违法行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不适合继续担任行政职务的,可以给予撤职处分。

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

受撤职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工资和级别,并不能晋升工资档次。

5.开除。

开除是指受处分人不适合继续在国家机关工作,国家机关取消其公务员资格令其离开的处分形式。

开除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适用于公务员犯有违法行为,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失,丧失了国家公务员的资格的情况。

开除的行政处分不能解除。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给予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决定;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报上级机关备案。

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开除国家公务员,必须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家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分别在半年至两年内由原处理机关解除行政处分。

但是,解除降级。

撤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国家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

解除行政处分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行政处分的影响。

行政处分决定和解除行政处分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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