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莱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权益变动报告书

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商业社会中,每个人都有权益。
这些权益是指个人或组织拥有的合法权力和利益,例如个人的财产权、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以及企业的股东权益等等。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权益可能会经历各种变动。
权益变动报告书是一份记录和阐述权益变动情况的报告。
它会详细列举出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内权益的变化情况。
这份报告的编制旨在提供给相关方了解权益的变动情况以及对于这些变动的解读和分析。
这样的报告通常会包含以下几个部分:目录、引言、权益变动概览、详细权益变动情况、权益变动的原因分析以及结论。
引言部分通常会对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编制目的进行简要陈述,并介绍报告的结构和内容。
这样可以让读者在阅读报告时更好地理解并把握报告的重点和关键信息。
接下来,权益变动概览部分会以图表和统计数据的形式呈现出权益变动的总体趋势。
这个部分的目的是让读者对于权益变动的整体情况有一个直观的了解和认识。
在详细权益变动情况部分,会根据不同的权益类型,分别列出权益的变动情况。
例如,对于个人而言,可能包括财产权的增减情况以及对应的原因;对于劳动者而言,可能包括工资、福利等劳动权益的变化情况;对于企业而言,可能包括股东权益、利润分配等方面的变动情况。
通过这些详细的数据和解读,读者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权益的变动情况以及变动的原因。
权益变动的原因分析部分是对权益变动进行解读和分析。
通过对权益变动的原因进行深入的分析,可以揭示出背后的规律和趋势。
例如,个人财产权的变动可能与经济环境相关,劳动者权益的变动可能与企业运营状况相关,企业股东权益的变动可能与市场投资情况相关等等。
这个部分的分析需要基于相关的经济、社会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对于特定行业和市场的了解。
最后,在结论部分会对整个报告进行总结和回顾。
可以提出一些关键观点和问题,供读者进一步思考和讨论。
通过这样一份权益变动报告书,读者可以全面了解权益的变动情况以及变动的原因。
这对于个人、组织和社会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什么是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什么是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格式解析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是指上市公司向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提交的一种文件,用于披露公司重大变动,如股权变动、增减资、重大合同、融资等情况。
此外,该报告书还需要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持股情况以及前五名股东的情况,对于投资者来说是一份非常重要的参考。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具体格式如下:一、报告书封面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应有封面。
封面应注明名称和日期,包括公司名称、报告书名称、公司代码、报告期、报告书编号等。
二、报告正文1.前言在报告正文开始之前,需要写一段前言,这部分内容主要简述报告书的目的、报告期内的主要事项以及公司在此期间的业绩等情况,是该报告书的一个引导部分。
2.权益变动权益变动是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重点内容,需要详细披露公司资本结构、股东情况、股权变动、增减资、配股等信息。
3.管理层和董事、监事等股权情况这部分需要披露公司管理层、董事、监事等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包括持股数量和比例、增减变动情况等。
4.前五名股东除了上述管理层和董事、监事等人员之外,公司前五名股东的持股情况也是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重要内容。
需要披露前五名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和比例、持股变动情况等。
5.重大合同若公司在报告期内与其他公司进行过重大合同,也需要在该报告书中进行披露,涉及到的内容包括合同名称、签订时间、金额等。
6.融资情况若公司在此期间有融资行为,也需要将其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进行披露。
7.报告期内业绩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的业绩表现也是该报告书需要披露的内容,包括主要经济指标、收入、盈利、资产负债表等数据。
8.附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附注部分需要详细说明上述内容的具体细节,为读者提供更加详细的信息。
三、报告书签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需要在最后进行签署,签署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裁等高管人员和报告书的编制人员。
同时还需要注明报告日期和编号。
总之,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是一份重要的公开文件,需要格外重视其编写和披露工作,保证透明度和真实性。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自然人的(2021年格式)

XXXX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自然人的)上市公司:XXXX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XXXX股票代码:XXXX信息披露义务人一:XXXX住所:XXXX通讯地址:XXXX信息披露义务人二:XXXX住所:XXXX通讯地址:XXXX股份变动性质:被动稀释减少(增加、减少)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二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XXXX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XXXX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XXXX(增持、减持、非公开发行被动稀释)所致。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目录释义 (3)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5)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5)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6)第二节持股变动目的 (7)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7)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7)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8)一、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的批准程序 (8)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8)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情况说明 (9)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10)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11)第六节备查文件 (12)一、备查文件 (12)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2)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 (14)(记得更新页码)释义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词汇具有如下特定含义: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002076雪莱特2022年财务分析结论报告

雪莱特2022年财务分析综合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1年利润总额亏损17,436.36万元,2022年扭亏为盈,盈利1,967.99万元。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
营业收入变化不大,但企业却实现了扭亏增盈,企业降低成本费用开支的政策取得预期效果,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成本费用分析2022年营业成本为10,341.92万元,与2021年的10,017.07万元相比有所增长,增长3.24%。
2022年销售费用为1,635.31万元,与2021年的1,430.08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4.35%。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2年销售费用有较大幅增长,但营业收入却没有发生多大变化,说明企业的销售策略失当,销售活动并没有取得预期成效。
2022年管理费用为4,902.56万元,与2021年的5,215.61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6%。
2022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1.4%,与2021年的33.54%相比有所降低,降低2.15个百分点。
2022年财务费用为3,600.87万元,与2021年的5,937.37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39.35%。
三、资产结构分析2022年存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出现不合理增长。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下降。
从流动资产与收入变化情况来看,流动资产增长快于营业收入增长,资产的盈利能力增加。
与2021年相比,资产结构趋于改善。
四、偿债能力分析从支付能力来看,雪莱特2022年是有现金支付能力的,其现金支付能力为28,180.56万元。
从企业当期资本结构、借款利率和盈利水平三者的关系来看,企业增加负债不会增加企业的盈利水平,相反会降低企业现在的盈利水平。
五、盈利能力分析雪莱特2022年的营业利润率为20.61%,总资产报酬率为8.76%,净资产收益率为62.17%,成本费用利润率为8.50%。
企业实际投入到企业自身经营业务的资产为55,414.88万元,经营资产的收益率为5.81%,而对外投资的收益率为87.78%。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披露规则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规则一、引言在现代金融市场中,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的权益变动情况非常关注。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制定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规则》。
本文将对该规则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地探讨。
二、规则背景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规则是中国证券监管部门制定的一项重要规定,旨在规范上市公司对于权益变动情况的披露。
该规则的制定背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投资者权益投资者在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时,往往希望了解公司的股权结构以及权益变动情况。
通过规范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投资者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公司的股权状况,从而作出更加明智的投资决策,保护自身的权益。
2. 提升市场透明度规范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可以提升市场的透明度。
投资者可以通过权益变动报告书了解到大股东的减持或增持情况,从而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趋势有更准确的判断,提高市场的效率。
3. 防范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可以有效防范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
通过披露大股东的减持或增持情况,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违法行为,保护市场的公平和公正。
三、规则要求《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规则》对于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报告书的编制要求权益变动报告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包括报告书封面、目录、正文等部分。
同时,报告书的编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报告书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报告事项的披露要求权益变动报告书应当披露的事项包括权益变动的时间、变动的方式、变动的原因等。
同时,报告书还应当披露与权益变动相关的重大事项,如关联交易、公司治理等。
3. 相关当事人的披露要求权益变动报告书应当披露相关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职务等。
对于大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还应当披露其持股比例、持股数量等信息。
4. 报告书的披露时限权益变动报告书应当在权益变动发生后的5个交易日内进行披露。
减持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减持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引言本报告书旨在披露某公司股东减持及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公司重要股东的股份减持行为,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以及市场信心产生一定影响。
为确保市场公平、透明,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特此发布此减持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东减持情况1.减持股东:本次减持涉及公司重要股东,具体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详见附表。
2.减持时间:减持行为自本报告书披露之日起开始计算,具体减持时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交易情况而定。
3.减持方式:减持股东将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进行股份减持。
4.减持数量:具体减持数量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股东自身需求确定,减持后持股比例详见附表。
三、权益变动分析1.股权结构变动:本次减持可能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一定变化,但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实质性影响。
2.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减持行为可能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发生一定调整,但公司将持续完善治理机制,确保公司经营的稳定和发展。
3.对市场信心的影响:股东减持可能对市场信心产生一定影响,但公司将通过积极沟通、加强信息披露等措施,稳定市场情绪,维护投资者利益。
四、风险提示1.市场风险:股市行情波动可能导致减持行为受到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市场风险。
2.股东减持风险:本次减持可能导致公司股价波动,投资者需注意相关风险。
3.公司经营风险:公司经营状况及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影响,投资者需关注公司经营风险。
五、结论与展望本次减持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旨在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公司股东减持及权益变动相关情况,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公司将继续关注市场动态,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积极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确保公司经营的持续与发展。
同时,公司也将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加稳健和长期的投资回报。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ST雪莱:关于董事长、副总裁辞职及补选董事长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公告编号:2020-071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副总裁辞职及补选董事长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5月14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柴国生、副总裁何立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召开董事会补选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司董事长辞职情况1992年12月至今,柴国生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勤勉尽责,为公司沥尽心血,为促成公司获得更好地发展,柴国生向公司及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辞职后,柴国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因《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故柴国生将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
柴国生辞职后,仍为公司当前第一大股东,直至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成,在此期间柴国生将全力支持配合公司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截至2020年5月14日,柴国生持有公司股份165,638,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8%;柴国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柴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6,741,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2%。
柴国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柴国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柴国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上市做出了巨大贡献。
公司董事会向柴国生在任职董事长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二、公司副总裁辞职情况因个人原因,何立向公司及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辞职后,何立继续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截至2020年5月14日,何立持有公司股份10,292,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
权益变动报告书5篇

权益变动报告书尊敬的股东:我公司荣幸地向各位股东呈报我们的权益变动报告。
在过去的财政年度里,公司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和增长,这主要得益于我们坚持创新、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以及市场的积极回应。
在此,我们将向您简要汇报公司的权益变动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注册地:XXX市XXX区XXX路XXX号注册资本:XXX万元股票代码:XXX股票交易所:XXX交易所二、股东权益变动概况在过去财政年度内,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实现了营业收入XXX万元,净利润XXX万元。
在此期间,公司股东权益也相应发生了变动。
主要变动情况如下:1. 利润分配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将一部分利润用于留作未来发展和投资,同时也会向股东派发股息。
在本财政年度,公司决定将利润分配方案定为每股派息XXX元,总计派发股息XXX万元。
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回报广大股东的支持和信任。
2. 资本公积金变动公司通过资本公积金的设立,用于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的投资。
在本财政年度,公司投入资本公积金XXX万元,以支持公司未来的发展计划。
3. 股本变动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没有进行股本的增发、减少或股权转让等重大变动。
三、未来展望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持稳健的经营理念,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拓展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同时,我们将保持财务稳健,合理控制负债,提高资产质量,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公司将继续关注社会责任,致力于公益事业,为社会作出更多贡献。
我们也将加强与股东的沟通,及时分享公司的经营情况,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感谢各位股东长期以来的支持和信任,是你们的支持为公司的稳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努力,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和股东的共同利益。
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能够继续携手共进,共创美好未来。
特此报告。
敬请各位股东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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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雪莱特股票代码:002076信息披露义务人:施新华住所及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江时代公寓5幢2401室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四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核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承诺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信息披露义务人聘请第三方财务顾问的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由于时间紧迫,财务顾问的核查工作尚未完成,待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目录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风险提示 (3)目录 (4)释义 (6)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7)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7)二、最近五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7)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及其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8)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8)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8)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 (8)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9)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9)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 (9)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0)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0)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10)三、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10)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10)五、本次权益变动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13)第四节资金来源 (15)第五节后续计划 (16)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16)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16)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16)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16)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17)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调整的计划 (17)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17)第六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8)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18)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18)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19)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0)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0)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20)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20)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20)第八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1)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1)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1)第九节其他重大事项 (22)第十节备查文件 (23)一、备查文件 (23)二、备置地点 (2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4)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6)释义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具有下述含义:注:本预案表格中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形成。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姓名:施新华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32068119800423***在公司任职情况:董事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住所及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江时代公寓5幢2401室二、最近五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简历施新华,中国国籍,男,1980年4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国际经济专业,经济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在读。
2015年5月至今,在上海捷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不直接或间接、委托他人持有该公司股权)。
2020年3月31日至今,担任雪莱特董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外投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参股或持股情况如下: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及其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性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成为雪莱特实际控制人。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控制其他企业。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施新华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发行前长期从事企业管理工作,拥有一定的企业管理经验,并系统学习了上市公司运作的相关法规,知悉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看好,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认购雪莱特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29,233,910股(含本数),信息披露义务人全部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计算得出,即不超过229,233,910股(含本数),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全部认购。
因此,则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比例为23.08%,成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三、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截至2020年4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柴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1,574,03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2.45%,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229,233,910股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993,346,94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23.08%的股份,高于柴国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柴华先生的合计数,成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雪莱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0年4月13日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1、认购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29,233,910股(含本数)。
全部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计算得出,即不超过229,233,910股(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发行上限按届时的公司总股本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及发行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2、定价基准日、认购价格和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采取定价发行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采用现金认购方式参与股票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为:2.1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若公司A 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若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按要求确定新的发行底价。
3、认购金额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497,437,584.70元,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全部认购。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总金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减的,施新华先生同意按照上市公司经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方案认购调减后的其应认购的金额。
4、支付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于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认购股份价款缴纳通知(以下简称“缴款通知”)后,按照缴款通知的要求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并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