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远程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云南省远程可视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卫生厅公告第17号

云南省远程可视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云南省卫生厅公告(第17号)《云南省远程可视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7年7月30日云南省卫生厅厅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自2007年9月30日起施行。
云南省卫生厅二00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云南省远程可视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管理的通知》(卫办发[1999]第2号)精神,为规范全省医疗机构远程可视医疗服务的管理,充分发挥远程可视医疗技术的作用,提高我省整体医疗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远程可视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之间通过其所设的远程可视医疗服务机构,利用通讯技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开展的异地、适时、交互式的医疗服务。
我省医疗机构及其所设的远程可视医疗服务机构开展远程可视医疗服务时,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坚持非营利原则,积极开展远程可视医疗服务,方便患者、保证质量。
第四条开展远程可视医疗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保护病人的隐私和个人资料,维护病人和会诊专家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五条云南省远程可视医疗服务机构由云南省远程可视医学诊疗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省、州(市)医院远程可视医疗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和县(区)医院远程可视医疗站(以下简称站)组成。
第六条医疗机构设置远程可视医疗服务机构并开展远程可视医疗服务应当达到《医疗机构远程可视医疗中心、站的设置标准》(附件1)的要求,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第七条云南省远程可视医疗服务机构统一按以下规则命名:医院名+远程可视医疗中心(站)。
医院远程会诊中心管理制度

XXXX医院远程会诊中心管理制度
一、会诊流程管理
1、按照会诊相关规定做好准备工作,配合申请科室做好新会诊申请的提交,并负责检验、检查、影像报告等资料的上传;
2、联系远程会诊相关工程师,积极关注进展情况;
3、确定会诊时间后,通知申请科室的主任和医生,并提前15 分钟到达会场;
4、会诊结束后,负责接收上级会诊中心的远程会诊意见表,交付申请科室;
5、做好每例会诊的相关登记工作(表格登记、图片记录);
6、注意收集上级会诊中心工程师的反馈信息,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中心设备管理
1、各硬件设备必须定期巡检和保养,每月进行一次设备的除尘和清洁工作;
2、会诊相关数据需要定期备份,每季度一次;
3、必须保证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转,一旦遇到故障,须由专业人员及时维修;
4、会诊开始前15 分钟开机准备,在结束后15 分钟
内关闭所有电源;
5、设备专职专用,在没有会诊任务和安排时,不得使用任何设备;
6、会诊中心的全部设备专人负责,对使用、损坏、维修、更新等情况进行登记。
三、业务人员管理
1、会诊中心的具体业务由信息科硬件组承担,组内所有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系统流程,熟练掌握各项业务操作步骤;
2、会诊前期的准备工作(申请提交、资料上传) 可以由大家共同操作,但会诊当天的具体任务必须由当天主班人员完成,不得推诿。
若当天有事请假,必须自行安排好相关任务对接;
3、服从医院领导、科主任的临时性相关工作安排。
远程会诊管理制度(三篇)

远程会诊管理制度一、临床科室有关的远程会诊事宜由医务科负责。
二、各科遇疑难病例需要远程医疗会诊时,由经管医师填写远程医疗会诊申请单,简要介绍病人情况,提出会诊目的,经主治医师及科主任签字,并请病人或家属填写请求远程医疗会诊同意书,送至医务科审批备案后,由患者家属到财务科按标准付会诊费,并由请求会诊医生将交费____交医务科,由医务科登记备案后安排会诊各项事宜。
三、对要求远程会诊的病例必须准备如下资料。
病历摘要(按标准申请单打印),各项检验检查及影像报告单(可以是电子版或复印件)各种影像片、病理片。
四、确定会诊时间后,由远程会诊网管通知请求会诊科室的经管医师及科主任,按指定会诊的时间携带必要的检查资料,提前____分钟到达远程会诊室,或是通过我院的骨科联盟____平台进行远程会诊,上传病情资料,做好会诊准备。
五、会诊时先由经治医师汇报病史,回答专家提问,可结合临床进行咨询讨论。
六、经治医师参考专家的会诊意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和患者病情发展,实施具体的诊治方案,按病案要求记录整理会诊资料并归入病案中保存。
远程会诊管理制度(二)自我院开通“远程会诊”这一投入小、效果好的诊疗方法,我院不断收治远程会诊患者,远程会诊充分得到患者及家属的认可,使患者不出长顺县就能接受到三甲医院专家的诊疗,切实方便了群众看病就医,同时也提高我院医疗服务水平和知名度,为了让更多患者少的经济投入享受高质量的诊疗,我院特为远程会诊的收治科室给予奖励,具体如下:一、对收治科室每成功一例远程会诊将奖励____元,此款由科室主任合理分配;二、每远程会诊一例,将奖励远程会诊操作人员____元;三、将按月统计报送财务科。
关于远程会诊做的不好不按要求执行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具体如下:一、对不按照或违反远程会诊管理规定,每次处罚____元;二、对不按照远程会诊流程使用远程会诊的,每次处罚____元;三、对不按照或违反远程会诊室管理规定,每次处罚____元;四、对不按照或违反远程会诊制度,每次处罚____元;远程会诊管理制度(三)一、临床科室有关的远程会诊事宜由医务科负责。
医院远程会诊管理制度

5.2远程会诊系统应具备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5.3医院应加强对远程会诊信息的管理,确保信息传输、存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六、违规处理
6.1医院应建立健全远程会诊违规处理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6.2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2.2患者及家属有权在充分了解情况后,自主决定是否参与远程会诊。
12.3医院应保障患者在远程会诊过程中的隐私权,防止任何形式的患者信息泄露。
十三、会诊质量控制
13.1医院应建立会诊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对远程会诊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13.2医院应定期发布远程会诊质量报告,公开会诊质量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十五、费用管理
15.1医院应合理制定远程会诊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15.2医院应明确远程会诊的费用构成,包括会诊费、设备使用费、网络通讯费等,确保费用透明。
15.3医院应建立费用减免机制,对于经济困难的患者,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
十六、培训与考核
16.1医院应定期对参与远程会诊的医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21.2医院应定期收集患者、医务人员和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作为远程会诊服务改进的重要依据。
21.3医院应积极探索远程会诊与其他医疗服务的融合,如远程手术指导、远程慢病管理等,以拓展远程医疗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二十二、总结与展望
22.1医院应定期对远程会诊管理制度进行总结,评估实施效果,为下一阶段的管理提供参考。
17.3医院应定期更新远程会诊技术,引进先进适用的远程医疗设备,提升会诊技术支持水平。
十八、跨区域协作
医院远程会诊管理办法

医院远程会诊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持续提升我院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能力及水平,促进远程医疗会诊工作平稳、顺利、有序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以我院和XX医疗团队合作为契机,实现以病人为中心,为患者提供高、精、尖技术的诊疗服务,解决疑难及危重患者的实际需求,使患者得到及时、便捷及有效的治疗。
二、具体要求各临床、医技科室及相关职能科室主任为本科室的第一责任人,实行科主任负责制,重点加强远程会诊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力度,紧抓会诊过程中重点环节的管理。
1、临床及医技科室(1)各临床科室每周组织一次对本科室疑难、危重、特殊患者的病情、病例统计,向医务科提交远程会诊申请单,由医务科安排组织远程会诊。
(2)各临床科室应对入院后7日,未确诊病例、无法明确诊疗方案的病例及时申请远程会诊。
(3)各临床科室对住院时间超过30日的患者,治疗中有困难的、治疗方案对病情未见明显改善的病例及时申请远程会诊。
(4)申请会诊前,主管医生需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远程会诊的目的、费用等,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签署《远程会诊知情同意书》。
(5)会诊期间由主管医师负责做好会诊记录并提交医务科汇总。
(6)远程影像会诊:医院通过远程设备开展DR、CT、心电图影像的诊断,按业务分工由放射科、心电图室负责。
2、职能科室(1)医务科根据临床科室每周提交的申请表,制定出下周的远程会诊计划时间表,确定会诊时间、科室、人员后向申请科室进行反馈。
(2)医务科每月将各临床科室提交的远程会诊表及会诊结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反馈到临床科室,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并将工作情况进行全院通报。
(3)信息科根据医务科制定的远程会诊计划表,派出至少一名工作人员保障远程会诊全程顺利进行,并提前将远程会诊设备调试到最佳状态。
医生远程会诊管理制度

医生远程会诊管理制度1. 制度目的为规范医院内医生远程会诊工作,提高会诊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的医疗安全和权益,订立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医生的远程会诊工作。
3. 远程会诊的定义远程会诊是指医生通过网络与其他医生进行实时或非实时的专业看法沟通和病例讨论的活动。
4. 远程会诊申请与布置4.1 医生远程会诊的申请应经过申请人与患者本人或家属进行充分沟通,并获得其书面同意。
4.2 申请人应将远程会诊的目的、病情描述、已有检查和治疗资料整理齐全,并通过医院指定的系统进行申请。
4.3 医院依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指定相应的专家进行远程会诊。
指定专家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
4.4 医院布置时间和地方,以确保专家能够定时参加远程会诊。
4.5 患者及时供应所需的医疗资料和检查结果,确保专家了解病情全貌。
5. 远程会诊的技术支持5.1 医院将供应稳定可靠的远程会诊系统,并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5.2 医院将为医生供应必需的技术培训,使其能够娴熟操作远程会诊系统。
5.3 医院将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维护和管理远程会诊系统,并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和技术问题。
6. 远程会诊的流程和要求6.1 会诊前,申请人需提前准备好会诊所需的病历资料和检查结果,并依照规定的格式整理归档。
6.2 会诊开始前,参加会诊的医生应定时登录远程会诊系统,并参加讨论和沟通。
6.3 会诊期间,医生应敬重患者的隐私和医疗权益,严格遵守医疗保密法律法规,并保证会诊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6.4 会诊结束后,参加会诊的医生应及时总结和归档会诊结果和看法,并与申请人和患者进行沟通。
6.5 医生应依据会诊结果,订立合理的治疗计划,并及时向申请人和患者进行解释和说明。
7. 会诊质量管理7.1 医院将定期对远程会诊进行质量评估和监控,确保会诊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7.2 医院将建立会诊质量管理档案,追踪和记录会诊的质量和效果,并供应必需的改进和提升措施。
远程会诊工作制度

远程会诊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远程会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远程会诊是指利用现代通信技术,将患者的医疗信息进行远程传输,由异地专家进行会诊的活动。
第三条远程会诊适用于所有需要会诊的病例,尤其是疑难杂症、罕见病、重症患者等。
第四条远程会诊遵循患者自愿、医生负责、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远程会诊的组织实施第五条远程会诊由医院远程会诊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远程会诊中心负责收集患者病历资料,组织会诊专家,协调会诊过程,传达会诊意见等。
第七条患者或家属有权要求进行远程会诊,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进行远程会诊。
第八条经评估决定进行远程会诊的,患者或家属应签署远程会诊知情同意书。
第九条远程会诊专家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经验,由医院远程会诊中心负责邀请。
第三章远程会诊的流程第十条患者或家属向医院提出远程会诊申请,并提供相关病历资料。
第十一条医院远程会诊中心对患者病历资料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是否适合进行远程会诊。
第十二条适合进行远程会诊的,医院远程会诊中心组织会诊专家,并通知患者或家属。
第十三条患者或家属在会诊前应签署远程会诊知情同意书。
第十四条远程会诊过程中,患者或家属应按照会诊专家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病历资料和信息。
第十五条远程会诊专家根据患者病历资料和信息,进行会诊分析,并提出会诊意见。
第十六条医院远程会诊中心将远程会诊意见传达给患者或家属,并根据会诊意见制定治疗方案。
第十七条患者或家属对远程会诊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医院远程会诊中心提出复议申请。
第四章远程会诊的管理第十八条医院远程会诊中心应建立健全远程会诊管理制度,包括远程会诊的申请、评估、组织、实施、记录、保密等方面。
第十九条医院远程会诊中心应定期对远程会诊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完善远程会诊制度。
第二十条医院远程会诊中心应加强对远程会诊专家的管理,确保远程会诊专家的专业资质和经验。
第二十一条医院远程会诊中心应加强对患者病历资料的管理,确保病历资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2024年远程会诊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远程会诊管理制度范文会诊是临床医疗实践中集思广益,促进学术民主,以共同解决患者诊疗问题的重要手段。
当患者在诊断、治疗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涉及其他专业问题时,应及时组织会诊。
为确保会诊工作的规范化,特制定以下会诊管理制度。
一、科内会诊:由科室主治医师提议,经病房主管主任批准,召集本病房或本科室的医护人员参与(也可结合疑难病例研讨会进行)。
二、科间会诊:1. 若在本专科范围内对患者的诊治存在困难,需要其他科室协助,可申请科间会诊。
2. 急诊会诊:受邀科室应在收到会诊请求后____分钟内进行会诊;普通会诊应在____天内进行。
电话会诊不得作为常规方式。
3. 科间会诊通常由科室住院总医师负责,并做好会诊记录。
遇到复杂疑难的会诊,或患者经过两次会诊后仍无法明确诊治方案的,住院总医师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由科主任安排副主任以上医师处理。
住院总医师不在岗期间,会诊由当日值班的第二位医师负责。
4. 普通会诊由主治医师提出,经病房主管主任同意,由病房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
邀请单上需详细说明患者病情、会诊目的和要求,由主治医师确认后送至被邀请科室。
受邀科室医师会诊时,应有病房医师陪同。
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在会诊单上记录会诊意见,病房医师也应及时在病程记录中记录。
5. 急诊会诊由主治医师提出,经病房主管主任同意后,可直接联系被邀请科室。
夜间急会诊需经二班医师同意后提出邀请。
6. 急诊病人的会诊由急诊当班医师提出,经主班医师同意后,直接联系被邀请科室。
三、全院疑难、危重病例会诊:1. 对于住院患者,若病情诊断困难或病情危重需要其他科室协助,可申请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病房主管主任提出,经科主任同意,由病房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
邀请单上需详细说明病情、会诊目的和要求,并注明“全院会诊”字样,明确会诊时间、地点、邀请的专家,由副主任以上医师确认后送至被邀请科室,并报告医务处。
全院会诊可实行点名会诊,未被点名的受邀科室应安排副主任以上医师参加,必要时可邀请院领导或医务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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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远程医学中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科室:
我院远程医学中心在院领导的重视下,在安徽省立医院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已顺利竣工,为规范管理,理顺远程会诊工作流程,解决我院疑难危重病例诊治,促进医务人员技术水平的提高,同时减轻病人经济负担,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特制定中煤矿建总医院《远程医学中心管理暂行规定》,望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O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附件:1、《远程医学中心管理暂行规定》
2、远程医学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3、远程会诊申请单(样表)
附件1:
远程医学中心管理暂行规定
为规范我院远程医学中心管理,理顺远程会诊工作流程,解决我院疑难危重病例诊治,鼓励医务人员通过远程会诊等渠道提高技术水平,同时减轻病人经济负担,最大限度的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管理的通知》及《安徽省远程医疗会诊中心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组织管理及工作人员职责
根据院领导安排,远程医学中心由医务处、科教科负责管理,暂设兼职人员3名,信息中心协助技术支持。
工作人员职责见附件2。
二、远程医学中心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
(一)服务对象和作用
远程医学可满足医生和患者双方的需求。
根据医生和患者的信息需求,远程医学服
务的范围不断拓宽,目前已应用于如下方面:
(1)远程诊断:包括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学诊断、中医辨证诊治、超声诊断、内镜诊断等。
(2)远程会诊:治疗方案会诊、手术方案会诊、明确临床诊断、治疗等。
(3)远程信息共享:实现各卫生单位、医院之间的信息共享交流、远程教学、视频会议等。
(二)远程会诊信息的处理
远程医疗服务需处理的主要信息有:
1、图片文件:病理片、B超图片、皮肤病变部位照片。
2、影像文件:内镜图片及录像、CT片、X光片、MRT等。
3、文本文件: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等。
4、波形文件:心电图、脑电图等。
(三)以下情况均可申请远程医学中心协助:
1、医生单方面需求(即患者没有提出会诊要求),需要上级医院协助进行病
理、X光片、CT片、MRI片、内镜录像(图片)以及其它临床医技诊断的需求;
2、门诊或住院患者提出,要求上级医院的专家进行会诊,以明确诊断和进一步治疗的
需求;
3、各科室或科教科有远程实时教学需求或其它需要上级医院专家帮助的各种需求;
三、远程会诊工作流程
(一)和上级医院之间的远程会诊流程
1、凡需要远程医学协助的科室,根据需求的紧急程度,需提前1-3天向远程医学中心(远程医学中心地点设在门诊三楼职工书屋旁)提出申请,紧急情况下可随时提出申请。
远程会诊和普通会诊一样,均需报医务处同意并备案。
如有远程教学活动需相关科室参加的,
也可由科教科直接通知相关人员参加。
2、申请远程会诊时,由主诊医师按要求填写《远程会诊申请单》(见附件3,可复印),写明患者基本情况、目前诊断和治疗情况、会诊目的、拟邀请的专家、会诊时间等,交科主任(或诊疗小组长)签字,送至医务处审批备案后,交由远程医学中心负责实施。
一般
情况下《远程会诊申请单》需由申请医师填写电子版,打印好(一式3份,科室、医务处、远程中心各留1份)送至医务处,也可通过医院医学信息群(*******)发来,并电话告知。
如无法制作电子版,也可报送纸质,交由远程医学中心工作人员打印,但需字迹书写清楚。
远程会诊与普通会诊一样,需请患者或家属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科室留存。
3、远程会诊申请提出并批准后,需由申请医师准备好如下资料交至远程医学中心:病历资料(首程、入院录、主要病程记录、术前小结等)、各种检验、检查报告单、影像胶片、病理图片(报告单)以及上级专家需要的其它资料。
鉴于目前我院PACS没有联网,暂由远程医学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将以上各种资料制作成电子版,传送给上级医院专家。
待实现PACS联网后,即可由申请医师直接将以上资料传送至远程医学中心。
4、远程医学会诊时间一般为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5:30点。
会诊过程采用预约会诊方式。
普通会诊:即我院发出会诊申请12小时内由上级医院和我院共同确定会诊专家和会诊时间,36小时内完成会诊服务。
急会诊:即我院在上级医院工作时间发出会诊申请3小时内完成专家确定和预约,并在12小时内完成会诊计划,根据临床需要另外约定除外。
5、远程会诊时间确定后,由远程医学中心通知请求会诊的科室相关人员,按指定会诊的时间携带必要的检查资料,提前15分钟到达会诊室,远程医学中心工作人员需提前准备好会诊设备。
6、远程会诊时,申请科室的负责人以及相关经治医师均应到场,并准备好必备资料,以便回答上级专家的提问。
会诊可由申请科室负责人(诊疗小组长)主持,必要时由医务处主任或分管院领导主持。
7、会诊结束后,专家会诊意见书由远程医学中心工作人员下载打印好,交给申请医师,并留存一份备案。
8、远程会诊病历资料的书写按《安徽省病历书写规范》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9、远程医学中心负责做好会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10、门诊患者申请远程会诊时,由门诊主诊医师提出申请。
(二)与下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之间的远程会诊
远程会诊应和卫生支农、双向转诊以及外联工作相结合,相互促进,各部门应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对口支援及远程会诊工作。
因我院远程会诊处于试行阶段,与下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的远程会诊暂未开展,待条件成熟后再行制定相关工作流程。
四、远程会诊收费标准及费用核算分配等规定
(一)物价有关规定
根据甲(安徽省立医院-邀请方)、乙(中煤矿建总医院-受邀方)、丙(北京蓝卫通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方)三方签署的《远程医学服务合作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安徽省物价局的有关政策规定,同步远程病理会诊(物价局项目编号AADD0001)为每次300元;非同步远程病理会诊(物价局项目编号AADD0002)每次280元;同步远程会诊(物价局项目编号AADG0001)每小时
600元;远程中医辨证论治会诊(物价局项目编号AADN0001)每小时600元。
如安徽省物价局或甲乙丙三方协议有变化的遵照该变化执行。
(二)收费对象及办法
1、远程会诊根据发出邀请方的目的不同,收费对象可不同。
一般情况下是指向患者或其家属收费,特殊情况下,即我院临床医技科室根据诊疗工作需要,向上级医院的专家咨询、请求解决疑难问题、远程读片、远程病理诊断、远程教学等,费用由我院支付。
2、凡需要由患者或家属支付的远程会诊费用,由请求会诊的科室(主诊医师)向患者收取,费用请直接交至门诊收费处,票据一联交至远程医学中心留存。
3、凡由我院支付的会诊费用则先从预缴的费用中扣除,然后进行成本核算。
核算办法:凡由我院支付的远程会诊费用,成本核算进入申请会诊的科室(诊疗小组)。
4、在远程会诊试运行期间(2015年8月1日至9月30日)凡由患者支付的远程会诊费用按80%收取。
五、有关工作要求及奖罚措施
1、各科室(诊疗小组)应高度重视和支持远程会诊工作,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和严格管理,要确定专人负责远程会诊工作,也可由科室教学秘书负责。
要建立远程会诊登记本,并向广大患者主动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医护人员参与该项工作的积极性。
2、对积极为患者服务,在远程医疗会诊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3、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⑴对患者推诿或拒绝患者远程会诊要求,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⑵违反规定,违规收取患者费用,增加患者负担的;
⑶不服从统一管理,接到会诊通知后,不认真准备各种会诊资料,或不按时到岗参加会诊的;
4、远程会诊提供了和国内专家实时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对于提高我院的诊疗水平、医疗安全、科室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科室应针对门诊和住院患者多做宣传动员,宣传远程会诊在费用上、时效上的优势和好处,力争充分发挥远程会诊的作用。
六、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今后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将根据情况适时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