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奖补项目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制度(doc 6页)(完美版)
专项资金会计财务制度

专项资金会计财务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管理的各类专项资金。
三、资金保管和划拨
1. 本单位应设立专门账户用于存放专项资金,同时要对该账户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
2. 专项资金划拨应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需经过财务审批,并做好相关记录;
3. 专项资金的使用涉及时,需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或预算进行,不得擅自挪用或改变用途。
四、会计核算
1. 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应独立进行,不得与其他资金混合;
2. 专项资金应按照项目计划或预算进行合理的分类和账务处理;
3. 专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应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并做好详细的记账凭证。
五、财务报告
1. 本单位应定期对专项资金进行财务报告,包括资金收支情况、项目进度、成果评价等内容;
2. 财务报告应由相关部门核实,并经过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3. 财务报告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并做好相关备案。
六、财务监督
1. 财务主管部门应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2.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严格遵守相关财务制度,不得违规操作;
3. 如发现财务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处理。
七、法律责任
对于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或存在其他财务违规行为的人员,应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包括行政处罚、经济赔偿等。
八、附则
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财务主管部门;
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关于专项资金会计财务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用。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模板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 专项资金的管理应遵循合法、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1. 成立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
2.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和监督。
三、资金的申请与分配1. 各部门根据项目需要,提前编制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2. 专项资金的分配应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合理安排。
3. 专项资金的申请和分配情况应定期向全体员工公示。
四、资金的使用1. 专项资金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挪用或超范围使用。
2. 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3. 各部门应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向管理办公室报告。
五、监督检查1. 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 鼓励员工对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六、信息公开1.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全体员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 对外公布的信息应真实、准确,不得隐瞒或虚报。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确保其符合具体单位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章制度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财政部门安排给部门、单位用于特定事项的财政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合法性、规范性、效益性、公开性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专项资金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第二章预算编制与审批第五条部门、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政预算编制要求,编制专项资金预算。
第六条财政部门对部门、单位提交的专项资金预算进行审核,并根据预算编制原则和财政资金状况,统筹安排专项资金。
第七条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预算纳入财政预算,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第八条部门、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报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资金使用与监督第九条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专项资金预算和使用计划使用资金,不得擅自调整资金用途和额度。
第十条部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责任,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通过财政专户、国库单一账户等途径,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
第十二条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部门、单位应当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财政部门汇总后报同级人民政府。
第四章项目实施与评价第十四条部门、单位应当根据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实施项目。
第十五条项目实施过程中,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预算和使用计划使用资金,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
第十六条项目实施结束后,部门、单位应当组织项目验收和评价,形成项目实施报告,报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调整和完善专项资金使用政策。
项目资金财务核算制度

项目资金财务核算制度一、背景项目资金是指在某个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实现项目目标而所需的各种费用资金。
项目资金的使用需要规范和管理,以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利用和运作。
财务核算是衡量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的核心工作之一。
项目资金的财务核算制度,是指对项目资金来源、使用、结余等情况进行记录、汇总和分析的制度。
合理的项目资金财务核算制度可以帮助项目组更准确地了解项目资金的来源和用途,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避免项目的财务风险。
二、制度内容2.1、项目资金收支管理项目资金收支管理是项目资金财务核算制度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资金的收入来源2.项目资金的支出渠道3.项目资金的流转状况4.项目资金的余额及使用情况5.项目资金的风险控制和财务分析2.2、项目资金收入管理项目资金的收入可以分为内部和外部两种来源。
内部收入包括企业自有资金和项目合伙人配资,外部收入则包括政府补助、银行贷款以及项目投资者的投资。
项目资金的收入需要严格管理,确保资金的来源清晰明确、真实可信。
1.内部资金来源的管理企业自有资金和项目合伙人配资需要在资金安排、使用、收回等方面得到明确的规定和管理。
在这方面,可以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管理的程序、限额、权限和审核等流程,防止资金被滥用造成损失。
2.外部资金来源的管理政府补助、银行贷款和项目投资者的投资都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申请、审批和使用,以确保项目资金的来源合法合规。
在这方面,可以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来源的申请途径、审批流程、关键验收节点等。
2.3、项目资金支出管理项目资金的支出主要用于项目的实施、管理和运营等方面。
项目资金的支出管理需要做到滴水不漏,确保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真实可信。
1.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项目资金需要按照合适的计划进行使用,以避免出现资金紧张或浪费等风险。
在这方面,可以制定相关的资金使用计划或预算,规定资金的用途、金额及使用期限等,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
财政补贴资金会计核算方法

财政补贴资金会计核算方法2009-12-1 11:0徐逸星【大中小】【打印】目前,国有企业对于财政补贴资金的核算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企业还执行财政部2001年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另一类企业已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第一类企业在未来的一至两年时间内都要执行新准则,因而在此不作讨论。
本文仅以新准则对政府补助核算的要求及企业在执行新准则中所遇到的问题作如下的初步探讨。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从政府补助定义出发,我们首先要判断这项政府拨款是属于政府补助,还是政府的资本性投入。
属于政府资本性投入的,仍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转入资本公积,未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予以核销。
属于政府补助的,应当区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收到与当期损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与资产相关或以后期间损益相关的先计入“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显然政府补助准则要求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以便真实、完整地反映政府补助的相关信息。
政府补贴会计核算的疑难点国有企业执行新准则已近两年,由于目前政府拨款的种类较多,企业在判断该拨款的性质和对该拨款的会计核算的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大致有以下几种:第一,是界定财政拨款是政府资本性投入还是政府补助的问题。
政府的拨款有的很清楚是作为资本性投入,如:国家对于开发区新增加财政收入的税收返还是专门用于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和非经营性服务设施建设的投资。
但往往政府的拨款是二者兼有的。
如政府在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中让国有企业既作为政府的融资平台,又在该设施建成后负责提供后续的经营服务,而这些设施如隧道、大桥等并不收费。
因此在政府的拨款中既包括该设施的造价,又包括融资的利息及经营中的经营费用。
财政奖补项目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制度(doc6页)(完美版)

财政奖补项目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制度(doc6页)(完美版)附件一:阿左旗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办法为了加强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全面核算、反映项目资金的财务收支活动,规范项目资金会计核算,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会计科目为了保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的连续性、系统性、完整性和综合性,体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专帐核算的原则。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核算共设六大类十四个科目:(一)资产类1、“现金”科目2、“银行存款”科目3、“预付账款”科目4、“固定资产”科目5、“在建工程”科目(二)负债类6、“其他应付款”科目。
本科目核算旗财政局综改办应付或暂收的工程项目保证金。
发生应付或暂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支付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
7、“一事一议资金”科目(下设奖补资金、筹资、筹劳折资明细科目)(三)净资产类8、“专项资金结余”科目。
本科目专项用于核算旗财政局综改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完工后收支相抵的累计余额,按建设项目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项目完成后,将各项资金收入结余全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拨入专款”、“其他收入”等科目,贷记“专项资金结余”科目;将各项资金支出科目的余额全额转入本科目借方,借记“专项资金结余”科目,贷记“专款支出”科目。
(四)收入类9、“拨入专款”科目10、“其他收入”科目(下设村集体出资、乡镇政府出资、社会捐赠款、利息等四个明细科目)11、“补助收入一部门帮扶”科目(五)支出类12、“专款支出”科目。
本科目核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款支出。
本科目下按建设项目设置明细科目。
支付工程款时,借记“专款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发生预付账款时,需将“预付账款”与“专款支出”科目对冲。
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

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专项资金如何会计核算一、做收益处理,依据是:《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一)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加国家资本或者国有资本公积.(二)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三)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四)属于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作为企业负债管理.(五)属于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二、作资本公积处理,依据是:《企业会计制度》第四章第八十二条、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资产、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资本公积项目主要包括:(五)拨款转入,是指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企业应按转入金额入账;三、作补贴收入处理,依据是:《企业会计制度》第七章第一百零六条(四)补贴收入,是指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退还的增值税,或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以及属于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而给予的其他形式的补贴.四、作专项应付款、资本公积处理,依据是:2001年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财政专项资金的账务处理及会计科目规范:1、实际收到专项拨款: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2、拨款项目完成,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按实际成本:借:固定资产(或其它相关科目)贷:有关科目同时:借:专项应付款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3、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经批准借:专项应付款贷:有关科目4、拨款结余上交:借:专项应付款贷:银行存款五、按新准则,作递延收益处理.行政单位收到专项资金会计分录政府补贴资金是一种专项资金,可以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如果记入该科目,就不涉及营业税和所得税缴纳问题.(1)收到扶持基金款时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招商扶持金(2)企业为招商发生费用支出时借:专项应付款--招商扶持金贷:现金(或银行存款)2、这笔款项也可以计入"补贴收入"科目,如果计入补贴收入的话,不交营业税,但要结转到本年利润中计算缴纳所得税.3、所以,既然政府以扶持基金的名义给你公司拨款的,还是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比较好,既不交营业税,也不用缴纳所得税.专项资金如何会计核算?专项资金是有专门的用途的资金,需要财务人员进行单独的会计核算,单独核算收入、成本费用,结算专项费用的结余情况等.。
财政专项资金财务制度

财政专项资金财务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合理、透明、公正、有效使用,提高国家财政资源利用效率,保障财政专项资金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接受或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单位。
三、财政专项资金的定义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中央或地方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专门用于某一具体目的的资金。
包括各类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国有资产收益等形式。
四、资金来源1.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由中央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拨款给各级地方政府或直接拨款给受益单位使用的资金。
2. 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由地方政府通过税收调节、奖励、资助等方式筹集的用于特定领域的资金。
3. 其他来源:包括国际组织、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捐赠的专项资金等。
五、专项资金管理机构1. 中央专项资金:中央财政部门为中央专项资金的管理机构,负责拨款、审计、监督等工作。
2. 地方专项资金: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为地方专项资金的管理机构,负责拨款、审计、监督等工作。
3. 受益单位:负责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应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和管理制度。
六、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1. 教育领域:包括教育经费、学生奖助、教育设施建设等。
2. 医疗卫生领域:包括医疗机构建设、医疗卫生服务支出等。
3. 社会福利领域:包括失业救济、低保、社会救助等。
4. 农业农村领域:包括农业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等。
5. 环境保护领域:包括生态环保、水土保护、资源节约等。
七、专项资金的管理流程1. 拨款程序: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拨款给受益单位。
2. 使用程序:受益单位依据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预算,按照规定程序使用专项资金。
3. 监督程序: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定期组织审计和检查。
4. 结算程序:受益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对专项资金进行结算,报告使用情况。
八、专项资金的监督机制1. 外部监督:由审计机关、监察机关、人大、政协、群众等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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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阿左旗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项目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办法
为了加强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全面核算、反映项目资金的财务收支活动,规范项目资金会计核算,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会计科目
为了保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的连续性、系统性、完整性和综合性,体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专帐核算的原则。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核算共设六大类十四个科目:
(一)资产类
1、“现金”科目
2、“银行存款”科目
3、“预付账款”科目
4、“固定资产”科目
5、“在建工程”科目
(二)负债类
6、“其他应付款”科目。
本科目核算旗财政局综改办应付或暂收的工程项目保证金。
发生应付或暂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支付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
7、“一事一议资金”科目(下设奖补资金、筹资、筹劳折资明细科目)
(三)净资产类
8、“专项资金结余”科目。
本科目专项用于核算旗财政局综改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完工后收支相抵的累计余额,按建设项目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项目完成后,将各项资金收入结余全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拨入专款”、“其他收入”等科目,贷记“专项资金结余”科目;将各项资金支出科目的余额全额转入本科目借方,借记“专项资金结余”科目,贷记“专款支出”科目。
(四)收入类
9、“拨入专款”科目
10、“其他收入”科目(下设村集体出资、乡镇政府出资、社会捐赠款、利息等四个明细科目)
11、“补助收入一部门帮扶”科目
(五)支出类
12、“专款支出”科目。
本科目核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款支出。
本科目下按建设项目设置明细科目。
支付工程款时,借记“专款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发生预付账款时,需将“预付账款”与“专款支出”科目对冲。
平时,本科目反映实际项目工程支出的累计数,项目完工后,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额转入“专项资金结余”科目,借记“专项资金结余”科目,贷记“专款支出”科目,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13、“其他支出”科目。
(六)权益类
14、“公积公益金”科目。
二、会计核算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借贷记帐法。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苏木镇经管站对项目的各项资金来源及运用进行专账核算,以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原始凭证复印件为依据,按嘎查村分项目设立辅助明细账目,即一个嘎查村一本帐,即**嘎查一事一议专帐,按项目设收入、支出明细科目。
三、会计分录
1、旗财政局综改办收到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拨入专款”科目(下设自治区奖补资金-盟级奖补资金-旗级配套资金三个明细科目)。
2、苏木镇经管站收到旗财政拨付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一事一议资金-奖补资金。
3、苏木镇经管站收到村民委员会交来代收的筹劳资金(包括以资代劳资金)并存入“苏木镇一事一议资金专户”时,应分村分户向出资人或出劳人开具筹资筹劳专用凭证,凭“银行现金进帐单或转帐单”复印件、“筹资筹劳专用凭证记帐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一事一议资金-筹资、筹劳折资”。
4、苏木镇经管站收到项目嘎查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收入、部门帮扶投入及其他投入,并存入“苏木镇一事一议资金专户”时,应
向对方开具正式收据,凭“银行现金进帐单或转帐单”复印件、“收据记帐联”,借记“银行存款”;贷分别记“其他收入一村集体投入”、“其他收入一社会捐赠”、“补助收入一部门帮扶”、“其他收入一其他投入”。
四、会计结算
1、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先建后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的,旗财政局综改办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报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施工合同书”、“施工单位正式发票”、银行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存根联复印件等单据,将资金一次性拨付到苏木镇经管站,项目形成固定资产的,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项目不形成固定资产的,借记“其它支出”,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
同时,进行会计结转,借记“一事一议资金”,贷记“公积公益金”。
2、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发生预付工程款时,旗财政局综改办在办理项目预付工程款后,凭支付凭证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苏木镇经管站凭银行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存根联复印件及施工单位临时开具的收据,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银行存款”。
年底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旗财政局综改办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报告”、“施工合同书”、“施工单位正式发票”、“工程概算和决算书”等单据,办理结算,多退少补,用转账凭证将“预付账款”科目和“专款支出”科目对冲,形成支出。
苏木镇经管站凭结算单据,将支付的工程款差额部分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银行存
款”。
项目形成固定资产的,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在建工程”;不形成固定资产的,借记“其他支出”,贷记“在建工程”,同时进行会计结转,借记“一事一议资金”,贷记“公积公益金”。
3、苏木镇经管站按项目工程进度拨付资金时,应优先使用该项目的“村民筹资(包括以资代劳)、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部门帮扶、其他投入”等收入款项,再使用该项目的财政奖补资金。
在资金拨付时必须要由村民民主监督管理或民主理财小组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资金拨付。
4、为保证工程质量,旗财政局综改办根据项目情况,可暂扣10%的项目保证金,待项目经过一定时间检验无质量问题后,再支付保证金。
暂扣的保证金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支付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
五、会计结转
苏木镇经管站财政奖补项目年末办理结转时,先将收入类结转到公积公益金,借记“补助收入一部门帮扶”、“其他收入一村集体投入”、“其他收入一社会捐赠”、“其他收入一其他投入”,贷记“公积公益金”;再结转支出,借记“公积公益金”,贷记“其他支出”;然后结转一事一议资金,一事一议资金余额在借方的,借记“公积公益金”,贷记“一事一议资金”;一事一议资金余额在贷方的,借记“一事一议资金”,贷记“公积公益金”。
一事一议资金科目年末无余额。
六、本规定由旗财政局综改办负责解释。